本週屬靈操練 (4-8-2012)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

 

操練敬虔就是操練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美德    

詩歌欣賞

 

 


 

 

 

 

 

 

 

 

 

 

 

 

 

 

 

 

 

 

 

 

 

 

 

 

 

 

 

 

 

 

 

 

 

 

 

 

 

 

 

 

 

 

 

 

 

 

 

 

 

 

 

 

 

 

 

 

 

 

 

恩主,我愛你

 

一  恩主,我愛你,我深知你屬我;一切罪中樂,我為你全擺脫。

 你是我救主,曾流血將我買;如果我愛你,主耶穌,是現在!

 

二  恩主,我愛你,因為你先愛我,為我在加略將贖價已付妥。

愛你,是因為荊棘冕你肯戴;如果我愛你,主耶穌,是現在!

 

三 活著我愛你,到死了也愛你;並要讚美你,只要你給氣息。  

即是死臨到,我仍然要表白:如果我愛你,主耶穌,是現在!

 

四  在那無止境喜樂的榮耀裡,我要在光中到永遠敬拜你;

頭戴榮耀冕,我還要唱出來:如果我愛你,主耶穌,是現在。

 

 

介紹

 

 這是一首((摘自《詩歌》405首);另譯見《聖徒詩歌》225首)大家所愛吟唱的感人詩歌,由於所唱的對象是向著主去,因此是個人親近主,禱告的最佳靈修詩歌。這首歌歌,不但感動了許多人悔改歸主,同時也激勵了許多基督徒更熱心愛主,願意將自己奉獻給主時,因此這首詩歌的發表問世,對後人的影響力實在是大有功效,是值得更多人來唱頌及大力介紹的。而這首詩歌的作者是費瑟史東(William Ralph Featherstone,1842-1870),他於1842年生於加拿大,可惜的是,他只活了二十八歲 就去世了,但是他所創作的這首詩歌,卻是永被大家所紀念的。

 據說這首歌是他於1858,在悔改歸主那年所寫的,他將他心中對神的經歷與感受,化為他的禱告而寫成了這首詩,當他完成了這首詩之後,便將它寄給住在美國舊金山的姑媽,後來這首詩便一直沒有下文了。可是後來當這首歌第一次出現時,是在1872,也就是費瑟史東死後的第二年,被收錄在英國倫敦某聖詩集中,是否是他的姑媽將它寄來英國發表,或是藉著別人流傳而傳到英國,就不得而知了,不過卻是受到很大歡迎,而當時這首歌雖然在倫敦被發表,可是竟然沒有人知道作者是誰,直到後來過了許多年之後才被發現,原來就是費瑟史東的作品。

 

 後來, 高登博士(Dr. Adoniram Judson Gordon, 1826-1895)是美國浸信會的牧師。1870年,他在倫敦一本聖詩集上看到這首詩歌,對原來的配曲不甚滿意,經不斷的禱告和默想,作了今日各詩集一致採用的曲譜。這首詩歌譜的調子調子非常的美,很能夠表現出這首詩的特色,且更容易幫助唱者達到與主親近,愛主更深的境界。當我們唱的時候,很容易從這個調子裡產生一種被主愛充滿,願意愛主就是現在的感覺。建議此詩歌在唱時,速度不宜太快,當先默想主愛,並且安靜低聲的唱,才能真正唱出這首詩歌的感覺。

詩歌見證

 一位聖公會的會督曾作以下的見證:『有一位年輕著名的女伶,有一次她在一大城市中經過一門戶半開的房屋時,看到門旁榻上躺著一個臉色蒼白患病的少女,她心懷憐恤,就上前慰問她;想不到她反而被那病人勸慰。那少女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她對病痛的忍耐和對神的順服,使她靈裏得到滿足。在交談下,女伶發現她自己所擁有的是暫時的,虛浮的,因此內心常感空虛和苦悶;而這個少女雖為疾病所纏,卻從主得到喜樂和平安。那少女力勸女伶接受耶穌為她的救主,結果她竟然接納了,而且生命也有了改變。她意識到靈命與生活有關,而戲劇生涯使她不配成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因此決定改行。她父親是戲院經理,而她又是眾人羨慕的熠熠紅星,她的離去會影嚮整個票房和營業。父親對她的請求竭力反對。她深愛她父親,也不願棄之不顧,可是她更愛主。最後她答應父親作當晚的演出,那晚戲院滿座,開幕後,她悄悄地走到台前,當掌聲停止,燈光照在她美麗的臉上,她開始唱:「主耶穌我愛你」觀眾震驚而受感動。從此她走出了舞台,她父親在她的感化下,不久也信主。父女同工,他們帶領了很多人信主。

學習禱告

 

 













【讓我們學習這樣的禱告】

  

向神献上我的赞美 - 3

 

, 我敬拜你, 并感谢你是一位慈爱的神。 谢谢你在我还未认识你以前, 就已经先爱我了。 你为我舍下你的独生子, 我特别为此赞美你, 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伟大的爱了。 你的爱医治了过去在我生命中所有感到不被爱的伤害; 我知道你对我的爱永止息, 不管我生命中发生过, 或即将发生什么事。 因着你的爱, 我要一心称谢耶和华; 我要传扬你一切奇妙的作为。 我要因你欢喜快乐; 至高者啊, 我要歌颂你的名” (诗篇9 1-2 )

 

, 感谢你, 我几次流离, 你都记数”, 并且 把我眼泪装在你的皮袋里” ( 诗篇568 ), 它们都记录在你的册子上。 谢谢你, 因为我呼求的日子,  我的仇敌都要转身退后” (9); 我知道你与我同在。 耶稣, 我知道当我奉你的名祈求, 你就会为我成就, 天父也因此得着荣耀。 我恳求你今天用我所能体会的方式, 将你的爱浇灌在我身上。 求你将你的爱丰富地充满我, 并透过我流到周遭的人, 甚至在我周围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这爱。愿你的爱在我一切所行所言上, 照常显大; 愿主耶稣的恩惠, 神的慈爱, 圣灵的感动常与我同在” (哥林多后书 13 14 )

 

你对我的爱真是奇妙, 即使我不配得; 人算什么, 你竟看他为大, 将他放在心上” (约伯记7 17 )。感谢你,因为“你查看我的道路,并数点我的脚步”(约伯记31 4节);谢谢你,因“你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诗篇30 5节)。喔,主啊!因“你的慈爱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颂赞你。我还活的时候要这样称颂你;我要奉你的名举手”(诗篇63 3-4节)。主,我要尽心,尽性,尽意来爱你,并因你是我慈爱的神而敬拜你。

 

真理教育課程

基督作生命

第一課基督作生命 

第二課生命的感覺和聖靈的引導

第三課明白神的旨意

第四課被聖靈充滿 

第五課十字架的功用

第六課對付罪

 

 

 

 

 

 

 

 

 

 

 

 

 

 

 

 

 

 

 

 

 

 

 

 

 

 

 

 

 

 

 

 

 

 

 

 

 

 

 

 

 

 

 

 

 

 

 

 

 

 

 

 

 

 

 

 

 

 

 

 

 

 

 

 

 

 

 

 

 

 

 

 

 

 

 

 

 

 

 

 

 

 

 

 

 

 

 

 

 

 

 

 

 

 

 

 

 

 

 

 

 

 

 

 

 

 

 

 

 

第六課  對付罪

 

引言

1.本課題到對付罪,不是對付我們的罪性(肉體中犯罪的律),那是與基督同釘十架所解決的,而是指我們犯出來的罪行。

2. 得救之前,我們犯罪會毫無感覺;得救之後,若不小心犯了罪,裡面自然感到不安,這就是生命聖靈的感覺,因為我們重生後所得到的新生命,是不喜歡犯罪的。若偶然犯了罪,應立即對付,否則對神的交通便告中斷,久而久之,對罪的感覺便會漸漸麻木,以致一直過罪中生活,被罪轄制。

 

課文內容

.   罪的定義

1.    凡不義的都是罪  (約壹五17)

2.    違背神的律法就是罪  (約壹三4)

3.    違背良心的也是罪  (羅二15,「是非之心」即「良心」)

4.    令人跌倒的言行也是罪  (羅十四20-21)

5.    不信是一種惡心,十分得罪神。  (來三12;羅十四23)

.   對付罪的重要性

1.    對付罪就是除酵,是關乎屬靈生命長大的事。

基督徒一得救就要對付罪,如以色列人過除酵節七天,一生結出悔改果子,直到主來。  (林前五8;太三8;箴廿八13)

2.    對付罪能榮耀神

你們在外邦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彼前二12)

3.    若不對付罪,就有以下結果:

1)    良心控告而不安、麻木  (提前一19,四2;詩卅二3)

2)    失信心、失愛心  (提前一19,此處「真道」應譯為「信心」)

3)    在黑暗中跌倒  (約壹一6,二10-11;箴四18-19)

4)    與神不能相通,不能見主。  (約壹一6-8;來十二14)

5)    禱告不蒙垂聽  (詩六十六18;賽五十九1-2)

6)    給魔鬼留地步  (弗四26-28;雅四7-8)

7)    會受主懲治  (林前十一30-32)

.   如何對付罪

1.    恆常與主交通

在與神交通中想起所犯的罪,蒙聖靈光照,就要對付。  (太五23; 約十六8;約壹一7)


2.    對神方面

人所犯的一切罪,都是得罪了神(參:詩五十一419),所以要向神認罪,在他面前憂傷痛悔。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主寶血的功效和神的赦免,乃叫我們不犯罪(約壹二1)

3.    對人方面

1)    向人認罪  (箴廿八13)

犯罪不少是得罪人,所以不但要向神認罪,也要向人認罪,俾能獲得饒恕。

2)    與人和好

…先去同弟兄和好…就趕緊與他和息…  (太五23-26)

3)    向人賠償

舊約教訓(利六1-7),凡使人受害、受虧損者,只向神認罪還不夠,還要向人賠償,再加上五分之一。新約無明確賠償細節規定。  (參:路十九8,撒該賠四倍)

4.    對自己的要求

1)    太五29-30  「剜眼」、「砍手」指不惜任何代價的對付。

2)    雅四8  「潔淨手」、「清潔心」是裡外都要對付。

3)    23  「厭惡」視為可厭的對付。

4)    來十二4  「相爭」、「抵擋」指厲害的對付。

5)    提前六9-11  要「逃避」罪惡的事,避免陷在迷惑、落在網羅裡,這也

是一種對付。

.   對付罪的目的和結果

1.    我們在神面前求他顯明一切罪過,照良心和靈的感覺承認、對付。對付罪的限度就是以生命平安為限,當我們裡面有生命平安的感覺,即是主已赦免了我們的罪(羅八6)。實行時要顧到四個目的:

1)    為要消除人與我之間的不安

2)    使自己良心無虧

3)    見證神的救恩

4)    叫人得益處

2.    對付罪後,就有以下的果子:

1)    有平安  (羅八6)

2)    有喜樂  (詩卅二3-7)

3)    與神的關係更密切  (林後六17-18)

4)    有見證,容易得著人。  (參:路十九7-10;徒十九17-20)

 

總結

對付罪是神生命在我們裡面一個自然的要求和催促,若順著生命聖靈感覺去對付,生命就必剛強、正常長進。雖然這方面的經歷不算深,但沒有人屬靈到一個地步,可以不需要對付罪。

 

 

問題討論

1.    我們信主以後,有時還會犯罪,怎麼辦?

2.    如何面對罪惡的引誘?這與基督十架同死的事實有關麼?

 

 

摘自──真理教育課程    編輯:香港教會總執事室

拾穗

      

 

受教的心

 

受教的心時代的警鐘已經響起了,你能聽見嗎?作者藉著從神而來的啟示,像昔日的耶利米先知一般,懷著哀痛、惋惜的心,嚴厲地指斥今日教會及信徒靈裡貧乏、赤身的苦況。三十多篇信息都充滿關懷、教導、警告和盼望,令人讀來深受激勵,是喚醒沈睡者的警號。

 

作者:陶恕

 

 

 

 

 

 

 

 

 

 

 

 

 

 

 

 

 

 

 

 

 

 

 

 

 

 

 

神不住向人說話

 

 

我們可以堅定的相信:神是不斷設法要向人說話;祂樂意啟示自己,向一切能領會祂的被造之物,表達祂的心意。

 

因為神亟想表明自己,祂就創造了萬物,特別是創造了有心思、有道德觀念的受造之物,叫他們可以明白真理。在這些受造物中,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擁有最高的地位,他們有更完全和更精密的器官,可以領會關乎神的事。基督——神的道——就是神心意的表彰。

關於神向人說話這真理,有兩種彼此對立的看法,但都是不正確的。其中一種看法是:神說過的話,都存留在聖經裡面,然後神就默然不再說話了,直到那大日子,眾人都被招聚到審判台前時,神才會像古時一樣,再次向人說話。目前我們就只有這本聖經,這個蘊藏真理的寶庫,就全靠文士和聖經學者們去盡力解釋闡明了。

 

大多數福音派信徒都有這個看法,頂多在細節上略有出入。這種看法對信徒心靈極其有害,原因是裡面包含了兩個錯誤的觀念:一神不再向人說話了;二我們要完全憑借自己的理智,去明白和領會真理。有這些觀念的人,認為神遠離世人,彼此無法溝通;而不管我們是否願意承認,我們都被迫產生了一種福音派的唯理主義,因為根據這個概念,真理的最終仲裁者是人的思想,而真理也必須透過人的思想,才得以進入人的心靈。

 

但事實上,神並沒有緘默不言;祂從來就未停止過說話,直到如今,祂仍在祂所創造的天地間向人說話,啟示自己。聖經中記載的真道,滿有功效,是因為那永活的真道還在天上說話,而祂永存的聲音,仍在地上迴響著。「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壹五7-8

近代的基督教已渾忘了一件事:神創造大能的聲音,現在還是不斷地在被造的天地間響應著。萬有都是因祂的話而有,也都因祂的話而立。神微小的聲音默默在人的心裡運行,叫人在神的審判台前自責,成了該被定罪的;就算從未聽過真道的人,一樣都成了該被定罪的。

 

有人以為人致命的罪,是拒絕基督,所以在福音還沒有傳到的地方,那些人就不會被定罪;但這是大錯特錯的。雖然人若不接受福音,會陷在罪中,淒涼絕望,永遠得不到神赦免的大愛,然而生在世上的人,都曾受光光照,叫人滅亡的,是因為人拒絕這真光,不是因為他不接受基督。

 

聖經說基督是用祂滿有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這托住萬有的命令,也就是那響徹寰宇,充滿大能的神的聲音。聖經絕非是神最後的遺言(有些人竟然是這樣相信),而是顯明永生神心意的文字實錄;起初是出於神的默示,然後神再吹氣在其上,這些話語就顯出功效。

 

某些相信神已經說了就不再說話的自由主義者,則犯了另一種與上述情況剛好相反的謬誤。他們認為神既然已經在宇宙中顯明自己,就無須有默示的聖經,作為信仰最後的權威和唯一的真理。據他們的看法,這兩種觀念是不能並存的。既然神仍不斷向人說話、啟示自己,那麼我們就要保持開放的態度,隨時預備接受一些來自詩人、哲士、科學家、作家,或甚至於各種不同信仰的啟示;遇著有新的真理或見解時,就等於是神又向人說話了,就如祂在古時藉著先見啟示自己一樣。

 

當然我們不能禁止人有這種想法,也無從禁止這樣的教訓,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不管是基於什麼理由,如果有人否定聖經啟示的最高權威,反去堅持接受其他後來的啟示,以為這些新理論與聖經同具權威的話,這人不配稱為基督徒。不論從聖經或歷史角度去看,他都稱不上是基督徒。

 

事實上,相信聖經是金科玉律、不能更易,以及相信神除了聖經的話語外,還繼續不斷向人啟示自己,都彼此沒有衝突。神在聖經中,已將一套完備的真理顯示出來。另一方面,受了聖靈感動的聖徒,也照著神至善的心意,把這些話語記錄下來,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我在此要說明的就是:如果神不是在地上和在人心裡不斷發聲說話啟示自己,那麼寫下來的真道,對我們就毫無意義了。正因為神在祂所創造的天地間,不斷地啟示自己,我們才能從秘的話語中,領會祂的心意。

 

聖經人物知多少

第一課引人歸主的先鋒

第二課 安得烈~~帶領人來到耶穌面前  

 

 

 

 

 

 

 

 

 

 

 

 

 

 

 

 

 

 

 

 

 

 

 

 

 

 

 

 


 






















十個引人歸主者

 

第二課 安得烈~~帶領人來到耶穌面前

 

 (經文:約一29~42)

 

安得烈的名字在新約聖經中只提及數次,但每一次我們都看到他引介他人來到耶穌面前。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雀躍萬分把他介紹給主(約一39~42);然後,他把一個帶有五餅兩魚的孩童引領到祂面前(約六8~9);最後的一次,他引介幾個希利尼人給主(約十二20~22)。世界上沒有一樣工作,比引介他人來到救主面前的工作更為重要。主親自呼召安得烈來獻身於這項工作(太四18~20),而路十九10告訴我們,主耶穌從天上來到地上,就是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但是,約二十21告訴我們,我們應同樣持久不變地回應這從天上而來的榮耀的感召。我們可能像安得烈那樣,不外是平平無奇的凡人,但是主能使用我們,帶領人來認識祂。安得烈並不能與保羅或他自己的哥哥彼得相提並論。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他有否講道──但他帶領彼得來到基督面前。彼得曾有很多次的講道,但若不是安得烈引領他歸主,他絕不會有講道的機會。安得烈是一個領人歸主的成功例子,在這裡我們會研究他所引發的這主題的三方面。

 

(一)領人歸主者的任務

 

領人歸主者的任務是甚麼?第四十一節告訴我們──安得烈「先找著自己的哥哥……」。這一句子中的每一個字都是重要的:

(1)請注意「先」這一個字。無可置疑的是,他成為基督徒後帶領了很多人歸主,但他首先想到他自己的哥哥,並成功地把他帶領他歸主。他找到基督後,就立刻關心到其他的人,希望別人也找到祂,這正是順理成章的事,應該是這樣才是正確的。當我們重生得救後,在我們裡面與生俱來就有一道力量,驅使我們去引領人歸主,而我們也應該培養這種推動力,把引人歸主永遠當作是一件首要的任務。

(2)請注意「找」這一個字。雖然我們不知道安得烈如何才找到彼得,但是我們確實知道,主引導我們去「尋找」的人,必定是「失喪」的人,因此我們必需去「尋找」他們──請參閱路十五4~6。我們是否認識到,在我們周圍的那些沒有基督的人都是失喪的呢?如果我們深深理解到這個事實,我們便會感覺得到,世界上最重要的事,莫過於將唯一能拯救他們的那一位介紹給他們──請參閱徒四12。

(3)然後,安得烈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聖經語重深長地說是「他自己的哥哥」──而不是其他人的哥哥!要是對其他人的哥哥說,那就通常較為容易,但讓我們首先關顧那些我們對他們的得救、負有貴任的人,就是我們自己家庭的成員。你有否那些不是基督徒的親人?你有否做任何事情,帶領他們來到主耶穌的面前?

   

這就是引人歸主者的任務;做好這個工作,需要無窮的忍耐與努力,但這能給我們的至愛和至親的人帶來祝福。現在請你注意第二件事:

 

(二)領人歸主者的見證

 

安得烈找到了彼得後對他說些甚麼呢?第四十一節告訴我們──「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安得烈所做的事,只是作了他的見證。請注意四件事:

(1)這是一個用口述說的見證。最重要的是,我們的言行要一致,但活出基督的樣式,並不免除我們的責任,要抓住每一個機會,為主開口作見證──請比較路八39中的「傳說」及可五19中的「告訴」。我們大多數的人隨時隨地都樂意談論幾乎任何的問題,但我們是否也隨時隨地都樂意為主作祂的見證呢?──請參閱詩五○23。

(2)這是一個簡單的見證。一個小孩子也能明白他在說些甚麼;如果我們談及主耶穌,跟我們談及我們世上的任何一個朋友,同樣那麼暢所欲言,那麼,神就能祝福使用我們的見證,使人得到救恩──請參閱徒八4。你是否找到了主,作為你自己的救主呢?你有否體會到祂是一個奇妙的朋友呢?祂有否回應你的祈禱呢?你不能把這些經歷告訴人嗎?

(3)這是一個確實的見證。安得烈對自己的信息有絕對的把握,而今天的世界正是期待著這種信息。我們到處發現缺少這種把握,但那位信實的神,已藉著祂自己的話語,作出確實可靠的宣言,使我們在祂的話語中找到安息,並且得到絕對的保證──請參閱及比較伯十九25;約九25;提後一12;約壹五13。你是否「知道」?……如果知道,你是否肯「如此直說」?……請參閱詩一○七2。

(4)這是一個成聖的見證。安得烈深知彼得的心裡在想些甚麼,因而就將這共同的思想作為彼此談話的出發點,因為彼得(像一般的猶太人一樣)都在尋找那位彌賽亞。在引人歸主的工作中,需要神的智慧,而神也應許我們可以得到這種智慧──請參閱各一5。我們需要認識我們所接觸的人,知道他們所關注的是甚麼,將之作為與其談話的出發點,以引領他們接受救主。你是否正在這樣做呢?如果還沒有,你願意現在開始做嗎?

 

當安得烈對彼得作了見證後,他的工作還沒有完成。他還需要做一件事,那就是:

 

(三)引人歸主者的勝利

 

第四十二節表明那引人歸主者的勝利:「於是領他去見耶穌。」你曾有過這種榮耀的經歷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他帶領彼得去見耶穌。他並沒有告訴彼得去見基督:他帶領彼得來到主的面前,把他介紹給主。那些來到主的面前而又真正歸依主的人,大多數都是透過某些人被帶領到祂的面前的──請參閱太十四34~36。安得烈成為基督和他那失喪的哥哥之間的橋樑。他這樣做值得嗎?請查閱整個的第四十二節,並嘗試想像一下安得烈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太十六13~19)及在五旬節(徒二14)的際遇中、他心裡所感受的。

 

在我們周圍有很多這樣的「彼得」,等待著我們去尋找,需要我們帶領他們歸主。你是否願意做一個真正的安得烈,為祂去尋找引領他們呢?

 

 摘自──十個引人歸   (法蘭斯、迪信)

珠璣語錄

 



*  禱告乃是一種對話、交談。它不僅是祈求、尋找、叩門,也是親眼看見門被打開,得到回應。禱告不只是你跟神說話,也是神跟你說話。——Larry Lea

* 主所期望的禱告,不是一個人的獨白。——Larry Lea

* 聖靈的降臨是一切有效禱告的果和因。我們必因著聖靈充滿禱告,我們也必因著禱告而被聖靈充滿。—Arthur Wallis

* 當聖靈為我們祈求,我們就成為祂禱告的工具。凡被聖靈掌管的人,必然成為聖靈代禱的管道。—Arthur Wallis

 

摘自──大光通訊

 

 

返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