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概論】
一、書名
1.創世記在希伯來聖經的書名取自全書的第一個字“bereshith",即「在起初」。
2.英文Genesis是根據七十士譯本所採用希臘文“geneseds"的書名翻譯而成,有
“ 出生”、“ 始原”等之意。
3.中文「創世記」指出宇宙萬物(包括人)是神所創造的,十分貼切適當。
二、作者
摩西(參:摩西五經總論)。由於內容涉及上古時期的人物、事蹟等,有些可能是摩西以先祖保留下來的資料為參考,在聖靈的默示中寫下的,也有些是耶和華直接啟示的。
三、
寫作時地
1.時間-
約在主前1445-1410
年之間參:徒七37,38)。本書內容所包括的時間約有二千三百十五年,自人類始祖被造起,至約瑟到埃及大概之年代。
2.地點-西乃半島的曠野
四、主旨
本書啟示神是全能創造者,萬有和歷史之主,並在祂救贖計劃中以色列先祖的地位和事蹟。本書的信息是講人類在各種時期和各種情況之下,皆是歸於墮落敗壞。因此,人藉著失敗而認識了自己的軟弱和無能,以致尋求神,投靠神,選擇神而得著神的救恩。
五、本書重點
1.
創世記是全部聖經的第一卷, 也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一卷。聖經中每種主要的事實、真理、 教訓和啟示都胚胎在這卷書裡, 正像雛雞尚未成形時早已包含在雞卵裡了。
2.
在聖經裡有兩卷書是魔鬼特別忌恨的, 就是創世記和啟示錄。歷年來他千方百計地企圖破壞這兩本書的信用,並推翻它們的記載, 若不是說它們是'神話',
就是說它們是'
迷信'。因為創世記是說到神對他的宣判(創三:14-15),
啟示錄是說到神對他的處決( 啟二十:2-3,10)。
3.
書中充滿對神的名之啟示。從其中使我們認識神並他與人的關係及人在神前應有的態度。神是大能的,是信實者,是自有永有的,又是我們的救贖者,向人類啟示祂自己並立約,更要作我們的主。但願我們不只認識祂,也曉得順服祂,聽祂的話,凡事讓他來作我們的起始,作我們人生的主。
4.
創世記廣為新約所引用,在新約廿七卷書內引用本書的話有六十多次,主耶穌也有好幾次引用(太十九4-6,廿四37-39;路十一51;約八44,56等),可見本書不是人的空想和遺傳,乃準確的啟示。
5.
透過古聖像亞當、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等的生平事蹟,我們一方面看見神的屬性和奇妙的作為;另一方面也認識古聖們的信心、順服和敬虔,成為我們的榜樣,而他們的軟弱、退後及人性的詭詐,亦可作為我們的鑑戒。
六、鑰字與鑰節
1.
鑰字:
(1)起初-
本書論到一切事物的起初或作原始。如天地的起初、 萬物的起初、 人的起初、婚姻、 家庭、 罪惡、 救贖、家室、兇殺、 文化、手藝、 娛樂、 民族、
呼召和應許等的起初,并且也特別講到神的子民以色列家的起初,救恩就是從這家而出(約四22)。
(2)神-
神在本書中藉著各種不同的名字, 把他自己向人多方啟示出來。例如:'
神'(Elohim,
一:1)、
'耶和華'(Johovah,
二:4)、
'主'(Adonai,
十八:27)、'耶和華以勒'
二十二:14)、'至高的神'(十四:20)、'全能的神'(十七:1)、'永生神'(二十一:33)等,
這都值得我們注意和發掘。
2.
鑰節:一1,十二1-3
七、綱要分段
( 一) 神的心願和目的(一至二章)
1.神起初的創造( 一:1)
2. 神恢復的創造( 一:2- 二章)
( 二) 人的墮落和神反應(審判)( 三至十一章)
1. 第一次的墮落和被趕出伊甸園( 三章)
2. 第二次的墮落和地受詛咒( 四- 五章)
3. 第三次的墮落和洪水的淹沒( 六- 十章)
4. 第四次的墮落和變亂語言( 十一章)
( 三) 神的恢復和選召-族類的轉換( 十二- 五十章)
四個要人物的歷史:
1. 亞伯拉罕 (十二- 二十章)
2. 以撒 (二十一- 二十六章)
3. 雅各 (二十七- 三十六章)
4. 約瑟 (三十七- 五十章)
八、預表、表記
舊約滿了表記、預表、預像的教訓,新約不時引用,成為實際的教訓,這使舊約的意義明朗豐富起來。表記是用以代表一些屬靈本體的某些人、物、事件、行動或神所定的制度,或是把某些後來要出現的人物或真理,預先有所表徵,以至那些事不單在當時是有意義,其更完滿的意義要在將來才會完全明白。(「制度」包括了規條,禮節,儀式,組織,功能,時間,地方,器具,衣服,顏色,數字等,均有內涵的意義。)若沒有新約聖經清楚明確的支持,就不能把舊約聖經的人物,實物,事件或制度看成為表記。創世記本身就具有豐富的表記:
(一)基督:
1.
亞當- 基督為第二個人, 末後的亞當
2.
亞當的沉睡( 二:21-22)-
豫表基督十字架的死
3.
皮子( 三:21),
公羊( 二十二:13)- 主基督為我們作代替的犧牲
4.
方舟( 六:14)-
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拯救
5.
以撒( 二十二:1-10)-
基督被獻上、 順服以至於死
6.
麥基洗德( 十四:17-20)-
基督為大祭司
7.
約瑟( 三十七- 五十)- 基督為父神所愛,被人棄恨、 被出賣、 降卑、 升高, 成為人的祝福與拯救
(二)教會
1.
夏娃( 二:21-24)-
出自亞當( 基督), 成為新婦
2.
方舟( 七章) 在教會中過與世界有別的生活,蒙保守勝過洶湧的風浪
3.
利百加( 二十四:67)-
被以撒( 基督) 所愛, 使以撒得了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