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卷一)(一至四十一篇)默想】主要的話──有福的人
題示:請讀詩篇一至四十一篇,若可能的話,同時參看英文修訂本(Revised
Version),每篇起碼看兩遍,特別留意希伯來詩平行法的運用,並試欣賞希伯來詩體的特色,也注意詩題是標著「大衛的詩」。
7月22日
讀經 |
第31章 |
第32
章 |
中心思想 |
在你手裏 |
得赦免的人 |
主要的話 |
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 |
這人是有福的 |
鑰節:【詩三十一15上】「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
默想:本篇是大衛所寫的求告詩,全詩共有十一個「求」字,可見大衛在環境中經歷仇敵所加的痛苦,因此向神發出真情迫切的禱告。此時大衛雖然外有境險,但全心投靠主、仰望主、交託主。因為大衛知道,他生活中的一切都在神的掌管之中,所以全然將自己交在信實的
神手中。這篇禱告不只是大衛向主傾吐苦楚外,更寶貴的還是他流露出,對神因信而唱的得勝凱歌。
親愛的,你願將自己終身的事全交在主手裏呢?
背景:本篇詩是大衛的詩,交與伶長,詩的內容是無辜者的呼求,背景可能是大衛在基伊拉被掃羅追逼的時候所寫的(撒母耳上廿三章)。此篇第五節也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話的話:“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路加廿三章四十六節)。當年為主殉道被焚而死的胡斯(Huss),在他走上死亡之地時,便是勇敢的高唱此詩。
鑰節:【詩三十二1~2】「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默想:本詩的背景與第五十一篇相同,是大衛犯姦淫罪之後,向神悔改認罪,蒙神赦免,有感而寫的(撒下十二13)。詩篇第一篇說明義人是有福的;本篇卻一連提到二次『這人是有福的』,明確地指出願意悔改認罪,蒙神赦免、稱義的人亦是有福的人。大衛在這裡表達了被神赦免的歡樂,因他嘗到了三重赦罪之福:
(1)「其過」(transgression,是背逆、悖逆神及祂的律法)得到赦免;
(2)「罪」(sin,是偏離標靶,或是偏離正道)得遮蓋;
(3)「有罪的」(iniquity,不道德的行為,生活失敗)不算為有罪,而被神稱義。
親愛的,你有嘗過蒙神赦免的滋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