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末記 主要的話──聖潔
2月8日
讀經 |
第4章 |
第5章 |
中心思想 |
贖罪祭 |
贖衍祭 |
主要的話 |
血彈幔子七次 |
要承認所犯的罪 |
鑰節:【利四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上誤犯了一件,」
默想:「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神不容看見罪惡,即使是人誤犯的罪,也需要潔淨;而故犯的罪,則需要赦免。「耶和華」乃是「聖潔的神」,祂不能與罪惡妥協。但耶和華也是恩典的神,祂為著罪人預備了豐滿和全備的救贖。――
摩根《話中之光》
鑰節:【利五7】「“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默想:「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
人的力量若是夠不上神的定規,可以改成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或是十分之一伊法的細麵。這是神在恩典中待人的方法。人進到神面前的權利,並非建立在贖罪祭的真正價值上,而是憑藉力所能及的禮物,以表明他尊重神所定的原則。但若一個人的力量能及,卻獻上較便宜的,這就表明他對於自己的罪,或是神的恩典,缺乏充分的感覺。――
摩根《話中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