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 (主日) 讀經: 林後 3 主題:新約的執事
重點: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說到滿有榮光的新約執事。在本章,保羅陳述承當「新約的執事」的特點:
大綱 |
經節 |
鑰意 |
新約執事的憑證 |
1~3節 |
哥林多教會是使徒的薦信。 |
新約執事的憑藉 |
4~6節 |
是聖靈叫人活,不是字句叫人死。 |
新約執事的性質 |
7~11節 |
是屬靈的、使人稱義的、有極大、且長存榮光的職事。 |
新約執事的操練 |
12~16節 |
大膽講說,毫無保留地向主敞開。 |
新約執事的目標 |
17~18節 |
主就是那靈,使我們變化成主的形像,榮上加榮 。 |
鑰節:「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林後三6】
感想: 保羅在林後二章16節,曾問了一個問題,「這事誰能當得起呢?」在林後三章6節中,保羅回答了這一個問題,表明他所以能承擔承當「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意味著不是憑着人所作的,乃是根據聖靈的運作。聖靈帶著神的能力,把基督的所是和祂的所作,作到我們的裏面,使我們能夠承擔新約的執事。然而我們的事奉,不可一味拘守聖經的一些字句和外面的活動,而應跟隨聖靈的帶領。因為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約六63)。若不是靠著聖靈的能力而產生的,就不能供應人生命(加三21),結果是叫人死。所以我們一切的工作、行為、禱告、追求真理,必須是聖靈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結果。
默想:成為滿有榮光的新約執事,不是朝夕而成,乃是須經生命長進和變化的過程!
禱告:親愛的主,我們願常常轉向你,注意你,完全地向你敞開,好讓你的榮光照亮我們,使我們反照你的榮光,讓別人從我們身上看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