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 (週三) 讀經: 林前 10 主題: 榮神益人
重點:
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
經節 |
鑰意/應用 |
歷史鑑戒 |
1~13節 |
當謹慎,不要貪戀惡事,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姦淫,不要試探主,不要發怨言! |
兩種筵席 |
14~22節 |
當留心,勿有分鬼的筵席,要寶貴有分主的筵席! |
行事總則 |
23~33節 |
當應用,對神――有榮耀;對人――有益處,能造就人;對己――有益處,且不受轄制。 |
鑰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感想:
有一位母親,請她讀小學的兒子幫忙倒垃圾,小兒子很不耐煩的對他母親說:『不行!我明天要考生活與倫理。』過了兩天,考卷發下來,這個小兒子考了一百分,他得意洋洋的拿著考卷回家炫耀一番。母親看一看這一份考卷,發現其中有一則選擇題,題目是:『當母親有事需要幫忙時,我們應該是(1)找理由不作;(2)可作可不作;(3)主動幫忙。』這個小兒子選擇第(3)個答案――主動幫忙。於是這位母親叫他到跟前來,指著這個答案說:『真的是主動幫忙嗎?』這個小兒子卻理直氣壯的回答她說:『唉呀,那只是考試的答案而已嘛!』許多信徒常有一個毛病,就是他們常以為信仰歸信仰,生活歸生活,並不把他們的信仰應用在他們的活上。默想:從第八章到第十章,在決定「可」與「不可」或「做」與「不做」的抉擇中,我們學到什麼功課?
禱告:親愛的主,讓我們靠著你的恩典與能力,改變以前自以為是、我行我素的一貫態度,今後一切以「愛弟兄、榮耀神」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