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週六) 讀經:羅九 主題:在乎發憐憫的神!


 

重點本章論及以色列人的被棄與神的揀選和憐憫及人的責任的關係:

大綱

經節

/應用

在乎召人的神

1~13

神是信實的,衪的話不落空!

在乎憐憫的神

14~18

神是有法則的,以『憐憫』和『恩典』來對待人!

神主宰的權柄

19~29

神是有絕對主權的,衪永不會錯!

藉著人憑信求

30~33

神是有恩典的,信服祂是蒙福的途徑!!

 

鑰節:「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九23

 

感想:有關神的揀選,歷史上有許多爭論,最極端的是認為神早已揀選一些人,命定他們得救,又預定一些人,注定他們滅亡。羅九至十一章並不支持這種理論。保羅在這裡所論的揀選,並不是一種冷冰冰、抽象的神學理論。在保羅的陳述中,揀選是在人的罪之背景中提出來的。按照我們的情形來說,我們沒有一個人夠資格被神揀選。我們的蒙揀選,是表達了神對人的愛,保證神的子民不會失落,也保證了神不會棄絕祂所愛的人。神使人剛硬,是對人犯罪不信的回應,而不是一種創世前的預定。神的揀選說出包容性,而非排斥性。神的揀選並不是用來「排除」(exclusive)一班人,而是要藉著祂所揀選的人,使祂的救恩能臨及「萬人」(參提前二4;彼後三9) 。故此,沒有一個人可以藉詞「神不揀選」,而不肯接受救恩。這種認識是重要的,不然,我們的信仰就會建立在一種悲觀、錯誤的思想上了。

 

默想:若強調神的權柄,人難道沒有責任麼?答: 人在神面前的光景如何,繫於對基督的信服如何。

 

禱告:神啊,為著你的揀選臨到我而感謝你,我願信服你的主權,也信服你全備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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