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 (週一)讀經: 約十一1~27 主題:主是復活和生命!
重點:約翰福音第十一章詳細的記載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事例。本段可以分成三小段:
大綱 |
經節 |
鑰意/應用 |
主聽見拉撒路病了 |
1~6節 |
主所愛的人遭遇難處,但祂的遲延是有特別目的。主作事有祂的時間,耐心地等候祂的安排吧! |
主啟程要去伯大尼 |
7~16節 |
彰顯祂的榮耀,使門徒相信祂。我們雖然已經相信了主,但信心仍須不斷的被加強! |
主與馬大的對話 |
17~27節 |
死亡的事實不能限制祂,祂就是復活和生命。我們經歷了主,也就有了復活的經歷! |
鑰節:「耶穌對她說,我就是那復活,就是那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活著。」﹝原文直譯﹞(約十一25)
感想:約翰福音共記載主耶穌行了八大『神蹟』──『表號』。這個叫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事例是約翰記述得最詳細,一個死了的人,埋葬了四天,已經開始發臭了,然而他卻從死亡的墳墓中出來。拉撒路的死代表了人類面臨死亡時,而束手無策的光景,因為死是人類永遠無法擊敗的仇敵。但主要藉著拉撒路的復活,表明人所需要的是得着這位復活與生命的主。所以在這一件事上,主耶穌偉大的宣告:「我就是那復活,就是那生命。」主不是說,「我應許」、「我取得」或「我帶來」,祂乃是說:「我就是」。「我就是」用的是永遠的現在式。祂是超越一切的主!拉撒路死亡的事實不能限制祂,已過了四天時間也不能約束祂,只要有主在那裏,那裏就有復活,那裏就有生命。而主在這裏不是說「我有能力叫死人復活」,乃是說「我就是那復活」。馬大說:「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這是因為她相信主有能力,但而她沒有看見主自己就是復活,就是生命。復活和生命並不是一種在主之外的事物。主自己就是復活,敗壞了死亡的權柄,釋放人類因罪被死所受的轄制;因為祂自己就是生命,生命吞滅死亡(林後五4)。在我們的處境中,不在乎眼見的環境是何等的無望,問題是在乎我們是否經歷了主,因為有了祂同的在,就經歷祂復活的大能。然而有一件事非常重要,就是主說: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活著。」這一句話是指我們接受主作我們的生命,並且因與祂聯合,把我們領進復活的境界裏,經歷祂生命的大能。所以我們能安然面對生、老、病、死的問題,因為我們己經與基督一同復活,而我們的生命現在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將來也要與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三1~4節)。
默想:「只要生命之主同在,就讀不到有人死的事了。」──班格爾
禱告:親愛的主,我們信你是神的兒子,是生命,是復活。你自己死裡復活,使我們得永活生命。所以我們「不再懷疑你,榮耀生命王,無你,就無生命,有你,勝死亡;使我得勝有餘,靠復活大能,直到進入國度,不再有戰爭。」(聖徒詩歌109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