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路加福音第廿三章26~56節記載了主耶穌受難和埋葬的經過。本段有五件值得我們深思的事:
大綱 |
經節 |
鑰意/應用 |
西門代背十字架 |
26節 |
遇見祂,就是十架道路的開始,也是蒙恩之始。我們
為主受苦與蒙恩,豈是偶然? |
婦女們為祂痛哭 |
27~31節 |
看見祂,飽受憂患,面容憔悴,傷痕累累,就禁不住號咷痛哭起來。十字架的苦難,壓出祂豐富的汁漿,我們是否聯与祂這「有汁水的樹」? |
和犯人同釘十架 |
32~43節 |
十字架上的主是為罪死(Die
for sin),得救的強盜是向罪死(Die
to sin),滅亡的強盜是在罪中死(Die
in sin)。十字架的功效是否使我們蒙光照、認罪悔改? |
釘死的景象 |
44~49節 |
十字架上的主對人無限赦免,對神完全交託
,對己完全死絕。主為我們捨生命,而我們為祂捨何情? |
被埋在新墳裏 |
50~56節 |
約瑟鼓起勇氣承認信主,婦女們跟隨到底。我們是否對主的事留心到底? |
鑰節:「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路廿三49】
「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路廿三55】
提要:這個故事的結尾很優美。這一群婦女是從加利利一路跟隨主耶穌到耶路撒冷,別處的福音書均詳載她們的名字(太廿七56;可十五40;約十九25)
。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可十四50)時,她們卻沒有離棄祂,仍一步步的跟隨祂到了十字架下。她們寶貝與主的同在,不論生死,不計榮辱,仍願陪著祂渡過臨終前的痛苦。路加記載了這些站在十字架前的婦女(49節)
,親眼看到她們所愛的主的雙手和雙腳被釘子刺穿,親耳聽到祂痛苦的呼喊聲。此時,她們所愛的主在痛苦和羞辱中慢慢死去,她們的心都碎了。然而她們仍沒有失去愛主的心,當主被埋葬時,她們跟著約瑟到墳墓那裡,十分關懷的看他如何安葬主
(55節)
。接著,她們又去預備香料香膏,在安息日之後好去膏主的身體。這些婦女平常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她們雖不能夠為主做大事,但她們為祂做了她們所能做的,就是忠心的跟隨並服事祂到底。她們勇敢的行動乃是發自對主始終不渝的愛。今日在教會中,何等需要這樣一般「瘋狂愛主的情人」。但願她們對主的愛,也能感動我們,使我們一生緊緊跟隨祂,愛祂,服事祂。
默想:在主的十字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應。然而十字架對我們有甚麼意義呢﹖我們對十字架的態度又是如何呢﹖
禱告:主啊,你為我們死,我們願為你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