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週五) 讀經:路廿三1~25主題:祂失敗了嗎?


重點路加福音第廿三章述說了主耶穌的受審、被釘與被埋葬本段可分為三段:

大綱

經節

鑰意/應用

彼拉多初審

1~7

已宣判主無罪,卻玩弄手段,而不顧公義。我們是否只在意建立人際關係,卻忽略神的關係呢?

希律前受辱

8~12

因主一言不答,卻老羞成怒,而將祂戲弄。我們是否只想「看祂行一件神蹟」,卻不在意祂呢?

彼拉多再審

13~25

查不出祂有罪,卻犧牲良知,而妥協了事。我們是否只怕得罪人,卻不怕得罪神呢?

 

鑰節:「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廿三4

 

提要:主被交在人的手裡,受盡了不平的對待,忍受了一切的戲弄,凌辱,至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失敗了嗎?不!祂每時每刻,都是得勝的。作人子的主耶穌,從孩童開始,就一直順服父神的旨意(路二49)以致於死;在地上祂只作一件事,就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完成神的救贖工作。當祂面對人心的變幻──從歡迎祂到「除掉」祂,殘酷的現實──宗教的虛偽和欺騙与政治的黑暗與腐敗,祂欣然地揀選苦難,學了順從。所以祂沒有受人反對的影響,也沒有向惡烈的環境低頭。正如希伯來書五章八節所說,『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苦難顯出了主完全的順服,而在順服的試驗中,祂表明了生命的得勝!另一面,當主在被誣告時,祂的默然,不抗議,不答辯,乃是祂定意要接受一切的察驗。在舊約所有被獻的羔羊都必須無殘疾,所以獻祭以前要接受祭司或利未人嚴格的「察看」,然後方能獻上為祭。主耶穌既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所以祂需經過這一切的「察看」。但人屢次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41422) ,證明了祂的全然完美的品格,印證了祂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主,有絕對的資格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人,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三18)。

 

默想:主的死究竟是誰的責任?是彼拉多?還是猶太人?而我們呢?

 

禱告:主啊,我們愛你,因你的鞭傷,我們得了醫治,因你所受的刑罰,我們得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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