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週一)
讀經:
可十1~27
主題:衡量生活的標準
重點:本段我們看見衡量生活的三種標準:
大綱 |
經節 |
鑰意 |
與配偶的關係 |
1~12節 |
回到神的「起初」,夫妻天作之合。 |
與神國的關係 |
13~16節 |
回轉像小孩。 |
與錢財的關係 |
17~27節 |
變賣所有,跟從主。 |
鑰節:「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十21】
感想:可惜面對龐大的財富,這個少年官就憂憂愁愁地走了,他的結局可能有兩個:一個是他終於有一日回轉,歸向基督和祂的十字架,因此在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不然就是他因為不肯放棄那短暫有限的物,因而失去了永恒喜樂的生命,憂憂愁愁的痛苦過一生。然而這個故事並不是告訴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過窮乏的生活,而有錢財的人不可能進神的國。神能拯救所有的人,祂凡事都能,但祂所看重的是,我們是否把祂放在生命中的首位,是否愛主過於愛錢財,因為錢財應是我們的僕人,而不是我們的主人。
默想:我們問一個人給了多少;基督問一個人為自己保留了多少。──慕安得烈
禱告:親愛的主耶穌,求你更深的得著我們,使我們將一切全獻給你,一生跟從你,為你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