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週一) 讀經: 太廿七1-31節 主題:人們對主的待遇
重點:馬太廿七章1-31節除了描述主受審和受難的經過,也記載了猶大出賣主耶穌之後的結局(3~10節)。
鑰節:「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太廿七3~5】
提要:從猶大的故事中,我們也看見一件事:我們將基督訂價多少,我們就可如數得到。這是一個可怕的事實。我們可以按著我們所訂的價格出賣祂,魔鬼會照價收買。 有一位芝加哥的漫畫家,畫了一幅寓意深長的畫。他所畫的是一個人在他的辦公室內,正倚桌書寫,核對著他的賬目。他辦公室門外,基督正站在那裏叩門,但那門是鎖著的,祂無法進去。在那人身旁站著魔鬼──不是中古時期青面獠牙,頭上有角的樣子,而是舉止優雅,服飾入時的紳士,正在以黃金引誘他。魔鬼在那裏幹甚麼?他在那裏照著那人所要的付給他,只要他開口,魔鬼就如數照給,目的只為將基督關在門外。這幅漫畫真是生動,也真是可怕,但它何其真實!魔鬼的任務是將人所要的任何東西給人,惟一的條件是要人將基督關在門外。然而在「得到」和「賺到」之間是有分別的。一個人從出賣基督所得到的,在永恆裏面是是完全無用的,而且至終他的靈魂要像猶大一樣,進入黑暗之中。他要將歷年所得到的都拋在聖殿的院落之中,像猶大一樣,既失去了基督,又失去了所得到的三十塊錢。──《摩根解經叢書》
默想:在主耶穌受審和受難的過程中,看到人無情無義的對待祂,而我們與主的關係如何?
禱告:主啊,我們願把自己交給你,求你對付我們心中──像宗教領袖的「仇狠」、「嫉妒」;像猶大的「貪心」;像彼拉多的「不負責任」、「不公義」;像群眾的「盲目」;像兵丁的「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