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 (週六)
讀經: 加4主題: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
摘要:加拉太書第四章,保羅繼續討論律法和因信稱義的關係。雖然第三、四章都是論因信稱義的超越性,但每一章的重點仍然是不同的。第三章論這因信稱義帶給我們的新地位和關係,而第四章論及因信稱義帶給我們的權利,強調的是我們得救之後憑信心過神「兒子」的生活。
1~11節的重點是在兒子名分的權利。保羅以「奴僕」與「兒子」的身分,比喻作基督徒與「律法」並「被救贖」之間的關係,更透徹的說明因信稱義使人作兒子,而律法使人作奴僕。在這比喻中,保羅指出:
(一) 孩童是指那在律法以下的人。孩童雖是豫定承受產業的主人,卻與奴僕毫無分別。在神豫定的時候來到以前,服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並且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
(二) 兒子是指那蒙救贖的人。神差遣衪的兒子,救贖我們脫離律法,叫我們得兒子的名分,並且神差遣衪的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使我們能以呼叫阿爸父。這証明我們不再是奴僕,乃是「後嗣」了,而「後嗣」就是承受產業的人。
接著保羅立即要加拉太人回想得救時的情景,而不要回去作律法的奴僕。他們從前作奴僕,是因不認識神。現在既然認識神,怎麼還要歸回那些「懦弱無用的小學」,再作奴僕呢?他們若是還謹守猶太教的那些日子、月份、節期,保羅害怕在他們身上是枉費工夫了。
12~20節是插入保羅的一段勸勉的話,也可以說是保羅內心的表白。首先,保羅勸告加拉太人效法他。接著,他稱讚他們以前的愛心。保羅第一次傳福音給他們時(徒 13:1-14:28),是因為身體有病。而他們雖然受此試煉,卻沒有輕看他,反而接待他如同神的使者。當時他們甚至願意為保羅犧牲自己的眼睛。然而今非昔比,如今他們待保羅竟如同仇敵。只因保羅將真理告訴他們,而他們又中了猶太派律法主義者的離間計。這樣的轉變令保羅痛心,然而他不顧他們的無知、幼稚,願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直到他們裏面的基督成形。
21~31節,保羅引亞伯拉罕所生的兩個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的歷史,証明我們是憑應許作神的兒女,而不是憑律法作奴僕。保羅用十分簡潔的話,將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的分別──以實瑪利是按血氣由使女(夏甲)所生,以撒是憑應許由自主之婦人(撒拉)所生。這裏所記的事例,記載於創世記第十六章至十七章27節。保羅在此指出,這兩個婦人豫表兩約。夏甲豫表出於西乃山的律法之約(舊約),生子為奴;而撒拉豫表應許之約(新約),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為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保羅引用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節,解明她能作我們的母親,乃是從神的應許來的。他藉此說明,如今我們都是憑應許作神的兒女。然而以實瑪利曾嘲弄以撒(創廿一9~10),現今那些從肉體生的也常常逼迫那些從聖靈生的。保羅引自創廿一10,說明憑血氣的不能承受產業。最後保羅提醒我們,我們不是在律法之下的奴僕,而是應許所生的兒女,應憑信心生活在基督的自由裏(加五1)。
重點:本章可分成三部份:
大綱 |
經節 |
鑰意/應用 |
兒子的權利 |
1~11節 |
得著兒子的名分、經歷兒子的靈、享受兒子的產業!在生活中,我們有多深地享受与阿爸父的關係呢? |
插入的勸勉 |
12~20節 |
痛心疾首他們態度的改變,願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在生活中,我們有沒有讓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 |
憑應許作兒子 |
21~31節 |
不要讓血氣的逼迫聖靈所生的!在生活中,我們會不會在不知不覺間又活在血氣中? |
鑰節:「我小子阿、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19)
感想:從這處聖經來看,基督徒追求的目標,乃是讓基督在我們裏面逐漸成形(長大,成熟),使我們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我們屬靈生命的成長,在加拉太書可以分為二個不同的階段:其一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加二20);另一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成形(加四19)。這說出基督在我們裡面作生命,一面祂是活的,要在我們裏頭掌權、運行、作我們的能力,帶著我們過生活。另一面祂要成形在我們裡面,也就是祂的成分在我們裏面加多,直到神本性的一切,完全成形在我們裏面,使神一切的豐滿,充滿了我們(弗三19)。基督的內住是我們重生得救時立即得著的,然而基督在我們裏面的成形卻是漸近的,需要時間,如同婦人的懷孕是經過了九個月,所懷的胎才充分成為人形。所以我們若是正常的基督徒,必定生命會長大。因為基督在我們裏面不斷地作工,使我們越過越像主,至終模成祂的榮形。然而我們怎樣使生命正常的長大呢?消極方面要拒絕所有防礙和傷害生命長大的人、事、物,積極方面要接受生命所需要的供應。
【哦主,求你長在我心】
一 哦主,求你長在我心, 你外再無他求!使我逐日與你更親,逐日向罪自由。
(副) 願你逐日維持的力, 仍然顧我軟弱,你的亮光除我陰翳, 生命吞我死涸。
二 當你榮光照我心頭, 所有惡念都消;『我是無有, 你是萬有,』我願常受此教。
三 你這聖潔、榮耀的主, 讓我更多瞻仰;無論快樂或是艱苦,我願作你活像。
四 天上喜樂,求你膏我, 靈力,求你助我;但願你的熱切愛火,從我全人射過。
五 可憐的己,願其消沉, 惟你作我目標,使我逐日藉著你恩,更配與你相交。
這首詩歌(聖徒詩歌567首)是由瑞士籍神學家兼詩人拉維特(Johann C. Lavater)所作。主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 ,而這神聖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會成長的。所以作者求主長在他的心中。然而人的心是最麻煩的,是最為己,最與主為敵的。作者因著認識這個事實,就全心全人轉向主,對準主,在主以外再無他求,好讓主充滿他的心,佔有他的全人,成為主的活像。
默想:基督徙生命的長進不是外面的『效法』,乃是從裏到外的『成形』。
禱告:親愛的主,求你長在我們心,成形在我們的裡面,使我們滿有你榮耀的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