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週五)


讀經: 林前 7:1-16 主題:神聖的婚姻

摘要:哥林多前書第七章開頭就提到說:「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顯然哥林多教會曾經寫信給使徒保羅,詢問他一些有關基督徒生活和教會生活上的問題。從第七章起,保羅開始答覆他們的問題。在原文聖經里面,保羅解答每一個新的問題,都是以一個「現在(Now)」(七1,八1,十一2,十二1,十五1,十六 )為開始。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保羅解答他們第一問題,就是的關於婚姻和守童身的問題。本段1~16節,在這裡保羅對婚姻的教導可總結如下:

(一) 婚姻是貞潔的關係(1~2) ――人人要尊重婚姻,保守聖潔,不容淫亂的事。

(二) 婚姻是伴侶的關係(3~9) ――彼此以合宜之分相待,彼此不虧負。

(三) 婚姻是不分離的關係(10~16) ――婚姻的盟約是神聖的,這是基於舊約聖經(創二24)和主耶穌的教導(可十2~12)。所以即使個性不和,關係不好,除非配偶犯姦淫(太十九9),便不應主動離婚。若配偶不信主,信主的丈夫或妻子,必須努力使配偶歸向基督。

重點本章可分成二部份:

大綱

經節

/應用

夫妻相待

1~9

婚姻是神設計的,使丈夫和妻子互相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所以按著聖經的教導,彼此尊重,力求同心,抵擋撒但。

不可離婚

10~16

神絕對不同意人主動離婚,因為婚姻的盟約是神聖的。所以將婚姻放在神的手裡,靠神的恩典勝過一切的困難和挫折,不離不棄

 

鑰節: 『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林前七 5下)

 

感想夫妻的生活一面是基督與教會關係的見證,另一面卻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我常常提醒神的兒女們,不要把日常生活孤立起來看,以為日常生活就是日常生活。不是的,絕不可以這樣,在神兒女的身上,每一件事情都有他的屬靈意義,生活的本身就是一場屬靈的戰爭,生活上的每一點,或是每一個關係,都是那戰爭的戰場。

神能使用夫妻的關係和生活來造就建立基督身體的材料,同樣的,撒但也會挑撥夫妻的感情,破壞夫妻生活的和諧,給教會製造難處,給神的兒女加上重擔,在不信的人中間加強他們抗拒神的口實。生活本身就是見證,見證是和屬靈的爭戰有關,見證顯不出來,就是在爭戰上失敗了。『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七章5節)這話就道出那爭戰的實質。真正看到屬靈的事的人,他們一定懂得在夫妻的關係和生活上謹守自己,不給撒但留下破口,在大的事上讓主管理,就是在最小的事上也不自己出主意,只是彼此同心尋求主,不強調個人的需要和習慣,只在主的眼前作合宜的事,作主說「阿們」的事,這樣就不讓撒但有攻擊的藉口。夫妻是在生活中最接近又最長久相處的,各方面的弱點都不能在對方眼前隱藏,所以十分需要主的恩典來扶持,不是誇張對方的弱點,而是體恤對方的軟弱,不叫撒但有機可乘來損傷夫妻的關係,以致主的名被羞辱。――王國顯《仍是一個身體》

【要有愛不要自私】

v  在美國,有一個牧師,給人行婚禮,一生之中行了七百五十多對。他每一次在他們的婚禮裏都講過道,勸他們有一件事要注意,就是不能自私。要結婚,要有愛,不要自私。他年老的時候,就寫信出去問他們今天的情形如何。在他寫信的那一個時候,還是七百多對。他們回信來說,家庭還是快樂的,因為不自私。以美國來說,這一個情形是特別的,在美國婚姻中,有四分之一是離婚的。但是這七百多對都很快樂。

 

默想:『人並非以會變的「愛情」去維護婚姻,而是以不變的「婚約」來維護愛情。』――潘霍華

 

禱告:親愛的主,教導我們學習在一切的事上愛我們的配偶,在大事上力求同心,在不和的事上信守婚約的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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