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週六)   讀經: 徒 26


主題: 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重點:保羅有三次為自己分訴。首先在在公會前(徒二十三1~10節),接着在非斯都面前(徒二五68節),然後在亞基帕王面前(徒二六129) 。本章(徒二十六132節)主要是記載保羅在在亞基帕王前的見證(1-29節),以及亞基帕王的裁定(30~32節)。首先亞基帕王准保羅為自己辯明(1) 。保羅一開始是用禮貌的言辭,承認亞基帕對猶太事物的熟悉,並要求他耐心聽下去(2~3)。他自承原屬嚴謹的法利賽教門(4~5) ,如今卻為復活的指望而受審(6~8) 。從前他極力逼迫耶穌的門徒(9~11) ,卻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被主光照(12~15) ,以致他完全的改變。接着他見證自己如何蒙主的託付,開始盡他傳福音職事(16~18) 。保羅講完自己的經歷,他的結論是『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19) 。正因如此,才導至猶太人的迫害及控訴 (20~23) 。非斯都忍耐不住,他認為保羅學問太大,令他癲狂;然而保羅沒有因此發怒,反而放膽直言 (25~27)。保羅分辨至此,已從分辯演變成為傳福音。而亞基帕王也以為保羅想勸他作基督徒(28) ,保羅回答說他不單要勸亞基帕王信,亦要勸在座的所有人都像他一樣信 (29)。這次審判有了定論,亞基帕王和巡撫決議保羅是無罪的 (30~32) 。只因保羅上告于該撒,於是開始第四次的行程――在捆鎖下前往羅馬(徒二七1~二八31節)。

鑰節:「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廿六19

提要:  乃是那從天上來的大光,使徒保羅一生之久將自己獻上,這順服是出自異象。雖然,凡將自己奉獻給神的,在父神的眼中都是十分珍貴的;可是盲目的奉獻,在事奉上卻不能持久。我想當我們悔改得救以後,那初步,天真和未受教導過的奉獻,與那更進一步,因為見了父神偉大計劃所產生的奉獻,是大不相同的!前者的奉獻,是基於我們個人所獲得和享受的救恩,父神不會立刻對我們有任何嚴厲的要求。但當祂敞開祂的心,將祂自己所要做的向我們啟示以後,祂便尋求我們甘心樂意的反應,從此以後,祂在我們身上的要求就逐步加深。我們是根據一個新的認識,便向祂獻上我們的心願,同時祂也接納了我們這新的奉獻。今後,我們的一生,都要進入這一個奉獻中,並且是一直的進入。――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若存得住】

v  賈艾梅(Amy Carmichael 1868~1951) 是從愛爾蘭到印度的宣教士,至死沒有離開印度。她救助異教惡風下被迫在廟里賣淫的孩子,成立著名的 Dohnavur Fellowship。許多『廟裡的孩子』偷偷投靠『艾瑪』(印度語母親),她成為眾人之母,每一個靠近她的孩子,都被她的愛所吸引。是什麼使賈艾梅如此行呢﹖那是賈艾梅十七歲時的經歷:一個週日上午聚會後,她和兩個弟弟在路上幫忙一位老婦人扛重物,遇見教堂出來的人驚異的望著他們。她很尷尬,老婦人是骯髒的,穿著破舊。她心想:「這些體面人可別想我們賈家是與這樣的可憐人來往的。」突然,神的話像雷聲,一個聲音隆隆作響:「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個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林前三12~14) 。『若存得住...』她轉身回頭,要找尋是誰正對她說話,卻只看到噴泉、潮溼的街道和帶著禮貌又驚訝眼光的面孔;除此以外,什麼都沒有。她沒有向任何人提起,但她知道發生了一件事改變了她對生命價值的看法。除了永恆的事物,再沒有什麼能影響她了。這就是賈艾梅奉獻自己一生的開始-『若存得住』。她沒有違背這個異象,她用她的一生完成了一件事,就是『若存得住』的事。

默想:沒有異象,民便放肆(29:18 )  。一個人沒有異象就會隨隨便便、漫無目標,我有異象嗎?

禱告:親愛的主,求你給我天上的異象與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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