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 (週五)  讀經:  徒 15:1-21


主題: 教會如何解決爭端

摘要:安提阿教會為割禮起的爭論,加拉太書二章110節有描述。由耶路撒冷教會來的假弟兄,他們教訓安提阿的弟兄必須行割禮並遵守摩西的規條,否則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極力抗拒這些信奉猶太教的人,知道他們來是要掠奪外邦信徒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結果引出了保羅和巴拿巴並幾個弟兄上耶路撒冷去,找著使徒們和長老們交通。這是耶路撒冷會議的背景。本章一至七節上記載保羅和巴拿巴為了割禮的問題,從安提阿上耶路撒冷,與使徒和長老交通(十五1512;加二110)。七節下至二十一節敘述使徒和長老在耶路撒冷的會議。

鑰節:「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徒十五2

感想 耶路撒冷會議是一個重要的突破,也讓我們看到教會內如果意見分歧時,可以如何面對和處理:

一、   透徹的交通―― 容許自由述說、商議、辯論(4節下~7節上),由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6),根據彼得與巴拿巴、保羅的見証 (7節下~11) 和雅各的定案(13~21),到同工並全教會的「定意」(22節),更進而變成全教會「同心定意」(25節)。

二、   聖經的明證  ――不斷章取義,運用聖經中主的話(18節),眾先知的話(15節)、使徒的話(22節)來看神的心意。

三、   聖靈的引導――必須清楚明白聖靈的意思,以聖靈的心意為教會的心意 (28)

本來會導致分裂的事情,反成了教會的祝福,關鍵是教會定規一件事情,乃是藉著透徹的交通以『同心合意』為原則,而不是由個人或者是少數服從多數來決定;以聖經真理為原則,而不是憑人意決定行事;由聖靈掌權引導,而不是任意狂奔妄行。

「同心合意」

「同心合意」,這詞在〈和合本〉用了十次,分別源自五個不同的希臘文。雖是五個不同的字,但都有其部份相同的意義。這詞在《使徒行傳》用過二個不同的希臘字。

 第一個「同心合意』的希臘原文是symphoneo。這個字首sym是說到樂曲裏頭的『和諧』(有如英文symphony)。這個字在《新約》使用過六次(參太十八19;太二十213;路五36;徒五9;徒十五15)。世界上最好聽的音樂便是交響樂。亨得爾彌賽亞中的「牧人交響曲」便是一個顯著的例子。這樣一個偉大的音樂,若被外行演奏或指揮不善,就不能把它的美妙之處表達出來。一切樂器都須先把音調校正。對音之後,演奏的人還得時時注意指揮;音調、時間和抑揚頓挫,都得絲毫不差。這樣樂聲才能和諧一致,幽雅動聽。雖然樂器有數十或數百種之多,也不致混亂嘈雜。眾聖徒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禱告,必須個人與神和諧一致,再與眾聖徒交響一起。

第二個「同心合意」的字是homothymadon。這字首homo意味著「同一、一起、共同」(有如英文homogenous)。在《新約》的原文用過十一次。除了在羅馬書十五章六節之外, 這字只出現在《使徒行傳》(一14;二1〔欽定本〕;二46;四24;五12;七57;八6;十二20;十五25;十八12;十九29)。Heidland說:「這個字指出一群從事外面相同行動的人之間內裡的聯合。」。

默想:耶路撒冷會議的重要性如何?會議進行的過程有哪些特點值得我們學習?

禱告:親愛的主,教導我們在處理教會事務時,能同心合意,以聖經真理為原則,以聖靈的心意為我們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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