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週) 讀經: 約九13-41
主題:屬靈看見的代價
摘要:約翰福音第九章13~34節記載這位被治好的復明者再大膽地為主作見證,接下來在這人和他的宗教領袖間發生了一系列的討論和質詢。傳統的法利賽人,與一無所有的卻真實經歷主耶穌醫治大能的瞎子,展開了一場信仰的辯論。這件事發生在安息日,.眾人把瞎眼的人帶去法利賽人那裡於是引起了法利賽人中間的爭論:「不守安息日、不是由神來的」、「不是由神來的罪人不能行這樣的神蹟」。法利賽人應問那從前是瞎子的人,認為醫治他的人是誰呢?瞎子認為是先知。猶太人不信這神蹟真的發生,於是傳喚瞎子的父母來作證。 那人的父母親也被帶來作證,但他們保持中立,他們不想因捲入與耶穌有關的爭議而被趕出會堂。法利賽人告訴他:「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而他堅持肯定自己的經歷,回答說:「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他們再次盤問他,要他複述事情的始末。那人作證愈來愈勇敢。他的信心也在增加。提醒他們,若主耶穌不是從神來的,祂斷不能行這樣的一個神蹟。因著他勇敢的見證,引起了法利賽人們惱羞成怒,把他趕出會堂了。
第35~38節記載雖然人不接納他,但是主耶穌再遇見他,接納他,與他親近,啟示祂是神的兒子,使他與主建立正確信與拜的關係。第39~41節記載世人因主而分別為兩類──瞎子看見和明眼反瞎。法利賽人不能接納信耶穌基督的人,乃因為他們在屬靈的事上是瞎子。他們不但「自以為知」、「自以為義」,也「自以為能看見」。主感嘆的說:「我…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重點:本段可分為二段:
大綱 |
經節 |
鑰意/應用 |
向法利賽人作見證 |
13-34節 |
堅持肯定「以前瞎眼、今日看見」,而付出了代價,遭親友離棄,被人逐出會堂。在充滿逼迫、反對的情況下,我們能否能在眾人面前,仍勇敢的見證自己生命改變的經歷呢? |
蒙主更深的啟示 |
35-41節 |
由一個人『名叫耶穌』,一直到相信祂是『神的兒子』,他對主的認識是逐漸加深。在屬靈的事上,我們究竟是瞎子抑或復明者呢? |
鑰節:「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麼?』」【約九35】
「他說:『主阿,我信。』就拜耶穌。」【約九38】
感想:這個美麗的故事開始於主耶穌憐憫這一個可憐絕望的瞎眼人,而結束於主耶穌接受了他的敬拜。在這整個的過程中,這一個復明者在眾人面前勇敢、堅強的作見證,使我們深受感動。雖是短短的時刻,但他對主的認識卻是是逐漸進步:這個瞎子在當初得到主醫治的時候,對鄰舍作見證,只知道有一個人『名叫耶穌』(11節);對法利賽人首次作見證時,認為祂是個『是個先知』(17節) ;對法利賽人第二次作見證時,進一步承認祂是從神來的(27節) ;最後經主親自指示,就相信祂是『神的兒子』(35~37節)。這個人對主有一個美麗的認識,但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主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22節) 。於是他們把他革除了,這是因為他重見光明後,見證、認識、相信那位醫治他的主。他為主付上了代價,被人趕出會堂,從此不得參與敬拜神和宗教社團的活動,而且終身受到排斥與藐視。然而他沒有後悔,因他得著更大的祝福,有主親自向他啟示祂自己,又被主接納,並與主親近、相交。
【看萬物有損以主為至寶】
v 汪佩真姊妹有一次被邀請去參加一個同學會﹐在她的同學中﹐有多位已經成為達官的夫人﹐或富豪的太太。她們看見汪姊妹來了﹐大家都對她說﹕“佩真﹐你真好阿﹗你是最有福氣的。”汪姊妹就對她們說﹕“我有什麼好呢﹖我沒有丈夫﹑兒女﹐也沒有洋房﹑汽車﹐我在地上什麼都沒有﹐我有什麼好呢﹖”她們卻說﹕“你凡事看得開﹐你無掛無懮﹐你有平安喜樂﹐這是我們所沒有的﹗”此時汪姊妹就很正經的對她們說﹕“是的﹐我正像你們家中的佣人﹐每天將垃圾向外面的垃圾箱倒﹐你們卻像垃圾箱旁的窮人﹐爭著搶那些玻璃瓶﹑鐵罐子﹐和一些破舊無用的廢物。我因為得著基督﹐就把世上的榮華富貴都倒掉了﹐你們卻一直爭奪這些虛空的名譽和地位﹐和物質的享受﹗”
默想:基督徒得救以後,要竭力追求更清楚的認識基督。我們肯為祂付上多少代價,就認識祂有多少。
禱告:親愛的主,不論要出任何代價,求你開我們屬靈的心眼,使我們能真認識自己生命的殘缺,更豐滿的認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