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 (週六) 讀經: 約四1~30
主題:主是活水!
摘要:約翰福音第四章1~30節詳細描述主耶穌第一次將「活水」的福音介紹給撒瑪利亞婦人和她蒙恩得救的過程。主耶穌離開猶太往加利利去 祂定意經過撒瑪利亞。在敘加附近的雅各井,主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遇見了撒瑪利亞婦人來打水,而此時門徒進城買食物,於是祂向婦人要水喝。這個婦人拒絕主的要求,因撒馬利亞人與猶太人沒有來往。對於她的反應,主以神的恩賜和得活水來回應。然而她不知活水是什麼,故以無工具,井深與祖宗雅各的井等來質疑主是否比雅各還大。於是主耶穌對她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她立刻求主把水賜給她。主卻摸她的良心,清楚數出她已有五個丈夫,現在有的並不是她的丈夫來。談話至此,她突然轉變話題,詢問當在那裏作禮拜。對於她對答非所問的反應,主卻用耐心和愛心來回應說:「人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之後,她因主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彌賽亞」時,就驚喜得「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作見證,告訴他們把她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說出來的人可能就是基督。於是眾人就出城往主耶穌那裏去。本段因着主的帶領和啟示,我們可以看到她對主認識的漸進過程:
(一) 最先認識祂是「猶太人」(9節))── 因与主素昧平生,彼此不相干,她高傲地拒絕了主的要求;
(二) 接著她稱祂為「先生」) (11節)──因主引導她討論人生正題,引起了她的注意及好奇心,開始對主存了敬意;
(三) 後來認識祂雖然為大(12節)── 因主激發她『求』主賜給活水,然而她認為主仍不能祖宗雅各相比;
(四) 查覺祂是「先知」(19節)──因主技巧地指出她生命中的不滿和罪,使她看出主具有超人的洞察力,是神的代言人;
(五) 認識祂可能就是基督(29節) ──因主繼續地帶領她認識祂,她雖還不敢肯定,不過卻從心中誠實的問道,「莫非這就是基督麼?」因她作的見證和眾人的親身經歷,最後使他們都認定祂真是救世主(42節)。
重點:在這一段經節中主耶穌与撒瑪利亞婦的對話中,啟示了祂自己和得活水(救恩)之路,也記載了她生命的改變:
大綱 |
經節 |
鑰意/應用 |
主就是活水 |
1~12節 |
祂就是賜活水的主,是供應人生命的泉源。凡是心靈乾渴疲乏的,只要來到主面前,都會立刻經歷這一道生命的活水,流入心靈,漫溢全人,使我們的滿足和安息逐日深廣,直到永遠! |
取用活水之路 |
13~26節 |
要用心靈和實際拜祂。凡要享受主恩的,非在靈裏『喝』祂(14節)不可,用頭腦心思去分析、研究,結果將會一無所獲!. |
享用活水結果 |
27~30節 |
勇敢地為基督作見證,叫人蒙恩,使主得著滿足。凡喝活水而得滿足的人,都會丟棄從前霸佔的事物(「留下水罐子」),積極地與人分享基督改變了我們的福音! |
鑰節: 「必須經過撒瑪利亞。」【約四4】;「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感想:本段經節中有兩個『必須』
【福音改變了她和她的家】
江蘇淮陰附近的村子裏有位姓馮的姊妹,過去是全村出了名的壞婆娘,性格極壞,人人不敢惹她,誰若是觸犯了她,就甭想得安寧,無論家人或鄰舍,因一點小事,也會被她吵罵得頭皮發麻。一次,她與丈夫毆鬥,婆婆為了息事寧人,就抱著孫子來向她陪禮求情,求她看著自己親生孩子的面子,不要再打下去。她不但怒氣未消,反而從婆婆懷中奪過自己的孩子,拋到冰冷刺骨的河水之中。
一九八○年,馮姊妹聽到了福音,悔改歸神,她認識自己的敗壞可憐,基督的赦罪之恩與捨命大愛,深深地吸引了她,她誠心誠意的悔改了。一個那麼兇的女人,變成了一個溫和善良的好姊妹。不久,試煉臨到了,以前受了許多委屈的丈夫,這時反而壯起膽來逼迫她、傷害她。她身上常常帶著無故被打的傷痕,強迫她放棄信仰,不准她去聚會,撕碎了她心愛的聖經和詩歌本。有時把她關在門外,她只得含淚到廚房裏度過長長的寒夜。她堅持忍耐著精神與肉體雙重痛苦,教會的弟兄姊妹為她流淚禱告,神安慰她,甘心忍耐等候試煉過去。終於她的丈夫醒悟悔改,而且還愛主。從此這個處在極危險、不安寧的家庭,變成了和睦、溫暖,充滿了主愛的小樂園。因著這個家庭的變化,使許多人感到驚奇。馮姊妹的公婆和鄰居都為此高興,甚至連無神主義者的鄉村幹部也說:「基督教能把壞人改變成好人,這是好事情。」── 基督徒文摘《然而我蒙了憐憫》
默想:『許多人爭著想繼承使徒,而我卻寧願作撒瑪利亞婦人的後人,因當使徒出外找食物時,她心裏急著要救人靈魂,竟至把水罐子也忘了。』──戴德生
禱告:主啊!求你讓你的所賜的活水在我們生命中湧流,使我們一天遇一天地更深認識你,更在靈裏和實際敬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