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週四) 讀經:可十五1~20
主題:豈可不愛祂?
內容:馬可福音第十五章記載了主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受羅馬士兵戲弄,到各各他路上,最後被釘,與罪犯同死,又被葬於財主約瑟墳墓中等。1~15節這段經節所記的事件是在星期五的早上,祂被帶至巡撫彼拉多的官邸受審問。彼拉多問主耶穌是否是猶太人的王,祂簡單地回答說:「你說的是」(1~2) 。接著,祭司長提出諸多的指控,祂仍處之泰然,彼拉多便問祂為何不自辯,主耶穌對他的批評仍不回答(3~5) 。 逾越節中,巡撫會釋放一個囚犯給百姓,彼拉多想釋放主耶穌,因為瞭解祭司長要除滅主耶穌背後的動機是嫉妒(6~10) 。然而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殺人作亂的巴拉巴,卻要求把主耶穌釘十字架。彼拉多抵不過群眾的聲音,只好唯命是從,將主耶穌鞭打後,把祂交給兵丁釘十字架(11~15) 。接下來,16~20節記錄了祂被交在兵丁手中,他們戲弄祂,給祂穿上一件紫袍,用荊棘的冠冕戴在祂頭上,拿帶著碎骨的皮鞭子打祂,吐唾沫在祂臉上,戲弄祂、羞辱祂。
重點:本段可分為二部分:
大綱 |
經節 |
鑰意/應用 |
被彼拉多審問 |
1~15節 |
一個投機政客──隨從人的聲音,顛倒黑白,輕忽救主,終自招滅亡。我們聽從人,還是聽從神? |
被兵丁戲弄 |
16~20節 |
一群粗魯的人──為了應驗「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象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賽五十三3)我們是否尊重主? |
鑰節:「戲弄完了,就給祂脫了紫袍,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可十五20】
提要:在本段經節中,我們要來看人們如何要將主耶穌送上十字架:
(一)棄絕祂的宗教領袖(1~10節) ──因嫉妒而定意,以致不惜利用羅馬人的勢力要置主耶穌於死地。
(二) 寧要強盜不要主的眾人(11~14節) ── 呼喊「把祂釘十字架!」這批群眾,竟是幾天前在大街上迎接主,並高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同一批人。這些人受到祭司長和長老的挑唆,在盲目的憤怒中將主送上十字架。他們將流義人血的罪歸在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身上。何等可怕!人的心眼若被撒但矇蔽,便成了撒但的工具。
(三) 討眾人喜悅而定祂死罪的彼拉多(15節) ──輕忽了他所面對的是誰,因而作了一個錯誤的決定,犧牲了公義,把那無罪的釘在十字架,而寧可順著眾人的要求,釋放一個殺人的,以致成為千古罪人。
(四) 戲弄祂的兵丁(16~20節) ──因為不知道自己所作的,以致戲弄、凌辱和強暴加在主耶穌的身上。
但當我們再仔細思想,可以發現在這些惡人的詭計,黑暗的政治,與強暴的折磨中,主耶穌是按著神的計劃、先知的預言而默默地承受父神一切安排的,因為祂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所以每次想起祂為我們受的刑罰,我們豈可不愛祂?
默想:假如當日我們在場,親眼看見這些事發生,我們會有甚麼反應呢?
禱告:主啊,你為我死,我們願意為你而活!
【為你我捨生命】
為你,我捨生命,為你,我流寶血;將你洗得潔淨,使你與神和諧。
為你,為你,我捨生命,為我,你捨甚情?為你,為你,我捨生命,為我,你捨甚情?
這是海弗格爾姊妹(Miss Francis Ridley Havergal 1836~ 1878) 所寫了極有名的一首詩歌《聖徒詩歌 297首》。有一次在她看見一幅主耶穌受苦的圖畫,這幅畫的底下還寫著一句話:「為你我捨生命,為我你捨何情?」她的心深深受到震撼,似乎主正面對面地向她柔聲發問。剎那間,這首「為你我捨生命」的詩歌歌辭油然浮在腦中,她隨即取出一張小紙,把靈感寫在上面。惟有十架捨身的大愛才能感人至深,我們的軟弱在它裡面消失,我們的剛硬在它裡面融化。當歲月消逝,榮華衰敗,主的愛在我們裡面卻是日益堅剛,彌久彌新,這愛使我們自深處向主唱說:「主,我獻上生命,和我所有時間,完全聽你使命,脫離己的鎖鍊。為我,為我,你的全休;為你,我棄所有。為我,為我,你的全休;為你,我棄所有。」
﹝聖經背景﹞彼拉多曾經犯過兩次重大錯誤,一次是把皇帝的肖像放在軍旗上開進耶路撒冷,引起群眾嚴重的抗議事件。而另外一次是彼拉多決定為耶路撒冷城建立一套新的供水系統時,決定動用聖殿的獻金,結果使猶太百姓群情嘩然,發生武裝抗議。結果彼拉多決定武力鎮壓,結果情勢不能控制,造成重大死傷。因此彼拉多已經累積許多民怨,如果百姓把這些事情直接向政府彈劾,彼拉多一定會被革職,所以這時候彼拉多不敢違逆眾人的意思,而約翰福音十九章12節中猶太人高喊的話,就是暗示要以舉發彼拉多的失職來脅迫他就範。亦即彼拉多面對正義與自己在巴勒斯坦的統治權之間的矛盾,他選擇了順著眾人的要求而犧牲了公義,把那無罪的釘在十字架,以致成為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