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 (週六) 讀經: 太二十三13-39
主題: 我願意!
重點:經過了文士和法利賽人連番的挑戰,二十三章記載主耶穌不單只責備他們的惡行(1~12),也為他們的失敗感到悲傷。在這種沉痛與悲哀的氣氛中,祂五次說他們瞎眼,八次說他們「有禍了」(13~36)。希臘文的「禍」,不但包含怒氣,也包含憂傷。接著,主預言耶路撒冷的毀滅(37~39)。因為耶路撒冷多次行惡,但主還是多次願意聚集猶太人加以保護,只不過他們不願意(37)。主預言耶路撒冷要成為荒場,並耶路撒冷不能再見祂的面,直到他們悔改,願意接納奉主名來的人(38~39)。本段可分為二段:
(一) 主對法利賽人的譴責與悲痛(13~36節) ──人的通病常是外表虔誠,心遠離主。我們有沒有不慎落在虛偽的敬虔和宗教生活中呢?
(二) 主對耶路撒冷的歎惜與呼喚 (37~39節) ──人可一再傷害主的心,衪對人卻不忘情,仍多次呼喚。我們有沒有答應主愛的呼喚呢?
鑰節: 「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廿三37】
提要: 「只是你們不願意!」(37節) 這種態度必然招來難逃的後果。用耶穌的話說,他們成了地獄之子,進了地獄的審判。這裏所說的,與從未聽見過祂信息的人無關,也和從未與這位萬王之王,神的基督謀面過的人無關,卻和我們息息相關。我們當站立在這位教師,這位主的跟前,切實的明白並牢記,任何假冒為善必招致祂的審判,此外絕無其它的結果。倘若我們聽見了祂口中所說「有福了」的條件,卻不願順從,那就是我們執意揀選自己的道路,朝著祂所說的「有禍了」之結局直奔,絕無退路可逃。
看哪這王!在此我們看見,祂的啟示是何等嚴肅。祂是何其滿有恩惠,但又是絕對公正。這段話向我們啟示了祂對公義的熱愛,同樣也啟示祂對極端墮落和最頑劣者的憐憫。祂對公義的熱愛,並不影響祂對頑劣者的憐憫。祂對墮落者的憐憫,也不影響祂對公義的熱愛。我們的心當受這些嚴肅的「有禍了」的警戒。王的工作並不是要原諒那些堅持留在不義之中的人,使他們能立刻進到神面前,進入天上的榮光之中。任何玷污都不能進入那裏。雖然祂的事工帶有無限的恩惠,但那些仍堅持背叛,不肯順從的人,必然要受地獄的審判,絕無倖免的生路。王最深切的冀求是讓神得著王權,讓公義得勝。在祂不得不向人宣告審判時,雖然帶著眼淚,祂仍然要這樣宣告。因此讓我們將自己帶到祂鑒察的光中。當我們服在祂的審判和鑒察之下時,讓我們求祂給我們恩典,使我們能順服。──《摩根解經叢書》
默想:主耶穌的傷痛我們感覺得到嗎?我們有沒有體會主當日的心懷?
禱告:親愛的主,開恩憐憫我們,叫我們答應你愛的呼喚,救我們脫離外面的虛假,讓你的自己充滿我們的裡面。
「法利賽人簡介」
法利賽人的起源可追溯至以斯拉時期,到主前三世紀,哈西典人對馬加比王朝的統治者感到失望,於是分離出來發展成為法利賽派,以會堂為活動中心。法利賽人確信兩重律法,一是寫下來的律法(摩西五經),一是口傳律法(拉比代代相傳的傳統)。也因為他們將口傳律法看成與聖經有同等權威,而和福音信眾起了衝突,他們遵守「祖宗的遺傳」而廢了神的道,法利賽人的規條多得令人煩惱,卻是可以做得到的。那些嚴謹遵守拉比傳統的人,誤以為自己的行為已滿足神的要求,因此並不需要神的憐憫。(路十八9~16)他們竭力講求律法字面的意義,只注意外表的行為,卻忽略了律法的精義,和內心的敬虔與謙卑。主在馬太福音廿三章中責備他們:能說不能行。把難當的重擔擱在人的肩上。喜愛高位。假冒為善。不行公義憐憫、信實。裏外不一。但也不是所有的法利賽人都是這樣的,他們之中也有部份是真正有智慧的法利賽人。(可十二34;約七50,51)猶太的大默經曾對法利賽人作七種不同的描寫:「肩頭」型,將善行掛在肩頭上。「等一會型」,藉口拖延行善。「頭破血流」型,有些法利賽人,為了避免瞧見婦女,閉目而行,撞上牆壁,頭破血流。「粉飾」型,自命清高,標榜聖潔,使人不敢侵犯。「討價還價」型,對神的態度是恐懼戰兢。真正具有「愛心行善」的法利賽人,在今天的教會中,是否仍有這些形式的基督徒呢?──摘自大光人物讀經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