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週五)
讀經: 約壹三 主題: 神的兒女
重點:本書第二個主題——「神就是愛」(三至四章)。第三章的重點乃是我們與是「愛」的神交通。約翰首先告訴我們是神的兒女:(1) 是父的慈愛,使我們成為衪的兒女 (1-3節) ;(2) 是主為我們死, 使我們的罪得清理,除滅了魔鬼的作為 (4-8節);(3) 是聖靈住我們裡,使我們不犯罪,也不能犯罪,且能愛神愛人(9-10節) 。接著約翰清楚告訴我們如何分別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1) 潔淨自己而行義的 (3-10節) ;(2) 愛弟兄的 (11-21節) ; (3) 遵守主命的 (22-24節)。根據內容要義,本章可分為二段:
(一) 神兒女的地位和將來(1-2節)
(二) 神的兒女與世人的分別(3-24節)
鑰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
提要:愛是天上和人間最寶貴的,沒有愛,世界就如同沙漠。人生沒有愛也變得非常空虛、乾渴。基督徒最大的快樂和幸福,乃在於得到基督那永遠不變、越久越深的愛,以及在主裡面弟兄姊妹的愛。然而不是我們先愛祂,才使祂愛我們,也不是我們有什麼可愛,乃是神先奇妙地愛了我們。根源是出於神就是愛,祂是愛的源頭,祂愛祂所創造的人,祂甚至將獨生子捨了,來顯明祂的愛(約三:16),祂更使我們作祂的兒女,這是何等的大愛(約壹三:1)。愛叫主為我們捨命,這樣叫我們才知道何為愛,且活在這個愛中。
愛不僅是一個權利,也是一個責任。照樣,我們享受主的愛,也應當愛主;享受弟兄姊妹的愛,也當愛弟兄姊妹。然而愛不只是一種感覺,實際上,愛是一項選擇,一項行動(林前十三: 4-7)。所以愛不是空洞的,乃是有所行動的。愛真正的表現是在無私的捨棄。也只有愛會使我們為別人有所捨棄,有所犧牲,不但願意捨棄財物,也願意捨去其他快樂,甚至捨去性命,使我們服事別人而不望回報。
默想:我知道為何去愛,怎樣去愛、何時去愛、愛誰呢?
【為孫子搖籃】
v 一位礦工,年老目盲,似乎已經不能再作甚麼。一位弟兄教他,可用愛神的動機搖他小孫睡覺。搖籃每一搖動,都是愛神的行為。其後數年,連添了幾個孫兒。這位礦工托人告訴那位弟兄一個好消息說:『他仍以愛神的動機滿有喜樂地為孫兒搖籃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