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主日)

讀經 8: 1-30     主題 不要再犯罪!

今天的經文記載(約八1~30節)裏記載了三件事。1~11節是一個行淫行淫的婦人被捉拿的事例(1~11)。然後在12節裏面,是主耶穌的第二個偉大宣告──「我是世界的光」。從第12-30節是耶穌表明祂的見證是真的,因有父與祂同在。然而人若不信祂的「我是」必要死在罪中 (21~30)

鑰節 「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

提要:  依照猶太人古老的律法,奸淫是死罪,眾人可以將行淫的人用石頭打死。這位婦人是被當場逮個正著,罪證確鑿,無可推諉。民間的宗教領袖群--自命清高神聖的人--將她帶到耶穌面前,她孤伶伶面對圍觀看好戲的群眾,彷彿罪人面對審判團,衣衫襤褸者置身高貴仕紳當中一般。  然而耶穌在這裡指出了一件重要的事:「你們當中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可能我們沒有在犯罪現場被發現,或許我們沒有行淫的意念付諸行動,但人從小到大,誰是沒有欺騙、說謊、偷竊、仇恨等惡念在心裡?我們與在監牢服刑的人的差別不過是他們犯罪被發現,我們沒有被發現而已。這也正應了俗話所說:「天底下鼻孔朝地的沒有一個好人。」你正被別人指責而自慚形穢嗎?或者你正在嚴責別人,卻不知道在聖潔、公義的神眼中,世人都犯了罪,每一個人的心思意念,或在暗中所行的,都無法遁形。       

但是,感謝神,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當那些人一個個羞愧離去後,只剩下耶穌一人和那惴惴不安的婦人;奧古斯丁說:「這時,只剩下一個最大的不幸者和最大的同情者。」是的,人犯罪的確是不幸的事,難道有人故意要去犯罪嗎?難道有人願意一直在罪惡深淵嗎?人的痛苦就在「想做的善做不到,不想做的惡反倒去做」。瞭解你、我心中的掙扎、痛苦,祂也憐憫我們的景況,祂來為要將赦罪的恩典賜給人。這位世上最大的同情者沒有審判那婦人(事實上,祂最有資格審判),只柔聲的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是祂給人機會是叫人回應祂的恩典,正如保羅說:「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羅六12       

【不問從前如何】

v    「你的罪赦免了,平平安安的回去吧!」這是主耶穌常說的安慰話語。許多主大大使用的器皿是由大罪人改變過來的,辦孤兒院的慕勒先生就是一個壞透了的青年,而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則趕出了七個鬼。─ R.A. Torrey "The Real Christ"

默想:回顧一生,有誰不需要神的恩典來遮避軟弱與失敗呢﹖「不定你的罪」是主給予我的機會,「不要再犯罪」是叫我回應祂的恩典。

禱告:親愛的主,幫助我看見我在你聖潔光中的本像,祈求你的赦免,領受你的恩典,幫助我潔淨罪惡黑暗的事,也指引我行走光明的路。


62 (週一)

讀經 8:31-59 主題 偉大的『我是』!

這一段(8:31-59)讓我們看見在祂說了「我是世界的光」(12)之後,跟著就有了爭論、衝突、明顯的敵意,以及不信的的事。其中記載了猶太人膚淺的反應,他們對屬靈事情的瞎眼,對道德意義的死沉,因為他們不信主的話。另外我們也看見祂樂意啟示祂自己,讓我們逐日認識祂是誰和祂給的我們祝福吧!

一.  我們的罪孽深重,主賜洪恩深宏(1~11)

二.  我們處黑暗世途,主的真光引路(12~20)

三.  我們全死在罪中,主乃生命出路(21~30)

四.  我們受魔鬼奴役,因信祂永自由(37~59)

鑰節:「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

提要: 這話直譯是,「亞伯拉罕還沒有生下來,我就是」。它強調主耶穌與亞伯拉罕的截然不同;『沒有... 就是』這兩個動詞的對比,也是受造和非受造的對比;受造之物受時間的限制,而主耶穌不獨在亞伯拉罕之時存在,且早已存在,一直存在;祂的生命具有神性的超時間特色。主耶穌不是說『我從前是』(過去式),而是說『我一直是』(現在式),這正表明祂自亙古即已存在。本書有七個眾所熟悉的以『我是』開始的句子。「我是I AM」這個希伯來文是個未完成式,意思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啟一48;十一17;十六5)「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若直譯應該是「我的存在就是我」,對於這位超越一切、深不可測的神,世上沒有一個名字是可以完全述說祂的奇妙和大能,而『我是』是最能表現祂本性的名字,對於祂絕對、永恆、真實的存在能做最好的詮釋。『我是』表明基督乃是神所開的一張簽了名的空白支票,神一切的無限和豐富都存在基督的裡面,祂的能力、智慧、引導、保守、供應和千萬的祝福都隱藏在「我是」裡面,讓我們用信心去支領兌換吧!

【基督就是他的聖潔】

v    宣信在他所寫的『主自己』的小冊子裏說:『我花了很多工夫祈禱,求主使我成聖。有時,我也想已經得著了。有一次,我感覺得著了一點,我就用力抓住祂,惟恐失掉祂。整夜,我不敢睡,惟恐一睡,就失去成聖。當然,我失去了;因我無法抓住祂。』由這痛苦的經歷,他認識了,不是憑他的感覺,靠他的力量來抓住祂,乃是住在他裏面的基督牽引他。所以後來他就寫出那首喜樂讚美的詩歌來:『前要的是祝福,今要主自己。前常用手抓主,今主手牽我。前是寶貴感覺,今憑主口說。前不住的討問,今不斷讚美。永遠舉起耶穌,讚美主不歇;一切在於基督,主是我一切。』不是苦苦求主使他成聖;乃是基督就是他的聖潔;只要讚美就是!

默想:祂說,「我是世界的光。」(12)「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58) 我如何解釋這一切呢?其關鍵何在?

禱告:主啊!賜我有屬靈的眼睛,使我逐日認識你更深。


63 (週二)

讀經 9:1-12   重點:生來瞎眼的人如今看見!

九章全章是主耶穌醫治一個生來瞎眼之人的記載。約翰記載於此,是與主宣告「我是世界的光」(約八12) 相對照。祂沒有因在第八章裏提到人不聽、不信、輕慢、辱罵,甚至拿石頭打祂而稍有灰心沮喪。人要害祂、打祂,祂卻仍然抓住所有的機會愛人、救人。本段經文可以分成二小段:

一.  主的看見與醫治(1~7節)──  無窮的能力,翻天覆地的改變,臨到一個無法看見的人。 主啊,今天請多看我一眼!

二.  瞎子得醫治後的見證(8~12節)──看見永恆之主,便為人生帶來全新, 遼闊的視野。主啊,從此勇敢為你作見證!

鑰節: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

提要:  此人是福音書中唯一指出是生來瞎眼的人,約翰對他的描述生動詳細,他的人生原本可憐絕望,連門徒都認為他的困境是因為罪的緣故。主卻指出:「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在主耶穌這個回答裏面,祂讓我們看見,神無意叫人生來就瞎眼。但是祂的使命並非要解決誰造成人瞎眼的問題,而是要除去人瞎眼看不見的痛苦。祂可使痛苦改變,成為彰顯神榮耀的機會。人生中不免面對很多苦難,我們是否只是自怨自艾,抑或容讓神在苦難的生命中創造奇蹟?

是主找到他,將醫治的大能臨到他。主把泥土混合唾液抹在他的眼睛上。我們再次體會到主的細心,雖然這位瞎子無法用眼睛看見耶穌憐憫的目光。但卻可以從觸摸的手,和覆蓋在他眼上的泥水中感覺到,又從溫柔的命令中聽到這一位幫助他的主。這一連串的動作,使瞎子原本遲鈍的信心受到鼓舞和加強,點燃他心中的希望和期待。透過他立刻的服從,用西羅亞池水清洗眼上的泥水,他的眼睛立刻清晰可見。哈利路亞!主的憐憫、人的順服加上聖靈的工作,神便得著榮耀。

你若仔細查考會發現這個生來瞎眼的人,主不但醫治了他肉體的眼睛,也開了他屬靈的眼睛。整段都看過之後,我們會注意到他對主耶穌的認識是逐漸加深的:

一.          對鄰舍的見證──有一個人名叫耶穌(11)

二.          對法利賽人首次的見證──主是個先知(17)

三.          對法利賽人二次的見證──祂是從神來的(27)

四.          蒙主啟示──信祂是神的兒子(35~37)

    英文Layman的意思就是門外漢。你在門外面想窺探屋內的情形,往往模糊不清。你若想一目了然,就必須進去。愈深入到主裏面,就愈認識主。

    一顆微小的種子怎能變大樹?因為它讓大自然在它裏面不斷的工作;同樣,信徒若肯長期讓主的生命在他裏面生長,有一天會成為屬天的偉人了。――F.B. Meyer

默想:我是否也有「從前眼瞎,如今看見。」相同經歷呢?我屬靈的眼睛是否已被主開啟呢?我是否會像這位復明者一樣,勇敢的為主作見證呢?

禱告:親愛的主,你作了神的作為,為要叫人信你是父差來的,且因信得生命。而人們的興趣仍停留在神蹟的表象上,幫助今天你的教會尊重你的作為,明白你作為的目的,不叫我們只為吃餅得飽。


64 (週三)

讀經 9:13-41   重點:   屬靈看見的代價

本章第13~34節記載這位被治好的復明者再大膽地為主作見證,接下來在這人和他的宗教領袖間發生了一系列的討論和質詢。這是一場信仰大賽,有傳統有律法的法利賽人,與一無所有的卻真實經歷耶穌醫治大能的瞎子,展開一場信仰的辯論。整件事情說穿了就是一個瞎眼的人,現在看見了。這件事發生在安息日,那人的父母親也被帶來作證,但他們保持中立,他們不想因捲入與耶穌有關的爭議而被趕出會堂。因著他勇敢的見證而被人唾棄,人把他逐出會堂(34)。

35~38節記載雖然人不接納他,但是主耶穌再遇見他,接納他,與他親近,啟示祂是神的兒子,使他與主建立正確信與拜的關係 (38) 。他忠於耶穌基督,付出代價,包括被親友離棄;然而這帶來更多的祝福,並得著更大的啟示。在充滿逼迫的情況下,我們能否仍忠於耶穌基督?

主耶穌醫治一個生來瞎眼之人,正是說出祂到世上來的目的,祂要來補滿人生命中的殘缺,除去人生命裏的黑暗。至於人是否能接受補滿的恩典,那就不是主去為他作決定,而是決定在人用甚麼態度去對待神的兒子。第39~41記載世人因主而分別為兩類──瞎子看見和明眼反瞎 (39~41) 。法利賽人不能接納信耶穌基督的人,乃因為他們在屬靈的事上是瞎子。他們不但「自以為知」、「自以為義」,也「自以為能看見」。耶穌說:「我…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39) 究竟在屬靈的事上,我們是瞎子抑或復明者?

鑰節:「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麼?』」【約九35

         「他說:『主阿,我信。』就拜耶穌。」【約九38

提要:  在這整個的過程中,這一個人那美麗單純的心實在使我們深受感動。宗教領袖和他爭辯,說主耶穌並不是真的等等。他怎麼說呢?他說:怎麼,這是一件奇怪的事,一個人開了瞎子的眼睛,這是從創世以來從來沒有人聽說過的事,而你們卻說那一個人作了一件錯事,一件惡事,一件壞事。這個人對主有一個美麗的認識,而他卻不明白他們何以會有這樣的看法。「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22) 後來他們把他革除了是因為他重見光明,在見證、認識、相信那位醫治他的主上,有了進步。從此他被會堂裏逐出,革除一切宗教的權利,被拒於敬虔社會與正當人士的圈外。對於這個人來說,這確是一個大的代價。請你記得就在這個時候。主才開始來尋找他這個人,後來遇見他,啟示祂是神的兒子(35)。這個瞎子在當初得到主醫治的時候,只不過認識有一個人名叫耶穌(11);等到他為主付上了代價,就更進一步認識祂是神的兒子(35~37)。這故事結束於主耶穌接受他的敬拜。一個被驅逐的人,一個從會堂被趕出的人,以降服與敬拜的舉動,被接納而與主有來往。

此後主立刻解釋了祂所作的事,並且底下跟著的是在第十章裏記載兩個偉大的宣告,乃是「我就是門」」(約十 9)和「我是好牧人」(約十11)。是的,在會堂裏裏他被趕出去,但是在第十章裏主卻是說領他出來;這個領出來乃是因為『我的羊聽我的聲音』。從一群裏領出來然後領進去。

【看萬物有損以主為至寶】

v    汪佩真姊妹有一次被邀請去參加一個同學會﹐在她的同學中﹐有多位已經成為達官的夫人﹐或富豪的太太。她們看見汪姊妹來了﹐大家都對她說﹕“佩真﹐你真好阿﹗你是最有福氣的。”汪姊妹就對她們說﹕“我有什麼好呢﹖我沒有丈夫﹑兒女﹐也沒有洋房﹑汽車﹐我在地上什麼都沒有﹐我有什麼好呢﹖”她們卻說﹕“你凡事看得開﹐你無掛無懮﹐你有平安喜樂﹐這是我們所沒有的﹗”此時汪姊妹就很正經的對她們說﹕“是的﹐我正像你們家中的佣人﹐每天將垃圾向外面的垃圾箱倒﹐你們卻像垃圾箱旁的窮人﹐爭著搶那些玻璃瓶﹑鐵罐子﹐和一些破舊無用的廢物。我因為得著基督﹐就把世上的榮華富貴都倒掉了﹐你們卻一直爭奪這些虛空的名譽和地位﹐和物質的享受﹗”

默想:基督徒得救以後,要竭力追求更清楚的認識基督。我肯為祂付上多少代價,我就認識祂有多少。

禱告:親愛的主,不論要出任何代價,求主開我心眼,使我能真認識自己、豐滿的認識你。


65 (週四)

讀經 10:1-21    重點:好牧人

本段比喻是約翰福音中唯一的比喻。在比喻中耶穌提到兩個寶貴的「我是值得我們思想:

. 我是羊的門((1~10──經過祂救恩的門,得到豐盛的生命、飽足和安全。通向豐盛生命,我已否進入?

. 我是好牧人(11~21──祂認識我們,保護我們,引導我們,為我們捨命!今天有否用心聆聽和信靠主? 

鑰節: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約十9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

提要 主宣告說:「我就是門」(約十 9)。主應許一切相信跟隨祂的人,歸入祂的家中,成為祂保護看顧的對象。原來巴勒斯坦地區的羊圈,只有圍欄和一個缺口,並沒有真正的一扇門,每到晚上,牧人橫躺在羊圈入口的正中,自己就成了那扇「門」。祂正是那扇「門」,是出入的門;藉著這個門,我們能進到天父面前享受祂的慈愛和恩典,(約十四 6);也是通過這個門,我們能出來投身在生命的事奉中,主正是那扇奇妙的門,使我們「出入」得著供應和保護。

主更是宣告:「我是好牧人。」」(約十11)祂以溫柔和關懷的心,來看顧和愛惜所有屬於祂的羊。主為自己立下一個好牧人的標準,祂願意為祂的羊捨命。這獨特的愛,只有在基督身上可以找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拯救了祂的羊。(賽五十三 12;太廿 28;可十 45 主在祂所說一百隻羊失去一隻的比喻中,將自己比喻成那位親自抱起每一隻羊羔,細心照顧,貼近己心的慈愛牧人。(路十五 37)祂與每一隻羊之間的關係是令人感動的,這些羊是屬於祂的,(約十 31416)祂不願失落任何一隻,每一隻都是祂心中的寶貝。祂認識每一隻羊,(約十 1427),甚至連他們的名字都叫得出來。祂要帶領保護祂的羊。(約十 4)祂走在他們前頭,承擔一切危險和困難。最後祂為羊捨了性命。主在十字架上,用捨命來換取羊的生命。親愛的讀者,這就是「好牧人」所為我們作的。 主耶穌是我們的好牧人,詩篇廿三篇中所描述的景況,正是主作在我們身上的,其中的一切應許也都是屬於你的。然而主也強調一件事:「我的羊也認識我,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從我。」(約十 1427)屬於基督的羊,必須聽從祂的聲音,並且跟從祂。主的羊與主建立了親密的關係。好牧人將永生賜給那些跟隨祂的羊。基督徒阿!「聽從」和「跟從」是必須用「信心」和「服從」來配合的,但願我們不是那群偏行己路,離開牧人,不聽從牧人的羊。讓我們的「耳」上和「蹄」上,都有屬主的印記,讓我們一生跟隨祂的腳蹤行,享受祂的引導、保護、供應和眷顧。

【門與好牧人】

v    有一次一位學者與一個嚮導同行,路上遇見了一個牧人和他的羊。他就和他聊起來了。那人指給他看夜晚時羊安歇用的羊圈。它四面有牆,只有一個進入的通道。他問牧人說,「這就是羊群夜晚進去的地方麼?」牧人答道,「是阿,並且當羊群進到那裏面的時候,牠們就絕對安全了。」他再問說,「可是沒有門阿?」牧人說,「我就是門」。他並不是個基督徒,他也不是在引用新約的話,他只是按阿拉伯牧人的觀點在說話。他看著牧人又說,「你所說的門是甚麼意思呢?」牧人說,「當天色變黑,所有的羊都在裏面了,我就躺在那空處,因此沒有一隻羊出去是不經過我身上的;也沒有一隻狼進入是不經過我身上的,我就是門。」

默想:我是主的羊,認得他的聲音,跟隨他出入得草吃。

禱告:親愛的主:你來了為要叫我得生命,且得的更豐盛。幫助我堵住生命的各項破口,好叫你的豐盛生命,不被仇敵偷竊,能更豐盛的活在你面前。


 66 (週五)

讀經 10:22-42    重點:永不滅亡!

前面由七至十章21,所記載的事是大約是在十月中旬發生在住棚節前後的話,本章第21節與第22節之間我們的主出現在約在十二月的修殿節,地點是在耶路撒冷。這是耶穌上十字架之前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第22-24節記載在這場合中祂所面對的挑戰。25-30節記載主繼續教導祂是「好牧人」,要與父一同保守祂的羊。第31-39節記載祂又宣告祂的神性:「我與父原為一。」(30節)但是猶太人並不相信祂,反指摘祂「說僭妄的話……將自己當作神」(33節),甚至用石頭打祂(31節)。第40-42節記載因著猶太人的反彈,祂退到約旦河外。在那裡祂被接受,被相信。

鑰節: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28

提要 這節聖經教導我們認識永生的可靠,但並非容許我們在屬靈的追求和警醒方面可以隨便鬆懈。我們一經蒙恩得救之後,就有了永生,主耶穌的話也應許說:「他們永不滅亡」。然而在別處聖經(例如:來六4~8),似乎暗示人得救以後,仍有可能從恩典中墜落,終至於永遠滅亡。聖經學者對此曾有長篇纍頁的爭論,我們會在遇到那些有『疑難』的經節時詳加註解;在此僅就『永不滅亡』提出佐證:

  1.  神救我們,既是按祂自己的旨意(提後一9),而神的旨意是永不改變的(來六17),因此我們的得救決不至於失落(約六39)

  2. 我們得救,不是我們揀選神,乃是神揀選了我們(約十五16),而神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因此我們的得救永遠穩固。

  3. 我們得救,不是因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約壹四10),而甚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八35~39),因此祂要救我們到底。

  4. 我們得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恩典(提後一9),而神的恩典是豐富的(弗一9),能應付我們一切的情況和需要。

  5. 我們得救,乃是為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6),而公義乃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因此祂不能棄絕我們,而陷祂自己於不義。

  6. 我們得救,是神與我們立了新約(來八8~13),而神的約是不能改變的(詩八十九34),所以我們的得救也是不能改變的。

  7. 我們得救,是神的大能所拯救的(羅一16),而神的能力是至大的,誰也不能從神的手裏把我們奪去(約十29)

  8. 我們得救,是得著神永遠的生命,所以我們永不滅亡(約十28)

  9. 我們得救,是出乎神的,在祂並沒有改變(雅一17)

  10. 基督的完全,是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9)

  11. 誰也不能從基督的手裏把我們奪去(約十28)

  12. 主應許說,到祂這裏來的人,祂總不丟棄(約六37)

【我就是主的小指頭】

v     美國南方一個黑奴小女孩得救後很快樂,因她抓住了約翰十章廿八、廿九節的話,說她是在主耶穌的手裏面。別人開完笑說,主的手太大了,當心會從祂的指縫裏掉下去。但她說,我就是主耶穌的小指頭,所以我絕不會從祂手裏掉下去。

默想:我在主的手中,無權勢能奪去。

禱告:主啊!我感謝你,是你尋找我這迷失的羊,並賜我永生,使我永不滅亡,我願跟隨你到底。


 67 (週六)

讀經 11:1-27    主題 我就是復活和生命!

約翰福音共記載主耶穌行了八大『神蹟』──『記號』。(參二111,四4654,五29,六1141621,九112,十一144,二十一213)。這個叫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事例是約翰記述得最詳細,一個死了的人,埋葬了四天,已經開始發臭了,然而他卻復活了,但是其他的福音書竟然隻字未題。這個超自然的改變不但充分顯示出人類基本的光景,和主復活的大能與榮耀,而且更能顯著的表現神儿女与祂聯合的而「改變」的見證──死亡的變復活。本段經文可以分成三小段:

  一、主聽見拉撒路病了,卻仍在所居之地住了兩天(1~6) ──祂的遲延有特別的目的,耐心地等候祂的安排吧

  二、主啟程要去使拉撒路復活(7~16) ── 我們雖然已經相信了主,但信心仍須要不斷的被加增,被造就

  三、主與馬大談論復活的事(17~27) ──復活就是主自己,我們經歷了主,也就有了復活的經歷

鑰節: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提要: 在主耶穌一連串「我是」的宣告中,最奇妙也最重要的宣告乃是:「我是復活和生命。」(原文直譯)我們特別注意,主不是說,「我應許」、「我取得」或「我帶來」,祂乃是說:「我是」。主耶穌基督本身就是世人所需要的復活與生命,這是非常重要的真理。 身為人類最大的悲哀和無能無力,就是面對死亡時束手無策。主面對已經死了四天的拉撒路,祂吩咐說:「出來!」,這簡潔的一句話,將復活與生命帶給了拉撒路,使他從死亡的墳墓中出來。

親愛的讀者,主耶穌就是復活和生命,祂本身就具有復活與生命的大能。主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以肉體的生命進入死亡之中,經陰間再釋放復活的大能出來。祂由死裏復活敗壞了死亡的權柄,釋放人類因罪被死所受的轄制。如今,因基督的復活,我們也能得著復活的生命,承受主所賜的永生。 然而有一件事非常重要,就是主對馬大所發出那直透人心的問題:「妳信這話嗎」親愛的,信心永遠是承受應許的必要條件,世人要得著這復活的生命,必須先相信這個真理。我們藉著信,可以和主建立永遠的關係,承受永遠的生命,雖然有一天我們的肉體仍要過去,但與主相連的生命卻是永遠不死的。主自己就是復活,因為祂自己就是生命,生命吞滅死亡(參林後五4);我們甚麼時候靠主活著,甚麼時候就活在復活的境界裏;不但如此,主應許有一天我們仍要復活,這復活的新身體將不會死亡,不會朽壞、也不會再墜落。(約十一 26;羅八 1011;林前十五 3558;林後四 1618

【因他活著】

因他活著, 我能面對明天;因他活著,不再懼怕。

我深知道-他掌管明天,生命充滿了希望,只因他活著。

v    歌羅婭蓋瑟 (Gloria Gaither)和威廉蓋瑟 (William Gaither) 創作了許多优美的詩歌。這首歌寫于六十年代。威廉后來這樣回憶道:「那時正是六十年代末,在我們的國家(美國),毒品盛行,『神死』的理論風行一時。同時,『越戰』也激戰正酣。也就在那個時候,我們的小儿子快要誕生了。我記得我們當時在想:『天哪,怎么會在這時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我們為此事愁煩。最終,小儿子還是呱呱落地了。但是,當我們看到怀中的嬰儿時,心中卻不由生起一种自豪和甜蜜的感覺:『何等甘甜,靠耶穌基督,他帶給我,滿足喜樂。』那時我們也有了力量和平安:因基督活著,這個新生命能面對未來坎坷。于是,那句歌詞就這樣出來了:『因他活著,我能面對明天。』」

默想:我的靈性中有大病、小病嗎?我是否失去盼望?我的信心、愛心是否已死、已臭、已爛?我的教會是否已如一堆枯骨,了無生氣?主就是復活和生命,交在祂手,在祂沒有難成的事。

禱告:親愛的主,我信你是神的兒子,是生命,是復活。你自己死裡復活,使我得永活生命。使我「不再懷疑你,榮耀生命王,無你,就無生命,有你,勝死亡;使我得勝有餘,靠復活大能,直到進入國度,不再有戰爭。」(聖徒詩歌109首)


68 (主日)

讀經 11:28-57         主題 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

這一段讓我們看見主耶穌不但二次悲嘆(3338),甚至哭了(35)。感謝主,祂滿了愛與同情;不過祂的哭與悲嘆不只是同情,而是對人因罪帶來死的定命,及人不信的情況,生發悲嘆及憂愁(33)。然後38-44節記載主耶穌叫拉撒路復活。第45~57節記載人因著拉撒路復活這件事不同的反應。有多人見了主所作的事就相信了祂(45節),然而有人卻反而去見敵對耶穌的法利賽人。這使得主耶穌與猶太人的衝突達到高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懼怕有更多人相信耶穌,因此他們會失卻了領導的地位。他們擔心將會甚麼也得不著──得不著群眾,也得不到地土、名譽、地位、權柄,尤其是聖處和聖殿都不屬他們了,他們商議要殺死耶穌(53節)。於是再次遠離耶路撒冷,退到曠野。 主耶穌叫拉撒路復活值得我們思想三種責任:

一,  主的責任──惟有主能叫拉撒路出來(43)

二,  拉撒路的責任──順從主的號令從墳墓出來 (44節上)

三,  幫助人的責任──順從主的指引,挪開擋路的石頭(39節),解開『裹屍布』和『裹頭巾』,叫他走(44節下)

鑰節:「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麼?』」【約十一40

提要:  當主來到時,拉撒路已經埋葬四天了。馬大對主說:「他現在必是臭了。」對人來說,為時已晚,大勢已去。但主提醒馬大:「妳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在整個事件的過程中,男主角拉撒路似乎什麼都不能做,他只能靜靜躺在墳墓中,甚至還不明白發生什麼事情。是主,是他的姊姊對他的愛,將他從死亡中喚回。他們不忍失去他,以至於馬大和馬利亞強烈的要求主的憐憫。是這對憂傷姊妹眼淚感動了主的心,也是拉撒路生前與主親密的友誼,使主潸然淚下,在祂溫馨的淚水中有多大的福音,這蒙福的淚水不久使拉撒路獲得新生命。我們特別注意主使拉撒路復活的神蹟中,祂要人的參與,祂先吩咐人「把石頭挪開。」。當拉撒路復活後,主叫人:「解開,叫他走。」在這些動作中,看見主要人參與祂榮耀大能的工作,何等奇妙!人所能作的,主就留給人做,在所有的事奉中,人不能作的,主必自己做。拉撒路復活後,成為復活的先鋒,讓世人先知道主的預言,死後三日復活,是必然要成就的事。拉撒路成了活活的見證人,有許多人因他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約十二11)──大光人物讀經日程

﹝老農解釋復活】

v     一位傳道人在復活節下午被某農人請到家里吃茶點。座中有一少年嘲笑的說:『人死如燈滅,那能復活呢?』几個少年听見此話哈哈大笑,都說沒有復活之理。有一白發老農便道:『耶穌復活以后,屢向門徒顯現,沒有同在的不止多馬一人,像多馬一類的人古今不在少數阿!」這話大大感動多人的心,惟有那位少年很不喜悅的說:『你是博學多才的人,你也相信復活之道嗎?』傳道人說:『我很辛苦研究科學,也很專心研究復活之道,深深知道復活之理确是可信,且是實在的事,可惜你不听我見證,常說作牧師的負傳道責任,不得不這樣說,以為我所說的乃是違心之論。』正談論時,老農向外走出,旋又進來,手里拿著一枝尚未萌芽的櫻桃樹枝,對少年人說:『若你從未見過櫻桃樹,你能相信像這枯枝會再發芽長蕊,開花結果嗎?』再從袋中拿出一個麻雀蛋說:『若你從未見過雀蛋,你能相信它會變為生毛而且能飛的動物嗎?』若你今天方才看見生動麻雀由這粉石蛋殼之中出來,你必大大惊奇。又由袋中拿出一粒小麥說:『若你從未見過青麥,你能信它种下之后可以生長結實,且有百倍之多嗎?』你對這樣微小的事都覺奇怪,那么救主再來之時,你親眼看見墳墓裂開;尸首復活由墳墓中出來,豈不更要惊奇了嗎?』老農說完,那位少年沉默無言了。

默想:在所有的神蹟中,我們都會發現人的參與,主喜悅與人同工,因著人的信心和順服,觸動那大能者的憐憫與同情,藉著祂對人類不朽的愛,發出超自然的能力,成就每一個神蹟。

禱告:親愛的主,求你賜給我活潑的信心,並使我去信該信的,去做該做的,去幫助該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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