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临死的人的呼喊(Ⅰ)

诗篇卅八篇一至十四节

    大卫的纪念诗。

        1耶和华阿,求你不要在怒中责备我,不要在烈怒中惩罚我。

        2因为你的箭射入我身,你的手压住我。

        3因你的恼怒,我的内无一完全。因我的罪过,我的骨头也不安宁。

        4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

        5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

        6我疼痛,大大拳曲,终日哀痛。

        7我满腰是火,我的肉无一完全。

        8我被压伤,身体疲倦;因心里不安,我就唉哼。

        9主阿,我的心愿都在你面前,我的叹息不向你隐瞒。

        10我心跳动,我力衰微,连我眼中的光,也没有了。

        11我的良朋密友,因我的灾病,都躲在旁边站着;我的亲戚本家,也远远的站立。

        12那寻索我命的,设下网罗;那想要害我的,口出恶言,终日思想诡计。

        13但我如聋子不听,像哑吧不开口。

        14我如不听见的人,口中没有回话。

    在标题中,我们找到纪念这个字,或者更佳的说法,是“帮助记忆”。圣经信仰中令人惊奇的因素之一,是上帝期望我们提醒他有关我们的需要!这篇诗分成三段,每一段都有求上帝的“帮助!”所有圣经的作者都知道,当上帝记得他应允与他儿女同在,他会因他们的呼求作一些事情。

    这提醒和行动的关连,藉着主餐的“行动”,在教会的生活延续下来,正如保罗记录了耶稣说的话:“你们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或者,“使我记得”(林前十一24)。

    第一至八节第一次“求助”的呼喊。这是一个患重病者说的话。他或她相信:(甲)上帝使这肉体痛苦的因由,用作操练、训练、教育(不是惩罚)他人类的孩子,(乙)上帝作这事,因为孩子犯罪敌对他。好像在创世记四章中原始人该隐一样,他呼喊:“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在我们提出劝告和说“上帝不会使我们有痛苦;看看耶稣如何与痛苦和苦难争战”之前,我们应该自问,第五至七节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很多的释经家找到那里所指的是性行为罪恶的结果,或者甚至是反常的性行为。可以这样说,只是在“昨日”,矿胺基药物和盘尼西林才在世界上采用。在已往日子的文学,我们读到可怖、痛苦的死亡,例如这里所述的——生殖器官的烧痛、整个身体溃烂的痛苦。圣经对人类沉沦的事并没有转弯抹角,它对我们愚昧的结果作完全真实的描述。上帝连最堕落的罪人也能宽恕,假若不是的话,这好信息的意义便不能真正的让一个沉沦的世界所领悟。在这里我们听到不情愿的同性恋者、鸡奸者、女同性恋者、吸毒者的呼喊,呼求事实上属于所有那些在生命中自我制造地狱的人,而现在他们仍然生活在其中。第八节反映出很多被自己欲望所围困的人震惊的自我厌恶。事实上,上帝没有创造这些溃烂的痛苦,他所创造的是一个人体,它的拥有者可以自由去运用或是滥用。另一方面,上帝由于他的怜悯,可以决定使用溃烂的痛苦在烈怒中惩罚我(第一节)。那些极度的痛苦是我在自己的身体上造成的。

    我们应该留意梅毒是一种细菌所造成,这细菌经过血液散布到脑、脊髓、心瓣,它带来一种普遍的瘫痪和行动失调。这种病能遗传给未出生的婴孩。还有淋病,透过生殖器官,也会影响还未出生婴孩的眼睛。

    第九至十四节,第二次“求助!”的呼喊。“上帝子民”中自以为义的成员可能会感到厌恶,转离这些堕落的事情。但是,我们可从一个堕落的放纵者的嘴唇听到这样的祷告:主阿,我的心愿都在你面前。试想想这事情!上帝甚至进入一个受淋病折磨的人的思想中(参看太六8)!受痛苦者感觉到他的心跳停顿,他面对面站在一个事实之前,即他受到一种瘟疫所折磨,这是在那些日子中人们的看法,因为这个字是我们在利未记十三至十四章所找到的,它包括在这些章节中所论及的疾病。我眼中的光也没有了,这句话可能有这意思,他正在自杀的边缘。好像一个患麻疯病的人,他被隔离,完全不能与人类为伴,因此他在世上是全然孤单的。只要能告诉上帝这事情,提醒上帝那自我咒诅者的痛苦,已足够给予受苦者一种释放。

    这个可怜的人是否因自己的愚昧成为真正的聋子(第三节),因此他再不能听到人的说话,或者,只是他感觉像一个聋的哑吧?一些学者会用“我的思想受迷惑”来翻译我心跳动,假若是这样的话,发生在他身上的是由一些巫医所造成的,他会否仍然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呢?无论如何,这位可怜的受造物,现在已与那些仁慈的人,温暖的团契隔离,那是他从前认识的朋友,所以现在他没有提出辩护,因为他不能将他的麻点从他朋友的眼目中隐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