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的筵席

诗篇廿三篇一至六节

    大卫的诗。

        1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2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

        3他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4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5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满溢。

        6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

    前一篇诗以述说救恩的喜乐作为结束,即是说,藉着发现与上帝进入一个正确的关系,再回到在立约中与他交通的意义。本篇差不多肯定来自大卫自己,它形容与上帝团聚的感受是怎样的。它是以他那时代民众所认识的言语来表达。大卫曾经是一个牧羊人。现在他是百姓的牧者。他需要以什么方式来关怀他们呢?这问题使他得着一个新的领悟,就是上帝作为真正的牧者,他自己与子民的关系中,究竟是怎样的。

    诗篇第廿三篇是普世所喜爱的诗篇。它是犹太人、东正教徒、西方新教教徒,与及多忧多愁的不可知论者所喜爱的。当它被用在婚礼中时,它变得生动有致;当在丧礼被颂读或颂唱时,就更是如此。比起圣经中其他任何部分,它更为生动的表达出个人私下对上帝恩典的经历。

    “羊”的意象,比起其他任何能选择的意象,可能是更普世化。虽然这当然要向爱斯基摩人或太平洋群岛的人解释,但是人类的想像力,无须要任何的帮助才能“感受”到青绿草场、宁静的河水,与及其他引喻的可爱和美丽。

    死荫的幽谷是全人类,不论种族和风土习惯所面对的。古时一位希腊乡村的女人,有一次带她的婴孩去见一位智者,请问他是否能预言孩子的未来。他回答说:“关于你的婴孩,只有一件事我能肯定告诉你,就是他将要死亡。”这篇诗莫大的教训在于上帝是爱、上帝是忠诚可靠的。上帝不会容让我们走失。它以三个阶段为我们展示上帝忠诚的爱。

    (一)当我们在世上生活时,只要我们“与”他“一同”活着,并且容让他“与”我们“同在”,我们就会经历这深深的喜乐、满足和安全,像羊知道它的好牧人同在一样。

    (二)第二阶段是这样的,人生不全是一张满有玫瑰的床。在那些顺境的日子,我们可以深深地和感激地留意到上帝继续不断的与我们同在。正因如此,大卫宜告说,当身处逆境,甚至当光明渐渐退去,我们发现自己在黑暗里,仍可对他有确信。他所用的句字,字面是“死荫的幽谷”,这观念就是上帝的安慰和力量与我们同在,即在所有黑暗中、在低潮的时刻、染上严重的疾病,受朋友的排斥、在发现人自我内心不忠诚时的惊恐,等等情况,甚至死亡的经历本身,上帝与我们“同在”,大卫并没有辩论这些事实,他告诉我们必是如此!当哈姆雷特沉思自己的死亡将要发生的事实时,他说道“那没有被发现的地域,从那里的边界,没有旅游者可以回来。”但是上帝的同在,大卫宣告说,这会是真实,好像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很顺利一样。我们应记得,在圣经的思想中,虽然上帝是光,但是他住在黑暗中,那处是我们必须走向的地方。

    大卫与哈姆雷特何等的不同!他告诉我们上帝是以善待人的,是那位在回转的浪子面前摆上一只特别肥胖的牛的父亲。为什么大卫会以这亮光来思想自己呢?因为这句说话:“他使我的灵魂苏醒。”实在的意思是:“他给回我的生命。”上帝渴望去善待人,甚至大卫的仇敌,假若他们能回家和分享那筵席的话。在新约圣经中,上帝在永恒中的好客是以这图画来描述,我们被邀请坐在羔羊的筵席中(启十九9)。

    但是我们要记得,大卫是君王,管治上帝的“王国”。在王国中,所有上帝的子民都分享他的王权。在这句“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中的我字,指每一个和所有上帝国中的一般子民。结果,当被膏立去事奉上帝时,我们感觉全然的振奋,超过我们所能吸收、接受、了解的,这是上帝说不尽的恩典,使我的福杯满溢。

    (三)我们到了第三个阶段。因为上帝立约的爱是我生命中第一个阶段时的基础,即是,当所有的事清顺利时;以后当我们到达第二个阶段时,我发现上帝的恩典在死荫的幽谷中,仍然与我们同在;故此必有,即是“我知道”上帝“对我的恩慈”(这是希伯来原文的意思),并且上帝的慈爱,他那不偏移忠诚的爱,会在我一生中追随着我。正如诗人法兰西汤信(Francis Thompson)称呼他一样,上帝是天堂的护卫者。事实上,他并不会让我走失。因此我会住在主的殿中,直至永远。大卫知道他要继续在耶路撒冷的祭坛中(那时,圣殿还没有建成)是什么意义,正如另一位诗人所渴望的一样(诗六十三篇)。因此,他所指的乃是“天上的祭坛”,是上帝永远同在的“地方”,正如耶稣所说上帝的“很多住处”。

    这是一个常常被述说的故事。故事是来自上一个世纪,关于两位渡假的牧师,他们在威尔斯的山脉中徒步。在山野间,他们遇见一个牧羊小伙子,并且停留下与他交谈。他们发现小孩子并没有进过学校,他也不知道任何有关基督教的信仰。这两位牧师最后向他读出诗篇第廿三篇,并且帮助他建立个人的信仰,他们使他重复这几个字:“耶和华是我的牧者”。第二年,他们重回这山脉中,这次他们往访一间小屋,请屋主给牛奶来喝。那位女士注意到他们注视着壁炉架上一个小伙子的照片。她说:“对,那是我的儿子,他在去年冬季一次暴风雪中,在照料他的羊时死去。但是有一件奇怪的事情,他的右手紧握着他左手的第四只手指”。其中一个牧师便回答说:“是这样的。我们于去年遇见你的儿子。事实上,当时他还是一个牧羊人,我们教导他重复念诵诗篇第廿三篇的第一句。我们告诉他,当任何时候,他对自己说这句话时,停留在第四个字上,并且思想:‘这篇诗是对我而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