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福的盼望

诗篇十七篇一至十五节

    大卫的祈祷。

1耶和华阿,求你听闻公义,侧耳听我的呼吁。求你留心听我这不出于诡诈嘴唇的祈祷。

        2愿我的判语从你面前发出,愿你的眼睛观看公正。

3你已经试验我的心,你在夜间鉴察我;你熬炼我,却找不着什么。我立志叫我口中没有过失。

        4论到人的行为,我藉着你嘴唇的言语,自己谨守,不行强暴人的道路。

        5我的脚踏定了你的路径,我的两脚未曾滑跌。

        6上帝啊,我曾求告你,因为你必应允我,求你向我侧耳,听我的言语。

        7求你显出你奇妙的慈爱来;你是那用右手拯救投靠你的,脱离起来攻击他们的人。

        8求你保护我,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将我隐藏在你翅膀的荫下。

        9使我脱离那欺压我的恶人,就是围困我,要害我命的仇敌。

        10他们的心被脂油包里,他们用口说骄傲的话。

        11他们围困了我的脚步,他们瞪着眼,要把我们推倒在地。

        12他像狮子急要抓食,又像少壮狮子蹲伏在暗处。

        13耶和华阿,求你起来,前去迎敌,将他打倒;用你的刀救护我命脱离恶人。

        14耶和华阿,求你用手救我脱离世人,脱离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

你把你的财宝充满他们的肚腹,他们因有儿女就心满意足,将其余的财物留给他们的婴孩。

        15至于我,我必在义中见你的面;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

    好像约伯一样,诗人相信自己是无辜的。这并不是说,他宣称自己无罪,正好像那位来到耶稣面前,求他帮助他信仰的年轻富有的官一样(太十九16—30;可十17—22;路十八18—30),诗人“自从作小孩子时已遵守一切诫命。”从这个新约故事,我们注意到两件事:(一)耶稣,望着他,就爱他。同样在这里,上帝望着我们的诗人,并且爱他。(二)耶稣告诉他,道德是不足够的,现在上帝也如此作。上帝所期望的是hesed——对上帝的约完全委身,以回应他对我们的委身。诗人简直不敢相信,上帝会如此爱他,所以他也没有足够的准备,对上帝作完全的委身。

    然而,在他的仁爱里,晚上当他在床上时,上帝事实上曾采访他。上帝实际曾试验他,并且给他一个特别的个人经验,就是他慈爱的同在。因此,我们的诗人回应说:不管人的行为如何,我谨守你嘴唇的言语,因而逃避了强暴人的道路。他事实上已选择跟随上帝的道路,而不是人的道路。

    现在他选择称呼上帝为el。这使我们要问以下问题:他是否那位写上一首诗的外邦朋友呢?是否认识主的道路的“蜜月”期现在已过去了,而他对信仰产生困惑——好像我们都会有的一样呢?无论如何,他宣告说:“我求告你,我肯定你会应允。”奇妙一词在这里意思是“上帝恒久的爱,以奇妙的方式临到我。”“我是投靠你的人之一,并且已从那些起来攻击你作为的人中获得拯救”——因为这右手,当然,它是人常用来作事的手。

    在第八节我们所遇到的可爱句子,是从申命记卅二章十节中引用的经文,它是旧约中早期的作品之一。在那时候,这几个字被用来称呼以色列;所以在这里,这位“新”的以色列人,新的悔改者,也希望上帝对他用同样的称呼。在古旧的英文,眼睛的瞳孔被称为mannikin,意思即“细小的人”,在希伯来文中,它的意思也是“细小的人”,或者是指“可爱的小人”。再次,翅膀的荫下在申命记卅二章接着的一节出现,它描述上帝在带领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所作的事,因为,正如出埃及记十九章四节所说:“你们……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所以现在诗人祈求上帝,将他包括在上帝所带领离开埃及的子民中,亦即是说,上帝所救赎的整个子民中。

    生活在上帝翅膀的荫下,并不表示一个人已脱离生活中一切的罪恶,得到安全。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上帝本身也没有离开世界。上帝存在于这里,在这个充满人类叛逆的世界中。所以就算在上帝的保守照顾中,邪恶的人,好像野兽一样,仍然环绕着信徒,并且寻找机会伏击他。他说:老虎凶猛、冷酷的眼,“在夜间的森林里闪闪发光”,能接近并且撕碎我。信徒不能堕入乐观主义者的网罗中;他也不应该是一位悲观主义者;他应常常保持那最困难的情况,就是作一位现实主义者。

    但是因为他曾如此说:上帝是那位曾拯救投靠他的人(第七节),我们这位新的悔改者,现在认真地要求他的权利,接受上帝的帮助。因为当旷野有呼喊“主阿,求你起来”时,上帝就对以色列人这样行了。然而,正如我们在第一节所说的,当他仍是一个罪人时,他未曾认识到在爱中完全委身的意思是什么,并且如此的委身必须包括对敌人的爱。顺便提及,在这里世界一词是保罗所用的,当他解释这词的,他的意思并不是指物质的地球,而是人类邪恶的属世生活。

    当会众听到这首由一位新的悔改者唱出的歌,见证他虽有怀疑,但是仍然持守信仰时,他们现在所学习到的,是何等的多呢!因此,所有出席的人,此刻加入了跟着而来最后的伟大声明。它的切实意思是什么呢?

    (一)正如我们在绪论中指出的,公义一词,视乎经文本身,可以有不同的翻译方式。在这里,它可能的意思是胜利,即是说,当上帝将事物放回正确的位置时。当那事情发生时,正如在会众中每一个人现在所唱的,我必见你的面,就是,真正的看见上帝好像世界的救赎主一样。

    (二)你的形像。在这里将它教条化是愚蠢的事。在民数记十二章八节,看见主的形像的意思,是差不多好像醒觉他同在的轮廓,我们记起上帝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卅三20)因为上帝是个灵,所以人的肉眼不能见到他,人的智力也不可以领悟到。所以这节经文可以如此解释:“每一个早晨,当我醒来时,我已被你同在的轮廓所渗透(好像一块海棉,我不能再吸收更多了)”。或者,它可以这样解释:“当我醒来,在死亡的另一边,我已被你的形像渗透(一个生动的名词)。”即是说,虽然仅是一位受造物所能领悟的那么少,我在永恒中对上帝的认识,已完全满足了。

    这最后一句被刻在那伟大的苏格兰传道者,爱丁堡的伟特博士(DrAlexander Whyte)的墓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