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管教是合宜的

诗篇一一九篇六十五至八十节

        65耶和华啊,你向来是照你的话善待仆人。

        66求你将精明和知识赐给我,

        因我信了你的命令。

        67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

        现在却遵守你的话。

        68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

        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69骄傲人编造谎言攻击我,

        我却要一心守你的训词。

        70他们心蒙脂油,

        我却喜爱你的律法。

        71我受苦是与我有益,

        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

        72你口中的训言(或译:律法)与我有益,

        胜于千万的金银。

        73你的手制造我,建立我;

        求你赐我悟性,可以学习你的命令!

        74敬畏你的人见我就要欢喜,

        因我仰望你的话。

        75耶和华啊,我知道你的判语是公义的;

        你使我受苦是以诚实待我。

        76求你照着应许仆人的话,

        以慈爱安慰我。

        77愿你的慈悲临到我,使我存活,

        因你的律法是我所喜爱的。

        78愿骄傲人蒙羞,因为他们无理地倾覆我;

        但我要思想你的训词。

        79愿敬畏你的人归向我,

        他们就知道你的法度。

        80愿我的心在你的律例上完全,

        使我不致蒙羞。

    第六十五至七十二节。这位青年作家继续说:我已将“耶和华现在是我的福分”这经验用说话讲出来了(57节)。但是,情况并不是常常如此。他现在是我的一切,由于他持守了他曾在妥拉中立下的应许。所以,现在我盼望他能为我做第二件事情,就是先将精明赐给我,使我能分辨善恶;其次将知识给我,当我行走这条道路时,这知识能使我与上帝有紧密的关系。

    庄逊博士(Dr.Johnson)有一次在旅途之中对他忠诚的朋友包斯威尔(Boswell)说:“当一个人在生命中成长,他得到比受人羡慕更好的东西,就是他的判断力,那种冲量事物和它们真正价值的能力。”但是庄逊博士忽略了一件事情,就是这种能力首先是来自认识上帝,正如一个人面对面“认识”他的妻子或朋友一样。

    诗人继续说:但是在这以前,我误入歧途,好像浪子一样,我宣布脱离立约的关系。因此,在你的恩慈之中,你为我的好处而强硬地惩罚我;你看折磨我的事是合宜的。你本为善,你所做的这一切是为我的善(益处)。

    当我在远方的时候,我的同工看见这事情的发生,他用谎言来诽谤我,嘲笑说:“你的信心对你并没有什么好处。”事实上,他们的心思像脂油般并不敏感,他们甚至不明白怎样开始享受上帝的妥拉。

    即使在远方受到所谓朋友的折磨,这一切对我都是有益的。否则,我便不会知道上帝饶恕的奇妙和高深的爱;我也不会知道他一直忍耐地等候我回家。

    因此,对于我来说,从你口中所出的启示(标准修订本作律法),比起金钱能够购买闪耀夺目的东西更好——更不用说猪所吃的没有价值的东西了,我们可以这样补充说。

    有一类基督徒会感到奇怪,在基督来临前的旧约时代,上帝怎可能是这样的呢?但是,当耶稣讲说浪子的比喻(或更确切地说,是慈爱天父的故事)的时候,他所描述的上帝,不只是在主后三十年才是这样,而是从创世开始一直是这样。上帝是昨日,今日,直至永远都是一样的。妥拉肯定地告诉我们。

    第七十三至八十节。这位青年人用一句伟大的信心宣言来开始这一小段。这是一句充满信心和把握的宣言,适用于任何时间任何的人,而不只是适用于他或当我们回到天父家中的时候。他说:你的手制造我,是为了一个目的。所以,求你赐我悟性,使我能知道你的命令对我有什么意思,因我仰望你的话。我知道耶和华使我受苦是对的,因他要管教我。但是在管教我以后,他安慰我。我需要安慰,因为我是一位可怜的罪人回到家中。再者,你实在已应许你会安慰我!

    愿你的“母爱”(标准修订本译作慈悲,这个词语与“母胎”有关)临到我身上,使我存活。我们记得浪子比喻中最后的几句说话(路十五32):“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出自这个比喻中父亲的“母爱”,他不是说:“你的兄弟过着一种不道德的生活”。道德不是圣经中福音的标记。这标记是生命,就是耶稣所说更丰盛的生命。失丧、迷路(67节)就是面临“死亡”。因此,找到了即是“活过来”。

    他现在补充说,我那些所谓的朋友尝试诱惑我,他们坚持为错误的事情辩护,但是我思想你的训词,抵抗他们狡诈的辩论。所以,凡敬畏耶和华的人,请来,我会将我的故事告诉你们。我能够这样做,因为我从前已在上帝那里学习了,现在我必须教导他人。当然,我只能在上帝的帮助下才能教导人。冠斯曼(Ernst Kaseman)如此说:“信心是将道活出来,这道不增不减地见证上帝的主权。”后来冠斯曼为罗四3写了一些参考的话,提及亚伯拉罕怎样拥有这信心——就是在妥拉中,我们发现的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