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在审判之下

诗篇九十四篇一至廿三节

        1耶和华啊,你是伸冤的上帝;

        伸冤的上帝啊,求你发出光来!

        2审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

        使骄傲人受应得的报应!

        3耶和华啊,恶人夸胜要到几时呢?

        要到几时呢?

        4他们絮絮叨叻说傲慢的话,

        一切作孽的人都自己夸张。

        5耶和华啊,他们强压你的百姓,

        苦害你的产业。

        6他们杀死寡妇和寄居的,

        又杀害孤儿。

        7他们说:耶和华必不看见;

        雅各的上帝必不思念。

        8你们民间的畜类人当思想;

        你们愚顽人到几时才有智慧呢?

        9造耳朵的,难道自己不听见吗?

        造眼睛的,难道自己不看见吗?

        10管教列邦的,就是叫人得知识的,

        难道自己不惩治人吗?

        11耶和华知道人的意念是虚妄的。

        12耶和华啊,你所管教、

        用律法所教训的人是有福的!

        13你使他在遭难的日子得享平安;

        惟有恶人陷在所挖的坑中。

        14因为耶和华必不丢弃他的百姓,

        也不离弃他的产业。

        15审判要转向公义;

        心里正直的,必都随从。

        16谁肯为我起来攻击作恶的?

        谁肯为我站起抵挡作孽的?

        17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

        我就住在寂静之中了。

        18我正说我失了脚,

        耶和华啊,那时你的慈爱扶助我。

        19我心里多忧多疑,

        你安慰我,就使我欢乐。

        20那藉着律例架弄残害、

        在位上行奸恶的,岂能与你相交吗?

        21他们大家聚集攻击义人,

        将无辜的人定为死罪。

        22但耶和华向来作了我的高台;

        我的上帝作了我投靠的磐石。

        23他叫他们的罪孽归到他们身上。

        他们正在行恶之中,他要剪除他们;

        耶和华—我们的上帝要把他们剪除。

    第一至七节。伸冤这个词语,对我们来说,并不合适。这个名词应该解作“回报”、“酬报”、“赏赐”,甚至是“奖赏”。当然上帝的审判不会有偏私,他对每一个人的审判都是绝对客观的。当他发出判语的时候,他不会被喜好与否所摇动,即使一位正直的法官也不会。可惜诗人盼望上帝“显出他的怒气”,或者,如现代英文译本所翻译的,“求你发出光来”(译者注:和合本也如此翻译)。但是上帝不是这样的。

    在这里,诗人所做的是告诉上帝有关他的事情,他当然十分注重这些事情。他向上帝描述,那些骄傲、自满的人如何对待在他们权力控制下的人。再进一步,他告诉上帝,那些人做了坏事而不被处罚;他投诉上帝没有采取行动拯救受害者。

    然而,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真实的世界就是如此的。在今日,我们可以想到那些低级公务员,我们称他们为“香蕉共和国”(Banana Republics),他们有虐待狂似的,拒不受理那些没有影响力和没有金钱来贿赂的平民的投诉。我想到那些像吃人鲨的高利贷者、在义大利或美国的黑手党、在日本的赤军、还有“歪曲事实”的警察等等。不善待寡妇和孤儿的,当然会引发我们的忿怒(6节),但是我们也很容易用类似的方法来对待寄居的人(同一节经文)。他们就是今日的难民、如离开祖国的人、在欧洲的外籍劳工、在大城市中住在贫民窟的有色青年、得不到工作报酬的女佣、无国籍的偷渡客等。诗人表示他有上帝的怜悯在他心中,他关怀这样的人。或许今日我们会忽略这些有困难的人,视他们为我们良心的刺。事实上,诗人注意到,公众并不认同他对人的同情,这是因为上帝并没有谴责世上猖獗的自我中心主义和残忍的天性。有思想的商人甚至会这样说,在今日的商业世界是一个“森林”;但是上帝则有不同的看法。

    第八至十一节,上帝的回答。在以马忤斯的路上,复活的主直接向门徒这样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大迟钝了。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廿四25—26)。同样在这里,上帝为这些事情受苦,岂不是应当的吗?上帝回答说:你们民间的畜类人当思想(复活的基督是否用了这篇诗篇的文字呢?),到几时才有智慧呢?当然,上帝察看和垂听世界上进行的事情,因为他创造了我们和创造了人类。他知道人的意念(当惩罚邪恶人的时候)是虚妄的。在另一方面,上帝的意念是十分不同的。

    现在,我们可以用从新约所用的语言发出这个问题:“上帝自己必须受这些苦难,岂不是应当的吗?”上帝曾创造耳朵,上帝也创造眼睛;上帝知道所有发生的事情,上帝也知道他正在做什么事。上帝“管教”(新英译本,译者注:和合本也如此翻译),而不是责罚列邦。是他教导他们不同的文化和科学技巧(参看创四17—22)。所以,是他而不是我们能“改正”他们(新英译本),使他仁爱的心不再为他们感到伤痛。在旧约圣经中,有一篇早期的诗篇论及上帝时说:“伸冤报应在我。”(申卅二35),因为你对于报应的真正意义没有任何概念,所以保罗在罗十二19中引用了申命记中这节经文,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第十二至十五节,这是何等奇妙的事情!耶和华啊,你所“管教”的人是有福的。我们发现,这里所指的,不是世界上的畜类人。它所指的是上帝的子民,就是我们,因为可能我们曾经轻视有色的移民或贫困潦倒的人。所以在爱中与我们联合的上帝,就是与我们立约的伙伴,他忍受我们所做的,虽然他感到痛苦,但我们可能完全没注意到我们对他造成的损害。他说:愚顽人到几时才有智慧呢?因他的怜悯,上帝寻找方法,使我们得着智慧,因为耶和华必不丢弃他的百姓。他不会客让我们带着愚昧而离去。他决心使公道要重归义人(译者注:和合本译作“审判要转向公义”),就是归于上帝所拣选的子民,他已经使他们“改正了”与他的关系。然后,无论在古时或是现在,一切负责任的人都会实行公义(弥六8),让上帝处理恶人,因为这是唯有他才拥有的特权。

    公道会回来。潘霍华曾如此说:“旧约圣经强调现在实行公道,好像死后便不能实行似的。”唯有这样,生命才有它的意义。因为唯有在现有生命的每一刻中,把公道实在实行出来,才会为后来的生命创造出公道。这是耶稣所说最后审判的比喻的主题(太廿五31—46)

    第十六至廿三节。诗人回到他起初所发的问题(1—3节)。谁肯为我起来攻击作恶的人?像很多人一样,他不愿意上帝用指头指着他,向他控诉说“你就是那人”(参看撒下十二7)。但是现在,他知道答案了。当我还像一个愚顽人,和假设上帝的审判只会临到作恶的人身上的时候,上帝便用他无限的hesed——他的慈爱扶助我。但审判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假若由于他全然的恩典,而没有惩治我这个罪人,我便会失脚,并且现在就住在寂静之中,不单是指在坟墓中,事实上,更是在我不能再听到上帝声音的地方。除此以外,我发现,当我因这些问题而感到忧愁不安时,你安慰我,就使我欢乐。

    现在我们的诗人提出了一个问题(20节)。主已透过律例(hoq)启示他永世的目的。我们在以前也曾见过这个词语,它的意思是不可改变的律法,刻在石上(正如这动词的意思),好像上帝他自己一样,是不可改变的(出十八16;申十二1;诗八十一4)。有没有这个可能,邪恶的人与上帝相交,因这缘故,他们能因律例来宣布他们邪恶的计划?这是一个何等荒谬的观念!这些人不是上帝。但是现在,耶和华已作了我的高台(我承认在起初的时候,我不能接受他仁爱的照顾)。但是现在我已有这确信。所以,我用一个安静的心,将有关恶人将来如何的问题,整个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