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三十二1~2】「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詩篇三十二篇是大衛親身經歷向神認罪悔改的詩。奥古斯丁最愛這篇詩,他念的時候情不自禁的流出眼淚來。當他年老體衰的時候,不能起床,就要人將這篇詩寫在他床邊的牆上,如此在痛苦之中,因誦讀此篇就得了很大的安慰。
大衛犯姦淫罪之後,有一年的時間不肯承認他的罪,神便差遣先知拿單指出他對拔示巴和烏利亞所犯的罪,並予以嚴厲責備,之後他才不再隱瞞自己罪,而向神求憐憫和赦免(撒母耳上十一章十二章)。
在詩中,大衛詳述他向神悔改認罪前後的經歷。大衛因所犯的罪,內心非常痛苦不安,加上身體的疾病,令他精神頽廢,意志消沉,生命的枯萎如骨頭枯乾、精液耗盡,並且神的手像壓在他的心頭,使他難以釋懷。
直到他經過深切的痛悔,逐一向神陳明自己所犯的罪之後,才得到神赦罪的平安,他也嘗到了三重赦罪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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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過」(transgression,是背逆、悖逆神及祂的律法)得到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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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罪」(sin,是偏離標靶,或是偏離正道)得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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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罪的」(iniquity,不道德的行為,生活失敗)不算為有罪,而被神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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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那深刻懊悔的經歷,使他深知受神愛的管教之後,必蒙神的隱藏,保佑,環繞和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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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有嘗過蒙神赦免的滋味嗎?在遭遇到難處的時刻,你是否經歷祂的隱藏,保佑,環繞和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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