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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內證與外證

 

讀《聖經》的時候,我們可以見到兩類值得注意的言論和紀事。這些言論和紀事使我們發現靈性生活中“內證與外證”的真理信息。這個信息對於追求靈命長進、靈曆深化的人來說,是不可小看的。

什麼叫內證?什麼叫外證?

內證,指的是內心的證據;外證,指的是外面的證據。說得明白些,內證是聖靈在信徒心裏所賜的感動、指引或應許;外證是上主在環境中所作的預備或安排。內證是聖靈放在信徒心靈深處的一種帶有確信的感覺,是一種“內在的見證”。外證則是神在環境中作工,推動環境發生變化,用事實證明信徒內心所受的感動和確信是準確可靠的。那是神所賜的外面的見證,或稱為“外在的見證”。再說得清楚些,內證是信徒心靈的把握;外證是信徒外面的證實。內證是主靈感于人心,外證是主手顯於人間。內證是神知、我知;外證則是神知、我知,又有人知。內證是真實的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參來11∶1)。外證則是顯然的事實如同“雲彩環繞”(參來12∶1),又是具體的幫助,“以便以謝”(參撒上7∶3,10,12)。一個要求在生命上有長進又成熟的基督徒,對於內證與外證這項真理,決不可沒有認識,更不可沒有經歷。為增加理解,再說一些實例於下:

(1)作神兒女的內證與外證:經上有話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9∶8)。在另一處解釋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然後,又把問題點了出來,說“聖靈和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一個人悔改歸主得蒙重生的實質意義是什麼呢?乃是聖靈把神的生命放進人靈之中,使人的靈活過來。這就是耶穌所說的“從神生”。人就在那時那刻成為神的兒女。此後,聖徒就會或強或弱,或早或晚地在自己的心靈深處出現內證,知道自己是屬於神的,是神的兒女。這種內在的感受、感覺和確知是重要的、必要的。

然而,單有這樣的內證夠不夠呢?當然是不夠的。為此,神又從另一個方面發出教導,說“你們和不信的……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與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你們務要……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6∶14—18)。這一段話的中心意義是吩咐信徒:不要沾染不潔,在此與不信主的人有別,切不要在不義和黑暗的事上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這些教導的話所指的乃是信徒外面的行為表現和道德更新,正是作神兒女的外證所在。

經上有話說:“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西2∶6)。“……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這些叮嚀囑咐,也都是指信徒的行為和外證而說的。

由此可見,在心靈裏接受十字架的救恩,接受神兒子的生命,只是一個方面;在生活上分別為聖,用美好的德行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女,是另一方面,且是更為有力的方面。生命裏的感受是解決內證問題,生活上的更新是解決外證問題。

信心加上德行,內外相稱,生命化作生活,內外相證。這就叫基督徒,一個真正的耶穌門徒。

(2)作神僕人的內證與外證:作神的兒女是以重生為起點;作神的僕人是以受感、蒙召、獻身、從命為起點。二者的起點不同,要求也不一樣。

應當看到,作神僕人,為神所用,也有一個內證與外證的問題,誰也不應當小看它。

出埃及記第三章詳細記錄了摩西蒙召、獻身、受差、從命的經過。他在火焰焚燒荊棘的異象中遇見了神,聽清了神的命召。他的看見和聽見是他主觀的經驗和感受,是他作僕人的內證。然而由於這個命召的極大艱巨性,摩西顧慮重重,多次多方推辭,不敢受命。到出埃及記第四章,又記載神對他進一步工作。神用大能力、大神跡感動他、堅固他;於是他服了下來,接受命召。在這兩章經文中,我們初步看明瞭摩西作神僕人的內在見證和外在見證。從那以後的四十年中,神再用大量事實表明,他親自和摩西同在、同行、同工作、同勝利;而這些珍貴的事實正是摩西作神僕人的外證。

此外,我們又看見約書亞、撒母耳、以賽亞、耶利米等等舊約領袖和先知以及新約的使徒,有內證和外證彰明他們在神面前蒙召作僕人的身份。神要我們知道,在他的大家庭裏有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器皿,他們所得的恩賜不同,能力不一,託付有別。他們各人的蒙召經歷也不完全一樣。但是,在一件事上他們卻無分別,那就是,他們都清楚地蒙了神的恩召,都具備作神僕人的內證與外證。我們深深地認識到,體會到,不論是過去,是現今,這種既有內證又有外證的蒙召經歷,都應當看作教會工作人員的鏡子和榜樣。

今天的教會使者有兩個“面臨”:一是面臨越來越多的問道者,他們如饑似渴地要求得到心靈上的供應與滿足;二是面臨一個“知識爆炸、信息雪崩”的時代挑戰。這兩個“面臨”使人們的自我貧乏感加深了,求知欲挑旺了,對於真理“探奧涉秘”的嚮往加強了。為此,內證與外證的真理認識和要求也更加顯得重要與迫切了。在我們事奉神的過程中,神的同在,聖靈的同工,更加顯得必要了……

(3)具體事情上的內證與外證:對於生活中的一般事情,我們經過更新了的心思、意念、理性、悟性可以作指導、作判斷。這是我們大家都經歷過的事實。但是,生活中還有一些非同一般的事情,並非自己的智慧能力所能理解,所能判斷,所能勝任和解決的;用大衛的話說,是“重大和測不透的事”。這就需要到神面前去,用認真而細心的禱告求得解決。這就關係到如何明白聖靈的引導、教誨、指示等等的問題。這樣,很自然,在禱告過程中就會發生“應當如何領會內心感動”的實際課題;這裏,也就接觸到“具體事情的內證外證”這一門功課了。在此,真理的知識和實際的操練就變得十二分重要了。此刻,我們看一個實例,從中受教。

使徒行傳第十章說到一個義大利營百夫長哥尼流的事。哥尼流是個虔誠人,有信心,有德行。一天,他在禱告時遇到了一件在靈感中發生的事,一位天使向他顯現,指示他“打發人往約帕去,請那稱呼彼得的西門來”;並說彼得“住在海邊一個硝皮匠西門的家中”。這個禱告經驗是哥尼流個人看到的,完全是他主觀上的東西,屬於內證。幾天之後,一連串的事情發生了,一一證實了哥尼流的主觀經驗:小小的約帕城找到了,硝皮匠也找到了,而且他的房子恰恰是在海邊,硝皮匠的名字又恰恰叫西門。天使所說的那個彼得也找到了,正巧住在這位西門家中。我們看見,靈感所關涉的各點,全部準確無誤。一一得到證明。這些就是哥尼流靈感經驗的有力外證。

另外一方,彼得在禱告時也受到了靈感,而且就時間看,彼得的內證與外證幾乎是一齊來到的。

使徒行傳第十章是哥尼流和彼得的歷史紀實,是他們靈性生活的內幕與外情。我們讀這一章,仿佛見到了一幅美麗的圖畫,大可珍愛,大可欣賞,大可受教。

我們今天為具體的事情專心祈禱,是否也要求看到天使顯現呢?當然不是這樣。神作事或引導人,往往採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不是我們可以預料、預知的。我們也不可以用好奇的心理去要求神這樣作、那樣作。好奇心即使用在屬靈的事上,也是屬肉體的,不健康的。這,應當成為我們各人看待靈性生活的常識和指導。

基督徒能在具體的事情上以禱告開路,尊主為大,是美的;用實踐的雙腳操練自己的信仰是可貴的。經上所說“佳美的腳蹤”就是以此為基礎為內容的。在教會裏,如果這樣的信徒增多起來,教會就有生氣,有見證,有能力。這樣的教會將使那些看聖經話語為空洞、可疑、甚至荒謬的人受到感動,發生變化,轉而對神的真理深信不疑,心悅誠服。他們的靈魂將出現“新天新地”,輻射出生命的火光。

正是為了這些,我們要加倍重視“內證與外證”的真理信息,使這個“餅”成為眾信徒所喜愛的生命之糧,從而消除靈性生活中偏差現象。

“內證與外證”又是一門屬靈的大學問,內涵極為豐富,拙口無法說盡,禿筆無力寫透,惟求聖靈親自教導讀者,謙虛前進,步步入勝。

我們要棄絕假的,追求真的;離開浮淺的,進入深刻的;從實踐起步,漸漸探奧涉秘……。

作為本段的結束,我們記住兩句話:

“一切出於神的,他都蓋上印記”;

“虛假,出於謊言的靈”。

── 盛足風《要做翻過的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