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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道路與腳步

 

什麼叫道路?什麼叫腳步?

道路是客觀的事物,腳步是主觀的行動。道路有正、邪、善、惡、曲、直之分,腳步有是、非、善、惡、穩、亂之別。道路是神樂於為兒女指引的,腳步(代表人的順從與否)是人自己決定跨出的。道路有出於神原定的,有出於神許可的,又有由於特定的原因由神特別定規的;腳步則是各人在道路上表現自己步伐的某種行為。“步伐”二字在字典裏解釋作“腳步的大小與快慢”。這個解釋對我們也有很好的啟發。

經上有話說:“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伯34∶21)。神是怎樣的神,他重視什麼,察看什麼,都可以從這句話裏找到答復。神是一位注視人們道路、觀看人們腳步的神。神所重視又察看的二件事:一是人的道路,二是人的腳步。這對我們的教訓是大的。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這一節經文又把一些重要的真理告訴我們:神的道如同燈光,能指引人的道路,照明人的腳步。“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也有分別,屬靈的意義也不一樣。

筆者童年的時候,住在浙江鎮海縣的一個鄉村裏。那時候(六十餘年之前)鄉村裏還沒有電燈,人們在夜間走路必須手提燈籠照明。如果走到三叉路口或十字路口,可以見到一條直立著的石柱,柱頂上點著一盞能夠防風防雨的煤油燈,叫做路燈。行路的人可以藉著這盞路燈辨認路向。那燈籠就是“腳前的燈”,那路燈就叫“路上的光”;二者的意義和作用都不一樣。燈籠照明腳步,路燈指引道路。

我們讀聖經、見亮光、受引導、蒙指示,我們為這些而感謝主恩。但如果能把所見到的光加以辨別,看看是道路的光還是腳步的光,那樣,我們所得的益處就會更多。

一般的說,“路上的光”是指長期的引導;“腳前的燈”是指短期的帶領。以色列民根據神的旨意離開埃及前往迦南,是長期引導;屬於道路問題。他們在這條長路上一站一站的前行,有雲柱、火柱為先導,是短期帶領,屬於腳步問題。

道路與腳步雖有分別,卻是彼此相關又彼此影響的。有的時候,腳步如何跨法具有決定道路的作用。行路人走到十字路口,他腳下的那一步該如何跨法,關係重大,它決定著此後的長期前途。人的一生好比行走在一條多關多站的長途上,既要小心選路,又要穩健跨步。亂了步,錯了路,就要“在曠野繞行”了。約拿應召作先知蒙神使用,《聖經》為他作了簡要的評定(參王下14∶25)。他的道路沒有選錯。可是有一次,考驗腳步的事發生了:是從命去尼尼微傳道呢?還是抗命逃到他施去呢?他在考驗中軟弱了,固執了,違命了。他亂了步,迷了路,留下了沉痛的經驗,寫下了不幸的紀錄。

在生命道路上向天上的新耶路撒冷朝聖的天路客,何止億萬人。在這數不過來的人群中,有人在主的恩中奮發,一躍而起,大蒙眷愛(但以理為例);也有人勝不過路上的艱難與試誘,一蹶不振,大敗大落(掃羅王為例)。這些不同的情況,不同的例子,在歷史上、在今天的眾教會裏,都會發現。身臨其境,能無感慨?能不受教?我們看出來,人的道路影響著人的腳步,腳步又轉過來影響道路。為此“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伯34∶21)。

經上還有一句話“他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詩147∶10)。“馬的力大”是指人的血氣力量;“人的腿快”是指人在急躁中行事。神的兒女離開聖靈的力量去使用血氣能力,或在急躁之中處理事情,都是神所看不中的。血氣和急躁,最容易被撒但利用,既害人,又敗事。經上這些指教的話都牽聯到腳步的問題,惟願我們從中受益。── 盛足風《要做翻過的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