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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心與行為

 

引言

 

選經:《何西阿書》7章8節“以法蓮與列邦人攙雜,……是沒有翻過的餅”。

在《聖經》裏,神對以法蓮支派的批評是比較多的。神在這裏特別指明他們的毛病是將真理與事情看偏了,陷入了嚴重的片面性和極端化。他們所犯的毛病如同一隻餅,在烘烤之時不翻面,以致一面已經烤焦烤黑了,而另外一面還是生的。這就使整個的餅不能用來供應人,飽足人,營養人。

今天的信息是“要做翻過的餅。”這信息是為教會全體的,也是為信徒個人的。

神吩咐自己的兒女,要生活在真理中,行事為人要符合真理的要求。這道理,大家早已明白了。然而在實行真理的過程中,應當全面理解《聖經》的教導,要防止片面性,簡單化,極端化,這一點卻往往被忽略了。這一忽略產生了很多不幸的事例,既損害了信徒個人,又損害了整個教會的形象。這是十分值得我們大家注意的現象。這現象要求我們聽一聽神借先知何西阿的口所說的話,並從其中引出必要的認識。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

在我們的靈性生活中,信心與行為是二個主要方面。這二方面要並重,要並行;既不可偏重,又不可分割、分離。

信心是什麼?是“接受”(參約112)。信耶穌就是接受耶穌和他的福音以及他一切的教導。

信心又是“抓住”(參創3226),就是抓住神的話不放。

信心更是“交托”與“倚靠”(參詩375),將自己的靈魂交托並倚靠他拯救。又要學習將事情交托主,在主教導之下,倚靠主的大愛、大智、大能去完成它。

每一個誠實信主的人,都有主所賜的生命作自己內在的光和力(參約812),又有內住的聖靈為“印記”(參弗113)。因而靈修和德行乃是信徒內在生命的自然要求和流露,不需要做作或勉強。

但是教會的人數一多,就會發現一些“身”在教會而“心”卻與主相分相離的人。他們口頭上也自稱為基督徒,行事為人卻與基督的教訓相背。其根本原因是,他們並未真心實意地信奉基督及其福音。

由於這一情況的存在,神借使徒的口吩咐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應當如何省察呢?可以自問以下幾個問題:

(一)我認識自己在神面前是有罪的人嗎?我在他面前悔改過沒有?

(二)我有敬愛主的心嗎?我與主有一種神聖的感情嗎?如果沒有,是為什麼?

(三)身為基督徒,我與主有禱告中的靈交嗎?我的禱告見效嗎?如果沒有,又是為什麼?

如能這樣認真自審、自問,你就會知道自己應當如何對待自己,又應當如何對待主了。

有的信徒說,“我已經信了主,但是我的信心不足、不堅、不強,應當怎樣辦?”恭敬答復如下:

(一)要勇於放下一切可能存在的偏見、成見。除了聽道以外,多去聽聽那些敬虔信徒的信仰經驗。因為活生生的靈性經驗最能幫助人打開心眼,建立信心,提高德行。

(二)再請加上你自己的誠懇祈禱,對主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馬可福音九章廿四節所記的一個人就是這樣誠實禱告的。至誠的禱告,主最愛聽,必蒙悅納。

現在,要說到行為的問題。“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話當如何理解?雅各這話是說到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也是說到行為在信徒靈性生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信心是看不見的,它是人裏面的事情。行為則是看得見的,是人裏面信心的具體表現。一個人自稱有信心,卻沒有德行,那個信心就是死的,不真實的,不起作用的。“行為”乃是測驗一個人“信心”的尺規。要知信心,須看德行。《聖經》沒有說,一個人信了耶穌之後,就會立刻在行為上變得完美無缺了。《聖經》中找不到這樣的道理。《聖經》是說:“信心乃是與行為並行”(雅222);二者一起產生,一起長大,一起前進。信心發展到什麼地步,行為也會跟到什麼地步。人裏頭的信心處於什麼光景,人外頭的德行也會呈現什麼光景。換句話說,信徒內在的生命如何,外面的生活表現也會如何。常言道:有諸內,行諸外;誠於衷,形於外。就是此理。

如果一個信徒的德行本來很好,後來漸漸放鬆,漸漸退步,甚至犯罪墮落了,這必定是因為他裏頭的光景出了毛病,信心和生命出了毛病。為此,神督促我們,既要重視信心的進步,又要重視行為的進步,要使二者並重、平行,一同發展、長大。反過來說,它們也會一齊模糊,一齊倒退。

“並行”的另一個意義是:信心與行為彼此效力,相互促進。信心固然產生德行、促進德行,德行也能轉過來促進信心、堅強信心。全世界億萬信徒的經驗都證明瞭這一個真理。我們的經驗也不例外。

《聖經》非常重視信徒的德行,稱之為“鹽”與“光”,並要求我們德上加德,以使神“榮上加榮”。其中的理由是不難明白的了。

經上又說:“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話除了上述意義之外,還有更深的意義。

從信心而生的行為動作,能產生一種力量,使信徒所信所望的某一種禱告中的事,從“尚未實現”而轉化為“現實恩典”,從“信心”轉變為“眼見”。這是一條極為珍貴的真理,能使我們的靈性認識深化,漸漸趨向成熟。

行為就是行動。比如說,你為一件事祈禱了,而且得到了主的應許或指引,明白了神的旨意。當時,主的應許在你心中還只是一種“尚未見到”的指望,但是,當你照著主的話去行動時,你就會看見,主的應許兌現了,成全了,主的手作成了他奇妙的工。這過程是深妙的,這恩典是甘甜的。

約翰福音九章描寫一個生來就瞎眼的人。主吩咐他到西羅亞池子裏去洗。他篤信主的話,前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去洗”是他信心的行動,這個行動使他立刻得到所應許的恩典。所以經上說,“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約書亞記三章描寫另一件事。以色列祭司們的腳“一入水”,那約但河裏的“從上往下流的水”便立起成壘,“使眾人都從幹地上過去”。這是歷史上的一件大事。祭司的腳跨入河水乃是一種信心的行動。這行動比我們平時所說的行為或德行,要深刻得多,也艱難得多。這是依照具體指引或啟示而採取的某種具體動作,含有“明白主旨”與“遵行主旨”的特定意義。這決不是一件憑“心血來潮”就可以行動的事。

概括起來說,片面強調信心或片面強調行為,都不符合神真理的全面要求。在神看來,沒有信心的行為猶如一件破爛的衣服(參賽646);沒有行為的信心則是欺人之談(參雅122)。信心是因,德行是果。二者結合,不可分離。

我們必須做翻過的餅,要求自己的信心和德行都逐步成熟起來。我們任何人都不能誇口,惟有謙虛謹慎,向成熟的大目標步步前進。求主憐憫,求主賜力。── 盛足風《要做翻過的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