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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得』字

 

──腓三7-14──

  君!本屆培靈會將近散會了,我們在這個聚集中,到底得著甚麼?空手回去呢?抑或滿足回去呢?即有所得,從人裏得?抑或在主裏得呢?

  剛才所讀的經文,有三個可注意的『得』字,盼望我們都能得著保羅所得著的。

{\Section:TopicID=159}(一)得著基督

  保羅丟棄萬事,當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因為他覺在基督以外,都是空虛如糞土的,若得不著基督,則雖得盡全世界,簡直等於沒有所得。

  況且,基督耶穌,就是我們的『萬有』,是我們的全世界,得著基督,已包括全世界及其所有在內,故保羅說:『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

  保羅一生的學問,地位,名譽,熱心,……都是出人頭地,但他算不得甚麼,為的是要得著基督,

  欲得基督,必須出我們的代價,代價為何?就是丟棄萬事,看作糞土。這個代價,不算太高,若拿我們所得,與基督相比,實在相差很遠。且此代價,亦是人人可付的,我們不要誤會主故意難為我們,我肯定地說一句:若不肯付此最低限度的代價,休要想得著基督。蓋我們若不先空虛一切,勢必不能得著基督之豐滿的,保羅能參透此原理,故能毅然出此代價,而無所顧念了。

  實際上說來,世界那值得我們顧念呢?世界不過如傳道書所云:『空虛的空虛,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吧了!可見人在世上所經營的事,和在日光下所勞碌而成的功,都是捕風捉影,毫無實益的。因此我們活在此時,只可用萬物,卻不可為萬物所用;只可用財物,但不可作財奴,惟要把財物,奉獻於主,不可自作財物之主。在物質生活中,度屬靈的生活;在暫時的生活中,度永遠的生活;在地的生活中,度在天的生活。

  或謂:我們丟棄萬事,看作糞土,如何能度活呢?但耶穌安慰我們說:『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及其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此處不是說『賜給我們』,乃是說『加給我們』。(太六33)主的話,必不落空的,一個真正得著基督的人,對於物質需用,定不會感到缺乏的,觀保羅已丟棄萬事,看作糞土了,他倒作證說:『我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六10)並且憑他的經驗,安慰缺乏的信徒說:『我的上帝,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19

  諸位!世界沒有一件東西,能滿足我們的心,能滿足我心者,只有基督而已!

  這本聖經是我用代價買來的,故我可大聲說:此聖經是屬我,我可以隨便使用牠;但未悉我們能否對人說:基督是屬我的,我可以隨便托他的名,向天父求甚麼,便得甚麼?我們未曾到此地步,恐怕我們未曾付得著基督的代價吧。

{\Section:TopicID=160}(二)得著基督所以得著我的

  新約時代,是『人尋神』;舊約時代,是『神尋人』。神尋人在先,人尋神在後。故全部舊約聖經,就是記載神如何想得人的。新約第一個問題,為『那生下來作猶太之王的在哪裏』?(太二2)是人尋神的先聲;舊約第一個問題,為『你在哪裏』?(創三9)是神尋人的先聲。神找我們,就是想得著我們所以得他的;我們找神,就是想得著基督所以得著我的。故我們當歸向基督,使基督可以得著我們。

  基督想得著我們,曾付甚麼代價?就是捨棄一切所有及他的生命,來救贖我們,以他的生命來換我們的生命,這個代價,真是大得很!

  從前,我在學校的時候,曾約同一班同學組織個查經會,專為考查耶穌在世最後的七日事情,末後查到耶穌釘十字架時,如何痛苦,如何呼喊,如何流血……的悲慘情形,大家遂不約而同的掉下珠淚來,並且在那晚立定心志要獻身為主作工。安汝慈女士在講道時亦嘗作證她在祈禱中如何得見耶穌將他自己釘十字架時的景象,重現於她的目前,且聞耶穌對她說:我的手,為何流血?為要換回你的手,作我的工夫吧!我的腳,為何被釘?為要換回你的腳,行我所指示的道路吧!我的頭為何要戴棘冕?為要換回你的頭腦,好為我的事而思想吧!我的肋又為何要刺傷,也為要換回你的身心,使完全屬乎我吧!自後,女士遂將其身心盡獻於主,真正得著基督所以得著她的。

  君!你已屬主,為主所得,還是仍做自己之人呢?從前我買了一間屋,已立了契約,交了價銀,可是過了兩年,我尚未入住,因那舊屋主未曾遷出之故。今日有許多得了耶穌用重價買贖的人,卻不肯把高位讓給耶穌,仍欲自操其管理權,那麼,真令耶穌大失所望!

  去年南京金陵女子神道學校,被軍隊佔駐,校內所有,均遭污損毀壞,亂七八糟,不知成個甚麼樣子:其後軍隊遷出,原主收回,於是不久便又煥然一新。因為屋內的主人既經變換,跟著屋內的景象自然也要變換。所以一個完全為主得著的人,無論他的地位或生活,都有莫名其妙的改變的。聖經有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保羅教訓我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故我們所作的事,不拘大小,輕重,勞心,勞力,……倘若為榮耀上帝而作,都可說是聖工。耶穌為家主,我們是管家,我們當藉著所作的工,來服事主。

  有位牧師謂他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除了三日不是為主外,餘則均作主工。我不承認這句話,因為若有三日不作主工,則其餘三百六十二日亦不是作主工了,不然,他若日日與主同行,則日日都是作主工,更何有於三日?所以傳道人若不是為主而作工,則雖作的是聖工,亦不算是主的事。觀耶穌責備那稱呼他為『主阿主阿』的人,是個惡者,就可知道。難道傳道是作惡麼?但若傳道而不在基督之內,不遵天父之旨,不為耶穌所得,那就等於作惡。

  青年的信徒們!我們若能把自己的才力,學問,……盡獻於主,使主可以得著所想得著我們的,就是一件最上算不過的事,永不會令我們懊悔的;反之,就有遺憾。從前我去探訪教友,見許多在臨逝世時,很懊悔自己不肯作主工,現今回顧一生,頓成幻影,已往勞碌,總是空虛,言下,希噓不已。然則誰人可死而無憾呢?是得著基督所以得著我的人。

  感謝主,他准我作他的聖工,我永不懊悔這傳道的職份,我頂喜歡獻盡所有去為主,蓋深信必有一日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只要我的工程,經過火的試驗後,能存得住,就必得賞賜了。故保羅除了得著基督所以得著我的外,還有一個目的,就是得著上來的獎賞。

{\Section:TopicID=161}(三)得著上來的獎賞

  我們須知,得賞與得救不同,得救是由主的恩典,白白得來,我們沒有半點功勳,得賞就由於我們的工作,努力得來,他人不能幫助。得救是現在的事,得賞是將來的事,我們不特要得著現在的得救,還要盼望,追求將來的得賞。若只得救而不得賞,是謂僅僅得救;必須得救而又得賞,才是得救有餘。

  保羅說: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我們將來得的獎賞,也是如此,即聖經所謂有復活,亦有更美的復活是。(來十一35)至於得賞的代價,就是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消極方面,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積極方面,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不灰心,不喪膽,不自滿,不徘徊,勇往直前,不偏左右,注視當前之標竿,務達最後之目的。

  我們的標竿是誰,就是基督,他為我們完全的模範,豐富的根源,故當舉目仰望他,專心思想他,不止『跑到前頭』,更須爬上桑樹』。(路十九4)不然,稍一瞻前望後,左顧右盼,或停滯中途,或注目下面,或雖前進而不肯直跑,則必得不著上帝在基督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賽四十31說:『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從這節經文裏就可以想到教會中有這五等的信徒。

  第一等,是已經跌倒地上,一蹶不起的。

  第二等,是如那『神人』,坐在橡樹下,停止進行的。(王上十三14

  第三等,是不疲乏的向前行走的。

  第四等,是不困倦的向前奔跑的。

  第五等,是飛的──如鷹的展翅上騰的。

  諸位!這五等中你屬哪一等呢?現在跌倒或坐下嗎?請你快些起來,重新得力去奔跑吧!已經行走或奔跑嗎?更祝你如鷹的展翅上騰飛起吧,望你們效法保羅,不斷的努力,不住的奮鬥,掙扎,直至得著保羅所得的頭等的獎賞和公義的冠冕而後止。

  我們現在的地位,有如在賽跑場中者然,為我們作見證的,有古昔的先知使然……,(來十二1)與我們賽跑的,有同代的宗主兄姊,我不可獨讓他人前進,而自己甘心落後。   獎賞之得與不得,保羅在未離世前,已經知道,蓋其早知已經跑到基督的標竿呢!故現雖未得,但深信其必得。

  君!保羅已得著此三件了,──(一)得著基督,(二)得著基督所以得著我的,(三)得著上來的獎賞,但未悉我們曾否得著?

  末了,願各位均能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去得那不能壞的冠冕!──  賈玉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