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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之九篇 問題與回答關於召會生活

 

問題:在學的姊妹要如何在召會生活中合適的盡功用?

回答:在學的姊妹應該就是正常的盡功用。妳若是能夠了解學生還是比較有時間,比較有彈性的,這樣就能幫助妳正常的盡功用。妳可能覺得自己很忙,但事實上,比起將來的任何階段,妳現在是一生中最有時間的。妳應該如何在召會生活中盡功用呢?就是正常的盡功用,妳還要珍惜時間。另一面,也要珍惜主所為妳預備的校園,要在那個校園裡,好好的運用時間來勞苦。

問題:我所在的地方有一些年輕的姊妹,我對她們很有負擔。但是,最近我覺得有些失望,因為她們似乎還是受世上許多人事物的吸引,沒有甚麼心來愛主,也沒有心在召會生活裡往前。我如何實際的幫助她們,而不論斷她們,也不控告她們?

回答:妳要得著一個人成為公會或是其他基督教團體的會友,不需要出甚麼代價;妳要帶人來愛主並投身在召會生活中,是需要付出很高的代價。這就是召會和公會的不同。召會和公會都是盡可能的來幫助人,但公會所用的原則是:「我們要給你甚麼,才能讓你成為我們的教友?」牧師的工作就是盡力來取悅他的會友,他必須設計各式各樣的活動,來滿足他們的需要,他要學習在主日早晨講一篇不超過十五分鐘的道。人來聚會不是為著真理,也不那麼在意基督,他們只關心這裡的活動能不能適合他們的需要。

  就某種意義而言,我們甚至可以說公會是在收買會員,牧師和會友之間有相互的利益關係,牧師會說:「我給你一些東西,你也要給我一些東西。在永遠裡,我給你天堂;在現今,我給你社交生活、娛樂,和諮詢的服務。所以,你得成為我的會友,偶爾給我一些奉獻,作為回報。」這就是利益交換。

  和公會比起來,召會生活不能給你任何東西,反而要你獻上一切。一旦你進到召會生活中,不是你能得到甚麼好處,而是你的一切都要給主,這就是我們和公會之間極大的不同。但是許多時候我們在召會生活中,也採取了公會的作法,用同樣的方式去照顧人,去帶人進來。可能我們不是故意這樣作,但是不知不覺就落入這種情形裡。

  例如,我們請人來家裡吃飯,花時間和他們在一起,這是對的,但是我們卻以為這樣一來,他們就會把自己擺進召會生活了。沒有一個人會因著我們供應美味的食物,而把一生交給主的。我們的確應該請人到家裡來,但不是為了賄賂他們。要知道只是一頓晚餐是不夠的,為什麼?因為我們不是公會,公會裡有一些相互的東西:「我配合你,你迎合我。我為你設計活動,你要來我這裡作禮拜。」但是當你來到召會生活中,你看見了:「這是神的神聖經綸!這是神永遠的目的!」忽然間,一切都變得這麼高,你就知道這需要擺上你的一生,需要擺上你所有的時間,需要擺上你全部的所是,還需要擺上你的全人。你不再有前途,不再有世界,也不再有娛樂,你只有基督。

  當然,我們都會說:「阿們﹗這太好了﹗」但是這對於那些還沒有真正接觸到召會生活的人來說,就不知道我們在講甚麼。這位姊妹說:「我對年輕人有負擔。」這是很健康的。但是姊妹,妳要明白這些年輕人不會只因為妳對他們有負擔,把他們照顧得很好,他們就願意把自己奉獻給主,他們知道擺進召會生活不是一件小事。

  許多從前在基督教裡的人,現在要進入召會生活,就必須先作一個考量:「我要不要走這條路?一旦走上這條路,一切就都完了。我一進到這裡,就沒有任何東西留下來為著自己,一切都屬於主了。」許多人在還沒有進入召會生活之前,就看到這一點。在今天這個時代,年輕的女孩只要來參加幾次聚會,她們就會知道走這條路會發生甚麼事。她只要看看姊妹們,就知道她必須要付出代價。如果她走召會的路,她的生活就會變得很簡單,人不必告訴她:「妳一旦進入召會生活,其他一切就了了。」她只要看看姊妹們的臉就知道了。因此不管她多麼享受妳的愛心和關懷,不管妳請她吃過多少次愛筵,她還是必須考慮:「這樣值得嗎?這值得我投入我的一生嗎?」因為她知道若要進入召會生活,就需要付上很大的代價。

  因著這個真實的情形,我們又該如何幫助這些在我們心裡有負擔的人呢?我們必須幫助他們知道如何在靈裡享受主。我們為了要有果子,不論是對鄰居、對同事、或是對召會裡的年輕人,我們都得清楚,「我若不能幫助他們對基督有內裡的享受,他們是不會來走這條路的。」他們可能想作妳的好朋友,但是他們卻又知道妳是為著主的,這樣作朋友一段時間之後,他們就會感覺到即使要和妳保持友誼也是不容易的,就算妳不說出來,他們也會因妳的所是感覺被定罪。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學習幫助人享受主。如果妳對一些年輕的姊妹有負擔,妳一定要幫助她們摸著靈。人願意把自己奉獻給主,是因著在靈裡摸著了主;是因著他們嘗到了非常美妙、非常神聖的屬天滋味,他們嘗到了神自己,這才會使人甘願放棄世界,進入召會生活。他們需要一種比世上一切的享受更高的享受,然後才會撇棄一切。

  如果我們渴慕結果子,這不是一件請人吃吃飯、享受享受的事。我們必須幫助人在靈裡摸著最高的享受,在這樣的享受中,他們就願意付出任何的代價。我們這樣在人身上的勞苦,還必須要堅忍持續。題出這個問題的姊妹要清楚:「我和這些年輕姊妹們在一起,是因為我對她們有負擔。她們可能還是愛世界的,但是我不失望,只要我還跟她們在一起,我就要幫助她們得著最高的享受。可能她們還沒有預備好,但是遲早我要和她們一起禱告,和她們一起享受主的話。等主的時候一到,我就要幫助她們摸著宇宙中最高的享受,這樣她們就會愛主,並且願意為主的緣故,付上任何代價。」

  當我們愛主的時候,我們一點不感覺自己實際上在付代價。我們會覺得愛主、服事主是何等的榮耀,不覺得自己犧牲了甚麼,因為我們的享受太高了,我們與弟兄姊妹在一起是活在神給人最高的生活當中。我們在照顧人的時候,應該帶給他們同樣的享受。和他們保持良好的關係是需要的,但僅僅如此還不夠,良好的關係是一個憑藉,是為著認識人,讓他們能夠向我們敞開,並且更能夠被帶進這樣的享受裡。至終能夠讓人跟隨主,撇棄世界的,乃是他們在靈裡的享受。我們不應該信靠其他任何的事物,我們必須帶他們進入這樣的享受裡。

  如果有新人來到聚會當中,我們也不必太興奮,聚會本身並沒有太大意義。重要的是在聚會之外的生活中,有人能夠幫助這些新人進入對基督的經歷。如果沒有人這樣帶領他們,最後他們還是要去尋找合適他們的地方。對於那些我們有負擔的人,我們要幫助他們在靈中摸著最高的享受,這才會讓他們丟棄萬事,為著召會生活。── 朱韜樞《姊妹聚會信息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