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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三 課

 

英國的改教運動與清教徒  

  英國教會改革之起因

 

亨利八世(Henry , 1491-1547 A.D.)本來是教皇的支持者,當路德發動改教,將七項聖禮簡化為兩項時,亨利八世便寫了一篇攻擊路德的文章,名為《為七項聖禮辯護》(The Seven Sacraments)。不過他支持教皇,似乎是有很重要的政治目標;英國與法國長久處於敵對狀態中,亨利八世要利用教皇的屬靈勢力及西班牙的軍力來支持他,起碼使法國孤立。為了使英國的勢力擴張,他更企圖使他的秘書長吳爾斯 (Thomas Wolsey)登上教皇的皇位,吳爾斯當時是英國的紅衣主教。但他這一切的部署都不大成功,其中一個很大的阻力是由西班牙的查理五世來的。這些事雖然與英國的改教沒有直接關係,卻是很重要的背景。

 

使亨利八世決定改教的導火線,是亨利要求教皇准許他休妻,而教皇竟拒絕了。亨利八世的妻子凱撒琳(Catherine)是西班牙的公主,是查理五世的姑媽。她本來許配了亨利的哥哥亞瑟(Arthur),但亞瑟不久便逝世。亨利隨後要求教皇准他與新寡的嫂嫂成親。在教皇的批准下,他們於主後一五O九年結婚。婚後十多年凱撒琳卻一直未能為亨利生下男兒。亨利擔心沒有兒子繼承他的王位,可能如過往一樣引發內戰。因此主後一五二七年,他要求教皇准許他休棄凱撒琳,並以利未記十八章十六節("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及二十章二十一節("人若娶弟兄之妻,這本是污穢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無子女")為理由,並派吳爾斯去說服教皇。但教皇不許,於是他便要求吳爾斯以英國教會領袖的身分,開庭聆詢這離婚的要求。然而進展非常緩慢。此時他已經與凱撒琳的侍女安波林(Anne Boleyn)熱戀,因此更急於休妻。為了使事情有所進展,他將吳爾斯撤職,起用摩爾(Sir Thomas More)為秘書長,克藍麥(Thomas Cranmer 1489-1556 A.D.)及克倫威爾(Thomas Cromwell)為他的助手。他們一方面將這件休妻案交給牛津、劍橋的學者辯論,另一方面提交國會,請國會通過,雙管齊下。大多數學者贊同亨利休妻,而國會則猛烈抨擊英國教會的弊端,企圖迫使教會中的聖品人員支持休妻。主後一五二九年,克藍麥及克倫威爾提議亨利索性自稱為英國教會的最高領袖;而利用他的領袖地位,自行解決休妻一事。如此,事情便急速發展。亨利稱自己為英國教會的元首,要求英國教會的總議會通過所有聖品人員必須順服英王,並與教廷斷絕關係,停止納稅給教皇,禁止向教皇作任何申訴。提到這一項摩爾憤然辭職以作抗議。亨利提升克倫威爾為秘書長,克藍麥為大主教。克藍麥於主後一五三二年宣佈亨利與凱撒琳的婚姻無效,但他們依然希望教皇正式承認這事。同時,英國教會修改任何法制,要得英王許可。主後一五三三年,凱撒琳的侍女安波林身孕已重,他們便匆匆成親,亨利正式冊立她為皇后。至此,教皇不得不宣佈他們的婚姻不合法,並將他們逐出教會。英國的改教便由此展開。

 

總結以上的敘述,我們大致可以瞭解,英國改教的重點完全放在組織及權力架構,神學及教會生活方面的改革幾乎完全沒有。

 

主後一五三四年,亨利要求國會通過三項法令,第一項是承認英王為英國教會的最高領袖;第二項是認可繼承王位的法令,肯定由安波林王后所生的子女,有權繼承王位;安波林於主後一五三四年生得一女,亦即以後的伊利沙白一世。第三項法令是叛國法令,凡任何人稱英王為異端者,便是叛國,應處死刑。

 

主後一五三六年,在克倫威爾的領導下,英國教會廣泛搜集修道院內種種罪證,然後頒佈一項解散法令,將很多修道院解散,土地歸為國家所有。

 

此時,越來越多的人要求亨利實行真正的改革。亨利便制訂了《十條信仰原則》,這十條信仰原則基本上仍是肯定天主教的傳統信仰,只在一些地方上作了修改,例如有關聖餐的變質說便完全不提,雖然肯定功德的重要,卻高舉因信稱義的道理,同時以聖經以及三條初期教會的信條為信仰最高的權威,否定煉獄的存在,否定敬拜圖像、聖經遺物的迷信。這原本是了一非常好的開始,假若改教派不是操之過急,相信改教運動會穩步進展。但他們催促亨利作更多的讓步,亨利憤然抗拒,於主後一五三九年定下《六條信仰原則》,肯定聖餐的餅和酒變質,不准平信徒在守聖餐時自己執杯,聖品人員要嚴守獨身,不得反悔修道的誓約,教會可為信徒舉行私人彌撒,並且肯定告解的重要性。凡否定此六條的第一條,即否定變質說,便會被定死罪,否定其他五條的,財產充公和監禁。幸好他頒佈此諭令後不久便去世,改革派才不致受太大的打擊。

 

亨利去世後,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於主後一五四七年登位,年僅十歲,由他的舅父作攝政輔助他。他的舅父索美塞特公爵(Duke of Somerset)是一位力主改革的人,因此掌權後便大事改革,請求國會將亨利的叛國法令《六條信仰原則》撤銷,並准許平信徒在領聖餐時持杯而飲,他又要求國會准許聖品人員結婚,並制定新的崇拜儀式,要全國教會遵守。又由克藍麥編訂《公禱書》,給所有教會使用。

 

索美塞特公爵的改教本很順利,可惜他不單要改革教會,也要改革當時的政治情況,他支援農民起來爭取更多的權利,這真是貴族的大忌。在一次農民騷亂的事件中,貴族乘機將一切責任推在索美塞特公爵身上,他因此而失勢。幸好繼承他的人在改革教會的意願上比他更積極。他從歐洲招攬一群重要的改教家到英國,為英國建立改教的基礎。他們修改《公禱書》,並將基本信仰寫成《四十二條信仰原則》。加爾文派的影響便由此時滲入英國的教會。可惜愛德華六世不久後逝世,整個情勢因此改觀。

 

愛德華死後,凱撒琳的女兒瑪利登位,她沒有忘記母親和自己所受的屈辱,於是在登位後,便極力破壞改教運動,迫害改革派,並恢復天主教。她首先透過國會撤銷愛德華改教的諭令,將改革派的主教全部撤職,代之以支援天主教的人。然而,此時改革派的勢力已相當穩固,一時不容易對付。瑪利復辟心切,便使用暴力,不少人在她的手下慘死,也有不少要逃到日內瓦和法蘭福特。單在英國南部,便有三百位教牧人員殉道。克藍麥和其他領袖也免不了殺身之禍,他們一行六人在牛津大學活生生被燒死。在此以前,克藍麥曾被迫簽署一份宣佈放棄信仰、自承是異端的悔過書。但就在行刑時他表現出無比的勇氣,要求先燒這只曾簽署出賣基督的犯罪之手,最後在火焰中被焚燒至死。現在牛津市中心的一座殉道紀念碑便是紀念他們的。瑪利的高壓政策為她帶來一稱號,就是"血腥瑪利"Bloody Mary)。幸好她在位不到六年便逝世,英國的改教事業才得以繼續。

 

瑪利去世,伊利沙白一世繼位。她採取一種兩面討好的政策,既不想得罪改革派,也不想引起天主教的激烈反對。於是她雖然將愛德華的改革恢復,但卻步步小心,並將一些比較激進的傾向除掉,她只強調兩點,第一點是英王是英國教會的首領,第二點是全國教會崇拜時要用統一儀式,就是用公禱書。雖然她採取平穩的路線,但這時候另一新的因素出現了,就是瑪利時代逃到歐洲的牧者重回英國,他們帶著比較激進的改教思想,特別反對英王是英國教會的領袖,也強調個人的宗教自由。希望英國的教會也能夠像歐洲的教會改革一樣,清除一切天主教的傳統。因此覺得保留天主教的傳統儀式不倫不類,是不能接受的。他們提倡"改革改教運動",同時也要求聖職人員生活嚴謹聖潔,並提高信徒的屬靈素質,這些人使伊利沙白非常頭痛,而英國教會也因此幾乎分裂。我們時常聽到的清教徒或分離主義,便是這時候出現的。

 

英國的清教徒

 

清教徒這名字我相信我們都聽得不少,但誰是清教徒?什麼是清教徒主義?我們必須要瞭解,清教徒主義並不是一種派別,而是一種態度,一種傾向。清教徒是一個統稱,是指那些不滿伊利沙白走中間路線的人。他們一致覺得伊利沙白為了討好天主教派而不惜將天主教的一些傳統、儀文摻雜在純正的信仰中,伊利沙白保留了改革派的神學,卻又保留天主教的儀文,結果是不倫不類。於是他們提倡"改革改教運動",要求改得更徹底,更清楚地與天主教劃清界線。另外,他們還覺得英國的信徒的信仰生活不夠聖潔,特別是聖職人員對自己的要求還不夠嚴謹。於是他們提倡簡化崇拜儀式,提高信徒的屬靈素質。

 

前面提過在瑪利女王統治的時期,有很多牧師及信徒為了逃避她的逼迫,流亡到歐洲去。瑪利女王去世後,他們便重返家園帶著歐洲加爾文派的思想回到英國。他們希望英國教會也能夠和歐洲的改革教會一樣,將天主教傳統的一切痕跡,完全清除。無奈伊利沙白為了討好天主教派而保留了很多他們認為要不得的東西。但他們當中大部分的人都主張留在教會,以漸進的方式改革教會,他們也不反對以英王為教會的首領,不反對國家和教會有密切的關係。不過他們當中一部分比較激進,他們要求政教完全分離,英王不應插手教會的治理。這群少數的人被稱為"分離主義者",因為他們主張政教分離。

 

主後一五六三年出現了一次衝突。因為伊利沙白規定教牧人平日一定要穿著她指定的袍服和帽,星期日則穿短白袍服。清教徒反對這種規定,認為不應太注重形式。於是便在教會的總議會中提議取消這袍服的規定,並同時提議在聖餐時信徒無需跪著領聖餐。在洗禮時取消畫十字的儀式;有些比較激進的更提議將教會中的風琴拆掉,在結婚儀式中不用戒指作信物等。雖然這次議會中清教徒的要求沒能通過,但他們已得到極大的鼓舞,因為投票結果,只是一票之差,可見他們的勢力是多麼強大。經過這次精神上的勝利,他們便更大膽,主後一五七二年一個清教徒的會議上,竟有人提出驚人的言論,就是教會不需要主教,地方教會的牧者也不應由主教指派,而應該由平信徒選出來。這群人的領導是卡特賴特(Thomas Cartwright),他在歐洲流亡時,深受長老會教會體制的影響;他提議教會援用長老會體制,更在主後一五七二年創立了一個這樣的教會。

 

伊利沙白和她的主教們當然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於是大舉鎮壓,卡特賴特又得流亡歐洲了。然而卡特賴特去後不到幾年,另一位清教徒布朗尼(Robert Browne)又創立了一間由會眾治理的教會,這便是公理會的開始。雖然布朗尼日後反悔,重回聖公會,但他所創立的教會卻日益壯大,使女王極為頭痛。布朗尼不單認為教會應該用公理制,即會眾治理教會,更宣揚完全分離的理論;他認為每一地方的堂會都應該是獨立的,不受外來勢力的干預。還有,每個教會的崇拜應該用最簡單的儀式,而按立傳道人,教會不應太注重他的學歷,卻應注重是不是有聖靈能力的人。

 

面對分離主義的勢力擴大,伊利沙白女王立刻向他們施壓力。她為人惠特吉夫(John Whitgift)為坎特伯裡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惠特吉夫對於清教徒主義,特別是分離主義,非常憎惡,因此不用女王催促,他也不遺餘力地壓迫清教徒。他設立了一個近乎是異端裁判所的特委法庭,檢查聖公會內牧師及信徒的信仰,結果很多支持清教徒主義的人受到嚴重的處分,而二百多名牧師被他停職查辦。對於清教徒的領袖,他的壓迫及厲害,卡特賴特與幾位分離主義的領袖如巴魯(Barrow),格林伍德(Greenwood)等便是死於他手中的。到一五九三年,形勢更加惡劣,女王頒下禦令,凡那些不出席國家教會的崇拜而到一些私自聚集的地方崇拜,一經查出,便要被趕出英國,假若他們潛返而被捕,則可判處死刑。為了使全國教會統一于她的領導下,伊利沙白不惜用最嚴厲的手法。然而,奇怪的是,壓迫越大,清教徒卻越發增加;不單如此,清教徒主義的支持者在國會的數目也越來越多,造成日後清教徒主義與國會有很密切的關係。同時,流亡海外的清教徒在歐洲建立起重要的據點(特別是荷蘭),在那裡發展得非常快。主後一六O七年一批清教徒乘著"五月花號",在約翰·羅賓遜(John Robinson)的領導下從英國的一個港口出發,到新大陸去尋找他們的宗教自由。跟著,便越來越多清教徒到新大陸去,美國的建國與這批移民有很大的關係。

 

清教徒被迫離開英國,因為伊利沙白女王死後,情況變得更壞。伊利沙白的王位由蘇格蘭王雅各六世繼任,他到英國即位時,改王號為雅各一世。雅各一世在蘇格蘭時受盡蘇格蘭長老會中的教牧師領袖的氣,故此一到英國,一變而成為教會的首領,便得意忘形。為了表現他的威風,便向那些不肯俯首順服的清教徒施下馬威。英國的清教徒也估計錯誤,他們以為雅各一世既受長老會傳統的薰陶,便一定會體諒他們,於是便大膽地在主後一六O四年的一個議會中,聯名上書,這便是著名的"千人奏書"Millenary petition),請求雅各王簡化崇拜儀式,並修改公禱書的某部分。誰知雅各一世不但不允許他們的請求,反而嚴厲地斥責他們,要他們順服于英王及主教的領導之下,並下令將三百名教牧人員革職,任何完全依循國教的規定舉行崇拜的人,便受到嚴重的處分。至此,和解的希望似乎幻滅,而那些本來願意留在聖公會以內作內部改革的人,也被迫投入分離主義者的陣營。當中不能忍受逼迫的人便紛紛移民到北美洲。

 

這些清教徒到了北美洲之後,在自由的空氣中建立他們的教會及家園。他們大多是極其敬虔、勤奮的加爾文主義者。他們以民主的形式管理教會。日後美國的民主政制,便是由此奠下基礎的。除了民主政制外,他們生活的各方面都帶著濃厚的信仰色彩。他們的信仰對於日後美國文化的孕育與發展,有很大的關係。

 

在英國,雅各一世去世後,清教徒與英王之間的鬥爭,由宗教的鬥爭演變成政治的鬥爭。在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 1599-1658 A.D.)的領導下,清教徒在國會的勢力越來越大,日後英王與國會的對立越來越尖銳,不久內戰爆發,英王查理一世戰敗,被國會判處死刑。克倫威爾掌握大權,英國成為清教徒的天下。但克倫威爾死後,他們便又失勢。此時,他們已經成為非常龐大的一群,英國不得不容忍他們的存在,於是,不久即頒下容忍的諭令,結束對清教徒的迫害。── 佚名《教會二千年歷史速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