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第 十 課

 

路德的改教與神學理念  

  改教運動的響鐘

 

為了對教會發行贖罪券提出質疑與抗議,馬丁路德於主後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用拉丁文寫成著名的《九十五條》,釘在威登堡教堂的門上,希望教會的領袖及神學家們對他的質疑作出回應並與他公開辯論。當時的路德已是威登堡大學教授,主要教授經學。

 

《九十五條》的內容非常簡單;他一開始劈頭就說:當基督宣告:你們應當悔改,祂的意思是信徒整個生命都是悔罪的生命,他一生以悔改的心態在主面前生活,為的是他厭惡自己罪孽深重,深感神代死的恩典浩大,而不是為了滿足律法,好逃避神的刑罰。當信徒真心厭惡自己的罪而深痛悔改時,他不單不去逃避神的刑罰,反而心悅誠服地接受神的審判和磨練。至於教皇,他根本沒有赦罪的權柄,他只不過是神的僕役,代神宣告神的赦免,而向死人宣告赦免更是沒有意義。假若教皇真的有權赦罪,為什麼他不免費為人赦罪?因此,贖罪券不單沒有聖經的根據,更與聖經的真理相違背。那些買贖罪券的人絕大多數都不是真心向神悔罪,他們若真心悔罪,便不會企圖用金錢去擋住神的審判了。

 

《九十五條》釘上後,沒有人向路德應戰與他公開辯論,但《九十五條》的內容便很快傳遍各地。教廷感到甚為震驚,便下令路德到羅馬受審和答辯。支持路德的德國貴族從中斡旋,教廷決定讓路德留在德國受審,由教皇的代表卡茲旦(Cajetan)負責檢查他的信仰和勸喻他承認錯誤,但路德不肯就範,教皇再下令他到羅馬受查,亦為路德所拒。路德只應承假若攻擊他的人保持緘默,他也願意保持緘默。在德國貴族的保護下,教會不能對路德採取什麼行動,主後一五一九年,雙方的緘默終於打破,結果路德與教廷的代表艾克(Johann Eck)在來比錫公開辯論。艾克將問題的焦點轉移,極少論到贖罪券的功能,反而大事追問路德對教皇及教會傳統的權威的看法。路德被艾克步步逼進,最後不得不宣告,聖經是信仰唯一的權威(Sola Scriptura),教皇、教父及議會不是信仰的依據。此語一出,問題便更加嚴重了。教皇於是在主後一五二O年六月十五日頒下命令,宣佈他為異端,飭令焚燒他的著述,限他在六十天內悔改,不然趕逐出教會,受永不超生的咒詛。路德接到詔令,悲憤不已,將教皇的詔令當眾焚燒,以示抗議,也表示他與羅馬教廷斷絕關係。與此同時,路德寫了三篇重要的改教文章,第一篇為《上德國基督徒貴族書》,第二篇為《教會被擄於巴比倫》,第三篇為《基督徒的自由》。在第一篇文章中,路德激發德國人的愛國情緒,叫他們不再受神聖羅馬帝國或教廷的轄制,特別在宗教的事情上,謀求獨立。他更叫貴族們認識到每一位元平信徒都有祭司的職分,在不同的崗位事奉見證神,因此貴族們不需事事聽命于教皇。第二篇文章的題目使我們記起十四世紀時教皇被法王脅持的事,象徵著教皇權威的衰敗。這篇文章的主題與第一篇文章互相呼應,論到信徒既有祭司的身分,教會的平信徒與聖品人員在地位上的分別便不是那麼絕對,因此在領聖餐時,平信徒也有資格拿著聖餐的杯。教會于此時禁止信徒觸摸聖餐的杯,便是掠奪了信徒的權利。同時,教會用"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來解釋聖餐,也是將聖餐的本義和真理囚禁了。還有,教會現行的七樣聖禮,只有兩樣,即洗禮與聖餐禮是合乎聖經真理的,其他五樣,都是教會囚禁信徒的枷鎖,若不將它們去掉,信徒便仍舊被擄。第三篇文章論到基督徒除了受神管轄之外,他是完全自由的,不受任何人轄制,然而因著愛的緣故,他雖無人管轄卻肯成為眾人的僕人。在這篇文章中,路德清楚地標示只有神的話語是個人行事為人的準則與依據。同時,路德也清楚地解釋因信稱義的道理,信心是信徒生活的動力,而信心就是與基督聯合的經歷。這三篇文章奠定了改教運動的理論基礎,也確定了改教的路向。

 

主後一五二一年,神聖羅馬大帝查理五世運用皇帝的權力,召路德到沃木斯國會前受審。查理五世給他人身安全的保證,路德便來到國會前辯白,他用理性與聖經的依據,指出教會的錯誤,但查理五世一概不聽,他要求的是路德承認錯誤。最後路德宣告,他既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也不能違反聖經的教訓,他只能站立在那裡,願神幫助他。說完便聽任查理五世宣判他被褫奪一切公民權利及生命保障,他再不受國會的法律保護。路德知道自己的處境非常危險,現在,任何人都可以殺他而不受法律制裁,他離開國會,在返回威登堡的途中,一小隊人馬在森林內把他挾持,將他帶到一堡壘中。原來是德國貴族為保護路德,故派人把他隱藏起來。路德在威登堡堡壘中改名換姓,埋頭將聖經翻譯成德文。經過將近一年的努力,結果將新約譯成德文。當他想繼續翻譯舊約時,外面情勢危急,他不能不冒生命危險出去處理大局。原來支持路德改教的人中有一位威登堡的教授名叫卡爾達德,他為人急進衝動,路德不在的時候,他成了改教的領導之一;可是他過於急進,將教會的傳統全面否定,造成了不少破壞,很多貴族也恐慌起來。失去了貴族的支持,德國的改教便註定失敗,於是路德急急出山,將激進派的路向改變過來。

 

路德回到威登堡後,立刻出版德文新約聖經,然後編寫《崇拜禮儀》。他的得力助手墨蘭頓(Philip Melanchthon 1497-1560 A.D.)也埋首寫成第一部以因信稱義為中心的更正教神學。主後一五二四年,他另一位助手也編好了更正教的詩集。這樣,從聖經,神學,崇拜禮儀以及詩歌,更正教都自成一系,與天主教的傳統分了家。

 

然而,主後一五二四年到二五年都是路德受到最嚴重考驗的一年,也是改教運動決定性的一年。主後一五二四到二五年有幾件大事發生了。路德改教以來,一向極受基督徒的知識份子所推許,有了這些知識份子的支持,改教的大業便大有希望。當時在這些知識份子中有一位極有影響力的人,他便是伊拉姆斯(Desiderius Erasmus, 1466-1536 A.D.)。伊拉姆斯在主後一五二四年寫了一本《自由意志》的書,談到人有自由意志作選擇。路德看了這本書大為震怒,便寫了《為奴的意志》駁斥他,指出人在犯罪以後,便在罪的捆鎖中,沒有自由。辯論變得白熱化,很多知識份子覺得路德過分極端,在伊拉姆斯的帶領下,離棄了路德的改教運動。路德因此失去了不少有力的知識份子的支持。在另一方面,德國的農民為了爭取更大的權利,與貴族發生武鬥。農民在一次叛亂中殺死了不少貴族和地主。路德看到動亂,便支持貴族鎮壓農民。這樣一來,農民便覺得路德出賣他們,因此脫離了他的改教運動。路德在一年之內失去了知識份子和農民的支持。另一個相當大的打擊便是鼎力支持路德的德國公侯腓特烈逝世,路德失去了一大靠山。幸而繼位的約翰,同樣支持路德。

 

雖然經歷這些打擊,路德仍不屈不撓地前進,帶動改教運動的發展。不到幾年,改教運動已擴散到德國以外的地區。在歐洲各地產生了重大的變革。

 

路德神學簡述

 

路德不單是改教運動的先驅,更是一個偉大的神學思想家。他對真理的闡釋直至今日,對信徒依然有極大的幫助。

 

為了糾正教會,路德對中古神學傳統展開嚴厲的批評。他將神學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榮耀神學,第二類是十字架神學。所謂榮耀神學,就是以神的創造作起點,企圖運用理性,透過神所創造的宇宙去證明神的存在並掌握祂的神性。中古的神學家所高舉的就是榮耀神學。他們一方面用理性去證明神的存在,另一方面根據神的創造去推斷神的屬性。這樣做,他們不單高舉了人的理性,更將被造之物提高到與神的屬性同等的地位,仿佛人可以從被造之物的性質看到神的本性。所謂榮耀神學就是榮耀人的理性,榮耀宇宙的奇妙。路德覺得這種神學將神旨意的奧秘忘記了,他們忘記神的本性與旨意是深不可測,是人的理性所不能及的,假若神不向人啟示,人絕不可能認識神。要認識神,我們便得謙卑地按照神的啟示向我們顯明祂自己,神要怎樣啟示我們,神用什麼方法、途徑,我們只有接納。神在什麼地方最清楚的向人啟示祂的屬性?不是在祂的創造,而是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神的尊貴、榮耀、權能與祂的謙卑、寬容、忍耐結合在一起。透過十字架看神,神不再單單是一位高高在上,在權力、威嚴和絕對智慧中的神,而是一位親自來到罪人當中,為罪人死的救贖主。這位神不要人與祂保持距離地去認識祂,祂要人與祂親密地相交,祂放下天上的榮耀,來到人的中間,就是為這緣故。

 

透過十字架去瞭解神,我們便領會,這位神的行動,真是超乎我們的理性可能想像的,一位無限、永恆的創造主,怎可能會進入有限的時、空中,變成被造物,借此來啟示人呢?道成肉身與十字架受死的奧秘,粉碎了人理性的驕傲,叫人謙卑下來,聽任神用祂的途徑去啟示祂自己。

 

另一方面,神既然通過受苦將自己顯明出來,也通過受苦,叫人得救,那麼受苦便有很深的意義和很高的價值。人要掌握神愛我們愛到什麼地步,他也要經過受苦,與基督一同受苦。當人看到基督如何倒空自己,便領會他何等需要倒空他自己,不再誇自己的功勞,不再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而甘願與主一樣背負十字架,被十字架帶到最卑微的地步。在這卑微的地步,他才真正領會神的榮耀。透過十字架,人亦可以看到自己的罪的可怕,和神為罪所要付的代價是何等的大。十字架顯示神的公義和震怒是何等可怕,面對這公義的神,人再不能憑藉什麼來消解神的義怒,人只有受死一途。在這一無依靠的情況下,人只有完全仰賴神的恩典,人只有緊握神恩典不放;他不敢再誇自己有什麼好處,他只可誇基督的恩典。這種完全的仰賴,這種一無依靠的緊握,便是"信心"的經歷。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這麼簡單,而因信稱義也是路德十字架神學的中心。

 

路德對神的恩典體會得很深,乃因為他對人的罪性的可怕體會得很深。在他的經歷中,人要立志為善,但行出來的盡都是惡。人幻想自己能夠行善,也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是美善,更構想美善是如何如何,到頭來卻發現自己滿身敗壞,被罪惡的勢力捆鎖,完全沒有能力為善。人既沒有能力為善,也當然不能自救、不能靠自己稱義。那麼人得救完全是出於神。但問題卻來了,有些人得救了,但有些人卻得不到救恩,既然人得救完全出於神,那麼沒有得救的人是不是神不救他們呢?路德的答案是清楚的,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拯救誰就拯救誰,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揀選。在這裡我們必須強調,路德的預定論跟加爾文的有些不同。加爾文的預定論是完全以神的主權出發,因為神有絕對的主權,祂預定一切。路德的起點卻不同,他是從人的無能出發,人沒有能力自救,得救是出於神。而現實告訴我們,世上很多人沒有得救,這現象怎樣解釋?只有用神的揀選與預定作解釋。

 

那麼人的自由意志呢?人有自由嗎?就這個問題路德寫了一本很激烈的小冊子,就是《論為奴的意志》,如前面所提。路德認為這本小冊是他所有著作中最重要的一本。在這小冊中,路德直接了當地表示,自由意志是罪人自己幻想、捏造的事實,人在犯罪後,根本連分辨善惡的能力也沒有,何來有能力選擇善?人在犯罪後,他的意志便淪為罪的奴僕,他沒有不去犯罪的能力。但人不是有能力選擇這樣做或那樣做嗎?不錯,但這選擇也是不出罪的範圍;即是說,人可以選擇這樣犯罪或那樣犯罪,無論他怎樣選,結果都是一樣的,就是犯罪。人即使面對善與惡,可以在善與惡之間作選擇,即使他真的選擇了善,但他立刻便發現,他根本沒有能力將他選擇的善實現出來,這樣的選擇便是一種虛幻的選擇。要有真正的自由,人必須被基督釋放,被基督釋放了,人才有真正的自由。其實,救恩的目標是在於叫人得到這真正的自由。得救後,人第一次成為自己的王,他可以獨立自主,不再受任何轄制,他可以自由地來到神的面前,與祂相交。但這完全自由的人卻甘願作眾人的僕人,好像基督一樣。他自由了,但他的自由是為他人而擁有的。以前他被鎖於自我中心之內,現在他從自我中心的捆鎖中釋放出來,很自然地向他人流露責任與愛,這便是真自由的意義。

 

在路德的神學中,另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聖經的權威。對路德來說,聖經是信徒信仰生活唯一的依據。教皇的諭令、議會的決定、教會的傳統,這一切與聖經對照起來,便顯得微不足道;它們固然可能是真理的表達,但卻不是真理的依據,只有聖經是神啟示的真理的依據。但問題立刻來了,我們怎知聖經是神的話語,有如此絕對的權威?我們如何去證實?對路德來說,這問題簡直不是問題,因為聖經本身便是最好的證明,聖經中神話語的權能叫我們不能不承認它的真確性。還有一個問題,便是我們解經時如何避免自己主觀的思想、假設加在經文上面曲解聖經?路德提議信徒理解聖經時最好用聖經去解釋聖經,即是透過其他經文去瞭解一段經文。更重要的,所有的經文都指向基督的救恩及因信稱義的道理。不單全本聖經以此為中心,就是每一段經文也以此為指標。經這個角度去瞭解某一段經文,便甚為穩妥。不過,路德因為太強調以因信稱義為中心,以致對雅各書有一些偏見,因為雅各書常提到信徒的行為,因信稱義的道理似乎不夠明顯,於是路德覺得它比其他書卷不那麼重要。同樣地,舊約比較多談律法,因信稱義也不及新約明顯,故也不及新約重要。這樣一來,便造成聖經正典之內還有正典的觀念了。

 

最後,還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值得一提的,便是路德將"信徒皆祭司"的真理再一次發掘出來。路德認為,無論每一個信徒在什麼崗位,他的工作都應該是神所呼召的,因此工作沒有聖俗之分,所以在教會內聖品人員與平信徒的分界絕不是身分的分界,而是工作崗位的分別。路德將呼召擴充到信徒的職業上,叫信徒認識無論作什麼他都是在服事神、敬拜神,這樣對職業的理解在歐洲的文化發展中,至為重要。在另一方面,既然每一個信徒都有祭司的身分,他們便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領受神的赦免,也可為人代求,更可直接聆聽神的話語,並宣講神的話語。這樣,路德大大的擴大了平信徒事奉的責任,這一點對日後教會及信徒個別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佚名《教會二千年歷史速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