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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清教徒運動

 

    上一章我們談了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一些變化,我但要再次強調宗教改革基本上是教義的改革,而非生活方式的改革。在宗教改革的兩側,出現四個運動實際影響宗教改革之落實。十六世紀末的亞仁特(Johann  Arndt)是德國敬虔主義的先驅,其後繼人乃史賓納(Phi- lipp  Jakob  Spener)和法蘭克(August  Hermann  Francke)。敬虔主義把宗教改革帶到德國的草根階層,所以,這個運動亦可說是神子民的改革運動。與此同時,英國出現了清教徒運動,進一步擴大落實改革的教義。英國人中有不少信徒開始追求過聖潔的生活。英國在十八世紀還有一個注重靈命更新的循道主義運動。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初的福音派運動,可算是第四個更新的運動。以上四個更新運動的基礎都在於宗教改革的教義。但在這本書,我只會談英國清教徒運動的興起,它的重要性和傳奇性,以及對我們的影響。

 

清教徒運動的興起

 

    按照福音派的傳統,清教徒運動常被描述為福音派的修院主義運動。但所指的不是這些人在過修院制度式的生活,而是說他們比任何其他傳統的改革派信徒更認真地過聖潔的生活。這種態度是今天我們福音派的人所缺乏的。我們若想在今日的世代有屬靈的更新,可以從清教徒學習很多寶貴的功課。德國的敬虔主義運動亦有相似的地方。事實上,德國的敬虔運動與英國的清教徒運動有很強的內在互動的關系。著名的清教徒教牧神學家波金斯(William  Perkins)被譽為十六世紀的魯益斯(CSLewis),其著作在英國與歐陸流傳很廣。先是波金斯影響了德國敬虔運動的領導人,後來在十八世紀中是德國的敬虔主義影響英國的更新運動,如循道衛斯理運動和後期的福音派運動。由此可見,這些運動間有很強的內在關連。這四者中,最特別的可算是循道衛斯理運動,因為請教徒主義,敬虔主義和福音派運動三者的教義一致,而循道主義則有些不同。

 

清教徒主義的特色

 

    首先談談情教徒主義的特色。約翰吉爾(John  Geree)在一六四六年寫了一篇文章介紹請教徒的特色,他說:「在古英國,清教徒是一個尊神于萬有之上的人,神則按各人所當得的賜與人。這個人的大前題是事奉神,不為自己的好處,只為神認為美好的;他按著神的話語敬拜,重視神家裏的次序。他按著良知遵行神的教訓。他重視祈禱,以此開始和結束每天的生活,他在密室禱告。這是他們對馬太福音六章的瞭解:『你禱告的時候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他們亦有家庭與公眾的祈禱,他們認為禱告是義務,亦是一種恩賜,但他們比較強調禱告是聖靈的恩賜,幫助我們運用這個特權。清教徒重視閱讀神的話語,認為這是神給個人與大眾的一條誡命,但卻強調宣揚神的道比閱讀神的道重要。」可見,清教徒的一個特點是重視講道。十七世紀英國的法律規定人人都要在主日到教會守禮拜。在聖公會與請教徒的制度下,人若不上教會,就會受處罰,輕的罰款,重的坐監。此外,講道在當時是最壯觀的一種場面,就如今日的足球、羽毛球等賽事一樣。

 

    一個典型的虔誠的基督徒家庭是怎麼開始一個星期的生活呢0星期六晚餐後,全家聚在一起禱告,作家庭禮拜,預備心迎接主日的來臨:星期日全家一起到教會,主日崇拜的講道通常長達兩小時,散會後回家。吃過午飯後,整個下午全家一起討論講道的內容;晚上再回教會守晚禮拜,這個聚會的講道約一小時。所以說,傳道人每主日要講三小時的道。通常他們都把講章印刷出版。如果你查一下這個時代傳道人的講題,你就會發現有一位出版了一部五冊的講道集談詩篇一一九篇。約翰董那門(John  Downame)在一六0九至一六一二年開創下了記錄,他專門講解以弗所書六章十至廿節,「穿戴神所賜全副的軍裝」的講道集一共四冊,長達四千多頁,為了體貼大眾的需要,二十三年後威廉古諾(William  Gurnall)出版了他講解同段聖經的講道集,篇幅減至一千四百頁。鐘馬田醫生(Martin  Lloyd  Jones)與其妻用了三年晨更的時間才算讀完古諾的這套講道集。由此可見,清教徒對于講道的重視勝於讀經。

 

    此外,清教徒在講道與寫作中將內容系統化的程度,就是今天的邏輯學家和電腦學家都會為他們感到驕傲。他們講道通常有四大點,每大點有四個分題,每分題有小題,每小題可能還會再分下去,好像一棵樹有無數的分枝。這種將真理系統化的方法是從十六世紀末的荷蘭哲學家瑞木斯(Remus)學來的,他的治學法,給清教徒帶來了一個綽號—精密人士(Precisians)。清教徒這個名稱在英國通行之前,人稱他們為精密人士。他們為何如此精密細致呢0有一位清教徒說:「我們事奉的是一位精密細致的神,他所表達的一切都是很清楚的。」自然所有的傳道人都盡力效法神,可是會眾或讀者往往都跟不上。

 

    清教徒相當重視安息日,他們稱主日為靈魂的市集日。他們亦重視聖餐和洗禮,他們把宗教上的參與當作責任來看,他們過的基督徒生活是責任性的。十七世紀末,英國最流行的書是《人當盡的本份》(The  Whole  Duty  of  Man),這種書在今天是沒有人買的,因為現代人幾乎不考慮責任感這回事。湯姆潘恩(Tom  Paine)可以說難辭其咎,他在十八世紀間提出人的權利,因而人就把責任放在一邊。

 

    清教徒對責任的重視使他們建立了一套既有紀律又服從的制度,這就是他們所謂的經濟。十六世紀對家庭經濟的定義,乃家庭在神面前的責任。因此,最好的基督徒亦是最好的丈夫,最好的妻子,最好的父母,最好的子女,最好的主、僕,和最好的官民。吉爾說人若這樣行,論神的教會就會被高舉而不會被褻瀆。其實基督徒的家庭就像一個小型的教會,清教徒重視家庭的崇拜。其實,從清教徒運動開始到福音派運動,各個更新運動的特點都是始於家庭而非教會;但是由於教會的更新,將祭壇從家庭挪移到教會。當他們把重點放在教會的祭壇,私人的敬拜就逐漸不再受人重視,家庭祭壇跟著也就消失了。然而,當祭壇完全限於教會時,教會反而失去她的生命力。所以清教徒對英國屬靈生活的一大貢獻是他們教導兩個世紀的英國信徒養成在家裏敬拜、讀經、禱告的習慣。可惜廿世紀的英國人已經失去了這種敬虔的家庭生活。

 

    約翰吉爾描述清教徒的文章還說:「清教徒是內心溫柔的人,他們注重良知的分辨力。」他們遺留下來的許多書,內容都是談及內省(Examination  of  Conscience)的問題。清教徒對人的分辨力比我們高明的多。但以理戴克(Daniel  Dyke)在一六四二年出版了一本四百多頁的書《自欺的奧秘》(The  Mystery  of  Self-Deceiving)。清教徒是偉大的靈魂心理學家,我們可以從他們學到神學即心理學,二者在本質上是分不開的。可惜今天的心理學與信仰卻相距甚遠。

 

    十七世紀時流行培養懮鬱之情,可能是義大利的文藝複興流傳過來的。人若想成為受人尊重的學者或思想家的前鋒,就必須要有極大的自製力和懮鬱之情,頗似今日有一些教授覺得,要留鬍子才會受人尊敬,也許他們是用鬍子遮蓋不雅的下巴。十七世紀的人流行面帶愁容,慢慢地我們會談到導致這種潮流的其他原因。

 

    根據吉爾的描述,清教徒最突出的一點,就是他們把人生視為一場戰爭。基督是他的領導,是他的武器,十字架是他的旗幟,主的道是他的劍。前面我們談過基督徒生活的一些不同的記號,清教徒的記號是戰士朝聖者(Soldier  Pilgrim),他們蒙召作十架精兵,他們參與的是一場道德的戰爭。所以以弗所書六章十至廿節是清教徒最重要的一段經文。清教徒的文學著作中,以本仁約翰的《天路歷程》最能表達清教徒對生命價值之看法。

 

對清教徒的誤解

 

    然而輿論對清教徒卻不利,他們經常被人誤解,人們以為他們是反樂趣的人,認為他們的表現過份拘謹和嚴肅。許多十八、十九世紀的英國作家,對清教徒都有看法。他們筆下的清教徒是愁眉不展的,別人開心作樂時,他們就走到一邊。

 

    就是近代學術界的研究對清教徒亦有些誤解。美國早期社會的根基,是新英格蘭地區的清教徒所建立。認真研究清教徒的,都是出身哈佛、耶魯的非基督徒學者,可惜福音派的信徒,反而很少在這方面下功夫。由於這些非基督徒學者對清教徒的神學背景完全沒有認識,所以他們的研究有偏差,今天福音派學者面對的一個挑戰,就是如何為清教徒重建正面的形象。

 

清教徒的根源與發展

 

    到底何謂清教徒0他們是怎麼產生的0清教徒這個名稱在一五六七年首次出現,原是個綽號,用於過份謹慎、無可指摘的人,他們的良知不容許他們作任何的妥協;但我相信清教徒運動在這個名稱出現前,早已存在人的思想中。如果一定要尋根究底,我們就要回到一五二四年,那年丁道爾(William  Tyndale)把新約聖經翻譯成英文,丁氏可以說是英國的第一位清教徒。清教徒的基本特色即希望完全按照聖經的原則生活,順服聖經的教導可說是他們的首要任務。早期改教者如丁道爾的目標即是如此。他們希望英國每位識字的人都擁有一本聖經。

 

    清教徒面對的挑戰,是在專制政權下與世妥協的神職人員。英國的改革運動由英王亨利八世正式開始,但是終其一生,他都忠於羅馬天主教的傳統儀式。亨利是為了個人的方便而脫離教皇對英國教會的控制,他的目的是希望在教會的認可下與第六任妻子結婚,故對教義的改革他毫不關心。亨利的繼承人為其子愛德華六世,由於年幼體弱,在攝政王輔助下在位五年;其後由其姊妹瑪利繼位。瑪利是天主教徒,她因大力鎮壓新教徒及宗教改革者,因而有血腥瑪利之稱。一五五八年其妹伊利莎白繼位,改革人士以為終於有了盼望,他們希望身為新教徒的伊利莎白女王是位尊重聖經的女性,豈知她登基後不久,在一五五九年即宣稱自己是英國教會的最高行政首領,於是教會不得不服在她的權下。從政治的角度來看,她剝奪了改教人士的主動權。不久她開始懷疑清教徒,因為他們開始講道,而伊利莎白是以政治家的角度來看這件事,認為講道是一種有力的政治武器,很可能促成群眾運動對其政權造成威脅。事實上在十六世紀末,倫敦及其四周的城鎮,已經設立一百多個講師的席位。通常在大教會除了有講道的傳道人外,還有講學的。你可以想像這些職位對宣揚請教徒的教義是何等的重要。與此同時,印刷術逐漸通行,印了不少書籍。伊利莎白女王也在聖公會設立不少講席以抗衡清教徒的講壇。一五六0年她在國會提出教會統一條例(Act  of  Uniformity),進一步控制教會:根據此條例,英國只能有一個教會,即聖公會,清教徒亦只能在此教會內活動。一五六三年聖公會對神職人員的服飾有所爭論,令清教徒大為不悅,因為這些服飾帶著濃厚的羅馬天主教的味道。二百多人投票決定,清教徒以一票之差敗了。從此事件之後,一直到一六四二年英聯邦成立,清教徒的政治生涯不斷受挫,任何抗議都被否決,所以他們只能講道和寫作。

 

    一五六0至一五七0年間,約翰範士(John  Foxe)出版兩集殉道見證集,第一集是記載一五五0年代瑪利女王統治期間殉道者的見證。第二集則介紹早期教會的殉道事跡。藉著早期信徒對神至死不渝的信心激勵鼓舞清教徒。此書對清教徒影響極深。

 

    一六0三年伊利莎白女王逝世,清教徒就把希望轉到平信徒神學家蘇格蘭王雅各六世的身上,希望他能改變清教徒的命運。於是有些清教徒到蘇格蘭,把年輕的雅各凱旋式的迎接到倫敦,擁戴他為英王雅各一世;但是他與伊利莎白女王一樣,不完全聽信清教徒。他在政治上對清教徒的態度,導致一六一年英王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Version)的發行,這本英文聖經的出版並不代表雅各一世對傳教事業的熱心,乃是由於他對清教徒感到不勝其煩,認為他們當與聖公會內比較開放的學者合作,因而下令請他們共同翻譯聖經,以緩和清教徒的精神與態度。所以我很慚愧的說,英王欽定本聖經原是一個政治產品,這使得清教徒更加感到挫敗。

 

    瞭解這個背景,你就可以明白為何清教徒在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的領導下起來反叛,引起內戰並俘擄英王查理一世。他們把幾代以來的積怨發泄出來,最後更將英王斬首。於是英國出現了短暫的聯邦制。在克倫威爾的統治下,清教徒的夢想終於在一六五0年實現了。

 

清教徒的沒落

 

    克倫威爾的好友約翰歐文(John  Owen)乃牛津大學校長,可說是英國的加爾文,是英國最出色的神學家,寫了十五本神學著作,每一本都很嚴謹。巴刻(JIPacker)熱心研究毆文的著作,至今尚未完全徹底瞭解歐文的思想,因而無法作全面的評估。歐文是克倫威爾的牧師,有一天克氏問歐文他是否應當作王;歐文勇敢的說:「不可能,你若想作王,你就不再是我的朋友了。」後來他們果真因此反目。一五六七年底克倫威爾逝世,當時英國國會一片混亂,大家都為誰為首爭個不停。國會議員中有些是屬神的人。一五六八年底,歐文出賣當時的政權,與其他一些人合力通過協調,在一六六0年擁立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為王。查理二世為羅馬天主教徒,對歐文等人的政治立場不感興趣。他在一六六0年頒布第二項統一條例,規定不是聖公會的傳道人不得站講台;於是二千多名英國人失去牧師的職位。歐文是其中一位,他成了逃犯,四處躲藏數年之久。這些經歷讓歐文學了一個基本的功課—人心的自我欺騙。人就算信仰純正,又是清教徒,仍然可能非常自私,有世俗的野心。四年後,歐文寫了一本震撼力很強的書《信徒內在的罪》(Indwelling  Sin in the  Life of Believer)(此書已由本書作者譯成現代英文)。此書影響了不少的人,歐文是以個人的經歷去探討人心是何等的詭詐,為了個人的利益而不惜犯罪。

 

    到十七世紀清教徒運動已經不存在,甚至可以說完全消失了。從那個時候開始,清教徒遺留下來的影響,只剩下個別清教徒的見證,十八世紀美國的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十九世紀中期的萊爾主教(Bishop  JC  Ryle),以及英國的司布真和鐘馬田亦是清教徒。此外還有一些神的兒女,他們比同時代的人高出一頭,乃因他們的生命受了清教徒的影響。

 

    十九世紀末期的司布真,講道大有能力,令人震驚,他與神同行的秘訣乃他擁有十萬多冊的清教徒著作。近代的鐘路斯雖然從未受過正式的神學訓練,但卻放下醫生的工作,到威爾斯的一間教會傳道,他受的神學教育來自閱讀清教徒的著作。這個現象似乎有些矛盾,就是清教徒運動在十七世紀從英國本土消失,然而他們的著作卻一而再,再而三的影響後代的偉人,導致一些複興運動,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有些人批評宗教改革運動反應過份。清教徒在某些方面也反應過份,他們對默觀一事尤其反對。歐文曾經著書否定默觀的價值,聲稱這是教皇引進教會的迷信;他強調的禱告基本上是開口出聲的禱告。然而另外有些清教徒的著作卻顯示了很強的默想傳統,如巴克斯特就勇敢地談及默觀祈禱的重要性。

 

    此外,清教徒很怕幻想或運用想像力。本仁約翰在《天路歷程》的前言說,他深知自己被弟兄攻擊,故此要為所寫所為辯護,向攻擊他的人提出抗議。因為這些人認為教義只能是事實,何需創作一本小說,用喻意和象徵的方式描述基督徒在靈命上的進展。他們為本仁的創作極為戰驚,認為他寫書的目的不可能達到。本仁在出版《天路歷程》之前,先向大眾道歉,同時亦為自己採用象徵法而辯護。我個人在這門課強調人類是記號的傳遞者,我們的生活滿了象徵性的記號。這些記號往往抓住我們,甚至控制我們的想像力,佔據我們整個人,給予我們一個全面的信仰。本仁他瞭解這一點。然而與他同期的人卻看不見這一點,他們以許多仔細而繁複的方法表達教義,用大題、分題和小分題這種既詳盡又系統的方法解經,豈知卻因此扼殺了教義的真義,清教徒的沒落與此有很大關系。

 

    十八世紀初的以撒華茲,可以說是最後期的清教徒,他寫了很多優美的聖詩,然而他所著論祈禱的書卻令人失望。書中完全沒有談到神人之間關系性的素質,反而用整章描述祈禱時的人體姿勢,何時站立,何時坐下,如何使用雙手等,完全忽略如何在祈禱上運用神賦與人的豐富想像力,操練自己。

 

    十八世紀出版的靈修著作很少有份量。而我相信清教徒運動的沒落,並非因他們深受逼迫之苦,雖然不少人如此認為。事實上,殉道者的血的確是教會的種子,很多時候逼迫卻能成為教會增長的一個因素。清教徒的經驗警戒我們,當將整個人的每一部份都投入信仰和生活,因為教義若不是活的,就會埋沒我們。

 

清教徒信仰的特徵

 

    清教徒堅持加爾文主義的信仰,強調揀選的教義,此教義因一群在瑪利女王的逼迫下,逃至日內瓦的人而得以加強。他們在約翰諾克斯(John  Knox)的影響下由日內瓦重返英國後,他們教導的揀選論變的更加強硬,沒有彈性。針對這個教義,他們畫了一些圖表,最典型的是波金斯所畫的。圖的上方是神的頭,頭的一邊有一條黑色的線,這條線上的人沒有選擇的餘地,死路一條,最終的結局是滅亡:頭的另一邊有一條白色的線,線上列出許多的教義,就像火車線上不同的站名,終點是永恆的祝福。

 

    那個時代聽福音的人有個困難,因為一般人傳福音的重點就是揀選的教義,此教義似乎被人當作恐嚇的工具,目的是將人從險境中喚醒,引他們走上正路,但對那些比較敏感或神經質的人,此教義反而令他們更神經質。

 

    在本仁約翰年輕的時候,寫了一本小書《罪魁蒙恩記》(Grace Abundj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這是他個人的屬靈自傳。其中有這麼一個故事。人蒙神揀選的證據,就是有信心,但人怎麼知道自己有信心呢0有一個下雨天,本仁正好在田裏,他看見水流過一條條犁過的痕溝,最後集成一潭水。他自言自語說,我們若有信心可以移山,就表明我們是有信心的人。但我不想移山,只想這潭水消失,但再想一想,又不敢對潭水說消失吧!因為這潭水若不消失,我豈不永遠受咒詛,因為這就證明我沒有信心啊。

 

    十七世紀教牧輔導的一個難題,就是揀選的教義帶來的後遺症。換言之,清教徒為自己製造神經質,這也說明當時的人何以那麼重視教牧輔導。以上這一點是他們的教導中負面的地方。

 

    對我們來說還有一點是很特別的,十七世紀的人常談地獄這個觀念,聽見的人都甚為戰驚。這方面的教導對傳福音來說非常有功效。而今天我們完全不這麼想,至今我還沒有看見研究人類思想在這個課題上轉變的過程的報導。

 

    十七世紀的清教徒運動亦是一奮興運動,其特質有三。首先,有一群傳道人,他們在神面前有共同的信念,為清教徒的信仰作了美好的見證。學者和講道的人層出不窮,再三強調同一的真理,承先啟後。十六世紀末到十七世紀中出現很多優秀的傳道人,代代都有人材,所傳的都是一致的信息,這是我們福音派所缺乏的。

 

    其次,個別信徒通過讀經、家庭的祈禱和聽道,個人得到複興,後期的清教徒如沉美恩(Charles  Simeon),一代之後的萊爾主教,幾代之後的司布真都是如此。

 

講道和寫作

 

    最後,清教徒的講道和寫作的一個特點,即發掘聖靈的工作。歐文的聖靈論在英語世界可說是最好的,他們深信聖經的權威。清教徒的教師一個接一個的都強調同一點,即原文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同一位聖靈亦向我們啟示,使我們明白聖經。今天雖然有靈恩運動,但熱愛聖經的運動都還沒有開始。我們每一位都面臨一個挑戰,在我們到審判台前與基督見面之先,我們都當捫心自問,我們既享受擁有聖經的特權,是否好好利用此特權,讀經默想呢0當然,為了自己靈魂的好處,我們理當如此行。

 

    在我去世前,我求神兩件事:其一,求神使我更加明白操練祈禱的可貴。其二,但願神的話語在我敬虔默想時越發在我心中活躍。很多聖經學者破壞了聖經式的默想,很多人讀經是為了預備講章,所以得不到聖經的喂養。教導人藉著聖靈的光照讀聖經,可說是清教徒運動的一大特色。

 

解經特點

 

    清教徒運動基本上是一個聖經的運動,他們相信聖經是神口裏所出的話。如果我們有一知友,但卻不看他寫給我們的信,這樣的友誼算什麼呢0同樣,我們為何忽視學習和默想聖經呢0清教徒不單相信聖經是神口裏所出的話,他們也相信聖經是神的啟示。我們今天要尋求的真理都已經啟示在聖經裏了。此外,他們深信讀聖經是人的一大責任。是的,勤讀聖經,並明白其中的真理是我們的責任。

 

    清教徒的解經有六個特點。一、字面的解經,接受聖經字面的意思。二、不斷地、持之以恆地讀經,以經解經。有些人專門愛找聖經不一致的地方,然後就在那裏跌倒。清教徒認為人可以這樣作,但最根本的乃是讓聖經解釋聖經,這樣人就可發現聖經的一致性。三、從教義的角度解經。聖經是所有教義的基礎,所以,我們可以根據聖經的教導查驗教義的正誤。四、以基督為聖經的中心。這一點他們采納了馬丁路德的解經法,認為聖經到處都是宣講基督。五、實用地解經。聖經乃基督徒的生活指南,其道德性很高。六、當忠心地解經。我們的生活當與聖經的教導相稱,因神要求我們忠於他的話語。

 

清教徒的敬虔

 

    清教徒非常注重察驗個人的良知。修院主義提到心靈的花園是封閉、寧靜的,是反省和安靜的好地方。同樣地,清教徒所說的良知即靈魂的花園,需要不斷地培育,鏟除雜草;所以,察驗良知發出的動機和態度是相當重要的,因而清教徒的良知幾乎完美,對其運作極其敏感。他們深信聖靈的工作多半通過良知來進行。

 

    至於清教徒的敬虔,他們在著作中最常用的比喻,可由羅勃布敦(Robert  Bolton)在十七世紀初寫的書為代表,他說:「基督的生活乃舒舒服服的與神同行。」你若與好友舒舒服服地一同行路,你們不需要多談,因你們的心靈有默契,彼此享受對方的同在。清教徒在靈修方面經常提到這個課題,亞伯拉罕與神同行,以諾與神同行,所以我們也當與神同行。而操練與神同行的最高境界,莫若默想式的祈禱生活。

 

    我很榮幸有一位敬虔的父親,雖然他在一九六0年代去世,但是就在他去世之後,我仍多次感到他與我同行;特別是面臨困境、危機和在作重大決定時,我深深體會他與我同行。我們若有同樣的醒覺,體會神與我們同行,豈不更為寶貴0這種體會很真實,但卻難以形容。清教徒就是這樣與神同行。與神同行與良知有密切的關系,因此,內省的功夫就成了倫理的核心,內省使神人之間的友誼毫無隔膜。

 

    清教徒敬虔的第二個特點是他們注重培育屬天的心志。巴克斯特在卅六歲時寫了《聖徒永恆的安息》(Saints  of  Lasting  Rest),當時他胃裏生瘤,隨時可能過世。他為了預備自己上天堂,所以寫了這本長這一千多頁的書,默想天上的生活,神的恩典使他又活了三十多年。這本書是一部經典之作,現在市面流傳的新譯本全是原書之縮本,即使是簡化的版本亦相當能啟發人操練過默想的生活。今日的基督徒有時會諷刺那些持屬天心態的人說,這些基督徒過份嚮往天上的事,留在地上反而一無所用。其實,基督徒若不注重天上的事,他在地上根本無用,好像鹽失去了味道一樣。是什麼在基督徒身上起了鹽的作用,是什麼在道德上保守他的品格呢0豈不是默想的生活,常常思念天上的事嗎0我們若不在生活中保持永恆的層面,就容易迷失於感性中,受自己的態度左右,過有前景無背景的生活,懸在空中,無足之地。因此,永恆的層面乃基督徒生活的骨架,它給與我們一個方向度。引導我們走生命之旅。它亦能加強我們的動機,在壓力和逆境中給與我們毅力和勇氣。

 

    清教徒敬虔的第三個特點是他們是顧家的人。他們把祭壇建立在自己的家裏,他們的家就是一個小型的教會,他們把在家中作道德的好管家為己任。巴克斯特寫的《基督徒指南》有一系列的指引,勸勉人如何在各種人際關系中活出基督徒的樣式。

 

    第四個特點是清教徒是一群敬拜的人。他們重視祈禱和敬拜,從神那裏得到啟發,因為他們很容易頹喪和憤世嫉俗。從一五五九年後,清教徒期望在教會內的改革受到許多的挫折和攔阻。其實挫折乃神通過天使在我們身上的作為,並非感性上的損失,因神會賜給我們超越的力量勝過一切的困難。

 

教牧關懷

 

    最後一點是清教徒的教牧關懷,即所謂的心靈醫治(Cure  of  the Soul)。首先,他們強調在神面前預備心靈,他們深深體會培育愛神之心的重要。到了十七世紀,許多人著書談論這方面的操練,最具代集坻漪0約拿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的《論宗教情操》(Treaties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編者按:本套叢書的下一部《宗教清操真偽辨》,即是此書的簡縮譯本),此書在一七一四年出版,我亦用現代英文重新出版此書。它震撼力很強,造就不少古今信徒。書中嘗試比較錯誤之愛與恩典之愛的不同;換言之,宗教情操亦有真偽之分。恩典之愛乃神所賜禮贊神的恩典,愛德華滋綜合了清教徒的教導,列述十二種恩典之愛的特徵。學習操練這些類型的情感可以幫助重整我們的生活。

 

    下面略略提幾種恩典之愛,首先是要渴慕神的榮耀。愛德華滋和加爾文一樣極其重視敬畏神,體會神的高超和卓越,還有一點是平衡的生活。基督徒生活的特徵就是對稱、和諧。我們若安於神那表面看來似乎矛盾的真理,接受它,纔能維持和諧的主活。愛德華滋用了半本書的篇幅解釋一種恩典之愛的流露,即我們應當是切實實踐的基督徒,將對神之渴慕和敬虔體現於對鄰舍之愛,這是一種博愛的表現,將仁慈之心付諸於行動。當人與神親密、深入相交時,並非僅為與神親密,而是將博愛落實在生活中。《論宗教情操》是在對宗教非常熱誠的時代寫的,當時美國新英格蘭地區的教會經歷大複興,人人追求敬虔,愛德華滋寫此書就是為了教導人何謂真正的敬虔。

 

    清教徒在教牧方面的另一個主題是在神面前記帳。十七世紀商業主義開始興起。法利佛(John  Flavel)提出一個理論:人若從商,就要記帳:人若航海當船長,就要有航海日記:人若行醫,就要保存個案記錄。任何一種專業都當有與其專業相稱的記錄,基督徒在神面前的生活亦當明確有記錄。雖然十七世紀的歷史沒有留下多少當代人的日記,但此理論的邏輯,的確導致十七世紀後期的人有寫日記的習慣,貴格會的信徒尤其擅長寫日記;如約翰烏門(John  Woolman),喬治範士(George  Foxe)等。

 

    我不知你們當中有多少人有寫日記的習慣。對道德自滿的人這是一付良藥。我們買一本空白的簿子,坐下默想,可能不到幾分鐘就會魂游四海,一個星期後可能只寫下二、三行字。這使我們醒悟,原來我們的內心是一片空白。第二個星期,我們會比較慎重地寫日記,開始以誠待神,將心向他開放。你若認真地這麼作,就能在神面前仔細地記錄你的心思和言行,向神誠懇的說:「我既然立志如此行,不如照辦吧!」清教徒就是這樣認真地在神面前對待自己的內心世界。

 

    末了,清教徒的牧養對沮喪的心靈有其美善的安慰之道。李察司布斯(Richard  Sibbs)和多馬布克斯(Thomas  Brooks)是十七世紀最出色的作家。你在失意或沮喪之際,不妨看看司布斯的《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Abruised  Reeds  and  Smoking  Flax)。先知曾向我們保證,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熄滅,司布斯也是這樣安慰人。此外,多馬古德恩(Thomas  Goodwin)亦寫了一本書,談到在黑暗中行的神的兒女。這些都是教牧安慰人的經典之作。清教徒還認為基督徒乃道德戰場上的精兵,他們也重視基督徒為朝聖者的記號。

 

    以上所談的,無非是希望能提高大家的興趣,讓我們知道清教徒的著作真是一豐富的資源,有待我們去發掘。英國的「真理的族旗」(Banner  of  Truth)再版了一百多冊十七世紀的作品,所以我們沒有藉口說找不到清教徒的著作。

 

    清教徒運動是最認真過敬虔生活的一個運動,遠超過修院制度之外所有的運動。今日基督徒最大的需要,乃是以同樣認真的態度過敬虔的生活,思想如何建立這種生活方式的架構,以致我們不再嚮往其他的生活方式:換句話說,清教徒對我們的挑戰,是要求我們認真地過敬虔的生活,我們沒有選擇的餘地,他們已經為我們走出了一條路。那些跟隨他們腳蹤的人都結出了美好的果子,如美國最出色的思想家愛德華滋,英國最出色的佈道家司布真,和近代最出色的平信徒鐘馬田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