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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以色列人在曠野

 

             出十五22~四十38;利八~十;民一~四;

             11~十四45;十六~十七;廿一廿七;

             卅一~卅六;申一~四;卅四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渡過蘆葦海以後的工作,就是向迦南地前進。在埃及四百三十年的居留,剛好成就了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他要有一國之眾的後裔。現在該是實現第二個應許的時候了,那就是要有自己的家園。往迦南的捷徑在東北邊,從以色列目前在蘆葦海東邊的位置,到迦南南部,大約一百五十哩。假如百姓直接走,不到一個月,就可到那裡了。但神的引導並非如此,有一個理由就是為要避免與非利士人相遇,免得疲於戰鬥,(出十三17)(注一)。神為他們揀選的路線,這個主題,引起許多討論。

 

第一節  以色列人的旅行路線

 

    以色列人的路線(傳統的看法,也仍為今日許多學者所皮持)(注二),是沿紅海之南岸,走了一百哩以上的路程,然後斜行進入內陸,約五十哩,到今天的耶別姆沙(Jebel Musa),即西乃山。在這裡,以色列人居留約一年,就北行到迦南南端的加低斯巴尼亞(Kadesh-barnea)。

    路線決定的關鍵在於西乃山的位置。傳統的看法,認為它就是耶別姆沙,在西乃半島之南部。但有些學者認為,是在亞喀巴海灣之東部的某一地區。他們的理由是,西乃山顯然為一火山口,因為有一天當百姓站在山腳下時,有火焰、煙雲和響聲從那兒發出。(出十九1618);但西乃半島,卻沒有大山;最近的火山是在越過亞喀巴海灣的地方。為答覆這個問題,我們要注意,以色列人滿懷敬畏所見證的這番景象,是由於超自然的力量,不一定是由山產生。另一種看法認為,西乃山一定在西乃半島之北部,因為亞瑪力人(Amalekites)與以色列人在那裡爭戰(出十七816),而未見亞瑪力人曾去過耶別姆沙那麼遠的南方(民十四4345;撒上十五7;廿七8)。為答覆這問題,我們可指出,雖然亞瑪力人一向遠住在北方,但這時他們顯然為了搶奪以色列人,而跟隨到南方來(申廿五18)。他們是流浪的部落,那裡有機會可以搶掠,就住那裡,當然他們會離開原來的領域,追逐可能成為戰利品的以色列人,是不足為奇的。

    有幾件事支持傳統所說的位置。第一、許多世紀以來,這種看法一直被認為是正確的;事實上,從早期基督教開始,甚至還要更早就開始有這種看法。第二、以色列人出埃及到西乃山之間,一定有一段距離,因為經上記載兩地間停留的些地方(民卅三218),有一些差不多可以確定其正確位置。第三、西乃山一定在迦南地極南部,因為從那裡到加低斯巴尼亞,要走十一天的路程(申一2),後來,以利亞從別是巴到那兒,雖是慢慢迂回地走,也走了四十天的旅程(王上十九8)(注三)。第四、我們可以很中肯地說,摩西的岳父被稱為基尼人(Kenite),意思是「工匠」,這是因為靠近耶別姆沙有耶爾赫丁(Serabit el-khadim)的礦藏,因此可能使工匠遷至附近居住。

 

第二節  到西乃山

                    (出十五22~十八27

 

一、瑪拉(Marah)、以琳(Elim)、汛的曠野(Wildernes of Sin

   (出十五22~十六36

    1.供應飲水(出十五2227):以色列人從蘆葦海東岸注視埃及大軍覆沒,停下來讚美上帝(出十五121),然後繼續跟隨雲柱的引導向南行。他們有三天找不到水(注四)。後來到了一個小綠洲稱為瑪拉,但那兒的水是苦的,瑪拉通常被認為是現在的哈瓦拉(Hawarah),那裡的水仍然是苦的(注五)。摩西照神指示,丟下一根木頭在水中,水立刻變甜,而可以喝。百姓繼續前行到以琳,一般認為是現在的古倫德(Wadi  Ghurundel)(注六),大約在哈瓦拉之南六哩,那裡至今仍有許多甜水。以色列人在這裡發現十二口井和七十棵棕樹,因為有水,又有樹蔭,使這裡成為受歡迎的休憩處。至今這裡仍是旅客喜愛的中途站,以色列人在那裡可能停留幾天。然後百姓向前行到一個地區,稱為「汛的曠野」(出十六1),這裡很可能就是沿紅海岸,一處多沙而易於行走的平原,因為一入內陸就是崎嘔不平的地形。他們在「第二個月十五日」到達這個平原(出十六1),剛好是從蘭塞城出發後一個月。

    2.嗎哪(出十六136):到了這裡以色列人的糧食吃光了,百姓帶著大量的糧秣,但是一個月就用盡了,以色列人很憂慮,向摩西發怨言,這麼多的群眾,又有牛羊牲畜,在不毛之地,我們可以瞭解他們的憂慮。在荒蕪人煙的地方,他們去那裡找足夠的食物(注七)?但是百姓應該知道,神既已用神跡拯救他們過蘆葦海,也必能供應這需要,他們應該堅信不疑。

    神就供應一種像「小圓物」形狀的營養食品(注八),描寫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而且是甜的,百姓稱為「嗎哪」(注九)(出十六141531)。除了安息日以外,每天早晨擺在地上是新鮮的、神指示他們照一天所需之量收取,到第六天要收雙倍,備安息日之用。神告訴他們,前五天收取的若不當天吃就會壞掉,但第六天收的不會(注十)。

    3.鵪鶉(出十六1213):在嗎哪出現的頭一個早晨前一天晚上,雖然只有一天,神供應另一種食物,那就是肉類,得自一大群飛來的鵪鶉。聖經上說:「鵪鶉飛來,遮滿了營。」也許神使鳥群飛得很近地面,百姓在它們飛翔中打下來,正如大約在一年後,也有類似的情況一樣(注十一)。不管他們捕鳥的方法如何,首姓在那一夜得到大量的鵪鶉肉。次日清晨,嗎哪初次出現,當然那一天沒人在營中挨餓!神奇妙供應他們。我們還要特別加一句,就是從那一天開始,直到四十年後渡過約但河,每一天繼續有嗎哪供應。(出十六35;書五1112

二、利非訂(Rephidim)和西乃山(出十七1~十九3

    以色列人離開汛的曠野;就轉向內陸,也許向飛蘭(Wadi Feiran)前進,從那兒可到耶別姆沙,來到一個地方叫利非訂,有時被認為是利法依(Wadi Refayid)。利非訂靠近西乃山,因為就在這裡,神告訴摩西,擊打「何烈的磐石」,使百姓有水,何烈被認為就是西乃,或至少是包括在西乃地區以內。

    1.磐石出水(十七117):百姓在利非訂發覺他們的水用完了。這地方原來有幾個水泉,但在那年,顯然泉水太少,百姓向摩西大發怨言,摩西將此需要帶到神面前,他按照神的指示,擊打(注十二)何烈的磐石,水就大量流出(注十三)。百姓的乾渴得到滿足,當百姓在西乃時,很可能這股水流就這樣開始一直繼續流(注十四)。今天靠近那別姆沙的附近,有幾個水源(注十五),但當時在利非訂的缺水,我們知道,顯然那年雨量不夠,以致需要這一條特別的水流。利非訂和西乃之前的平原,其間距離不遠,因此水流自然的流下,可使附近平原有水,讓首姓在那兒安營。

    2.亞瑪力人的戰爭(出十七816):以色列人在利非訂與一群流浪者亞瑪力人打了一場仗。這一支人可能和以東人一樣是以掃的後裔(注十六)(創卅六12),(創卅六1)。亞瑪力人到處流蕩,掠奪別人(注十七),與當時許多比較定居的部落不同。雖然聖經未直接提到,但在渡過蘆葦海以後,亞瑪力人顯然曾經攻擊過這批軟弱、散漫的以色列人(申廿五718),如今他們更大膽了,採取打打跑跑的戰略(注十八)。因此,摩西指示他所信任的約書亞(注十九),揀選人與這批突擊者交戰。

    對約書亞來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百姓剛脫離埃及的奴役,從未受過戰術訓練,而且也沒有許多武器,當然約書亞也不敢奢望在這種情況之下,有多人志願打仗,特別因為他們的仇敵,是以專門打仗為生的。但也有一些人,絕大部分可能因為尊敬約書亞,而願意參戰。次日打了這場仗,神使他們戰果非凡。摩西在附近的山上觀看,向神舉手,作祈禱的姿勢,只要他的手高高舉起,約書亞的軍隊就有斬獲,但當他手臂疲乏下垂,軍隊就被迫後退。最後,亞倫和戶珥(Hur)(注二十)站在摩西兩邊,幫助這位領袖,一直高舉雙手,直到獲得全面勝利。以色列人就因此學習了印象深刻的一課,那就是得勝不在於自己的能力,而在於相信神的大能。

    3.組織(出十八127):在利非訂,摩西的岳父葉忒羅來訪,這裡是葉忒羅的故鄉,他要來這裡不需走很遠的路,他帶來摩西的妻子西坡位和兩個兒子——革舜(Gershom)與以利以謝(Eliezer),摩西在早年回埃及的路上,會將他們遣回家(出四2426  ;十八2)。葉忒羅到達營地,作一番觀察之後,建議摩西(注二一),指派一些助手,來幫助他管理以色列群眾,摩西採納了他的意見,指派「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出十八25)。意思就是說,假如下上千人,至少也有幾百人(注二二),在那時成為以色列營的官長。這樣做對摩西來說,當然很有價值,這些助手的工作,主要似乎在於審判,因為聖經上說:「有難斷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裡,但各樣小事他們自己審判。」此外,將人們分組後,自然成為組織網,為聯絡消息和執行法規之用。

    4.到達西乃山(出十九12):下一站來到西乃山本地,很可能就是兩哩長、一哩寬的山脊之一端(注二五)。只有此山的南峰是耶別姆沙(高七三六三尺),而北峰稱為拉斯約沙弗沙飛(Ras es-saf- safeh,高六五四 ○尺)。在每座山峰前面,伸出一片平原,適合以色列人安營,但學者多半認為他們所用的平原,是耶別姆沙前面這一塊,以色列人的旅程第三個月到達這裡(出十九1)剛好在「那一天」,很可能這一天是指十五日,也就是他們第一個月從蘭塞啟程出發的日子。百姓將在這裡居留十一個月又五天,因為他們屐後離開這裡,是在次年二月廿日(民十11)。這段期間,他們得到最重要的律法,也建立了中央會幕。

 

第三節  頒佈律法

              (出十九3~廿四18;卅二1~卅四35

 

    在以色列人啟程從埃及住西乃的頭六十天當中,他們只是一群鳥合之眾,無制度和組織可言,除了有一國之眾以外,幾乎不能算為一國家,在埃及為奴的狀況,禁止他們有任何自治,某些人有「長老」的頭街,埃及人一定是用他們來聯絡和控制,但是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他們沒有自己的法律,也不是真正有組織的人民團體。而且,他們也不真知道上帝,或瞭解所要求的生活方式。

    在進入應許之地以前,他們需要受改正,神計畫在西乃來改正他們,事實上,我們若說神就是為此原因,而使他們長途迂回過半島,也不算誇大其詞(注二四)。西乃提供有利的環境,在這裡百姓不受外來的干擾,因為人口稀疏,百姓在這裡也要完全倚靠神在物質上的供應,例如食物,並且很可能還有供應水,這樣會使人心,更容易接受神屬靈的牧養。神確實計畫在這裡,將他們熔煉成為一個真正的國家,神給他們法律和組織,團結他們為一民族,使其有一體的感覺,和使命感,而且,最重要是使他們成為相信並倚靠神的子民。

一、頒佈十誡(出十九3~廿17

    神在西乃向以色列人傳達的第一件事,是口傳十誠(Decalogue or Ten Commandments,出廿117)。為了預備百姓有正確的心靈來接受這十條誡命,神指示他們有兩天的預備(出十九315)。百姓當認識神所要傳給他們的是何等重要,摩西執行這些公開的指示,首先就召聚百姓來,要他們宣稱自己願意服從神所要頒佈的律法,百姓回答表示願意(出十九88)。然後他在山腳下畫定界限,人畜不得越過此限,否則必死,然後百姓要自潔身體,潔淨自己的心靈,「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他們需要洗滌自己,一方面因為長期走路,身體很髒,要洗澡,另一方面也象徵需要在靈裡自潔。這種象徵靈裡的聖潔,在於內在的清潔,這樣百姓才預備好自己的心意態度,來接受這件事。

    期待的第三天來臨,西乃山開始一番驚心動魄的場面(出十九1625)。密雲遮山,從山上有雷轟、閃電和越來越響的角聲。煙氣上騰如燒窖一般,地震山動,這場景象更進一步預備人心,使百姓對即將發言的神,他的偉大權能,留下深刻印象,在這場面中,摩西再一次照神的命令,吩咐百姓不可越限。

    在適當的時候,神開始用耳可聽聞的聲音從山上說話,好讓所有的人都聽見(注二五)。此刻這些說話的聲音可能取代角聲,但是,其他的景象一定仍繼續,造成令人敬畏的景況。這些百姓,不見說話者的人影,卻只聽到說話的聲音,從令人肅然起敬而莊嚴的背景傳出,他們在情緒上,一定留下很深的影響。

    神所傳的是十誡。生活上十條基本的原則,逐條闡明。百姓很注意聽,也很害怕,當聲音停止的時候,百姓要求摩西作他們的中保,好叫他們不必帶著恐懼直接聽神說話(出廿19)。此後,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出廿21),因此只有他能見神繼續頒佈的律法。

二、約書(“The Book of the Covenant”)(出廿22~廿四4

    摩西那時從神所接受的,稱為「約書」(出廿四7)。聖經中關於它的記載超過三章,顯然這些全都是同樣第三天向摩西啟示的,然後摩西回到百姓中(注二六),以日頭轉述給他們(注二七)。百姓又再一次回答宣稱他們願意遵守神的命令,這次的答覆比第一次更有意義,因為這次他們對神的要求滿心願意遵守。摩西也在那一天將這些資料,書寫記錄下來(出廿四34),當他同來時,天一定很晚了。

三、立約的儀式(出廿四48

    次日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日子之一,這是與神立約的日子,假如有人要找一個特別的日子,作為以色列人真正成為國家的日子,應該是這一天,因為神與以色列的約,藉著正式的立約儀式從此生效。當然整個律法仍未完全啟示完,事實上現有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注二八),但是已經足夠代表其餘的了,大約要三個月時間,才能頒完其餘的律法,而如今百姓已預備好合適的心意來接受誡命,這是適達其時的日子。

    摩西首先築壇,在周圍立十二很柱子,壇當然代表神,柱子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又指定少年人宰牛獻祭,一半血盛入盆中,一半血灑在壇上(注-九),做完後,摩西大聲宣讀全部「約書」(注三十),那是前一夜記錄下來的,百姓第三次答覆他們願遵守(注三一),有了這個適當的答覆以後,摩西從盆中取血,灑在百姓身上,代表他們的罪被遮蓋。百姓的罪蒙遮蓋,而且他們正式宣佈遵守神的律法以後,這個約就固定不能更改了,因此以色列也就成為神特約的國家。

    為了代表這種新鮮親密的關係,摩西、亞倫和亞倫的兩個大兒子拿答(Nadab)、亞比戶(Abihu)和七十個長老,同一天上山,在神面前吃喝,他們看到神的面,是象徵性莊嚴的異象(出廿四911

四、賜下律法,打碎法版(出廿四1218;卅二1~卅四35

    1.頭四十天(出廿四1218):這時上帝呼召摩西上山,開始四十天向他啟示。摩西帶約書亞同行,留下亞倫和戶珥管理以色列營。頭六天,摩西只停在半山腰,顯然約書亞仍與他在一起,但第七天神呼召他單獨上來(注三-)。當神向他啟示律法時,他持續四十天在神面前(注三三)。在這段期間內,神也將十誡寫在兩塊大石版上。

    2.金牛犢(出卅二);在第四十天時,神中斷程式,告訴摩西,百姓犯罪造牛犢像敬拜,摩爾立刻回到營中,在路上會合約書亞。一到營中,摩西就發了義憤,在百姓眼前,摔碎兩塊書寫的石版(注三四),完全毀壞金牛犢,斥責慌亂的亞倫,因為他允許這個罪發生,而且吩咐利未人殺死犯罪的以色列人,他們殺了三千人左右。次日早晨,摩西表現出值得欽佩、不自私的行為,他求神不要再為懲罰以色列人的罪,而滅絕他們了,相反的,他說假如還要懲罰,那麼摩西自己,寧可從神所「寫」的「冊」上,塗抹名字(注三五)(出卅二3032)。

    為什麼以色列人在與神立約後四十天,就犯了這麼嚴重的罪而毀約,這是很難解釋的,顯然他們以為摩西離開他們已有好幾天(注三六),現在一定在可怕的神面前,死於山上了(出卅二1)。他們這樣認為就覺得自己群龍無首,這種想法讓他們想回埃及,然後就可能想到牛犢偶像,這一定是以前在埃及的牛犢崇拜所勾起的(注三七)。很可能亞倫為了阻止他們的行動,就要求百姓若要造偶像,就得提供每人的金耳環作材料,因此當百姓同意的時候,他就無法食言了。不管細節怎樣,他們的確造了牛犢像而犯了大罪。

    3.摩西了不起的靈性(出卅二11143033):若百姓是該受嚴厲定罪,相反地,摩西就該大受褒獎。在山上摩西第一次知道百姓的罪時,神的確給摩西有選擇的機會:第一個選擇是不要為有罪的以色列調停,而自己得到一國之首的榮譽;第二個選擇是為他們調停,求神赦免,卻失去神對他很好的估價。換句話說,摩西若要成為一新國的領袖,只要不代表以色列調停就可以了。但摩西決定要調停,他這樣作是為了神的聲譽,因此將自己的利益置於神和百姓的利益之下。後來回到營中,執行嚴厲的懲罰之後,他更進一步去求神,甚至寧可永遠毀去自己,而不要使以色列人受更多懲罰。除了基督之外,只有另一個人表現如此的不自私,就是使徒保羅,他會寫到:「為我弟兄……就是自己……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九3)神答覆摩西說,只有犯罪的要受懲罰。

    4.另外兩件事(出卅三723):摩西要回山上繼續受律法之前,做了兩件事。第一,他在營外為自己搭蓬(注三八),當他進入時,雲柱就移動而停在門口。神這樣做是要讓百姓知道,神非常不喜悅他們,所以雲柱離開他們,而移到摩西住的地方,並且也為了豉勵他們為自己的罪,徹底向神悔改。更進一步說,也是為了表示,神悅納摩西,百姓若要蒙福,就應重新聽從他的領導。

    第二、摩西求神准他看見神本身的榮耀,因著以色列人嚴重抵擋神,摩西極其灰心,需要再被堅立,神雖然應許必「親自」與摩西同去,但摩西還要求看得見的確據,神施恩允許他,將他隱藏在西乃山的「磐石穴中」,准他看見神的「背」(注三九)。

    5.第二個四十天(出卅四135):現在神再命摩西複造兩塊石版,並回到西乃山頂。他在次日早晨就去了,又四十天的時間,神向他啟示律法。這次摩西下山時,因神同在面容發光,他必須用帕子蒙臉,才能和人說話,很可能他一同到營中,趁記憶猶新,立刻記下所有神在山上向他說的話(注四十)。

 

第四節     

 

    摩西的律法包括向百姓口傳的十誡、當天稍晚單獨給摩西的「約書」、以及也是單獨向摩西啟示長而詳細的規條,那是在西乃山上,兩個四十天期間所啟示的。全部內容可分為道德、民亭和禮儀的律法。

一、道德律法

    道德律法是十誡。它是引導生活的一般廣泛的規則,也是更詳細的民事法和禮儀規則的基礎。其重要性在於它是神口頭宣佈的,而以超自然的力量書寫在石版上,內容分為兩部分(注四一):第一部份是人對神的責任,關於神的存在、敬拜、名字和神的日子;第二部分是人對人的責任,關於孝敬父母、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不作假見證、不貪心(注四二),很可能每個人都要謹記這些教訓而視為首要。

二、民事律法

    民事法是對平常的社會關係定下明確的指示,有關於施行審判、財產權、照顧窮人、教導孩童、懲罰罪犯和許多其他的事情。有些律法談到人際的關係:父子、夫婦、主僕、以及善待客旅。幾乎全部「約書」都是關於民事的法規,當中有許多必須從當時文化背景才能正確地瞭解,特別需要有一些規條,來消除許多埃及的風俗習慣。

三、禮儀律法

    禮儀律法與宗教的事有關,其中許多是關於會幕裡祭司的職責方面。對會幕本身、祭司和利未人的責任與服飾、不同的奉獻和祭物也說得很清楚(注四三)。規定每年的大節期,且所有男丁都必須在中央聖所慶祝一年三大節期(注四四)。律法的三部分中以禮儀律法最長。此外,我們也要提到,許多禮儀和民事律法在本質上都只是暫時性的,只有在適當的條件之下才有效,但是道德律法是永久的指示。

四、與其他律法的比較

    摩西律法常被拿來與早期其他的法律規條比較,我們知道的有六個:(1)吾珥南模法典(Ur-Nammu code),年代在主前二○五○年左右,出自吾珥的第三王朝;(2)比拉拉瑪法典(code of Bilalama),主前一九二五年左右,出於伊施嫩納(Eshnunna);(3)裡辟伊士他法典(code of Lipit-Ishtar),主前一八六○年左右,出於伊辛(Isin);(4)漢摩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主前一七○○年,出於巴比倫;(5)赫人法典(Hittite code),主前一四五○年,出於波格斯凱;(6)亞述法典(Assyrian code),主前一三五○年左右,出於亞述(注四五)。

    比較以色列律法和其他法典,可看出由於有一樣的需要和環境,所以有幾條相似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來說,有幾點基本相異之處,特別表示出以色列律法的獨特性。不同如下:(1)在形式上,以色列律法包括不成文法(Casuistic)和成文法(apodictic)(注四六),但其他法典幾乎只包括不成文法(注四七);(2)在一般性質上,以色列律法的動機是宗教性的,而其他法典只是法律和世俗的性質;(3)在道德格調上,其他法典並未限制貪心或自私不顧別人,也不主張要慈善,或注意到造成破壞別人的一些倫理上的罪(注四八);(4)社會差異,至少漢摩拉比法典建立人民三個階級的地位,就是自由、半自由人和奴隸,但以色列律法完全不同,承認有奴隸制度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保護這些權利較低的團體。

 

第五節     

                (出廿五~卅一;卅五~四十)

 

    神傳給摩西的主要事情當中,有一項就是會幕。埃及和其他國家廟宇林立,以色列卻不同,只有一個敬拜之處。在曠野飄流的時期,以及居住巴勒斯坦後有許多年,敬拜的場所是可移動的聖所,稱為會幕。神將藍圖傳給摩西,必須準確照著它做,因為會幕包含許多屬靈真理的象徵。猶大支派的比撒列(Bezaleel)和但支派的亞何利亞伯(Aholiab),兩人都有神的靈所賜的特殊技巧,他們要指揮建造(出卅五3035),雖然建造所需的材料數量多而貴重,但是由於百姓心甘情願的奉獻,很快就夠了(出卅五429)。這個建築處於各支派的中央位置,而且在律法中占很大的篇幅,這些都加強其重要性。神自己的聖所,是代表神與百姓同在,必須居中央位置。

一、樣式

    會幕包括一個可移動的物體,位於一長方形庭院內。庭院長一五○尺(注四九),寬七五尺,用細麻帷子圍起來,其上有銀鉤掛在銀杆上,再連在皂英木包銀的木柱上,人口在東邊,以幔為門,東邊這一半的庭院,放兩件器具,最近人口處是銅壇,祭司在那裡為百姓獻祭(出廿七18;卅八17)。祭壇每邊七尺半正方形面,四尺半高,用包銅的皂英木來做,每角落都有角。越過祭壇是洗濯盆(出卅1721;卅八8;四十30)。這是用銅作的,祭司要進行禮儀之前,先在此洗手。

    庭院的西邊一半,是會幕本部,這是長方形的建築物,四十五尺長,十五尺寬,十五尺高,由四十八片包金的皂英木板(注五十)所構成(出廿六137;卅六838)。會幕本部又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稱為聖所,占三分之二的面積、裡面有座七燈的燈檯、陳設餅桌和香壇;第二郡分稱為至聖所,裡面有約櫃(注五一),其上有帶著兩片展翅的金基路伯。這個建築物有四層罩棚遮蓋:第一層是細麻制的,第二層是山羊毛制的,第三層是染色的公羊皮,第四層是海狗皮(注五二)。

二、位置

    神吩咐他們,在曠野旅行安營時,會幕要立於各支派的正中央,其東邊的支派是猶大、以薩迦、西布倫;南邊是流便、西緬和迦得;西邊是以法蓮、瑪拿西和便雅憫;北邊是但、亞設、拿弗他利(民二)(注五三)。前進的時候,東方三支派在前,其次是利未人革順(Ger-shon)和米拉利(Merari)的家族,帶著拆開的會幕材料(注五四),然後是南邊的三支派,接著是利未人哥轄的家族,帶著會幕的器具(注五五),然後是西邊的三支派,最後是北邊的三支派(民三—四;十1128)。甚至當前進時,會幕的器具也保持在中央,但會幕本身支得比較早,才能及時建立起來,當器具一到就可以放進去(民十21)。有一件東西,走在最前頭,那是約櫃,祭司帶著它在前領路,他們跟隨雲柱前進。

各 支 派 安 營 圖

                                      

                                    

  瑪拿西                                      以薩迦

  以法蓮                                     

  便雅憫                                      西布倫

              西                    

                        便          

 

各 支 派 前 進 圖

    猶大              流便         以法蓮       

               會(革              

   以薩迦         西緬     幕(哥轄)瑪拿西   亞設    

                                                   

      西布倫          迦得           便雅憫   拿弗他利

                  利)                                   

                                                     

三、敬拜的創立

    以色列人留在西乃,將近一年的時間,主要的工作就是建造會幕。假如這工作在摩西從上山回來後不久就開始,那麼,大約是在百姓第一次到達西乃之後約三個月(注五六)。完工的日期是次年正月初一日(出四十17),意思就是大約過了五個半月以後。完工之日,引導百姓的雲彩,停在會幕上,神的榮光充滿帳幕(出四十34)。

    第二件事是授任亞倫及其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Elazar)和以他瑪(Ithamar)作為祭司,在會幕事奉(出廿九137;四十1215;利八136)。五人都用水洗淨,穿上神所吩咐的祭司袍,又膏上油,一連串的祭物呈獻給神,宰一隻公綿羊,將血抹在五人的右手大姆指,右耳垂,和右腳大姆指上。接著是搖祭,最後摩西和祭司吃祭物。這種儀式連續七天。

    這一周授任之後,祭司開始工作(利九124)。就職的日子很感人。一些祭物代替祭司和百姓,奉獻給神,然後摩西陪亞倫進入會幕認識環境。當兩人出來的時候,神跡的火顯現在銅壇上,顯然很快就燒盡祭壇上的祭物。但這不是起初在祭壇上燃燒的火,(雖然有人這樣認為),因為在整個承接聖職時已一直獻上祭物,這一次的火更為這八天的節期帶來最高潮,表示神悅納他們所作,以及未來將作的一切。

四、拿答和亞比戶的罪(利十17

    然而,因為亞倫的兩位較長的兒子一拿答和亞比戶,出乎意外地犯了嚴重的罪,這快樂的氣氛就轉為悲傷。他們剛因有份於以色列的祭司之職而享譽,但如今卻獻上「凡火」在香壇上,意思是說他們使用的炭火,不是從神所吩咐的銅壇上拿來的。銅壇上的火不可熄滅(利六13),有一個原因,是為了經常有炭火,用來燒香。拿答和亞比戶當然知道這件事,而且更應特別曉得壇上是取炭火的地方,因為前不久曾有神跡的火降下燃燒其上。但可能他們疏忽了,或故意違背,而從別處取炭火。很顯然他們似乎也不是在吩咐的時候獻香,既不是早晨也不是晚上獻祭時。也許新的職位使他們驕傲,而放縱自己不小心遵從命令,或老也許因為他們喝太多酒,這是有可能的,因為神立刻警告亞倫,在會幕事奉時,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利十9)。姑不論充分的理由是什麼,他們兩人確犯了大罪,神為了懲罪,再度降火燒死他們,一方面是懲罰他們,一方面在於警告那些看見此事的人。

 

第六節     

 

    為了組織百姓,需要統計人數,早期的核計是在第二年二月初一日開始,剛好是會幕完成後一個月(民一1)(注五七)。廿天后,以色列人拔營(民十11),意思是說,他們在西乃山所作的最後一件事是統計人數。摩西在埃及領受的知識,對這件事很有幫助,因為埃及以好的統計方法聞名。

    核計的人數,是廿歲及其以上能服兵役的男丁,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民一46),其他雖沒有計算,但我們可以估計總數,除了這些可當兵的男丁之外,若加上相等數目的婦女,則人數將超過一百二十萬人。還要再加上二十歲以下的未成年者,未成年者的數目較難估計,在美國廿歲以下的未成年者,大約是廿歲以上人數的百分之六十(注五八),假如以色列的比率也是如此,那就有七十二萬未成年者,總數將達一百九十二萬人。但根據他們在埃及的人口增長率之高,以色列的各家庭成員可能更多(注五九),這可能使未成年者增加到一百萬人,甚至更多,因此全部人口總計在二百萬到二百五十萬人之間。

    自由派的批評家,一般都認為不可能有這麼多人生活在曠野。萊特(注六十)和亞布萊特(Albright)(注六一)確實認為這麼大的數目是屬於後來大衛時代,而記載在錯誤的地方。但這是很難講得通的,因為錯誤的放置,不可能同時發生在六個不同的聖經經文中(注六二),而且大衛時代的統計數目也編在合適的地方,是更大的數字(注六三)。我們應認為這個統計數字是正確的。如此我們就不能忽略了,摩西管理這一大群眾,要控制、團結這麼多人,特別是在不舒服的環境中,旅行於曠野至少有四十年之久,真是極其艱難的工作。也許從沒有人所負的責任,比他更大的了。然而對於這一切我們應該曉得摩西曾受過極好的訓練,在西乃山之後一年,他就把各支派組織得很好,而且有雲柱敞引導旅程的指標,那是人人都看得見的,最重要的,是神的賜福,和超自然的供應,常與他們同在。

 

第七節  西乃至加低斯巴尼亞

               (民十11~十七13;卅三1619

 

    他們在西乃住了十一個月五天(民十11),雲柱就升起,引導以色列人,向北朝迦南方向前進。神已經與他的百姓立約,而且他們有了組織、建造的會幕,百姓已預備好繼續前行到應許之地。

一、路線(民十123435;卅三1619

    這條向北的路線,是一直到加低斯巴尼亞(注六19),這城市位於迦南的極南端,它的位置可相當的確定,有兩個地方很接近,它們位於別是巴之西南約五十哩,其位置和洪水都很合乎條件,它們是愛因古低斯(Ain Qudeis)和愛國古笛瑞(Ain Qudirat)。前者保留基本名字加低斯(Kadesh);後者有最好的水泉。兩地只相距五哩,都可能洪水給這個大營地。

    但是以色列人走到加低斯的經過路線,比較不確定。路途上經上僅記了兩處:基博羅哈他瓦(Kibroth-hattaavah)和哈洗錄(Hazeroth)(民十一3435;十二16;卅三1618)(注六五)。有人認為哈洗錄就是現在的愛因呼德拉(‘aitl hudrah),約在西乃山東北卅哩處,如果這麼說,那麼基博羅哈他瓦就是現在的耶爾耶別利格(elebeirig),這是位於西乃山和哈洗錄之間的綠洲(注六六)。但是沒什麼證據支持這種說法,而且民十二16也反對這種說法,因為那裡的意思暗示哈洗錄實際上比現在的愛因呼德拉更靠近加低斯,這句經節列出「巴蘭的曠野」(Wilderness of Paran)包括加低斯,好像一過哈洗錄,就來到加低斯了(注六七)。有兩件事可看出由西乃到加低斯之間的路程,並不是直線,而是彎向東方的。在民數記十一章31節說鵪鶉「由海面」刮來作以色列人的食物,這個海很可能是指東邊的亞喀巴海灣,申命記一章219節暗示有時百姓在西珥山附近,那也是東邊。

二、旅程中的四件事(民十一133,十二115

    雖然這一段旅程的時間並不長(注六八),但聖經記載了四件事。第一件是會眾在離開西乃之後只三天,就大發怨言(民十33,十一18)。很顯然他們又很難於適應在曠野中艱難的旅程,三天就夠他們覺得不滿了,神為了管教他們,降火在營區某一部分,摩西因為這次的懲罰,稱那裡為「他備拉」(“Taberah,”taberah,「燃燒」)。

    第二件事是選派七十位以色列長老,為摩西助手,同負起管[百姓的重任」(民十一430)。這件事是由於摩西聽到會眾有更多怨言,心中失望而引起的。這次的怨言起於「閒雜人」(注六九),對食物不滿,會眾厭倦吃嗎哪,他們想起埃及所吃的,就想吃魚、黃瓜、西瓜、韭菜、蔥、蒜。當摩西向神呼求,他不能單獨承擔這麼難應付的百姓之重任,神吩咐他選派七十個長老協助他。神「把降與他身上的靈分賜那七十個長老」,使他們能承擔這工作(注七十)。賜能力給這七十人的同時,他們在一起唱詩讚美神(注七一)。當七十人當中的伊利達(Eldad)和米達(Medad),繼續唱得比別人更久,約書亞有點迷惑,在摩西面前,質問他們的行為,但摩西贊成他們所做的。這七十個長老的職份,和前面所指派的官員,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與十夫長之間(出十八25),到底有什麼關係,並未講明,但很可能這七十位更有權柄,協助摩西解決早先指派的那些校低的官員所帶到摩西面前的問題(注七二)。

    第三件事,由於他們埋怨嗎哪,神再一次供應鵪鶉(民十一3134)。神告訴摩西,會眾因著他們犯罪的態度,將吃肉「一整個月」直到肉從他們「鼻孔」噴出來(民十一20)。摩西覺得這很難置信,但是神的確帶來大量鵪鶉。對這段敘述,關於他們怎樣殺死這麼多鳥,最好的解釋就是使鵪鶉飛得很低,在地平面上約三尺,這樣以色列人,就很容易在它的飛行中打下來。捕鳥持續了兩天一夜,鳥兒散佈的範圍,延伸到營兩邊,各有「一天的路程」,使每人平均取了十賀梅珥以上(注七三)。當百姓開始貪心大吃的時候,這就表示他們覺得神在以前供應不足,神就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許多人。

    第四件事是摩西的哥哥亞倫和姐姐米利暗的不服從行為(民十二115)。接著摩西與古實(Cushite)女子結婚之後(注七四),這件事發生了,但真正的原因是出於嫉妒,這兩個人已經享有光榮的地位(注七五),卻還要更大的權柄,宣稱神也藉他們說話,正如藉摩西一樣。神呼召這三人都來到會幕前面,在雲柱中向他們說話,使他們曉得,神指派的是摩西,神說摩西甚至享有先知之上的地位,因他享有與神「面對面」說話的特權。然後他懲罰米利暗,使她得大麻瘋一周,顯然她是這次短暫叛逆中的領袖。

三、拒絕進入迦南地(民十三~十四)

    當百姓到達加低斯時,第一件事是窺探要前去征服之迦南地。為此神指派十二個支派中各一人為探子,摩西吩咐他們去看那地的出產以及人民的防衛力,他們以四十天時間橫貫那地,會遠至北方的利合(Rehob)(注七六)。他們在報告時,都同意這地有豐盛的出產,但很難征服,因為那地的人民強壯高大,城有堅牆(民十三2728)。然而,他們的評估卻有所不同。有十個人說太難了,其意就是最好回埃及去(民十三3133),但有兩個人,迦勒(Caleb)與約書亞堅持不論多麼困難,神一定使他們勝利,要求百姓不要違抗神而不進迦南地(民十三30;十四69)。不幸百姓只注意十八所說的,甚至威脅要殺這兩個人,他們開始計畫在必要的情形下,跟從新領袖回埃及去(注七七)。

    結果,神發怒要毀滅以色列人,來懲罰他們,但摩西再度以神的聲譽為理由替百姓求情(民十四1120)(注七八)。後來神規定要受很嚴峻的懲罰,雖然現在由於摩西的禱告,懲罰已稍為溫和,但他說整個國家不能進入那地,要留在曠野四十年,以探子偵察的時間一天抵一年;所有以色列人當中,廿歲及廿歲以上去(因要對叛變的決定負責任),都要死在曠野,無法進入應許之地,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除外(民十四2035)。接著那十個沒有信心的探子,立刻死於瘟疫(民十四3638)。眼見這件事的人,現在改變思想,要立即進攻這地。但神已不再喜悅這事,當他們進攻時,慘遭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打敗(民十四3945)。

 

第八節  徒然飄流卅七年六個月

                (民十五~十九;卅三1936

 

    從此開始,以色列人在西乃曠野,無目的的飄流了卅七年半(注七九)。這段時間沒有多少記載,顯然由於這些百姓的背逆,神故意使他們沒有進步,徒勞無獲。神給這個國家有機會進入蒙福之地,但他們卻拒絕了。從此百姓要在不舒適的環境中飄流,一無所獲,直到廿歲以上的人全數去世為止(注八十)。

    百姓在這些年間,在有限的範圍內,仍稍作移動,從加低斯向東南遠至以旬迦別(Ezion-geber),這地位於亞喀巴海灣之頂端(民卅三36),其間距離大約八十五哩遠。列出來的十六個停駐站,可能全都位於這兩地之間,但無法確知它們在那裡。很可能他們大部分時間留在加低斯,因為除非是為了轉換景色,他們沒有別的理由,旅行到別處。在這段時期快結束時,他們同到加低斯,因為在第四十年一月,米利暗就是死在那裡的(民廿128;卅三38

    在整個這些年間,只記載一件事,那是二百五十人的背叛,由利未人可拉(Korah)和兩個流便支派的大坍(Dathan)、亞比蘭(Abiram)帶領(民十六~十七)。似乎這次也是由嫉妒引起的,這些領袖希望得到和摩西、亞倫同等的權位,甚至想取代他們兩位。神為摩西、亞倫辯白,顯明他的能力,裂開地吞滅可拉、大坍、亞比蘭,和他們的家眷(注八一);然後降火焚燒二百五十位支持者,當以色列人抱怨神如此嚴刻的處分,神甚至在營中降瘟疫,奪去一萬四千七百人的生命(民十六23354150)。神更進一步為了表示贊同亞倫的地位,使亞倫的杖(注八二)發芽,而代表十二支派首領的杖卻沒有,這些杖都是按神的吩咐,放在會幕裡的(民十七111)。然後神命令摩西繼續杷亞倫發芽的杖,放在會幕裡,一再提醒,也印證亞倫被神選為以色列的宗教首領(比較來九4)。

 

第九節  加低斯巴尼亞到約但河

              (民廿~廿一;卅三3748;申二1~三14

 

一、米利暗之死(民廿1

    以色列人經過許多年無目的的飄流之後,大約在到達加低斯的時候,米利暗過世。日期是「正月」,年代顯然在旅行第四十年時,因為亞倫死于同年五個月之後(民廿2329),在經上確定。說那是第四十年(民卅三38)。我們知道,即使首領的家族,如米利暗、亞倫、摩西,亦得死于進入迦南之前,因為神在早年宣佈懲罰時,只說到迦勒與約書亞例外(民十四30)。但神准這三個人,一直活到飄流的最後一年。

二、磐石再出水(民廿213

    這次百姓同到加低斯又缺水,因為這裡一向以好的水泉聞名,百姓會回到那裡,但顯然那年泉水水量少,他們就埋怨。摩西將此事帶到神面前,神答覆摩西要使磐石出水(注八三),就像以前在利非訂一樣(出十七17)。但這次神指示摩西只要「吩咐」磐石(注八四),並沒說堅打磐石。而摩西卻打磐石,甚至打兩次,向百姓喊著:「我為你們使這水從磐石中流出來麼?」水是流出來了,但摩西的動作和言語,好像要表現他屬人的努力,有助於水的流出,神不喜悅這樣,因此宣佈對摩西的懲罰,說摩西不准進入應許之地(民廿12;廿七1214;申卅二4852),這件事已蘊含很久了,只是在這裡,有經文明確說出神的理由(注八五)。

三、要求經過以東(民廿1421

    在加低斯時,摩西派使者,到以東王那裡,請求准予經過他的地方。他們那時計畫沿死海南端邊緣,再沿東岸向北方前進,轉西進入迦南。但以東住居沿途,其狹長的版圖,從死海之南延伸到亞喀巴海灣,摩西答應絕對只經過「王道」。許多學者認為,摩西用這個名詞,指一條古代家喻戶曉的南北通道,現在已有人確定其位置,通向北方可達至敘利亞(注八六)。創世記十四章四位東方國王,使用過這條通道,後來羅馬人鋪路,今日現代化的約且公路大致是按照它來修築的。但是即使摩西答應只走「大道」,不偏左右,以東王仍拒絕他們經過。意思就是他們耍走冗長的旅程,再向南到以旬迦別(申二8)(注八七),百姓前不久才去過那裡(民卅三35),然後從以東東邊轉回來。

四、亞倫之死(民廿2329、卅三38

    在路上亞倫死於何珥山(MtHof),享壽一百廿三歲。因為何珥山很有可能是大約在以東附近,與加低斯成東西平行(注八八),所以也許摩西到這時仍然想經過以東地。或者以東王答覆的消息,一直到他抵達何珥山時,他仍未收到。亞倫死於四十年五月初一日,剛好是米利暗過世後五個月。神指示摩西,帶著亞倫與亞倫的兒子和繼承人以利亞撒到山頂,在亞倫一息尚存時,將亞倫的衣服穿在他兒子身上。百姓留在何珥山東哭卅天。

    當他們在那裡的時候,發生一場短期戰爭(民甘一13)。迦南南方的亞拉得王(King Arad),帶頭攻擊以色列,起初以色列人戰敗,然後由於向神求助,而全面潰敗敵軍,甚至將亞拉得的幾個城邑,盡行毀滅。

五、繞道以東(民廿一420;卅三4149

    以色列人關始向南遠行繞道以東。聖經列出所經過的中途站,現仍不知其正確位置(注八九),而且只提到一件事。

    神再度因以色列人埋怨糧水,而懲罰他們(民廿一59)(注九十)。顯然當百姓向南前進,經過亞拉巴各地時,很難找到水,而且也厭煩吃嗎哪了。神懲罰他們,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許多人因此而死(注九一)。這使百姓有悔改的心,神就吩咐摩西提供治療這些被咬者的方法,將銅蛇高掛在杆子上,使許多人容易看見(注九二)。他這樣做了,許多受害者,抬頭仰望它的時候,就立即痊癒(注九三)。六、回到北部,戰勝西宏王與噩王(民廿一1035

    以色列人遵行神的吩咐,不和以東人衝突(申二45),就繞道他們東邊的疆界,再向北前進,來到摩押的南界撒烈溪(注九四),神也禁止他們與摩押人衝突(申二9),他們遵行而順東邊的路前進。

    但是他們接著來到西安的王國時,卻無法避免衝突。西宏王的地方位於以色列和約但河之間,摩西請求西宏准予經過他的國家,他和以東王一樣拒絕所求(民廿一2132)。西去召集軍隊在雅雜(Jahaz),摩西與他交戰打敗了他。然後以色列佔領西宏全部領土,直到雅博河。

    經過這次勝利,以色列軍隊離巴珊王噩(注九五)的國家就不遠了,他統治的地方,從雅姆克河向北達與黑門山。這次摩西採取攻勢,在巴珊的重鎮以得來(Edrei)打敗這個強有力的統治者(民廿一3335)(注九六),然後前准佔領他的土地。這時以色列人控制了大部份的土地,南從亞嫩河(這是摩押的北方疆界),北至黑門山,相距約一百卅哩。打敗這些王,是征服的開始,因為神計畫讓他的百姓,住在約但河兩旁。這些勝利之所以重要,也因為使約但河對岸的迦南人,知道神所引導的以色列之強大(書二911;九810)。

第十節  約但河旁

         (民廿二~廿七;卅一~卅二;申卅一;卅四)

一、巴蘭和摩押人(民廿二~廿五;卅一)

    摩西獲得這些重大的勝利後,就召集群眾來約但河附近,面對耶利哥城。摩押王巴勒認為以色列人是自己國家的威脅(注九七),就與米甸長老合作,派使者遠達北方在幼發拉底河岸的昆奪(Pethor)(注九八),要把巴蘭帶來。巴蘭是先知,聲譽遠播到這麼遠的南方(注九九),他們要巴蘭咒詛以色列(民廿二~甘四)(注一○○)。起初巴蘭拒絕隨使者同來,但使者再度來訪,終於說服他隨行。然而,巴蘭跟巴勒在一起後,卻只祝福以色列,而不咒詛。摩押王為此覺得氣餒,就帶他到三個有利的地點,觀看以色列營,盼望先知會改變他的祝福,卻沒有用。在每一個地方,巴蘭都照神的心意,說祝福的話。後來當巴勒厭惡他,要他走時,他又說出第四個資訊(民廿四1425),其中他清楚預言彌賽亞的降臨,及以色列未來的福氣。然而,最後這位奇異的先知,還是做了一件討摩押王歡喜的事(注一○一)。他建議引誘以色列人參加巴力昆珥(Baal-peor)污穢的敬拜活動(民廿五118)(注一○二)。巴勒採納他的意見,許多以色列人落入圈套,使得神降瘟疫懲罰,造成兩萬四千個以色列人之死。當大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Phinehas),殺死一個以色列男人和米甸女人的時候,瘟疫才停止,這一對男女公然一起走進以色列營地。然後摩西派一萬兩千軍隊,懲罰米甸人,他們一開始就與摩押人結伴,而且,在此顯然居領導地位。米甸人被打得落花流水,「所有的男丁」、「米甸諸王」和巴蘭本身都被殺死(民卅一154)。後來所有已嫁的女子都被殺,以色列人均分了極多的擄物。

二、答應所求(民卅二)

    以色列人征服了約但河東邊的土地之後,發覺這裡可成為很好的牧地,流便、迦得支派,以及後來的瑪拿西半個支派,都擁有極多牛羊,他們請求摩西,准予將這地區作為他們的家園。摩西首先反應不佳,但後來這些支派向摩西保證,他們服役年齡的男丁,將隨其他支派征服約但河西邊之地,而且若不完成任務,絕不回家。摩西終於答應他們,並且說清楚他們必須如此行。當雙方都同意時,他們請求准予為家人修建城牆,圍築羊圈,因為男丁都要離家(民卅二3442)。

三、預備工作(民廿六一卅;卅五50~卅六13

    摩西現在做了幾件事,預備以色列人馬上就要過河進入這地。第一,他再次核計人數(民廿六)。自從西乃山統計人數之後,一百廿萬人已過世,在曠野已飄流過了卅九年。當以色列人要面對迦南的挑戰時,需要知道自己目前的人力。這次計算的人數有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位廿歲及以上的男丁,較早年的統計則是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民一46)(注一○三)。

    第二件事,是有關於繼承權的問題,西羅非哈(Zelophehad)死後無子,因此他的女兒提出此問題(民廿七111)。從神來的指示是這樣,假如父親沒有兒子,父親的產業,應該由女兒繼承,如此才能維持家庭的產業。

    第三件很重要的事,是指派新的領袖。必須選出人來代替摩西,因摩西在早先神已不准他過約但河。神揀選約書亞(民廿七1523),這替代當然是很合理的。他和迦勒是唯一能進入這地的前輩,因為其他和他們同年齡的人,不是已故,就是在進入迦南地之前將去世(注一○四)。約書亞曾帶兵與亞瑪力人打仗(出十七814)。當摩西去接受律法時,他會隨摩西到西乃山的半途(出廿四13)。在以色列人為金牛犢的罪悔改後,他會協助摩西(出卅三11)。他曾是到過迦南的十二探子之一,而且與迦勒一起堅持要進入那地(民十三8;十四69)。在這些事當中,約書亞都潔身自愛,表現責任感和領導力。這些經驗,也是讓他今日能承擔重任的一些好的預備。神啟示摩西,他揀選約書亞,然後摩西向百姓正式地宣佈,而把當負的工作交給這位新的首領。

    最後,摩西將最終的指示,告訴以色列人,這是百姓進入迦南地後需要遵守的,記載在民數記廿八至卅章,這些是有關於一般獻祭、節期、守誓願等;在民數記卅三章50節至卅六章13節,提到毀滅拜偶像的迦南居民,確立迦南的境界,決定在各相關支派中負責策劃分土地的人,建立四十八座利未人城邑,其中包括六個逃城,以及其他進一步有關繼承權的事。

 

第十一節  申命記

 

    在摩西臨終以前的最後十幾天(注一○五),他口傳申命記(Deu- teronomy)的偉大資訊,然後寫下這卷書。他為新的一代,複習自從離開埃及後,神為他百姓所做的事,包括在西乃啟示的律法之概要。然後他宣佈神所給的新規則,是與馬上要進入的迦南地,和在那兒過定居的生活有關。

    寫這卷書之前稍早的時候,摩西就寫下摩西五經(Pentateuch)的前四卷書了(注一○六),但我們無法說出到底是在多早以前寫的。我們知道摩西一直在寫書(出十七14),也許像日記的形式一樣(民卅三2),從開始旅行的時候起就寫了,而且他可能就是以此為基本歷史資料,來寫更正式的東西。我們也曉得,他得到約書的啟示之後,就馬上記下來(出廿四47),而且很可能他有兩次四十天在西乃,領受更多的規條,也是立刻寫下的。但是像目前這樣形式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Leviticus)、民數記(Numbers),可能都是一直到快要寫申命記的資訊之前,才寫成的(注一○七)。當然在申誡命及記錄申命記之前,這四卷都已完成了,因此,他一寫完申命記,摩西五經就完成了。從此以色列人就有了最重要的指南,預備好應付過約但河後多事的日子。

    摩西既已完成了領袖的責任和著作,如今又已任命了繼承者,當他一百廿歲時,就預備好蒙神呼召回天家。歷史上沒有人有他這麼豐富的經驗,像他這樣被神重用,他的恩賜和訓練也許遠超過當時其他的人,而神所託付他的重任,可能大過所有時代的任何人。至此他已功德圓滿。照神的吩咐,他爬上「與耶利哥相對的山(Pisgah)頂」,俯視應許之地,聽見神提醒他,這的確就是很久以前應許的土地,然後被神接去而死。他埋葬在附近山谷中,無人知曉的墳墓(申卅四17

 

注釋:

 

注一:關於這時候,在這裡生活的非利士人,參考第三章,四九~五十頁。

注二:例如有BrightBHI,一一四—一一五頁。WrightBAR,六二~六四頁; Westmi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1956),三八~三九頁;Anderson Understanding the Old Testanient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Inc.1957),四六頁。

注三:經上說他走到何烈山,而西乃山和何烈山是指同一個山,只不過西乃山可能是指整座山,何烈山指其中之一個山峰。

注四:JSimonsGTT,二五一頁,說以色列人一定走入內陸,離海有一段距離,否則他們在到達哈瓦拉之前,一定會在靠近紅海之處,發現幾個有水的地方。

注五:其狀如盆,五尺寬,十八寸深,含有苦澀而咸的水;參考WG BlaikieA Manual of Blble Historyrev.C.D.MatthewsNew York:The Ronald Press1957),六五頁;以及JSimonsGTT,二五二頁,注二一八。

注六:Westmi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1956),三八~三九

注七:若比照現代的兩百萬人城市,需要幾百個食物市場。以色列人是需要大量的食物。

注八:這不是有些學者所認為的,一種介殼蟲所分泌的樹蜜,這種介殼蟲從西乃的檉柳樹叢吮吸汁液(WrightBAR 六四~六五頁)。這種分泌物一定不夠這麼多人吃,而且也是有季節性的。

注九:希伯來文Man ,意思是「什麼?」百姓問「這是什麼?」所以從這個問題,就轉變出「嗎哪」(manna)這個名字來。

注十:上帝當然也能保存嗎哪過夜仍新鮮,但是,毫無疑問神不這樣做,是為了使以色列人天天重新經歷依靠神的供應。耶穌教導門徒禱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六11)。神的子民需要信靠神每天的供應。

注十一:第二次,鵪鶉飛離地面三尺左右;參考FreeABH,一一六頁,在BAR,六五頁Wright的看法,認為兩次鵪鶉,都是由於這種鳥每年飛過地中海,我們不贊成這種說法,拒絕的理由有二:兩次以色列人都不在地中海附近;現在這種鳥的遷移每年在九、十月之間,但以色列人這兩次事件都在春天發生。

注十二:WrightBAR,六五頁及其他學者的看法認為摩西只是在岩石中開了一條水道,我們必須拒絕這種看法。因為這麼小的水量,不可能滿足兩百萬人的需要。事實上,摩西用杖擊石的行動,是不需要的,因為出水是由於起自然的力量所產生的。這個動作唯一的理由是預表基督,他在適當的時候,將在加略山被擊打,供應屬靈的活水給失喪的罪人。(林前十4)。參考民數記,廿章8節。

注十三:在詩篇第一○五篇41節,流量成「河」(nahar)。滿足這麼多人畜,需要河那麼多的水量。

注十四:有幾件享看出有這可能。申命記第九章21節說到「溪水」,摩西在那裡把燒過而磨碎的金牛犢細粉撒在水中,這是「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假如這只是一條普通的溪水,就不需這種描述性的字。另外在哥林多前書十章4節也說到,在利非訂流出水的磐石是「隨著他們的靈磐」,這意思可能就是說這從磐石流出的水,順著自然的流道,流一段短距離,到西乃山前面的平原。而且,既然他們在西乃期間,吃的食物是超自然的供應,那麼神也可能盼望他們,每天飲水也是用超自然的供應,好叫他們在這兩件基本的事上,繼續倚靠神天天的供應。

注十二:CConderISBEIV,二八○四頁,引用FHolland, Recovery of Jerus 五二四頁,如下:「關於水的供應,在整個半島沒有一個地方,像耶別姆沙附近地區有那麼充裕的水。那裡有四道水流:第一條是在Wady Leja;第二條在Wady et Tiah,這裡的水灌溉一連串的園林,這些園子長三英哩,而且,它還形成池塘,我常在那兒游泳;第三條起源于er  Rahah平原的分水嶺之北,而向西流入Wady et Tiah;第四條是由UmmAlawy山脈下來的排水所形成的,流入Wady Sebaiyeh之東,而流過Jebel ed Deir對面的山澗,流入那個山谷。除了這些溪流之外,尚有許多水井、水泉,供應甜美的水,遍滿整個廣大地區之需。」

注十六:但是這種確定,仍有一個問題,就是聖經提到東方諸王,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已擊敗「亞瑪力全地」(創十四7)。假若這不是預言的說法,那麼亞瑪力人一定在以掃以前存在了,若是如此,那麼以掃的後代,可能與他們聯合。

注十七:後來他們在大衛的時代,攻擊洗革拉(Ziklag)的非利士城市(撒上卅),清楚說明這情形。

注十八:摩西可能盼望以色列向南行,直接遠離亞瑪力人的原來居留地,可以阻止這仇敵繼續追趕。然而在戰爭中,約書亞似乎知道何時何處他們會有攻擊,這件事表示他們的襲擊越來越多。

注十九:這是聖經記載中,第一次提到約書亞。摩西這時就這麼信任他,意思就是約書亞已表現出他的能幹和可信賴。

注二十:我們曉得亞倫是摩西的哥哥,而戶珥可能是他的姊夫,也就是米利暗的丈夫,這是約瑟夫所說的(AntiqIII24)。後來戶珥和亞倫一起負責管理以色列人,那時摩西不在以色列人當中,而去接受律法(出廿四14),那時之後戶珥可能不久就過世了,因為此後聖經沒再提到他。

注二一:葉忒羅出口讚美雅巍,甚至獻祭給他(出十八1012),意思就是摩西在先前四十年當中,對他有極深的影響。他也說:「我現今……得知耶和華比萬神都大。」自由派學者認為,摩西是由葉忒羅而認識雅巍,這種說法,我們不接受。(參考HHRowleyThe Rediscovery of the Old Testament,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46,第五章)。

注二二:不可能算出準確的數目,因為關於這些官員所管理的單元,我們知道得不多。他們可能是以家庭為單位,但是家庭也有大小之分。

注二三:參考本章,一六九頁,注三。

注二四:若只是為了逃避非利士人,沒有理由來到這麼遠的南方(出十三17)。

注二五:參考出埃及記第廿章1節、19節;申命記第五章4節、22節。十誡是神用口頭神奇地宣佈,然後永遠記錄在石版上,將會使百姓永遠記得其重要性。

注二六:不論是這次或上一次,摩西都幾乎沒有時間一直爬到西乃山頂。他可能後來四十天在那裡時,才走到那麼高的地方。

注二七:這需要相當好的記憶力,也許神特別賜他這種恩賜,也許神指示他記錄下來。

注二八:然而其中包括了道德律,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其餘部分也以此為依據。

注二九:只要殺一頭以上的牲畜,它的血就夠遮蓋整個祭壇了。用這血,是象徵祭壇被潔淨,就像在贖罪日,彈血在施恩座和銅壇上一樣(利十六1420)。這象徵神的祭壇既代表神,就要完全潔淨。

注三十:可能摩西也記錄了神用口傳的十誡,因此他現在讀的是記載在出埃及記廿章到廿三章的律法。

注三一:第三次比前兩次更有價值。第一次百姓只同意他們所想像神的命令。第二次更有意義,因為他們已知道神所命令的是什麼。但第三次在這整個典禮,等於是構成他們對神順服的誓言。前兩者是初步的,使百姓有反覆思想的機會,然後才做正式的答應。

注三二:當摩西繼續上山時,約書亞仍留在山上,因為摩西同來時他仍在那裡(出卅二17),那時約書亞對山下百姓的罪,跟摩西一樣不知道。

注三三:這四十天的第一段時間,可能大部分是啟示會幕的計畫,因為看到緊接著以下幾章,就是講這些計畫(出廿五、卅一)。

注三四:申命記第九章17節看出,這個動作是摩西故意作的,因為他要在百姓面前,象徵他們的罪已毀了神的約。

注三五:這本「冊」子,就是生命冊(詩六九28;但十二1)。這種比喻的用法,是取自於那時為一個團體或支派接受的人,就可登記於冊的制度。

注三六:很可能摩西在這次之前,從未離開過他們一段較長的時間。甚至於當他接受「約書」的時候,他只是離開不到一天的時間。

注三七:在埃及孟裴斯有亞皮斯牛犢崇拜,在安城(紇流玻利)有Mnevis牛犢崇拜,然而兩地都離歌珊地有一段距離。比較靠近,而有更多影響的,當然是與和如司崇拜有關的牛犢宗教儀式。牛犢象徵生產力和力量。參考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7),一四○—一四一頁。

注三八:這種帳幕稱為「會見之幕」(’ohel  moedh),這就是以後稱會幕(Tabernacle)的原因。但是因為架構仍未被建築起來,所以不應與這種簡單的帳幕混為一談。

注三九:神是純粹的靈(約四24),不能用肉眼看見,假如能看見的話,那麼看見的人會死,這是神自己說的(出卅三20)。但是,摩西所看見的是真的,就是神在榮耀中。

注四十:有關討論摩西何時寫五經的問題,參考本章,一六八~一六九頁。

注四一:這兩部分是基督同意的分法,因為他談到律法的兩大誡命(太廿二3440)。

注四二:另一種劃分法,是將第一條和第二條合起來(神的存在和敬拜),而將最後一條(不貪戀),分成兩條(不貪戀鄰舍的房屋,不貪戀鄰舍其他財產和妻子)

注四三:關於討論,參考第八章,二○○~二○八頁。

注四四:逾越節在春季(出十二128;民廿八1625;申十六18);五旬節在五十天之後(山卅四22;利廿三1522;申十六10);住棚節在秋季(利廿三3442;民廿九1240。)

注四五:Mendenhall,“Ancient Oriental and Biblical Law,”BA17(五月1954),二三頁,注十八。有關的討論,參考他的  and Covenant in Israel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Pittsburgh: Biblical Colloquim1955);以及有關的法典內容及討論,參考AWET一五九~一九八頁。

注四六:不成文法律,常稱為「判決」(judgments)或「個案法」(case laws),開始常用「假如……」,並且提出一個特定的情況。常稱為「成文法」(statutes),涵蓋一般行為方面。十誡就是屬於後者的很好例子。

注四七:Mendenhall在赫人法典當中,指出很少數幾條成文法,參考“Ancient Oriental and Biblical Law,”BA17(五月1954),廿九~卅頁,亞述律法方面請看T. J.Meek  in  theANET,一八三頁,注二四。

注四八:A.Jeremias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翻譯者是C. L. BeaumontLondonWilliams NorgateUniversity of Wales Press Board,1911),II,一一二頁。

注四九:標準的「肘」長約十八英寸(更準確是1751英寸);參考R BYScottJBL781958),二一○~二一二頁。

注五十:「支架」(“Frameworks”,qerashim;出廿六15以下;卅六20以下),比英王欽定本中的「板子」(“boards”)更好,因為:(1)十五尺長,廿七寸寬的厚板,是很重,而且很難得到的,但是若是這種尺寸的支架,那算是比較輕,而且易於建造;(2)支架就能使人看到美麗的罩棚;還有(3)分析這個希伯來文,最好的結論是「支架」。參考A. R. S. Kennedy,”Tabernacle,”HDB,五五九~六六一頁。

注五一:約櫃是最神聖之物。只有大祭司,能一年一度在贖罪日時,進入放約櫃的至聖所。它是用皂夾木做成的,裡外包金,其上作為蓋子的純金片,稱為施恩座。約櫃代表神在他的百姓中間。十誡禁止作任何神的形像,但在此約櫃等於取代了這形像。但卻不含模擬實質形像的意圖。約櫃裡包括兩塊刻字的石版,代表聖約,一個金罐子裝的嗎哪,以及後來亞倫發芽的杖(來九4;民十七113)。

注五二:這種海狗是一種海裡的動物,平均五至九尺長,生活在埃及和西乃一帶的海裡西。可能是用這種海狗皮,而不是獾皮;希伯來文這樣翻譯是合適的,而且我們知道獾並不生存在這一帶地方,參考FreeABH,一○六~一○七頁。

注五三:這一群人是根據母系的祖先:利亞的後裔流便、和西緬(祭司支派的利未除外),另外猶大,以薩迦和西布倫,位於東邊和南邊;拉結的後裔是以法蓮、瑪拿西(約瑟的兩子),以及便雅憫,位於西邊;辟拉(拉結婢女)的後裔是但和拿弗他利,位於北邊;悉帕(利亞婢女)的後裔是迦得和亞設分別一個在南,一個在北。

注五四:革順人搬運會幕的紡織類東西(民四2128),用四頭牛拉的兩部車(民七7);而米拉利人搬運木料制及金屬制的物品(民四2933),用八頭牛拉的四部車(民七8

注五五:哥轄人不需要車,因為所搬運的器具,是用杠穿過環子抬的(民四115

注五六:除了摩西八十天在山上之外,另外還早了四天走到那裡,加上金牛犢造成之時在半途中的那幾天,總共大約九十天。

注五七:這可能是核計的最後步驟,實際上核計已於九個月之前開始,那時為會幕奉獻。每一位男丁要給半舍客勒,奉獻的人數就與這裡統計的人數相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出卅11以下;卅八2528)。統計可能是在那時候做的;而這裡是正式的註冊,其目的是為了軍備之用。

注五八:一九六○年的統計,廿歲及其以上的人口一億一千三百九十七萬四千人,而廿歲以下是六千六百萬零九幹人,占廿歲以上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八。在作者自己的城市密西根州大湍城(Grand Rapids),是十二萬五千八百零四人比七萬五千八百六十三人,占百分之六十。有些國家出生率較高,占百分之八十。

注五九:然而我們要想到,這時的出生率可能已降低,特別是考慮到在曠野漂流期間,實際上會減少一些人口(參考民廿六)

注六十:BAR,六六頁,萊特認為六十萬大軍,可以用「人海戰術」,壓倒任何對抗的敵軍。但是,這六十萬只是可用的男丁,並不是真正的軍隊。實際上參加於戰役的人數,與敵軍不會相差太懸殊的。

注六一:AlbrightARI,一二三頁。

注六二:出埃及記十二章37節,卅八章26節;民數記一章46節,二章32節,十一章21節,和廿六章51節。有一件事也是很有意義的,就是民數記一章46節第一次統計的數字,和廿六章51節第二次統計的數字不一樣,不僅總數不一樣,而且所有個別的支派人數也不一樣,有些有相當的差略。

注六三:這個統計數目有一百卅萬服兵役年齡之男丁,意思就是全部人口超過四百萬人(撒下廿四9

注六四:創世記十四章的四位東方之王,在更早時就打敗亞瑪力人於加低斯(創十四7)。夏甲在往書珥的路上,加低斯和巴列(Bered)中間,被天使找到(創十六714)。在創世記第廿章1節加低斯,也和書珥一起並提。

注六五:民數記第卅三章1636節,提到在西乃和加低斯之間的廿一個地名。但是這些地名不僅包括初期從西乃到加低斯的旅程而已,也包括後來百姓離開加低斯以及最後再回到那裡的漂流旅程,若從民數記第卅三章36節以後所列的地點和事件,就可看得很清楚,因為它們全都是最後一年在曠野漂流期間的,在此所列的廿一處地名,利提瑪(Rithmath)(19節),可能是兩次旅程的分界點。根據這種解釋,利提瑪便是加低斯,而其他兩個地名,基博羅哈他瓦和哈洗錄,則是早期行程的兩個中途站。

注六六:SimonsGTT二五五頁。

注六七:基博羅哈他瓦也是百姓吃鵪鶉的地方,這件事發生于百姓至少旅行了三天,甚至可能更長的時間之後(民十33;十一3134)。

注六八:申命記第一章2節認為是十一天的旅程。但是,因為其間距離將近一五○哩,有人懷疑以色列人,是否能在這段時間內走到。十一天可能是一般旅行的時間,但是以色列人走得很慢,似乎三周時間也就夠了。

注六九:參考第六章,一二一~一二二頁。

注七十:舊約裡面聖靈降在某人身上,是特別為了能夠完成某項任務,例如比撒列(出卅五30)和以後的士師們,例如俄陀聶(Othniel)(士三10),基甸(士六34),耶弗他(士十一29),和參孫(士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

注七一:經文說他們「受感說話」(prophesied),但是因為在這場合,若說它是指釋放資訊,則不恰當,而且根據歷代志上第廿五章13節,「預言」(yithnabbe’)的恰當意恩,就是「讚美」。所以在此最恰當的意思也是「讚美」這個意思。

注七二:所依據的事實,就是這個團體人數更少,而且也因為他們特別被賦予聖靈,與其他人有別。

注七三:PBYScottBA221959),廿二~四十頁,說一賀梅珥等於六又四分之一蒲式耳(譯者注:容量名,合八加侖,用以量穀)。意思就是每人平均取六○蒲式耳以上。有關的其他討論和研究資料,參考本章,一七○頁,注十一。

注七四:西坡拉可能真的也是古實人,但是摩西娶她,是在四十多年以前,所以這裡可能不是指她。可能她已過世,而摩西另娶了。這個婚姻不違律法,律法只禁止與迦南人結婚(出卅四16)。

注七五:米利暗披稱為「女先知」,可能在以色列婦女中居領導地位(出十五20)。當然亞倫已被立為大祭司。

注七六:位於拉億城附近,後來稱為但(士十八2829)。

注七七:這種行動是不能原諒的。我們很難瞭解,當神一直用神跡引導,供應他們到這個地步,一直把他們帶到迦南南邊疆界,百姓會認為如今神將讓他們失敗於最初的仇敵之手下。

注七八:這情形與以色列人犯了拜金牛犢的罪行時相類似(出卅二1113)。

注七九:計算這段時間之長短如下。在旅程上,直到加低斯背叛的時候為止,時間不到十八個月。然後從民數記廿章1節開始,所有的事,都有關於第四十年的旅程(民廿128;卅三38),因此在民數記第十四章和廿章之間,記的是卅七年半的歷史。

注八十:總數一百二十萬人(男女各六十萬人),在一萬四千五百零八天(卅八年半)之內要死光,則每天死八五個人。估計至多每天有十二小時,辦喪禮,則在卅八年半當中,平均每小時有七個喪禮,這樣就一直持繼地警戒提醒神在他們身上的懲罰。

注八一:被地所吞吃的人當中,「屬可拉的人丁」(民十六32),一定是指那些可拉的僕人,因為民數記第廿六章11節說「可拉的眾子沒有死亡」。大坍和亞比蘭的孩子卻死了,其目的一定是為了持續祭司的世系,他們後來在節慶歌唱上盡一份力量(代上六1822;九19;詩四二、四六等)。

注八二:這裡的杖(matteh),沒講明是那種杖。標明各支派首領的名字,顯然是象徵各支派的權威。當亞倫的杖發芽,代表生命,就顯明神選派他在其他人之上。

注八三:這個「磐石」帶有冠詞,表示它是一個在加低斯有名的磐石。但是若認為他們將在利非訂擊打磐石後,將它一路攜帶著,現在再擊打,那就錯了。參考XDCNumbers,一三一頁,注一。

注八四:這裡有預表的意義。基督像磐石一樣(林前十4),只在加略山被擊打一次。此後若要得生命的活水,人只要向他說話就可以。摩西在此擊打磐石破壞了這預表。

注八五:我們看摩西的工作和地位,顯然他假如在這裡未犯罪,他應該有資格和迦勒、約書亞一起進入迦南地。

注八六:參考第三章,五五頁,注二五。但是這條路並非由東向西,橫越過以東的山脈。以色列人一定在越過以東之後,才來到這條路的。

注八七:從Jebel Madeira(參考本章,一七八頁,注八八)向南到以旬迦別,將近九○哩。意思就是說,由於被拒絕,以色列人還要多走一八○哩。

注八八:我們不知確實的位置,但是,最可能就是Jebel MadeiraJebel el-Hamrah,在加低斯(雖然稍北)這一帶。傳統的位置是Jebel Nebi Harun(「先知亞倫之山」)靠近彼特拉(Petra),我們應拒絕這種說法,因為它位於亞拉巴之東,與所記載的相差大遠。參考J.SimonsGTT 二五八頁。

注八九:有些學者認為以色列人在離開何珥山之後,立刻改變方向,而且實際前進繞過以東的北端,而不是南端。這種看法大部分是依據普嫩(Punon)和阿伯(Oboth)(民卅三4244;廿一1011),就是現在的Feinanel-Weibeh而有的,兩地都在以東之西邊,而不在東邊。然而,我們應拒絕這種看法,因為它們並無證據。申命記第二章8節說,這個「轉向」,是在以拉他和以旬迦別,位於亞喀巴海灣的頂端。參考AharoniLB,五一頁,反對的意見。

注九十:卅八年前吃鵪鶉以來,這是第一次記載為食物埋怨,但是在這段沒有記載的幾十年中,可能也發生多次。

注九一:「火」字也許是由於它的顏色,或由於被咬者疼痛劇烈。今天在亞拉巴仍有紅色的毒蛇。

注九二:後來百姓敬拜銅蛇,最後希西家必須毀壞它(王下十八4)。

注九三:基督用它來比喻說明罪人如何得拯救:帶著信心仰望他,就像以色列人仰望銅蛇一樣(約三1415)。

注九四:撒烈溪是一條小溪,從東南流入死海最南端。申命記第二章14節說,以色列人經過這條溪,剛好是加低斯背叛之後卅八年。

注九五:這人身材高大,也許是亞伯拉罕時代所提到的利乏音人(Rephaim)後裔(創十四5;十五20),他的鐵床,超過十三尺長,六尺寬(申三11)。他的國家自誇有許多城市,其中六十個有城牆(申三45)。

注九六:我們應該知道,摩西帶兵來這裡,其地大約是後來渡約但河之處,以北約六十哩處。

注九七:巴勒在他亞嫩河邊界之北。也許因為西宏王最近被以色列打敗,他想收復以前被西宏奪去的失土(民廿一26)。

注九八:昆奪在米所波大米(申廿三4),一般認為就是亞述檔中的Pitru(參考ANET二七八頁),位於迦基美斯(Carchemish)之南十二哩。這些使者,一趟要走四百哩以上。

注九九:巴蘭是一位奇異的先知和預言家。他靈命可說不錯,神能與他相遇,而且給以色列和基督的奇妙預言(民廿四1719)。然而他也是個人意志很強的人,要走自己道路,最後給以色列帶來很大的傷害。在聖經中,他受到嚴重的譴責(彼後二15;猶11;啟二14)。

注一○○:他們認為這種咒詛會使被咒詛者衰弱。參考埃及咒詛禱文ANET,三二八~三二九頁。

注一○一:直到後來當摩西差他的軍隊來懲罰主謀者的時候,才看出,這個意見實際是出於巴蘭(民卅一816)。

注一○二:有兩件事,看出西緬支派,比其他支派,牽涉在這個過犯的人較多。第一、有提到一位西緬首領的名字;第二、這件事之後的統計人數,看出西緬人大大減少,好像他們被這裡所降之災擊殺(民廿六14;參考民一23)。

注一○三:七個支派增長(猶大、以薩迦、西布倫、瑪拿西、便雅憫、但、和亞設);五個支派人口減少(流便、西緬、迦得、以法蓮和拿弗他利)。人口增加最多的是瑪拿西,增加了約兩萬人(從三萬二千人增到五萬二千七百人),人口損失最多的是西緬,損失了三萬七千人(從五萬九千三百人減至二萬二千二百人)。

注一○四:在過河時,沒有超過五八歲的人。在卅八年半以前廿歲和廿歲以上的都過世了。迦勒這時是七九歲(書十四7),約書亞可能更老。約書亞的領導責任,比迦勒更重要,而且當迦勒說自己仍然身強力壯的時候,約書亞已經「年紀老邁」(書十三1)。約書亞在在這時候可能已超過九十歲了。(參考第九章,二二九~二三○頁。)

注一○五:根據申命記第一章3節,摩西開始口授這些資訊,是在四十年十一月一日,剛好是過約但河前兩個月又十天。

注一○六:然而那時這是一連續性書卷。

注一○七:這與高等批判的看法完全相反。現有很好的證據,證明摩西確實寫了五經:(1)當時寫作進步,甚至於已有字母,摩西可以用來寫作;(2)摩西很能幹,他不但受過教育,而且也能得到所需的資料;(3)五經有六次提到摩西寫其中某些部分;(4)舊約中其他的書卷,用不同的方式,見證五經是他寫的;(5)基督和新約作者更清楚證明這一點,甚至將摩西這個名字,等於舊約中五經(torah)這一部分。

── 吳理恩《以色列史綜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