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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在埃及的生活

 

                   出一~十四;詩一○五1739

                   徒七1536;來十一2229

 

第一節  埃及的四個統治時期

 

    主前二千年至一千年的埃及歷史,可分為四個統治時期。第一時期是強大的第十二王朝,約從主前一九九一年到主前一七八六年(注一)。這段時期,是在分封諸王之後,再度由法老完全掌權管理的時期,國家穩定。上下埃及合拼。京城是以斯淘(Ith-taui),位於古王國(Old  kingdom)京城孟裴斯之南。國家富裕,大都分人民生活享受好。在鄰國發現了埃及陶器,證明彼此有貿易關係。這是埃及最強盛時期之一,影響力遠及國外。(注三)

    第二是許克所斯(注三)時期,他們是外族侵入埃及,奪取王權。雖然他們的來源是個謎,但顯然他們是亞細亞人,在主前十八世紀後半期逐漸滲入埃及境內。接續強大的第十二王朝的是為時不長的第十二、十四王朝(注四),其王皆弱。就在這時候,外族開始滲入。在主前一七三○年左右,這些新侵入者,在東北的三角洲奪取政權,建都于亞華里斯(注五),接著約在主前一六八○年,他們推翻首都孟裴斯的埃及統治者,於是僭取全埃及的統治權,甚至一度擁有南方的努比亞(注六),其實這時許克所斯人,並不很多,他們是以佔領重要據點,來維持統治權。他們採取埃及的生活方式(注七),起初似乎還被埃及人所接受,但後來就遭恨惡了。當他們征服埃及時,沒有激烈戰爭的跡象。不過,他們留下的記錄不多,我們知道的也不多。

    第三是最強盛的時期,即第十八王朝時(注八)。這個時期,埃及在世界局勢中,舉足輕重。開始努力從國內驅逐可恨的許克所斯人,這事在第十七王朝就已開始的(注九),但在十八王朝的第一位王亞模西士,才奪下許克所斯的京城亞華里斯,而將外族向北遠遠趕到巴勒斯坦,也是由於他的緣故,本族的統治才穩固,在他的歸子,杜得模西士一世(Thutmose Il5391514)時,埃及甚至開始有帝國的地位。這法老的軍隊,向南遠征到尼羅河的第三大瀑布(Third  Cataract),向北沿地中海岸,直至幼發拉底河。一般人認為他的孫子,偉大的杜得模西士三世,是埃及最能幹的統治老,後來超越過他祖父,向更遠方進軍,而建立公認的疆界。杜得模西士三世的兒子,亞門諾裴斯二世,也是有將領的天分。這時,埃及的軍隊,是全世界最強的,以戰車隊作先鋒,由於在國內有良好的收成,與遠近鄰邦有便利的貿易關係,如今從征服得勝中又得著豐富的戰利品,埃及達到了繁榮的顛峰了。同時他們也享有最好的教育和文化之利益。

    第四個時期,是第十九王朝(注十)。已對世界的影響力,幾乎與第十八王朝一樣強,這時期持續一百零九年,其中六十六年在蘭塞二世統治之下(注十一),他和他的前任統治者,薛提一世,曾企圖再建立杜得模西士三世時的北方疆界,雖然未達目標,但確曾再度完全掌管整個巴勒斯坦,和敘利亞南部(注十二)。蘭塞二世不僅是兵法家,也是建築家,在上下埃及幾乎各大城市,他所擴建或建造的建築物,可以為此作證(注十三)。第十九王朝時,埃及一直繁榮,而維持統治世界的力量。

 

第二節  埃及人的生活

 

    埃及人居住在尼羅河附近,而且,大部份賴此為生(注十四)。這條漫長的河道,每年一度氾濫,帶來新的沃土,因此地土本來就相當濕潤,只要在生長季節,繼續灌溉,就會有五穀豐收。若無尼羅河,埃及不過是一片荒漠。這個國家是長狹形,大多數的百姓,居住在尼羅河岸幾哩之內。尼羅河在靠近地中海處,形成許多扇形的支流,帶來更廣的可耕三角洲地帶。送給雅各家的歌珊地,就在三角洲之西。現在的開羅正在它的南端,距地中海恰好約一百哩多。這三角洲地帶,稱為下埃及(Lower  Egypt),南部地區稱上埃及(Upper  Egypt),這是因為尼羅河由南向北流。

    宗教在埃及人生活中,占很重要的地位(注十五)。百姓相信多神教,這些神常常就是鳥獸。每個社區,有自己特別敬奉的神。這些神的旨意,可藉各種不同的方法來辨認,也掌管生活中的選擇。在各地的神只之上,還有全國性的神;雖然他們對個人生活方式的影響力,不如地方神那麼大,當上下埃及第一次合拼,在曼斯王(King  Menes)(注十六)統治之下時,鷹頭人身神和如司(Horus)從地方神,升到國家神的地位。在古王國時,敬奉銳神為主神。但主前二千至一千年大都份的時間,亞孟神(Amon)具有獨特的地位,(亞孟神有時和銳神相同,而稱亞孟銳)。底比斯是亞孟神的敬拜中心,特別在卡納克(Karnak)和盧克軸(Luxor)為這神建了極美的廟,其祭司握有很大的權力,控制廣大的土地。而且強迫本來貧窮的人捐獻,祭司對政治有極大影響力。第十八王朝的亞門諾裴斯四世(Amen- hotep lV13841367),企圖掙脫他們的束縛,在新都特拉亞馬拿(Tell el-Amarna)成立一種具有改革性的一神教,敬拜亞頓神(Aton)因此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亞肯亞頓,但他死後,一切又恢復原來已建立的型態。

    埃及宗教的主要特點是相信死後的生命。人民相信他們行為的記錄,在死後受衡量,而以此決定來生的地位。一般人盼望來生有足夠的物質供應,所以強調埋葬的預備工作。屍體要薰香,墳墓要建得好。古王國法老建造極大的金字塔,為葬身之處。食物、飲料、像俱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都放進墳墓。更早期時,甚至僕人要被殺,陪葬于主人之側。窮人不能像財主一樣豐富的預備,但是仍然盡其所能。

 

第三節  雅各下埃及

 

    依據前一章所訂定的年代來看,雅各舉家到達埃及的環境,是約在主前二千年代,埃及第一統治時期,也就是第十二王朝。因為到達的年代在主前一八七六年左右(注十七),法老可能是西奴色三世(SenusertSesostris III18781871),他是這個王朝最具有侵略性的統治者之一。他向南遠征到第二大瀑布(the  Second  Cataract),向北橫掃巴勒斯坦全地。他開一條從三角洲到紅海(the  Red Sea)的運河,在第一大瀑布使另一條重新通航。他的前任統治者西奴色二世(Senusert II18941878),可能就是約瑟為他解夢而被立為大臣的那一位。

    雅各蒙神特別祝福,得到歌珊沃土,後裔繁盛。神給雅各十七年的時間,眼見繁榮,在早年許多失望之後,這種滿足一定是很快樂的經歷。五穀豐收,人口繁多,直到以色列「滿了那地」(出一7)。這並不是說他們遍滿整個上下埃及,特別是因為所有牧羊人「都被埃及人所厭惡」(創四六34),所以不可能如此。埃及人不允許這種參雜,大部份的雅各子孫住在一起,如此擴充他們的產業,以致占滿歌珊全地。

    約瑟在他的家庭來到埃及後,又活了七十一年(注十八)。意思就是他死於主前一八*五年,在亞曼念紇三世(Amenemhet III18411797)時,大約在第十二王朝結束之前廿五年。約瑟顯然在饑荒後,仍居高位,因此,他能夠為所關愛的人謀福利。我們可以相信,他們得到的供應,有最好的灌溉設備,農耕工具,和日用的享受。只要約瑟存活,以色列人的生活就舒適。

 

第四節  開始受欺壓

                       (出一822

 

    前面討論過,「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是指許克所斯的第一位王(注十九〕,他很可能就是這些統治者的第一位,他們開始控制的勢力,起先只在埃及東北部,而建都于亞華里斯。歌珊就在這地區,必然包括在首先被征服的範圍,倘若如此,那時大約是主前一七三○年(注二十),即約瑟死後七五年左右。這段期間,很可能以色列人仍繼續繁榮。埃及法老仍允許他們生活如昔,一方面因為尊敬紀念約瑟,另一方面也因為沒有任何急需改變的理由。有可能約瑟所謀的特殊福利已終止,但這時因為已經得到這麼強的地位,不很需要那些福利了。

一、被派作苦工(出一814

    但到後來局勢改觀。歌珊的居民被迫服苛刻的勞役。出埃及記第一章810節記載的理由,第一是新的許克所斯王「不認識約瑟」,意思就是說,他不知道歷史上的約瑟,即使知道,也沒有理由尊敬他。他是新的異族統治王朝,所以原有的忠順或義務無關緊要。第二是以色列人比許克所斯人「……還多,又……強盛」。正如我們所提到的,許克所斯人從來就不是很多,這時候,雅各的家庭,很容易就超過他們的數目。新的統治家族,不願意堅強、合一的外國團體繼續不受控制,恐怕他們成為隱優的來源。第三是以色列人可能與以前的政權有軍事連結,而帶來困擾。被廢棄的統治者,會在他們的王朝時善待這些人民,現在可能召喚這些人支援他們重建原有的地位。

    因此,在上者決定要奴役這些人民,藉著限制人民活動和工作之自由,以除去隱優,另一方面,也派督工在他們之上,確定他們所有的體力都消耗在苦工,這樣做不僅可以控制他們,而且也可以提供有用的勞力於建築工作,例如建造比東和新都城蘭塞(亞華星期)(注二一)

    許克所斯人確實得到勞工之利,並且假如被廢的埃及和以色列人可能聯盟的話,這樣作也可防止他們聯合,然而,這並未降低以色列人口的增長。出埃及記一章十二節說:「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假如以色列要在出埃及時,成為一國,人口必須增加,神也祝福他們達到這目標。這時候迅速的人口增加率(注二二),仍如往昔。

二、下令殺男嬰(出一1522

    後來他們也採取另一個手段,抑制人口的增長,下令殺所有男嬰。然而,這命令並非許克所斯人所制定,而是第十八王朝的統治者。(注二三)這點是依據摩西出生時,正在執行此命令而看出的。因為摩西在出埃及時(主前一四四六年),正是八十歲(注二四),他出生的年代大約在主前一五二六年,正是該王朝的第三統治者杜得模西士一世之時。

這命令分兩個階段,其間可能間隔數年。第一個階段是命令希伯來收生婆(注二五)殺死所有剛出生的男嬰(出一1521),這命令可能出於十八王朝的頭兩位統治者,亞模西士(15841560)或亞門諾裴斯一世(Amenhotep I15601539),假如她們遵守這惡毒的命令,將產生影響力。然而,感謝勇敢的收生婆,他們並未遵守,而藉口說希伯來婦女生產迅速,所以收生婆不能及時趕到,以遂惡行。

    第二個階段,如前所提過,第一位是出於建立埃及帝國的杜得模西士一世。這個公開的命令,指示所有埃及人,將希伯來人的男孩,全丟進尼羅河溺斃(出一22),這實在是所有官方命令中,最不人道的一個,但在當時情況下,仍可有點瞭解。以色列人經過三個世紀半的迅速增長,人數極其繁多。杜得模西士一世致力於擴展疆界,所以他的大部份軍隊,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在國外。他不顧意這些外國人增多,而在他國內武力極弱的時候,成為更大的威脅。

 

第五節        西(注二六)

                    (出二110

 

    雖然第二個命令比第一個更有效(注二七),但是仍然不能阻止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進入以色列的歷史,那就是摩西。假如法老知道摩西未來的命運,一定很盼望除掉他。然而神特別保護他,因為神計畫使他成為以色列偉大的拯救者。

一、早年的家(出二110

    摩西的父親暗蘭(注二八)和母親約基別(Jochebed)都是利未人的後代。(出六1620)。他們已有兩個子女:三歲的亞倫(Aaron)和大約七歲的米利暗(Miriam)(注二九)。這個家一定是教導敬虔信仰的中心,因為摩西只有起初幾年在家裡,但到他在埃及王宮時仍深受影響。那時他令人欽佩地選擇和他的同胞認同,而「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十一25)。以色列其他的家庭,由於自約瑟以來,已經過許多年日了,可能對他們祖先的神已冷淡下來,但是暗蘭和約基別並不如此。毫無疑問,他們的虔誠,是神揀選他們成為摩西之父母的因素。

    摩西被描述成「俊美」的孩子,這使得他的父母更想讓他的生命存活。(出二210)。他們違抗法老之命,將他藏在家中三個月,直到迫不得已,才將他放入蒲草箱。擱在河邊,讓他姐姐看管。由於神的眷顧,杜得模西士一世的女兒來沐浴(注三十),而發現嬰孩的哭聲,他姐姐提議她雇用約基別來照顧孩子,直到斷奶,可見她不曉得約基別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因此約基別帶回自己的孩子,如今是合法而安全了,甚至於因照顧他而得薪金,所有這些事情,一定引起她由衷的感恩。然而大約在四、五年後(注三一),她必須讓他住在皇宮,而成為法老女兒合法的兒子。

二、法老的女兒哈雪蘇

    這個女兒可能是有名的哈雪蘇,她到了時候,就自稱為埃及的最高統治者。一個女人承擔此地位,在那時是很不尋常的一件事,但哈雪蘇是一個不平凡的人物(注三二)。她的個性堅強,又有傑出的領導力,藉此有利的條件,能奪取政權(注三三)。她自稱是上下埃及的統治者,而且像大多數一般的皇室一樣,取了特別的王號——卡馬瑞(Kamare)。

    哈雪蘇是杜得模西士一世唯一存活的孩子,杜得模西士的原配夫人是亞模西士(注三四)。他們有四個孩子:兩個兒子,華德摩斯(Wadmose)和亞門摩斯(Amenmose);除了哈雪蘇之外,另有一個女兒內芙碧娣(Nefruibity)。然而,他們確實相繼早夭,而留下哈雪蘇為唯一的王位繼承人,因此也是唯一可以被認為是找到摩西的法老之女兒。(注三五)

    因為哈雪蘇不是男性,所以不能直接登基。杜得模西士一世的妃,有一兒子,那時已和哈雪蘇結婚(注三六」,因此,她法律上的名份,由他代替。他取名杜得模西士二世(Thutmose II15141504)。這個人身體和個性都軟弱,與強健的哈雪蘇正好相反,在政權上,他受她和母后控制,因亞模西士也是很強的女性。有一件事實對哈雪蘇有利,就是她得到百姓的愛護,因為她的父母均出於皇室。杜得模西士二世和哈雪蘇只生了一個女兒內芙瑞(Nefrure),所以二世法老的妃之兒子,又被立為繼承人。他自己也可能和正統的內芙瑞結婚,但是,這件事並無證據(注三七)。這位繼承者取名杜得模西士三世(15041450)。就是在杜得模西士二世死後,年輕的杜得模西士三世約十歲時,哈雪蘇大膽採取行動,取得王國的完全統治權,很顯然,杜得模西士三世,在她奪取政權之前,已被立為王,而且可能統治了一年(注三八),然後,她奪取王位,在廿二年(一五○三—一四八二)之後,即經過了一個給人印象深刻的統治之後(注三九),她去世了,他才終於奪回王權,結果使他對她心懷惡意,在紀念碑和廟宇(注四十),多方毀壞她的名字和標記。很顯然他要在百姓心中塗抹對她的記憶,而這個人後來也成為埃及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統治者(注四一)。

三、摩爾在宮殿

    我們相信摩西就是由這位傑出的婦人所養大的,她在河邊發現他,接他到底比斯的宮殿成為養子。底比斯在那時是繁華的城市,而且有最好的文化精華,是亞孟神的敬拜中心,大的宗教建築林立,並且提供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之利。哈雪蘇自己天資聰穎,一定要自己的兒子受最好的教育,才會心滿意足。她自己的女兒內芙瑞在孩童時候就過世(注四二),這使得摩西能接受她所有的關注(注四三)。他得到最好的家庭教師,而且他本身的能力,也能完全吸收他們所教導的。他確實獲益良多,可從後來司提反所說的,得到證明,他說:「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

 

第六節  摩西的選擇

            (出二1125;徒七2329;來十一2427

 

一、值得稱讚的抉擇(來十一2427

    談到這件事,希伯來書第十一章24節的話,有很深的意義:「摩西……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意思就是說,他拒絕這高位所帶給他的好機運,特別在他四十歲時,決定幫助在為奴之境的自己同胞。假如他不如此,就可在埃及得到很好的職位。有些人看到哈雪蘇和年輕被廢的杜得模西士三世之間存在的惡意,認為她可能會立他為法老,接續自己。但這是不太可能的,因為杜得模西士三世,在哈雪蘇奪權之前,已被立為王,而且他本身也很能幹,對自己的權利也有很強的主張,當然他會盡其所能,來防止這種事發生。摩西的希伯來人身份,哈雪蘇可能要隱藏,但是杜得模西士三世卻會以此為攻擊的武器。然而,摩西的能幹和有利的地位,可輕易使他取得其他許多職位(注四四)。但當他決定與同胞,就是被奴役的希伯來人共進退時,就得喪失所有。當然哈雪蘇會警告他有此結果,但摩西不受嚇阻,為此我們實在佩服他。

二、不智的方法(出二1122;徒七2329

    雖然摩西的抉擇,值得欽佩,但是他在實行時卻不智。他出去到同族的希伯來人當中,看到一個人被督工虐待,就直接殺了這殘忍的傢伙(注四五)。他把收屍體藏起來,以為無人看見。次日為了調解二位希伯來人的爭吵,才知道前一天的行為已被人知道。他一聽到這件事,就立刻逃到國外,因此,就在一瞬間,放棄了將近四十年來的成就。但我們不難瞭解他的理由,他曉得留在國內,杜得模西士三世將對他不利。這位多年的敵手(注四六),現在有了除掉他生命所需要的藉口。因為自己已暴露與外籍奴隸同族,摩西無法保護自己,他覺得逃亡是唯一生途,而且盡速採取行動。

    摩西向東逃亡,進入西乃半島(Sinaitic Peninsula)(注四七),到米甸祭司葉忒羅(Jethro)(注四八)的家(出二1522)。後來與此人的女兒西坡拉(Zipporah)結婚,而被雇用照顧羊群,經過四十年的平靜隔絕的生活,與埃及王富匆忙的生活相反。摩西的工作區域,似乎靠近亞喀巴海灣和西乃山(MtSinai),幾年後,他就要帶領以色列人經過這裡。當然地理上的知識,對他以後是有極大的幫助。

三、杜得模西士三世

    杜得模西士三世終於去世了,那時摩西已在曠野渡過將近四十年的時間。(出二2325)。這位法老自從奪回王權,至今已統治了卅二年,這段期間他的成就輝煌(注四九)。他是傑出的政治家和治理者,在當時也是熟練的騎士、弓箭手,和全能的運動家,他支持藝術活動,但最獨特的是他的軍事戰略。哈雪蘇崩駕後,在巴勒斯坦北部和敘利亞立刻有大的暴動。他在米吉多的輝煌勝利,決定性地平息暴亂。在後來的戰役中,他再一次將埃及的疆界,向北推展到越過幼發拉底河,甚至比祖父時的疆界更遠。後來有兩次迅速的戰役,沿尼羅河之南,定疆界,遠至第四大瀑布(Fourth Cataract)之下的拿巴達(Napata),埃及的邊界至此達於最大的範圍,成為一個真正的帝國。金銀和各種高價的貨物,流進埃及,有擄掠的,也有貿易的商品。達到埃及有史以來最繁華的地步。但是,最後這偉大的王過世,摩西可以重返埃及了。

 

第七節  摩西回埃及

                     (出三1~四31

 

    然而摩西沒有回埃及的打算,他甚至抵擋這念頭。當摩西在何烈山(MtHoreb)牧羊的時候,神呼召他,這山就是神後來向他頒佈以色列律法的地方(出三1~四17)。耶和華的使者(注五十),藉著未被燒毀的荊棘為確證的記號,呼召他,告訴他必須回到埃及,去領出多年受奴役的以色列人。他也告訴摩西神的名字,好讓他能回答以色列人(出三1314)(注五一)。這名字在英文聖經譯為「我是」(I AM),是動詞hayah的第一人稱型,其第三人稱型就是Yahweh(雅巍)。不論是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這個名子的意思,都表示神是自有者,他負責所有的存在,包括他自己。他絕對信守向以色列的應許,因為對他而言,沒有偶然的事故,沒有任何一件事能阻礙他的信實,因為他掌管萬有;若沒有他的允許,沒有任何事可成為攔阻。當摩西辯稱,因為那麼多年了,假如他回去,一定沒有人相信他,神就讓他能行兩件神跡作為證據(注五-)。摩西第二次辯稱自己缺乏口才,上帝回答說亞倫將成為他的代言人。(注五三)

    摩西請求告別岳父,帶著妻子西坡拉與兩個兒子出發往埃及(出四1831)。在路上為著其中一個男孩行割禮之事,而起爭吵,西坡拉為兒子行割禮後,就和兩個兒子,一起被摩西造回家(注五四)。直到後來摩西帶以色列人回到何烈山,才又闔家團圓。摩西獨自前行,遇見他哥哥亞倫,神先前指示亞倫到西乃山去,就是為了這次的相會。摩西告訴他神的指示之後,兩人同行住以色列受困之地。他們到達後,首先召集代表首姓的以色列長老。向他們轉告神的話,也行神跡確證此事。事情很順利,摩西和亞倫那時被接納,長老們也相信他們的話和神跡。

 

第八節  與法老爭辯

                       (出五1~十二36

 

    此後摩西和亞倫去見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的兒子亞門諾裴斯二世。這位王對自己的權利很堅持,而又勇猛,也受到傑出的父親謹慎的訓練。十八歲登基,自豪自己的騎術,而且宣稱自己操舟和射箭的技術,比任何人都好(注五五)。在敘利亞北部,他至少帶領三次成功的戰役,持守他父親的產業,而且也能持續在埃及南都的疆界,於第四大瀑布附近的拿巴達。在他年輕及早年統治時期,摩西與亞倫就一定與他會過面了(注五六)。

    摩西起初只求法老,允許以色列人「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祭祀雅巍。」(以出五13)。顯然摩西是要先試試看法老的反應,再要求完全釋放百姓。而其反應迅速且決斷(出五411)。法老不只直接地拒絕請求,而且加重以色列人的重擔。以色列人本已殷勤作工,製造大量的磚頭,如今更要在沒有供應稈草的情況之下做磚。他們只能撿碎稈當作草(注五七)。因此以色列人發怒,埋怨摩西和亞倫加重他們的負擔。(出五1221)。結果摩西和亞倫,遭到法老和百姓的厭惡,這種壓力帶來灰心,他們覺得需要從神領受新的啟示。

    神看見這需要,就啟示他們,提出進一步的解釋(出五22~六13;六28~七9),他們在靈裡更新後,就回到法老那兒,採取神指示的第一步驟。神使他們行一個為證據的神跡:變杖為蛇(出七1013)。但是法老的術士也能行這個神跡,使法老不信這個證據(注五八),而拒絕答應讓以色列人離去的請求。

一、十災(出七14~十二33

    摩西已經給法老這樣機會,並沒有用外力強迫他答應要求,但現在他終於採取第二個步驟,用上了外力,在國中造成十項嚴重的災禍。神在帶來每一項災禍之前,先給特別的指示。這十災是:(1)水變為血(出七1425);(2)蛙災(出八115);(3)虱災(注五九)(出八1619);(4)蠅災(出八2032);(5)畜疫之災(出九17);(6)瘡災(出九812);(7)雹災(出九1335)(8)蝗災(出十120);(9)黑暗之災(出十2129);(10)殺害首生的(出十二2933)。

    注意看這些災禍,就發現埃及人的苦難和損失逐漸加重。前四樣是極其不舒服的,但沒有一樣會造成大苦難或物質上的損失。然而,第五樣(畜疫之災),因牲畜之死,會造成真正的物質損失。第六樣(瘡災),給人類帶來很大的痛苦。第七樣(雹災),和第八樣(蝗災),嚴重破壞五穀會再一次造成很大的物質損失。第九樣(黑暗之災),會造成嚴重的心理打擊。第十樣(殺害首生的),奪去家中繼承人的性命,這是最嚴重的。因此,神逐漸增加法老的壓力,使他接受摩西的請求。

二、法老的術士

    法老的術士,除了能將杖變為蛇之外,又使法老相信他們也能重行頭兩樣災難的神跡(注六十)。聖經上確實說他們能變河水為血,也能使蛙上陸地(七22,八l7)。解釋他們的重演神跡,可從兩方面來思想。第一、可能是變戲法。古代的術士精戲法,很可能他們變的第一戲法,是使蛇不動了,然後再使他恢復正常的行動。就像我們知道,埃及的響尾蛇,首先用符咒迷住,再在頸背加壓力,就不動了(注六一)。另一個可能是藉邪靈的力量。這些埃及術士,是宗教人員,奉獻給廟宇和假神,意思是說他們很可能是邪靈支配的人。歷史上記載類似「聖人」的人在傳播錯誤宗教時,有很多不凡的行動,很顯然這些都是像帖後二9所說的,藉撒但行「虛假的奇事」。然而我們要注意到,這些術士和神比起來,能力有限,從三方面很清楚可看出來:第一、摩西和亞倫的蛇,吞了他們的蛇(出七12);第二、他們行了第二個神跡之後,就不能再行了,無法生出蝨子,甚至承認「這是上帝的手段」(出八1819);第五、他們本身也被第六項瘡災所害(出九11)。很有趣的一件事,是提後三8提到這些術士的名字——雅尼(Jannes)和佯庇(Jambres)。

三、歌珊免災

    從第四項蠅災,神使歌珊和埃及其他地方有別,最後七項災禍,越來越嚴重,但歌珊地卻不受害。這使得神的百姓不受大災禍,但更有意義的,是這樣更可證明以色列的雅巍確實降災,正如我們所注意到的,第三項災禍時,術士承認有起自然的力量,但仍得證明這個神就是雅巍。在第四災時,歌珊地分別出來,可以證明這一點,更值得注意的是,法老在第五災畜疫之災時,特別派人去看歌珊地區是否真有區別(出九7

四、法老逐漸改變心意

    災禍越來越嚴重,使法老逐漸傾向於接受摩西的請求。他一再應許讓百姓離去,卻一再由於災禍過去就食言,他的應許也越來越接近摩西的請求。早在第二災(蛙災)的時候,他就答應假如除去蛙災,就讓百姓走(出八8);比起後來的應許,這個不夠明確,而且可能也不很認真。第三災時法老無應許;但第四災(蠅災),他又給應許(出八2528);這次更明確而且也一定更認真,假如除了蠅災,他們就可以走一段距離的路去獻祭。第五災(畜疫之災)或第六災(瘡災),都無應許,但第七災(雹災)、第八災(蝗災)、和第九災(黑暗之災),他的應許比前更進一步。他兩次認罪(出九2728;十16),甚至提到耶和華是他得罪的神;第八災時他應許以色列人可以帶牲畜離去(出十811);但是第九災時,他再收回,只准百姓離開(出十24)。我們可以看出,雖然他一直心硬,不守諾言,但在心理上已預備好,在第十災時,全部答應請求。

五、災期

    有一些線索可決定在第一災和最後災禍之間的期限長短。雖然我們不能下肯定的結論,但是大概的時間剛好六個月以內。第一是期限限制的線索。當時的法老亞門諾裴斯二世,在那個時期,必須是在三角洲地區,而因為首都底比斯遠在南方,所以他幾乎不可能離開京城太長的時間。另外的一些線索,都可看出這段時間,至少有幾個月。有一點是與結束的時間有關,那時是春季,在尼散月(Nisan)十四日(三、四月間),是逾越節(Passover)的日子,那是第十災的時候。另一點也可確定的是第七災(雹災)的時間,因為雹災損害大麥和麻作物,是當他們成熟之時(注六二)。這些作物是在二月的前半月成熟,剛好是逾越節之前六周到八周。第三個線索,比較不確定,是看出第一災的時間,很近尼羅河氾濫至最高潮的時候。尼羅河的確每年氾濫一次,有高潮是在九月時,經過十月逐漸退潮(注六三)。當河水覆蓋大部分的地方時,使河水變為血,一定在百姓中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注六四)。第四個線索,是第二災(蛙災)發生於僅在第一災之後七天(出七25),這時大水退後,泥濘滿地的情況,很可能是這個災禍發生的環境,所以第一災的時間,很可能剛好是洪水最高潮以後,意思就是大約在十月份(注六五)。所有這些論點,都說明整個時間,是從十月開始,直到次年三月下旬。

六、災禍的目的

    上帝降災,不僅是為了說服法老,使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雖然這是很重要的理由(注六六),但上帝如此行,也是為要在外邦中顯明他的真實和權能。當摩西第一次來法老這裡,法老曾明問摩西:「雅巍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出五2)我們可以瞭解,這個問題有關於那時對神的評估標準。因為雅巍的百姓沒有自己的土地,沒有軍隊,沒有獨立的地位(注六七),法老就認為埃及的神比他大。但神不允許這種想法成立,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前,法老和埃及人,必須認識雅巍確實是誰。他甚至在降第一災之前,就對摩西明說了,他預告法老會拒絕請求,因此,神的手要在埃及人身上,向他們顯明他是雅巍(出七45;比較九14)。後來上帝更進一步宣稱,法老的統治,就是為了能顯明神的能力,因此神的名才能遍傳全地(出九16

    這意思就是說,法老一再變心食言,他認為是運用自已個人的權威,但事實上,他是有助於實現神的目的(注六八)。這與神全面的計畫符合,所有十樣毀滅性的災禍降下,使神的權能達到最高的表現,而神的這個目的也的確達成了,甚至神的名傳于諸外邦。遠住在埃及之北巴勒斯坦的非利士人在四百年後,擄掠以色列的約櫃時,仍一再提到這些災禍,(撒上四79;六56),是明顯的證據。

七、第十災(出十二2930

    最後第十樣的災禍,是殺害埃及首生的。在尼散月十四日晚上,所有埃及家中的長子(注六九)都被殺(出十一5)。只有以色列人首生的能逃生。

    在這事件中,甚至法老的兒子也被殺害。聖經外的碑文也肯定此事。亞門諾裴斯二世的繼承者杜得模西士四世,留下一個奇異的「夢」之碑銘。因為亞門諾裴斯二世的長子,在當夜已被殺,所以杜得模西士四世一定不是長子。這個「夢」的碑銘,暗示他確非長子,寫在一塊花崗石碑上,置於基哲(Gizeh)的人面獅身大雕像兩爪之間,碑銘上說太陽神哈馬基斯(Harmakhis),就是人面獅身所代表的神,托夢應許這年輕人說,假如他能從沙漠中挖出人面獅身像就能得王位。這位年輕人作這樣的夢,用這種方法來記載,看來他的情緒一定是處於害怕得不到王位的狀況中。但是,假若他是長子的話,就不用害怕了,因為那時長子自然有繼位權(注七十)。

    第十災很嚴重,立刻使法老在當夜召來摩西和亞倫,答應所求,准予以色列人離開這地,這次的答應不會有異議或改變。(出十二2936)。

    摩西一定事先就小心指示以色列人,預備啟程,因為根據民數記第卅三章3節,百姓可以在尼散月第十五日,就是次日,馬上離去。他們事先一定已將包裹裝運上車(注七一)。摩西確實傳話給隨從的傳令者,他們接著就傳給百姓。第二天所有以色列人,就開始等待已久的旅程,脫離為奴之地。

八、逾越節(出十二128

    最後一災對埃及人和以色列人都是很重要的。以色列人免去家中的死亡,因為他們按照神那時的指示守逾越節。摩西早在幾天前就下達指示(出十二123),當然那時他也下令預備動身。所有以色列家庭,都要在尼散月十日選擇無殘疾的一些公綿羊或山羊,而在十四日晚上宰了(注七二),要用一把牛膝草沾羊羔的虛,灑些在各家的左右門框和門楣上。然後闔家吃烤羊肉,無酵餅和苦菜,當他們吃的時候,也要預備隨時動身,因為出發令可能隨時下達。

    當指定的日期一到,以色列人就遵行這些指示,首生才可免死。他們殺羊羔,而抹血在門上,吃烤羊肉。當埃及全地,發出死亡的哀嚎時,以色列家抹血為別,在安靜中免去可怕的損失,以羊羔代替長子而死。上帝指示他們每年要守逾越節,紀念這件有意義的事(出十二1424)(注七三)。

 

第九節  離開埃及

 

一、經過埃及的路線(出十二37;十三20;十四2

    以色列會眾在尼散月十五日的集合地為蘭塞城(出十二37)。一般說蘭塞城就是古泰尼斯城(Tanis),假如這種說法是對的(注七四),那麼百姓集合地點,就在他們主要居住地區之北,因為古泰尼斯城位於歌珊地北端(注七五)。路線是從蘭塞到疏割(Succoth)(出十二37,十三20),一般認為疏割就是伊勒馬斯古達(Tell  el-Maskuta),按著以色列行軍可能的方向,這地位於古泰尼斯東南卅二哩。然後以色列人來到以倘(Etham)其地下詳,但可能在紅海北端兩岸的地區(注六七),神指示他們改變旅行的方向,「轉回(注七七),安營在比雜湊錄(Pi-hahiroth)、密奪(Migdol)和海的中間,對著巴力洗分(Baal-zephon)靠近海邊安營。」(出十四2),這些地方皆不詳(注七八)。

    這時他們來到廣大的水之邊岸,被攔阻了前進。這大水稱為Yam  Suph意譯就是「蘆葦海」(“Sea of Reeds”)(出十三18)。雖然據說紅海沒有蘆葦,(因此常有人認為這不是紅海)(注七九),但是,這個名詞在別的地方很清楚是指紅海,使用時與蘇彝士海灣(Gulf of Suez)(出十19,數卅三1011;西岸),和亞喀巴灣有關係(數十四25;申一40;東岸)。然而,有三件事支持這裡所講的大海,不是紅海本身(蘇彝士海灣):第一、蘇彝士海灣遠在南方,若要離開這個國家,這不是合理的出口;第二、聖經的敘述(出十三20~十四3;數卅三68)包含的意思,是蘆葦海分割埃及的沃土和沙漠,介於兩者之間,假如百姓最先已遠至南方的蘇彝士海灣,他們應該在到達之前遇到更多的沙漠地,但卻沒有;第三、當他們渡過這個海,就來到「書珥(Shur)的曠野」(出十五22),那是西乃半島的北部,幾乎不可能是在南方蘇彝士海灣這麼遠(注八十)。另一種更可能的說法,認為蘆葦海就是「苦海」(Bitter Lakes),在那時候,那裡可能是蘇彝士海灣的延伸。這種說法,絕不會影響這個渡海的神跡性,因為這裡的水也是很深的(注八一)。

二、人民

    出埃及百姓的數目很龐大。有幾處經文說到大約的數字,廿歲以上的男丁約六十萬(出十二37;卅八26;數一46;二32,十一21;廿六51)(注八二)。意思是全部總數,可能超過兩百萬(注八三)。他們大多數是雅各家的後裔,一直經過四首卅年仍與埃及人分別。

    至少有三種因素有助於維持區別。第一個因素,有助於以色列人不與埃及人通婚,是他們感覺到自己是族長先祖的繼承人,應當有忠貞的態度,許多以色列人,可能只為了保持以色列純粹的種族系統。另外兩個不通婚的因素,首先是由於埃及人憎惡牧羊人,其次是因為到那時候,以色列人已經有兩個半世紀,作埃及人所輕視的奴隸了。最後這兩個因素,在神的子民中當然引起不愉快,但至少有利於這個優點。

    也有少數團體住在以色列人區域。他們被稱為「閒雜人」(‘erebh rabh,出十二38;’asaphsuph,數十一4)(注八四)。這些人不是以色列人,當然大部分是埃及人,由兩類人組成的:一類是有幫助、受歡迎的人,他們受十災的影響,因為以色列的神可以施展大能,所以他們要與百姓同行;第二類是麻煩份子,不受歡迎,他們是埃及的叛國者,想在別處尋找更多的同情,毫無疑問,第二類人就是在曠野時,領導百姓發怨言的這批人(數十一4)。

    這麼多的群眾,特別因為他們有牛羊牲畜,是不能走太快的(出十二38)。大約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他們才走了將近六十哩路,來到蘆葦海。他們的旅程由神跡的活動雲柱所引導,到晚上就變成照明的「火柱」(出十三2122)。他們跟隨它所引導的方向,隨它前行而前行,停止而停止。

三、在蘆葦海的情況(出十四112

    到達蘆葦海時,百姓發覺他們陷入嚴重的情況。他們被大水所阻,無法前進,而且,他們發覺後有追兵。法老知道他們前進的方向,估計他們大概會被水阻止,就改變了心意(注八五),派他精華的騎兵追逐他們(出十四610)。在舉世震驚的埃及軍隊中,騎兵隊是主要的一種部隊,在這兒要攻打無抵抗力的以色列人,會令人心都消化了(出十四1112)。看來假若不死,就非要回去當奴隸不可了。所有他們殷勤的預備和逃走,似乎將落空了。

四、三個大神跡(出十四1431

    1.移動的雲柱(出十四1920):在這時,神干預拯救,施行三件特別印象深刻的神跡。第一件是改變引導他們的雲柱之位置。雲柱本來在以色列營前的大水之上,現在完全倒轉,走在營後。這成就兩件事:它攔阻埃及人,雲像霧一樣,降在那兒使他們看不清楚(注八六),另一方面,在以色列人這邊如雲卻有光,可以使百姓看得清楚。這時雲平常照亮的特性,只限於一邊,它的照明,使百姓可以預備過河,而且也使他們能為神所行的第二個神跡作見證。

    2.分開海水(出十四2122):第二件神跡是分開海水,使百姓能渡到彼岸。聖經上說到神跡的部份情形,就是神「用大東風,使海水一夜退去」(出十四21)。聖經說這風特別影響苦海改變水位,但是只有風,當然不能完成此事,另外必須有神超自然的力量干預(注八七)。我們曉得那水是很深的,不可能是沼澤地區而已,因為後來埃及人溺斃在那兒。(出十四2728)。並且,土地成為相當幹,以色列人才能駕車輛渡過(出十四22,「幹」希伯來文用yabbashah)。而且這通道一定很寬,也許一哩寬,才能足夠兩百萬以上以色列人,在半夜之間經過(注八八)。使流水前後兩邊各移半哩,的確需要全能的上帝行神跡的能力。藉著照明的雲柱火焰,驚訝的以色列人看著道路展現在前;然後他們就踏上可行的寬道,向前行動。聖經記載水在他們左右成了牆垣(出十四22),可見兩邊退去的水有許多。

    因為我們不能準確知道渡海的地點,所以無法確定這條神跡通道的長度。但有三個因素與這件事有關。第一、長度一定不會多於百姓行走大約五、大小時的距離。當一批人關始前進過海時很顯然天黑了,因為需要雲火照亮,而且是在「晨更」時全都渡過(出十四24,大約三點至六點之間),因為那時埃及人已追到這條通道上了。第二個因素,與以色列人經過通道的行列長短有關。人數這麼多,甚至排面寬一哩,長度也要延伸約兩哩,就是說無論是要走完全程,或是要全部進入通過,需要一小時或一小時以上。另外第三個因素,是由於駕車輛,帶牛羊牲畜,前進一定很慢。這些因素合起來,可見通道的距離,在三、四哩以內。

    3.水合起來(出十四2331):第三個神跡是水合起來,而淹死埃及追兵。當最後一名以色列人走進幹的通道時,雲柱開始在埃及人前頭移動,使他們能再次看清楚趕緊追逐。他們發現以色列人的腳步和車輪痕跡,一直通向原來有水的地方,他們立刻跟上去,以為假如以色列人能走過,他們當然也能。但是,當全部都在兩道大水牆中間時,神插手而帶來麻煩了,馬車開始脫輪,埃及人想起十災,就明白神又為他的百姓爭戰了(出十四2425),但當他們要開始逃回岸上時,神將阻隔的海水放鬆,眾多、帶著很大衝力的水,很快就吞食了無助的埃及人,在所形成的大漩渦中人畜俱亡。在預期適時出現的晨光之中,以色列眼看著強大可怕的埃及精銳,完全沒頂毀滅。

    法老不可能也在隊伍當中,因為聖經記載並沒提到這事(注八九),而且亞門諾裴斯二世也不是這時候逝世的。他在這件事後,仍存活了廿二年,他的木乃尹被發現在列王墳墓穀(Valley of the Tombs of the Kings),那裡一起埋葬許多其他的法老(注九十)。

    4.這次經歷的理由:有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神要引導他的百姓,來到一個地步,陷於前有大水,後有埃及追兵之間?其實在不遠的地方,有一條稍為不同的路線,可以完全避過苦海(注九一)。答案是很清楚的,以色列人正要開始經過曠野,走漫長疲憊的旅程,需要這樣的經歷。他們需要對雅巍偉大的力量,有深刻的印象,因為他們已經在拜假神的埃及地長居多年,已忘記真神的能力到底有多偉大。在十災中所顯明的能力是有幫助的,但這些大部分都只是有意地發生在埃及人地區。當然以色列人聽到這些災,但耳聞總不如親身經歷的印象來得深刻。百姓需要親身眼見神的能力,他們在這裡確實看到了,他們活生生地看見,他們的神確能控制、調整大自然的力量,而用來毀滅舉世聞名的埃及大軍。以色列人在曠野旅行四十年,在遭遇試煉的日子中,這件事的記憶,可以鞏固他們。

 

[ 圖五    出埃及和征服迦南的路線 ]

 

注釋:

 

注一:這些年代是出於R. A. ParkerThe Calendar of Egypt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0),六三~六九頁,關於這些,Albright BASOR1271952),二七~三 ○頁表示同意。參考W. F. Edgerton,”The Chronology of the Twelfth Dynasty,”JNES 11942),三○七~三一四頁,稍有不同的看法。關於一般討論,參考H. E.Winlock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Middle Kingdom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47)。

注二:這時期就是埃及的中王國(Middle  Kingdom)關於辛奴亥這個迷人的故事,就發生在這個時代。他從埃及逃走,旅行經過東方而歸回。對這時期的生活,這個故事提供不少有價值的資料,參考ANE,四一八頁。

注三:這時期稱為第二中期(The Second Intermediate)。參考RMEngbergThe Hyksos Reconsidered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9);WCHayesSE II,三~八頁;J Van  SetersTH

注四:馬尼托所指出的這些王朝的統治年代,顯然在同一個時代。

注五:在新王國的石碑上紀念到這事,說到這件事是發生在第十八王朝的最後一個王Horemhab的統治之前四百前。有關的討論,參考Van SetersTH,九七~一○三頁。

注六:馬尼托認為在一六八○年,奪取孟裴斯的統治者是薩魯提斯(Salutis),而且說第十五王朝是由他開始的。他也認為第十五、十六王朝都是許克所斯人統治,但這些王朝,可能像第十三、十四王朝一樣,都是同時代的。

注七:這些統治者使用埃及頭銜和王位的名稱,以埃及的象形文字書寫的。他們欣賞埃及藝術,因為他們仿製中王國的創作,例如雕像、浮雕和其他作品。他們接受埃及的神,如塞特神(Seth)和銳神,看出他們甚至接受許多埃及的宗教。

注八:參考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ded the Eastrev.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7);以及HayesSEII,四二~三二五頁。

注九:第十七王朝的年代,大約從主前一六六○年開始。它在底比斯接續第十三王朝,這十三王朝自許克所斯人征服埃及之後一直繼續在底比斯地區。第十七王朝的最後統治者甘摩士(Kamose)已從許克所斯手中奪回許多埃及領土,至少將他們趕到三角洲。第十八王朝的第一位統治者亞模西士是他的弟弟。參考HayesSEII,八~九頁。

注十:除了一般作品外,參考HayesSEII,三二六~四三四頁。我們應該知道,構成埃及,新王國時代的,是第十八、十九、廿王朝。

注十一:關於這個年代的討論,參考第五章,一○四頁,注三十。

注十二:參考第五章,一一三頁,注一○○。

注十三:HayesSEII,三四二頁。

注十四:關於最近一般的研究,參考Bruce BranderTke Nile RiverWashingtonD. C.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1966)。

注十五:HayesSEIChap.vi,“The Religion and Funerary Beliefs in Ancient Egypt,”七五~八三頁。

注十六:馬尼托認為曼斯王是埃及永久統一後的第一位國王,也就是第一王朝的第一位國王。

注十七:參考第二章,三二頁,注三二。有趣的一件事,是在埃及蒲草本上,有相當的證據,顯明埃及在十二王朝的後期,特別是十三王朝的時期,住著許多亞細亞的奴隸人口。但,這不能反映出,以色是被奴役的國家,因為這件事是直到許克所斯的時代,才發生的。有些以色列人,可能較早成為奴隸,但是,可能這些人大部分是其他種族的亞細亞人。參考Van SetersTH,九○~九二頁,討論和研究資料。

注十八:參考第二章,三六頁,注三七。

注十九:參考第二章,一九~二二頁。

注二十:另一個可能,這王是薩魯提斯,大約在主前一六八○年,占奪全部埃及的許克所斯人就是他。他可能是更具侵略性的人物。

注二一:參考第二章,三三頁,注四○。

注二二:參考第五章,八二~八三頁。

注二三:任何一個埃及王朝,這時都會想採取這種控制的手段,有幾個理由:第一、與以色列之間的歷史關係已經遺忘了。第二、取而代之,埃及人警覺到留下的以色列人和被厭惡、離棄的許克所斯之間,有亞細亞人的血統關係。第三、這時候,以色列的人數,比許克所斯時期之前任時代更多。

注二四:出埃及記七章7節。摩西在曠野渡過四○年的時間,死時是一二○歲。(申三四7)。

注二五:只提到兩個收生婆,施弗拉(Shiphrah)和普阿(Puah)(出一15),但是他們可能是監督。替這麼多希伯來接生的人,可能不只兩位。

注二六:摩西這名字,在希伯來文和埃及文都有意思。在希伯來丈Mosheh意思是「拉出來」(出二10),在埃及文mos意思是兒子,例如在杜得模西士(Thutmose)中也有相同的字母mos,意思是Thot之子。

注二七:至少這使摩西的父母覺得可以把這嬰兒藏起來,然後他們作一個箱子,把他放在河裡。

注二八:摩西的父親暗蘭,並非利未的孫子暗蘭(出六1618)參考第五章,一○三頁,注十四。

注二九:出埃及記第七章7節有亞倫的年齡。米利暗可能就是當摩西被放在河裡時,在旁觀看的那個妹姊。若是如此,她應該大得能夠負擔這種責任了

注三十:那時的首都在底比斯,這位公主一定是來到北方,歌珊附近地區,而這種旅行是很平常的事。參考第五章,九七~九八頁。

注三一:摩西大概不會比這更年幼,因為他的確受到早年家庭教育的影響,所以在後來才決定到自己的同胞那裡去,而且如果他大小,公主也不可能要照顧他。

注三二:在她之前埃及歷史上,有兩位皇后,承擔最高領袖之職,但是沒有人像哈雪蘇那樣有男子漢的穿著和態度;參考GardnerEgypt of the Pharaohs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一八三頁。

注三三:因為埃及文,國王和皇后的寫法一樣,所以我們不能確定說,她自己用了這個男性的名詞。然而,她的浮雕和雕像,常描繪出她穿男性的服裝,帶著典禮用的鬍子。

注三四:參考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 rev. ed.ChicagoUniversitv of Chicago Press1957),三六~四六頁;HayesSEII,七八~八三頁。

注三五:當然,可能這個女兒是妃子所生的,但是,有一件事似乎不是巧合的。那就是有哈雪蘇這個人,剛好生存在這個時代,使摩西有機會接受各種好處。而且像她那種有力量和膽量的人才敢拯救一個希伯來嬰孩,甚至觸犯王法的撫養他在宮中。

注三六:古埃及有兄妹結婚之事,在那裡甚至相信阿西利亞神Osiris神娶了他妹妹伊西斯神Isis

注三七:有關的討論,參考HayesSEII,八一~八二頁;一○五~一○六頁。

注三八:在這一年,哈雪蘇准許在公開的紀念像文中,站在她繼子的後邊,所用的頭銜,也是原來作為杜得摸西士二世之後所有的。

注三九:在她治理之時,埃及享受了自十二王朝以來,經濟最繁榮的一段時期。她在底比斯有很多建設,特別是她那輝煌的廟,Deir el Bahri,以及在其他城市的廟。許克所斯人所毀壞或廢棄的廟宇,被重建起來。她敬奉亞孟神,為卡納克的亞孟神廟,建造更多院廊,以及兩個巨大的尖形碎,每個約九七尺高。她注意貿易,並在西乃投資開採銅礦及線松石礦。

注四十:例如在Deir el Bahri有哈雪蘇的宏偉墳墓,雖然這些建築未被毀壞,但是只要有哈雪蘇的名字和圖像之處,就被想辦法塗掉。這些毀壞,包括裝飾庭院和住廊的許多浮雕和二百個以上的雕像及人面獅身像。

注四一:海斯說,他「無可置疑地,是埃及諸王中,最偉大的法老。」SEII,一一六頁。SteindorffSeele說:「假如有任何一位埃及統治者,值得被稱為『偉大的』,那麼他比任何一位更有資格。」見前,六六頁。

注四二:及如她和杜得模西士三世結婚,那麼那時他們兩才十歲或不到。

注四三:摩西也比這位女兒年長。摩西在主前一五二六年左右出生,當主前一五○四年杜得模西士三世成為王時,他已二二歲了。哈雪蘇與杜得模西士二世結婚是在一五一四年他登基之前,這樣算起來,這時他們的女兒不到十歲。

注四四:事實上,當他四十歲時,可能已經擁有官職了。杜得模西士三世重登寶座時,可能也不管他,只要自己能擁有法老之位就好了。摩西那時可能很得百姓的喜悅,所以廢掉他,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注四五:這件事也可能發生在歌珊。雖然離摩西平常在底比斯的家極遠的北方。但是,摩西可能花大部分的時間,在北方處理重要的政事。

注四六:在杜得模西士三世和哈雪蘇之間的敵意,可能由兩個年輕人分享。杜得模西士這時可能大約廿八歲了,是他的全盛時期,當哈雪蘇更老的時候,他就更強壯。她大約在四年之後過世,可能不是出於自然的死亡。

注四七:除非杜得模西士三世也在北方,不然摩西就有足夠時間逃跑,然而,必須在消息還沒傳到底比斯這位年輕的統治者之前。

注四八:也稱為流珥(Reuel)(出二18;參考三1)。流珥的意思是「神的朋友」,可能是他個人的名字,而「葉忒羅」的意思是「優秀」,可能是他的頭銜。

注四九:參考HayesSEII,一一四頁以下;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 rev.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ss1957),五三頁以下。

注五十:參考第三章,五六頁,注二八。

注五一:族長們是明瞭雅巍這個名字的,但是根據出埃及記六章3節,他們還不完全明白意思。也有批評者認為這個名字到這時才使用,但我們不接受這種看法。

注五二:第一個神跡,是把他的杖丟在地上就變成蛇;第二個是第一次把手放在懷裡時,手長大麻瘋,第二次放在懷裡時,就痊癒了。(出四27)。

注五三:根據摩西早年在皇宮的經驗,以及他後來和以色列人的交談,知道他的口才不可能受損太多。他四○年的獨居生活,可能使他對於會見法老,有不安之感。顯然亞倫以其口才聞名。

注五四:聖經上說,為這件事上,神「想要殺」摩西,顯然摩西疏忽了,未給其中的一個孩子行割禮,可能是較年幼的以利以謝(Eliezer),(革舜Gershom可能比較早就受割禮了)。西坡拉反對這意見,但是卻親自為兒子行割禮,而挽救了摩西的生命。

注五五:HayesSEII,一四○~一四一;參考SteindorffSeele,見前,六七~七一頁,以及J.BreastedA History of EgyptNew York:ChasScribners Sons1912),三二六頁。

注五六:主前一四五○年,他十八歲時登基,那麼在主前一四四六年時,應該是二二歲左右,是他統治的第四年。

注五七:參考FreeABH九一~九二頁,討論到埃及人用和不用草作磚的問題。

注五八:在埃及宗教和法術有很密切的關係。有兩位魔法的贊助之神:妥特(Thoth)神和伊西斯(Isis)女神。在所有神秘的地方,不論是有關於人與人,或神與人,都是用法術來達到目的與獲得解答。魔術師在他們的藝術上,成就很大的技術。

注五九:這裡用希伯來字Kinnam,意思是指某種昆蟲,可能是蝨子、蚊蚋、蚊子或其他的蟲子。

注六十:雖然這些災禍包含埃及已有的一些自然現象,但是它們仍然在幾方面有神跡在裡面:(1)加重了自然的現象(災害);(2)每一樣都事先預言,都一一地實現;(3)在歌珊地和埃及其他地方所發生的,顯然有別;(4)這些天災有其整套計畫和目的。參考FreeABH,九五頁。

注六一:參考KKitchen,“Magic and SorceryMBD.七六九~七七○頁。有關的討論及研究的資料。

注六二:需要第八災(蝗災),來毀壞更多穀類,使那些不熟的小麥,和已成熟的大麥和麻,未被冰雹所毀者,再受蝗災毀壞。

注六三:尼祿何在五月是最低水位,六月漸漲,真正的氾濫是七、八月間,在九月達到最高峰。

注六四:有些人認為紅色淤泥在氾濫期使水變紅色。但這不可能。如果是這種變紅,一般講起來,應該不會使魚死掉(出七2021)。而且也不會在摩西發命令的那特別一天就那麼準確地發生了。

注六五:在出埃及記第七章19節,提到許多不同的水受到影響(江、河、池、塘),表示氾濫的水開始漸退,才會有這許多不同的水。

注六六:假如唯一的目的為此,那麼神可以降更少的災,或者只要使用一種全然不同的方法,在更短的時間來成就此事就好了。

注六七:人民相信這國家的諸神所統治的範圍,只限於國界以內,而且他們的力量之大小,由以下幾點來衡量:疆域之廣、勝敵之情形、及物質之繁榮之程度。

注六八:經上記載法老有兩次拒絕(第二、第四災時),是由於法老心硬的結果;右三次拒絕是神使其心硬的結果(六、八、九災時),有五次拒絕只是由於心硬的結果,未提到誰使他心硬(一、三、五、七災及最初的神跡)。這裡可以很明顯看出人的責任和神的主權,一起同工來完成神的旨意。

注六九:甚至於動物中首生的也被殺(出十一5)。

注七十:HayesSEII,一四七頁)的評論是值得注意的:「這個幻想的故事……暗示杜得模西士四世,顯然不是他父親的繼承者,但是由於出乎意外的命運之轉變,例如長兄的早天,而使他能獲得王位。」

注七一:這些百姓,一定在十五日以前,就向埃及人「借」了物品(出十二3536,譯者注:和合本中譯「要」)。因為這段時間太短了。「借」這個希伯來文shaal在欽定譯本(AV)中就翻為「求」(to ask)。他們從埃及人那裡要求禮物,埃及人現在於災禍之後,很尊敬他們,給予所求。事實上,由於以色列人為奴多年,埃及人欠以色列的,比這還多。

注七二:希伯來文說「在黃昏之間」(ben haarbayim),很可能是指在日落和完全天黑之間。

注七三:這個意義不僅是紀念性而已,也是預言被殺的羔羊,是代表基督,這位神的羔羊將在適當的時候,代替罪人而死。

注七四:但是,有些人認為是在Qantir,(參考第二章,三三頁,注四十),它位於泰尼斯西南,因此是在歌珊地區以內,但是也仍在西北部分。

注七五:這事實本身就不支持蘭塞是泰尼斯的說法,而對Qantir有利,因為旅程路線在東南,卻在北方集合,這種理論基礎不夠。JSimonsGTT,二四五~二四六頁,注二○九,做了評論,就是可能有相當多的百姓如聖經所說,從蘭塞出發,但是大部分的人,當隊伍經過歌珊本地時,才加入行列。這種說法同時可以用於泰尼斯或Qantir的說法。

注七六:以色列人經過紅海之後,向南旅行了三天的那個地區,也稱為伊坦(Etham)(民卅三68,譯者注:以倘及伊坦的原文相同)。

注七七:WrigMBAR 六 ○~六二頁,贊成AlbrightBASOR1091948),一五~一六頁。認為從以倘「轉回」,是往北方回走幾哩,因此,最後過河之處,離他們出發的蘭塞並不遠。這裡所提出的證據,雖然值得注意,但是讓人覺得這樣折回原路不怎麼合理。JSimonsGTT 二四七頁,反對這種轉向北方的看法,因為那樣會落入敵人的勢力範圍,他比較贊成是轉向西南沿苦海(Bitter  Lakes)的路線。

注七八:比雜湊錄和密奪都可在埃及檔中找到,但兩地都仍未確定在那裡,依據一封腓尼基書信可看出,巴力洗分神的廟位於古代答比匿(Tah-panhes)(現在的Teel Defneh,是耶利米被帶來之處,耶四三79),Wright BAR,六○~六二頁,認為這裡提到巴力洗分是指這個神廟。這點形成他認為折回北方路線的理由之一(參考本章,一四二頁,注七七)。若認為聖經記載以一個城市之一座廟,來代替城市本身答比匿,特別這是一個異教神廟,這是難以想通的。我們最好認為巴力洗分是在更遠的南方。進一步參考Albright,“Baal-Zephon,”Festschrift Alfred Bertholet TubingenJC.B. Mohr1950),一~十四關於不同的路線說法的簡明論述及參為資料,參考C. de Wit,“Encampment by the Sea,”NBD,三六八~三六九頁;更詳細資料,看J SimonsGTT二三四~二四一頁;以及AharoniLB,一七九~一八一頁。

注七九:約拿書第二章5節用suph意恩指:“(海)草(sea  weed,”而且紅海確實有很多。

注八十:在舊約五次提到書珥,而且經常都說到是位於迦南之南,或者在往埃及的路上:創世紀第十六章7節;廿章1節;廿五章18節,撒母耳記上十二章7節;廿七章8節。

注八一:自由派學者,認為這地區只是沼澤地帶,以此來逃避神跡的說法。另一個可能是認為這地方是Timsah湖,這湖的水也是很深,在更北邊。

注八二:在不同抄本,一再重覆六十萬這個數目,可見這絕非抄寫的錯誤,而自由派學者常主張這種說法。這個數目確實很大,而且在曠野漂流時,有這樣多的人,當然會有許多問題存在。但若從證據來看,我們知道神藉著摩西作工,仍能解決問題。

注八三:再加上女人,整個數目一定是六十萬的加倍,而且還要加上廿歲以內孩子的數目。參考第七章,一五八~一六○頁,有進一步討論。

注八四:‘erebh這個字的意思,就是「混雜」。在尼希米記十三章3節,再用這個字,提到有類似的一群人,和猶太人一同從巴比倫同來。在耶利米書第廿五章20節,和第五十章37節,及以西結書第三十章5節,翻譯為「雜族的人」,意思是「外國人」。’asaphsuph這十個字有相似的意思,是「聚集」之意。

注八五:在先前法老很不願讓以色列人走,而且這時又再度改變心意,甚至是在這許多災難之後還如此,可見這些以色列勞工對埃及多麼有價值。

注八六:在埃及是很少有霧的。這些人不習慣於這種干擾,這件事使得他們受挫折,而且決定完全停止。

注八七:研究聖經的神跡,可以看出若自然可用來完成神的工作,神就會用它,甚至加強它;而且,只有當大自然的情況不夠用時,他才使用超然的力量。我們應該知道,要使大自然運行之力量,與超自然事件之發生,是需要一樣大的神能。

注八八:兩百萬人的行軍行列,每排十人並肩前進,每行相隔五尺,整個行列的長度將達一九○哩。假如這條通道的寬度沒有像現代公路一樣寬的話,那麼走在最後面的人出發時,走在最前面的人已到迦南了,其間一定經過好幾天。

注八九:出埃及記十四章6節可看出,法老親自召集軍隊,而且在出發時,可能親自隨軍同行,但是並未提到他自己也參與過河的行列。在出埃及記十四章10節之後,就未再提到他了,而且直到後面2627節,才提到他們溺斃。詩篇第一三六篇15節,是詩體,我們可以想像得到這是比喻的用決。

注九十:他的木乃伊在主後一八九八年由Loret發現。這發現是很特別的,因為他的木乃伊仍在墳墓中的棺材裡,而大部分的墓都被搶劫,木乃伊被搬到別處。事實上,在他墳墓裡的一個邊房中,還找到九個木乃伊,包括有杜得模西士四世、亞門諾裴斯三世和馬尼他的木乃伊,他們是從自己的墳墓被搬到這裡來的。參考Owen  Archaeology and the BibleWestwoodN.J.Fleming H. Revell1961),二一四~二一七頁。

注九一:有人認為以色列人要來到水邊,是為了避過埃及在別處的要塞。在卡納克的碑文中薛提一世確實談到沿東邊進入埃及的通道有要塞。我們曉得有一個是在ZiluThel)之北,另一個在苦海之南端,這一個似乎在十八王朝期間存在著;參考J SimonsGTT,二四八頁。但是,對於這些我們知道仍不夠,仍不足下結論說這些「要塞」(mktl)的地點在那裡,其目的為何。而且,我們也懷疑,這樣一個小堡壘,是否能夠攔阻兩百萬人民之前進,或者他們是否有理由為此而繞道行走。

── 吳理恩《以色列史綜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