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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中世紀後期的神學與敬虔

 

第一節  敦司蘇格圖的思想

我們要瞭解中世紀末期的神學歷史,就必須先研究敦司蘇格圖(John Duns Scotus)(逝於主後一三¡八年)。他是英國人,精通辯證學及經院哲學的方法。他的神學與宗教改革有直接的關係。茲將蘇格圖的各種教訓簡述如下:

 

        1. 關於一般概念,蘇格圖主張一種修正的實名論,即一切的存在都出自神,並經常以原始的樣式存於神的頭腦裡。他強調個體性。他說,人起先的存在為一般性,以後以最高形式而存在。人是一切存在的根本實質。

 

        2. 蘇格圖說,知識藉著智力獲得理解,並構成觀念。人在瞭解的舉動上很自由。人的意志是主動的。意志可接受或拒絕、可同意或反對。意志與頭腦的智力有直接的關係。他說,要獲得最高價值的工具,不是思想,乃是意志。沒有意志的贊同就不能生出信心。在這一點上,他的思想與奥古斯丁的思想相差很遠。奧氏乃是說,意志是被動的。蘇格圖又說,整個人包括人一切的思想、言語、舉動、衝動,都要屈服於意志。唯有意志決定人行為之好壞。愛也是一種意志的舉動。依阿奎那看來,福樂就是用智慧來默念至高之目的:藉此,獲得心平意靜的喜樂。但依蘇格圖看來,意志自發的舉動,理應瞭解神為至善。藉此,獲得真正的喜樂。意志有自由作任何的選擇。自由意志對人是很重要的。

 

        3. 神學必須先有啟示。啟示指引人追求正確的目標,並指示人取得那達到正確目標的方法。聖經給人有獲得救恩所必須之一切真理。聖經是可靠的。不要相信任何教理,除非該項教理很清楚來自於聖經。不過,蘇格圖卻不把聖經當作絕對的權威。他也把教會的權力看得很高。他說,教會當局決定了正典聖經暨三個重要的信經。三個信經與聖經有同等的價值。既然教會決定並認定正典聖經及信經,那麼教會便是最高的權威。

 

        4. 蘇格圖棄絕阿奎那許多的思想。他揭開阿奎那神學的弱點。阿奎那企圖使神學與哲學有一種協調的聯合。但卻遭到蘇格圖的否決。蘇格圖棄絕阿奎那那種智力的、推理的方法。蘇氏認為神學是一門實際的科學。神是藉著人的意志,而不是藉著人的智力,賜給人福份。這個原則對宗教改革起了深遠的影響。

 

        5. 蘇氏說,神為一位無限者、超越者。神是純潔的意志,統管全世界。人應當遵行神的旨意。蘇氏亦發現到聖經中那位有位格的神。阿奎那說,神是欲善的。但蘇氏說,凡神所欲的都是善的。神絕對的旨意僅受他自己良善的限制,或僅受事物本性之限制而己。

 

        6. 蘇氏應用其所強調的意志解釋人類學。他說,原罪就是失去原始之義。人的自然能力沒有受到全然的損傷。人對罪能自感憂傷,並能領受稱義的恩典。針對這一點,他是屬於半伯拉糾派。

 

        7. 關於聖禮,他隨從天主教傳統的思想。籍著聖禮,恩典注入人的裡面。聖禮在靈魂裡產生一種神的創造舉動。此種舉動與人所領受的聖禮互相效力。他對聖餐的看法,是聖禮的基督與餅及酒共存,不過餅及酒本身不變。

 

第二節  奧坎威廉(William Occam

    第十四世紀最傑出人物之一就是奧坎威廉。他是英國人,也是佛蘭西斯學團的團員。他起初運用蘇格圖神學,但後來卻建立自己的神學體系。他是一位唯名論者,被認為他當代的一位自由神學學派者。依奧坎看來,一切的知識都是從直覺觀察個別之事物而獲得。一般概念在客觀上不存在,只在主觀的理解上存在。

    奧坎雖公開攻擊天主教的教階制度,但他仍然是一位忠心的天主教徒。依他看來,支持聖經的權威是很重要的。透過奧坎、至少在理論上,聖經便成為第十四世紀教理的權威。他說,凡聖經所沒有記載的事,基督徒就不要相信。聖經是真理,因聖經是被默示的。他認為默示是由聖靈所口授而由人所筆錄。可惜,奧坎把教會諸教理與聖經的教訓列為同等的地位、並且是一致的。如此,奧坎所主張的聖經權威就不能自圓其說。

    關於聖餐,奧坎對化質說表示懷疑。但為了服從教會的緣故,他仍然擁護化質說的看法。他慎重寫道,基督的身體雖不在分量上臨到餅與酒,但他本身卻實在臨到餅與酒之中。

    奧坎的自由思想在神學界中,盛行了將近一百年之久。巴黎大學曾教授他的神學。在德國,有杜平根大學教授加百列比力(Gabriel Bield.1459)接受奧坎的思想、並在西歐宣揚奧坎的思想。以後比力的學生拿真約翰(John Nathin)便在耳弗特大學將奧坎大部份的神學教導路德馬丁。依比力看來信心就是「一種智力的舉動,在意志贊同下發生的。」他認為人要繼續努力奮鬥,才能盼望神將人所信而要獲得的東西賜給人。

 

   

第三節  新神秘主義運動

    當時光向前邁進時,唯名論不再能滿足年青一代的需要。故自主後一四五○年後,又轉回到阿奎那的實名論。阿奎那逐漸被認為是天主教教理的典型代表。但後來,唯名論和實名論均不能滿足當世代宗教的真正需要。因此原發生在第十一、十二世紀的宗教主觀主義再次死灰復燃。這種新神秘主義的興起,依歷史的觀點看來,是導源于多米尼古學團的各大修道院。因此,這種新神秘主義,在原則上是屬乎阿奎那派。又因藉著柏拉圖和新柏拉圖主義的原則、去開廣亞理斯多德主義的展望。所以在德國和荷蘭,這種屬乎多米尼古學團的神秘主義便比較哲學化、並有泛神論的危險,同時比伯爾拿型的神秘主義更缺少聖經的要素。

    新神秘主義對基督教歷史的根據不感興趣。它所關注的乃是靈魂之釋放、靈魂之啟蒙、並與神有快樂的交通等。不過,德國神秘主義者卻實行一種負有責任的積極生活,他們當中有些人後來成為傑出的佈道家。他們也不離棄教會的教訓與實施。他們強調個人的宗教經驗。因此這運動成為當世代經驗趨勢的有力陣線。

    在十五世紀時、這運動就很普遍,它擴及到一般的平信徒。雖然教階人員掃蕩了幾個神秘宗派,但卻不能消滅神秘的精神。例如,瓦勒度派雖遭受天主教異教裁判所殘酷的刑罰,但仍然存在。在第十五世紀,即宗教改革前一世紀,平信徒組織了「共同生活兄弟會」。這個會就成為培養神秘推理和實際敬虔的場所。

 

第四節  奥古斯丁思想之復興

    第十五世紀,由於唯名論神學強調神的旨意,又由於認真追求個人宗教經驗的結果,便使純奥古斯丁思想再度復興。他們重新確立神恩典的絕對必要性。結果,他們重新強調預定論教理和奥古斯丁有關教會的定義(以教會為一群被預定的會眾〕。在這個思想學派中屬於宗教改革先鋒的,有威克理夫、胡司、戈基(Goch)、維瑟勒(Wesel)、維色勒(Wessel)等人物。他們對教會的腐敗感到不安。他們大聲疾呼反對教會許多的弊端;並公開攻擊教會的某些教理。例如,威克理夫抨擊化質說,認為化質說比異教的看法更壞。威氏說,儀文「這是我的身體、我的血」只是一種比方,而不是實在的。他否定告解禮的必要性,並攻擊贖罪券之買賣。然而,他們沒有一人能用斧頭砍掉那邪惡之根。因他們都毫不例外地,陷在經院哲學對恩典所作定義之影響、並陷在把福音的律法觀念當作一種新律法的影響之下。

 

第五節  伊拉斯姆的神學思想

    在此,我們要把伊拉斯姆的某些神學思想,列在中世紀裡來討論。有關人意志自由的問題,伊氏完全屬乎伯拉糾派的看法。有關恩典的教訓,他正式接受經院哲學的術語。但在他的思想體系中,他卻不提及藉著聖禮恩典被注入到人的裡頭。依他看來,恩典是一種屬神的,倫理的刺激物。這種刺激物是從學習耶穌的榜樣而獲得。

    有關聖餐的看法,他喜歡象徵性的解釋。他接受那由後期經院哲學家所確立的聖經靈感說。不過,他說,新約諸書各有不同程度的權威。他也教導說,教會有神聖的義務守安息日。他留在天主教會中,並被認為是一位天主教自由思想派的先鋒。他毫不同情路德福音派的看法。── 蕭江祥《基督教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