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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蘇格蘭的大復興與安立甘會的興起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3-8

這段聖經和我們講的雖然沒有直接的關係,但這裏卻有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雖然在摩西的時代,人可以給休書,但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可見神有“許可的旨意”和“永遠的旨意”。許可的旨意不代表是神永遠的旨意;主說:“起初並不是這樣”,主的目的,是要我們回到起初。教會也是這樣。在教會復興的歷史中間,一面有神的工作,一面也有陰險撒但的攪擾;例如麥子長大時,總有稗子摻雜在裏面。我們讀教會歷史,也要慎思明辨,從聖經來看歷史的發展;應該接近主的話,主說:“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們應當回到起初。

前面已經講到主在瑞士的工作,有兩部分,一部分是講德文的,以蘇黎世為中心;另一部分就是以日內瓦做中心的法語世界。日內瓦只是個城市,加爾文當時只有二十六歲,經過他多少年耕耘之後,的的確確使整個的城市沸騰起來(這城有一萬三千多人,全城的人每個禮拜都參加聚會,而且聽十七次道,如果不是復興的火燒起來,這是不可能的);而且,聖靈工作到一個地步,使整個的城都轟動了,這個城市福音化和基督化了。現在的問題是:基督化的社會、福音化的社會,能不能代表就是教會?這要從聖經裏來判斷。不過有趣的是,讀教會歷史你會發覺,日內瓦不只留下了影響,而且也成為了榜樣。馬丁路得有影響但不是榜樣,他有一些無奈,他所看見的是大的,然而不能實行。但神借著另一班人來實行,達到他所看到的,這在歷史上也是重要的一段。加爾文不同,他的確做出一些東西、一個榜樣,日內瓦基本上是全部基督化。特別是教會遭受大逼迫之時,受羅馬教逼迫的人都到這裏來,把這裏當做避風港。曾經在改革中最有名的領袖都到過日內瓦,可以說都是受過加爾文的影響,而且這影響是長期的。

根據鐘馬田的認定,清教徒的創始人是約翰諾斯。他從蘇格蘭逃難來到日內瓦,他是從加爾文那裏得到幫助,當他回到蘇格蘭時,神就使用他。那時蘇格蘭全是羅馬教的勢力,他們是在敵人的領土上,但他不靠任何政治手段去尋求支持,他只靠著主傳講真理。聽眾中有的人屬靈,有的屬肉體;屬肉體的人對真理沒有興趣,但他們在天主教長期管轄下,早已覺得很不耐煩。同時,那時民族意識抬頭,英國如此,蘇格蘭人特別如此,雖然她是英國的一部分,但她仍然覺得她是蘇格蘭,民族意識非常強烈。他們長期生活在天主教統治下,經過馬丁路得揭發教會的重重黑暗,所以只要是蘇格蘭人,他們有的雖然不信,但也覺得改革是好的,說拜偶像是不對的,就狂熱的參與去掉偶像的工作,人的手就插進來了。諾斯曾親自寫下當時的情景:“到處有人放火,燒偶像、修道院和教堂。很多的聖品人員象神父必須離開,不可有告解,如繼續告解就要判死刑。這死刑不是政府給的,而是因為整個社會的民心浮動,只要不肯照著群眾的意思,群眾就隨意動用私刑。”

你若看約翰諾斯寫的,你會覺得聖靈的工作實在大。但撒但也在那裏做工作。不久以後,整個議院、議會投票決定要接受基督教為國教。這裏所謂的基督教是指著長老宗說的;從加爾文所產生而留下來的是改革宗,改革宗是提倡長老制度的,所以他叫長老宗,小一點的就叫長老會,這就是當時實在的情況。長老宗或長老會在蘇珞蘭就變成了國教,規模比日內瓦大,因為日內瓦只是個城市。所以,約翰諾斯所影響的是整個國家,整個改革運動就轉過來了。這其中一部分是聖靈的工作,但也要知道有肉體摻雜在裏面,否則你不會瞭解,在日內瓦的聖彼得堂原本是羅馬教的,為什麼一下子就拿過來了。在日內瓦如此,在蘇格蘭也是如此。所以,整個改教運動雖然是出於聖靈的復興,但背後也有槍炮政治的勢力,有很多的事情發展是意想不到的。若今天出去傳福音,傳得連國會都轉向了,整個民心要求要改變,這意味什麼呢?所以,我們讀教會復興史要眼睛明亮。

日內瓦的復興影響既深且廣,就福音真理來說,加爾文留給後人最重要的是“預定論”。我們蒙恩得救是神所預定的,神既然預定了我們,所以我們因接受主就得救了。既然我們得救是因信稱義,我們自然要結出聖潔的果子,所以信徒在生活之中一定要照著聖經。這就是加爾文留下的,其實並不比馬丁路得所說的多了有多少。現在只要說某人是屬於加爾文派的,就是說明他堅信預定論。一切都是神的揀選,一切都是神的恩典,這沒有錯;這是奥古斯丁傳下來的,不過他只是根據保羅的話有所看見而已。但聖經裏不只有神給保羅的啟示,還有給彼得、約翰、和其他的啟示;整本新約聖經,都是神的話語的啟示,但不是對某位元使徒啟示了全部,而是對各使徒或門徒都有一些啟示,合起來纔是全部。

後來衛斯理看見了另外的一面,就是“對神能力的回應”(Response to ability)。這是我們應有的一個反應,一個對神能力的回應。這是聖經裏有的,因為聖經說:凡願意的就可以來。可見不可抹煞人的意志,不能說人像個棋子,放到這裏那裏,完全預定。人不是棋子,而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並有自由意志,能說“是”,也能說“不”。一面是神預定了,另一面則是神的靈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的靈運行),這是兩面合作的結果。這個根據聖經真理的神學思想,一直流傳至今,毫無疑問影響非常深遠。

在歐洲各地方,路得會和改革宗的工作範圍及影響各自集中在不同的地方,在德國是路得會,在荷蘭或日內瓦則是改革宗,丹麥、挪威、北歐多半也是路得會,聖靈工作情形是如此的。神在各地都有興起一些人來做復興的工作,在德國有馬丁路得,在瑞士是加爾文、慈運理,在法國是法勒爾(Gulliver  Farrell),在蘇格蘭則是約翰諾斯。這些都是屬靈的偉人,他們在那裏做屬靈改革的工作,把復興帶了進來。主應許把晨星賜給他們,他們得到晨星,不管在哪裡,都是天快亮了。

英國原本是地地道道羅馬教的勢力,是搖不動的。當時英國的皇帝亨利八世,他在信仰上完全接受傳統,因此他討厭馬丁路得,特別寫了一篇文章批判馬丁路得,認為馬丁路得是異端。皇帝不動,下面的人很難動,所以在英國並沒有帶進屬靈的復興。英國有一個國家教會叫Church of England(安立甘教會),它是更正教不是羅馬教,是怎麼演變來的呢?安立甘教會的產生,不是改革教會的結果,完全是英國皇帝政治幹預的結果。

那時亨利八世要離婚再娶,這必須經過教皇的批准,而教皇用了拖的策略,不說“可”或“不可”,亨利八世著急了,想出了一個辦法,說服國會通過一個特別議案,即如果是英國皇帝,他將也是國家教會的元首。這議案一通過之後,教皇就管不著他了。以前英國的教會是由義大利的教皇領導,亨利八世做了決定,從那天開始,英國國家教會就獨立起來了,這就是安立甘教會。

亨利八世那時批判馬丁路得,說他是錯的、是異端。於是教皇大大稱讚他(雖然他主張獨立),說他是真理的護衛者,且要國王手下的人繼續保持為天主教徒。但這並沒有維持很久,最終英國國家教會還是獨立了。亨利八世改安立甘教會為國教以後,他採取了主教制。這其實就是從原來羅馬教搬過來,只是他自己成了英國的教皇,從上而下來的,就是聖公會,也是主教制。在日內瓦是長老制,在英國是主教制。那時,亨利八世用了一位大主教,這位大主教很有屬靈的眼光,所以做了許許多多的改革,而改革的方向並不是如亨利八世所想的。事實上,亨利八世還是相信原來的一切,他並沒有真的要改革的意思,他所以改革只是就著他的政治前途。但這個時候,一些愛主的人推著他往前走,用政治力量做了許多改革,經過了十幾年,慢慢就有了改變。

亨利八世過世後,他兒子愛德華六世九歲就登基,到十六歲時得了天花死了,亨利八世的姐姐瑪利執政,在教會歷史中稱她為Bloody Mary(血淋淋的瑪利),因為很多聖徒的血流在她的手下。她一登基馬上就轉向羅馬教,把所有忠於改革的人全部開除,把以前被放逐的神職人員又都請回來,許多聖徒在那時候慘遭屠殺。在那段悲慘的日子,很多愛主的信徒都逃走了,其中大部分去了日內瓦。等她死了以後,由她妹妹伊利莎白執政,伊利莎白心向改革,又恢復了原狀,人心才漸漸穩定下來。

在伊利莎白執政時期,她提出了一個決議,要把聖公會(即英國國家教會)的基本信仰寫成信條,共三十九條(本來是四十二條,後修改為三十九條),這就是安立甘會信仰上的三十九條告白。當時約翰諾斯參與了這項制定的工作,確定了所有從馬丁路得、加爾文等所帶出的聖經真理。毫無疑問,不論長老會、改革宗、或英國國教,他們主要就是,對怎麼敬拜設立了一套秩序。英國國教不但有自己的一套敬拜秩序,同時對初信的人該如何幫助,也有明確指示,而且有他們對信仰的告白。感謝主,這告白是根據聖經所擬定的,維持了改革以來的信仰。所以,直到伊利莎白的時代,教會在信仰上算是明確了。此後,英國國家教會所有聖職人員的薪水由國家發放,而且在議會裏也有相當的席位;如果是國家教會的神職人員的子女,想要進最好的學校,如牛津、劍橋等,就沒有問題。

後來在英國有了長老會、浸信會,他們最初被認定是異議分子,不是跟國家教會的方向走的,根本沒有自己的權利。他們剛開始時只是靠著一點政治力量,但時間久了以後,結果最後基本信仰在這個國家被傳開了,而且有很多人接受了,才漸漸改變。

從英國整個的發展來看,從最初的動機,轉向到看不見偶像,也不再崇拜遺物,的確是明顯有了一些改革。英國國家教會原本是政治影響的結果,但聖靈的工作很奇妙,最後引導整個情勢發展回到神的話和純正信仰裏來。所以愛主的人可以做的事,就是順服聖靈的引導。從伊利莎白執政以後,許多被流放、充軍的基督徒也回來了;當初逃到日內瓦的,現在也重歸英國國家教會底下。很希奇,他們認為不可以離開教會,因為在他們的觀念裏,信徒一離開教會就是滅亡,所以自然又回到英國教會。現在國家情況改變了,不再拜偶像,可以有自己的信仰是很好的。但就教會來說,這不是聖靈起的頭,真正的教會應該是“生出來”的,不是“組織出來”的。

英國國家教會並不是從屬靈改革開始的,而是因為國王要結婚,他的意志一貫徹,整個局勢就改變了。所以,如果要從聖經角度來看英國教會,這實在只是一個人意的組織。但當時從日內瓦回到英國的弟兄看不見這一點,他們希望教會純潔化,所以第一,他們認為應該參加英國國家教會。第二,參加了教會就有責任,要讓教會回到聖經中的教訓。他們從日內瓦回來,絕對相信聖經中一切的教訓,相信聖經不只是個人行為的標準,也是教會活動的準則。根據他們的領會,英國國教是個半路涼亭,既不像羅馬教(因為已經出來了),又不像日內瓦,只是羅馬教和日內瓦中間的半路涼亭。但他們認為:我們怎麼也不走,除非你趕我走,否則我一定留在這裏;我們要好好的傳,好好的改,盡力的去影響,可以在這裏把它改過來。他們想使教會純潔化,而他們這些人,人們就把他們稱為“清教徒”。

以前我們認為清教徒只是指他們不抽煙、不喝酒、不看戲,到了星期天主日不開門(他們的確是如此)。但原則上他們有一個理想,他們希望有一天在英國也有一個像日內瓦那樣的教會。他們有改革的呼聲,希望能改革,就如:聖品人員仍穿祭司般的衣服,是從巴比倫留下來的,要改。擘餅有主的桌子,擘餅時不應該跪著,因為跪著表明經過祝福以後,餅和杯真的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這證明還是從前的東西,清教徒說不能要巴比倫的老東西,應該廢掉。還有好幾個禮,婚禮、受浸和擘餅同樣重要,這個觀念也是從前留下來的,他們認為不能接受,因為只有受浸和主的晚餐是主設立的(我想這是對的),於是他們要求把其他的禮儀都廢掉。還有受浸時要畫十字,也是羅馬教的東西,他們也要廢掉。但問題並不在這裏,因為如果把這幾條都廢去了,是否就會滿意了呢?當然仍不滿意。而且他們因為日內瓦是長老制度,而國家教會是主教制度,所以他們也要把主教制度變回為長老制。他們實在是忘了主的話:“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裏”;他們若能看見這個就好了。

另有一班人也是清教徒,他們與上述的清教徒看法不同,認為英國國教是沒有希望的,所以他們離開了。他們被稱為是異議分子,最早來到美國的第一批就是“異議分子”。但第二批的清教徒,他們一直認為還是該留在英國國家教會裏面,他們還要繼續奮鬥,要把整個國家社會都福音化、基督化(這就是從日內瓦的影響來的)。根據他們的想法,要實行長老制,這才叫做恢復到聖經裏面的教訓中。所以,要把整個英國國教改成改革宗,這就是他們的方向。到了有一天,他們的人數變多了以後,居然在國會裏有人提倡長老制,但是國王不同意,因此內戰就打起來了。皇帝的軍隊有馬騎並有各式裝備,清教徒則徒步鋤頭,像“十字軍”一樣,照理說皇帝一方應該贏。但那時清教徒中有一位很有名的將軍,叫克林威爾(Cromwell),他率領兩萬多清教徒,約是一個師,打完仗就唯讀經禱告,其他什麼也不做,他們為了真理拋頭顱、灑熱血,以致把國王的軍隊打敗了。戰敗的國王被斬首下臺,清教徒第一次得以抬頭。後來他們召開大會,把整個制度改為長老制,而且有一個告白,表明純粹是清教徒的認識,事實上那是秉承日內瓦加爾文他們的。但事情沒多久又翻過來了,英國國教重新抬頭,這些人就被流放了,因此學了慘痛的功課。他們都是愛主的弟兄姊妹,以為可以把整個制度、社會改革過來,並且都是根據聖經來做,結果沒有成功;他們努力了將近一百年,結果和當初一樣,最後還因此被趕、被流放到荷蘭。有一班早就預料到不可能改革的人,所以他們先行出來了,因為知道那是人為的改革,但新酒不可能放在舊皮袋裏。

在當時有另一群清教徒,不贊成國家教會,不贊成主教制,但是不贊成長老制,他們認為每一個堂會都應該是獨立的,屬於堂會主義。還有所謂的公理宗、浸信會,嚴格說來他們和加爾文是一樣的,雖然在教會的看見上彼此不一樣,但對福音基本信仰則沒有什麼不同。著名的司可福就是公理宗教會的牧師。還有約翰歐文,他是有名的清教徒,曾寫了一本希伯來書的註解,有四千頁,事實上他也是屬於公理宗的,並不是長老宗。第一批到英國來的就是這些公理宗,他們被稱作分離主義者。

有一段時間清教徒在英國勢力很大,清教徒(但不久又減弱了)有的是社會議員(並不是教會裏的職事),可以制訂法律,以聖經做標準(英國國教沒有這些基督化的要求)。但全國民眾仍多人不信,沒得救怎麼能順服呢?所以清教徒失敗了。清教徒根據日內瓦、蘇格蘭的成就,也想把英國改變成為那樣,最後完全失敗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看見聖經裏的話,“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是只有蒙恩得救的人,只應該有麥子,而沒有稗子的;今天把麥子、稗子混在一起,用法律管轄是辦不到的事。只因為在日內瓦、蘇格蘭都成功了,所以他們認為在英國也應該能成功,這就是清教徒所寫下的一段歷史。

很有意思,在英國他們失敗了;但到了美國,他們成功了,他們早期的夢想得以實現。當初這些因移民來到美國的清教徒,他們都是信主、非常愛主的,他們根據聖經,希望有個基督教的國家,所以由他們所建立起來的社會,就成了基督化的社會。他們無論立法、以及禮拜天不做許多事,都是根據聖經的,至今還有一些是清教徒成功所留下的影響。到底是不是復興,需要弟兄姊妹從神的角度來看,因為復興應當是指一切都能回到聖經,一切都要回到神永遠的旨意才算。但人都是不完全的,最後還是有世界的問題,總是發現和世界沒有分開。教會是屬天的,是永遠和世界有分別的。如果把這兩樣放在一起,終久會發現,雖然努力,但是達不到神的心意。美國的情形也包括在裏面,美國事實上就是清教徒努力的結果。

我們已大概講了神借馬丁路得、加爾文、慈運理、約翰諾斯、以及清教徒的的確確做了一些事;雖然他們沒有到達神的標準,但的確天已經亮了,比起最當初那已是完全不同的經驗。但他們不過是開始、是起頭,主要繼續的工作。義人的路是越走越明,直到日午,光是越來越強,這就是復興的歷史。

現在看一點改革運動所留下的負面影響,這和時間有關係。多少年來,羅馬教會是帶著靈意來解經的,不是按著解經的定律;它的東西有生命的供應,如奥古斯丁的著作就是這樣。但馬丁路得和加爾文認為,聖經能照著它簡單明白的話解釋就可以了,特別是真理的部分,神用的是簡單的話,是每個人都能明白的,不是要用靈意解釋的。這可以說是馬丁路得和加爾文非常大的貢獻。至今大家都公認加爾文是最按聖經原則解經的;他曾誇口說:“我一輩子都沒有隨意糟踏任何一段聖經。”聖經是神的話,不可以由人隨意來解釋;人也不可以自由發揮來解釋聖經,必須用神的話來解釋神的話。以聖經解釋聖經是很重要的原則,如因信稱義的真理,預定的真理,揀選的真理等等,如好好去讀,所得到的一定是那個結果。正如馬丁路得、加爾文所教我們的,不可只按靈意解經,一定要按著聖經的意思來解釋,這樣一個個真理就都被發現了。這是馬丁路得和加爾文重大的發現,他們是有貢獻的人,因此人們稱他們為改革家。

在馬丁路得和加爾文開始工作約一百年後,有人開始要用邏輯、用他們頭腦的智慧來講解神的話,他們所追求、講究的,就是要明白並且解釋聖經,因此各種各樣的亮光就出來了。這百年下來的結果就是,好些人都如此說:“聖經給我有個新的看見”;許多人在加爾文的“預定論”之外,有很多花樣,而且各人都強調自己所看見的是對的。因此在改革以後,有些人讀聖經只是為了追求對神的真理的瞭解,卻沒有尋求聖經如何影響我的生活?聖經能不能使我在基督裏的生命長大?有的只是頭腦研究,有的甚至是異端(我們不能接受的),有的人還認為自己是真理的開拓者、守護者。所以,自從馬丁路得、加爾文等之後,經過一百年,人們的知識是多了,真理準確了,但就屬靈生命的光景來看,反而不行了。主的話不只是真理,也是充滿生命,並且給我們一條道路。在那時候,大家感覺沒有路,明明講“因信稱義”,但大家卻爭論什麼是“因信稱義”?大家在研究“義”是不是給出去的,還是基督就是我們的義?爭論到底什麼才叫“因信稱義”,怎樣“因信成聖”,以及怎麼“揀選”等等,什麼都在爭論。此時大家的確是比以前進步了,過去在羅馬教底下看不見的真理,現在都看見了;你明白真理,我也明白真理,特別是對羅馬教的反應、對真理敏感了,每一個人都要做神學家,都要做思想家,都願意在真理上有供應。不錯,教會本質已從巴比倫帶回來了,好像很多東西都是對的,都是聖經裏的東西;但這並不是一切,這不過只是教會生活的根基罷了。如果把一個東西放在軌道上,它不動又有什麼用呢?當初改革時轟轟烈烈、有血有淚,就當時的環境的確很不容易,他們一定要活在靈裏面纔可以。像加爾文身體弱得不得了,常常有病,還要花很多功夫講道,但他為主的緣故把自己完全擺上了。那時有真理、有生命,但到第二代慢慢就看不見了。馬丁路得的痛苦在什麼地方?表面上是改革了,但只是把羅馬天主教的系統轉換成路得會的系統,其他都還是一樣,什麼東西都當作是對的,大家照樣跑去愛世界,有什麼用呢?教會和世界仍舊混在一起,分不清楚,世界的前途就是教會的前途,在這種情況下,你想維持一個教會,想把它改革了,但卻發現一點生氣都沒有。就像以西結書上說的,已經把四散的枯骨連絡起來像身體一樣,但還沒有氣息,這就是改教後一百年的情形。在德國、英國等都是如此。

在英國雖然沒有像馬丁路得、加爾文等那些人,但有清教徒,他們個個都是神學家,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中,只用一節聖經也可以講好幾個鐘頭。像近代的清教徒鐘馬田,他講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加起來就有二十幾大冊。所以要知道,這些人非常注意真理,哪裡有清教徒,哪裡就代表當初改教的情形大致是一樣的。

在美國剛開始的時候也不錯,但慢慢的教會就失去了生命,裏面不行了,只不過是四散的枯骨,放在一起,只有身體的樣子,卻沒有身體的能力,這個身體不能產生運動。所以,如果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聖靈必須再開始工作,主要進一步工作纔可以。到了十八世紀,在英國、德國、美國,教會的光景非常低落。這時,神在一個個不同的地方又燒起了復興的火焰,先是在德國,然後在英國和美國,這是一段很重要的歷史。

在德國,路得會是相信因信稱義,每個人都是祭司。但這只是被當作一個很好的理論,卻沒有真正實行過。因為每個禮拜天做禮拜只有那幾個人是動的,其他的人都是被動的,事實上他們沒有做祭司,依然愛世界。所以後來唯有選立一些人起來事奉,這就是為什麼在羅馬教有祭司,後來在更正教裏也是少數的人起來管屬靈的事。

在美國,弟兄姊妹搬家不用找搬家公司,因為一個全時間事奉神的人,一個禮拜只工作一天,其餘五、六天都很清閒,平常搬家找他就可以了,難怪傳道人要把汽車賣掉了。弟兄姊妹,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呢?我們每個人都是祭司,都應該參與服事,但為什麼就只有幾個人在忙?原因很清楚,大家都去愛世界了。教會還在那裏,然而這到底是社會還是教會?我們都懂得道理是對的,但是路得會整個一百年死氣沉沉,馬利亞是沒有了,偶像沒有了,所有巴比倫的偶像也沒有了;問題是,沒有生命在其中,基督的身體不能行動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在這時候,德國的基督徒中有兩個人,一個叫史賓塞(Spencer),另一個是夫蘭克(Frank),他們對改教的反應有很深的感覺,他們覺得這些人讀的聖經都在頭腦裏面,只知道真理的準確,但從來沒有實行過。他們看見這是不對的,聖經不光是真理,而且應該能夠影響我們,使我們能有“因信稱義”所結的果子。長期以來,在路得會講因信稱義講得很響,但行為卻不像。所以主又興起了一班人,他們覺得我們今天來到神面前,不能只用頭腦,要用心才對,他們中間有個口號,就是:“今天我們要愛主,我們的心要在神面前。”這就是敬虔派。他們非常敬虔,根據他們所讀的聖經,覺得應該在他們身上產生一些效果,應該要有生命的活出纔是。

但他們並沒有離開路得會,他們從一個個家庭開始,然後要把生命注入到路得會去。所以他們許多弟兄姊妹就把家打開提供聖徒一同禱告,一同讀聖經;讀聖經時,不是一個人講,而是彼此把所得的亮光分享出來。每個人都是祭司的理論是馬丁路得給的,現在要把它實行出來,就在一個個家庭開始,他們一起讀經禱告,彼此關懷,聖靈就在那個時候工作了。因為這事實上就是聖經所啟示的——光有真理知識是死的,唯有精意叫人活;我們照著聖經所說的去行,聖靈就做工了。我們每個人都是祭司,那就是你從主那裏得著話,我也從主那裏得著話,我們彼此分享。感謝主,就在那個時候,各個地方、特別是在德國,敬虔派的影響非常大。有名的哲學家康得,就是敬虔派的人。在德國有很多很出名的人,都是早期的敬虔派,這班弟兄說,主的話在我們身上不光是道理,應該是生命才對。因著這個看見,影響非常深遠;他們沒有離開路得會,就是把生命注進去,以後整個路得會都活起來了。他們聚在一起的時候彼此關懷,彼此稱為弟兄;以後不只是他們,不是路得會的人來參加他們,也稱他們為弟兄,沒有不許他們來參加,因為每個人都是祭司。所以,馬丁路得所做的夢,在敬虔派身上完全實現了。這是個非常大的復興,這是生命的本質;這生命的本質在沒有行為的信心裏一切都是死的。直等到敬虔派的弟兄出來,這生命就“活”了,他們證明瞭他們的信心是活的,他們要辦孤兒院,並不向人募捐,只向神要。大家知道“慕勒”憑著信心去辦孤兒院很有名,原來他是從敬虔派那裏學來的。他是德國人,屬於弟兄會,他碰到這班敬虔派弟兄辦孤兒院很成功,所以他就將那個藍圖搬回英國。敬虔派的弟兄,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愛主,他們對整個真理沒有挑戰,他們不光在頭腦裏相信,而且實行出來。所以,因著他們和主的關係正常,他們就活過來了,神的話在他們身上也成為活的。這種情形非常造就人,非常使人得幫助,也使整個世界受之影響。

辛辛道夫是個很有錢的爵士,在歐洲有一大片土地,很少人像他那麼有錢。他從小是在Frank開辦的學校裏面學習,六歲時就已經很愛主。他的家是一座古堡,他很愛主,所以每天都寫一封情書給主耶穌,寫完後就丟到窗外,並禱告求天使為他送去。那時有戰事,不久以後敵人進到村莊裏,進到他的臥房,沒想到他正在禱告,外面兵荒馬亂,他卻在禱告,兵丁因此大受感動。由此可見敬虔派的人留下的影響有多大。

還有一位叫約翰本革爾(John Bangle),他是有名的聖經學者和大學教授。這位元弟兄對希臘文的認識貢獻很大,對原文做了很多考證,尤其是對新約。他寫了一本書叫“新約指南”,司布真說:“他寫一行的東西,就像別人寫的一章;他那豐富的思想,往往用短短一句就能完全表達出來。沒有人不佩服他的。”他是典型的敬虔派,因著在學校裏有好見證,老師、同學都很尊敬他,不只佩服他的學問,更佩服他的敬虔。他們想要知道他為什麼和別人不一樣、他的秘訣在哪裡?有個學生就爬窗戶進去躲在他的書房裏面,結果他看見老師把聖經打開,然後禱告說:“主耶穌啊!這是我們又一次歡聚。”可見,他不光是用頭腦讀主的話,而且用心與主相近、相交,難怪在他們身上聖經是活的。不錯,聖經的真理是根基,如我們擺上,在我們身上就成為活的。

有一本很有名的解經著作,那就是Henry Matthew(亨利馬太)所寫的一套聖經註解。在敬虔派弟兄所寫的整套聖經註解中,這是很有內容、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套,非常有名和受歡迎。這套聖經註解,在二十世紀的今天可能對你的衝擊力不大,但在衛斯理運動中的兩個重要人物,約翰衛斯理和懷特斐都從Henry Matthew得著説明;特別是喬治懷特斐,他是跪著一面讀聖經,一面讀Henry Matthew的註解,從第一個字讀到最後一個字。所以後來在英國的衛斯理運動,就是受了敬虔派的影響。而衛斯理運動和中國的復興、和宋尚節、計志文等人也很有關係,中國的聖潔運動就是受衛斯理和懷特斐的影響。敬虔派弟兄的讀經的確把人帶到生命和道路上,只要是敬虔派的人寫的解經書或著作,一定都在這條路裏。其中John Bengle寫的新約指南,是非常值得讀的一本書,裏面有很多精金,大家盡可能買來讀。還有衛斯理約翰的聖經註解,其實這並不是他的註解,舊約是源自亨利馬太的,新約則是John Bengle的。另外還有兩個著名的人物,司布真和坎布摩根,他們從敬虔派之後找到了讀經之路,從聖經得到更多真理。坎布摩根更被稱為解經之王,他寫的四福音註解就是他的巨著。後來中國的賈玉銘和倪柝聲弟兄等,就是踩著他們的腳步走的。所以,從十七世紀起,敬虔派就一直影響下來,先是十七世紀在德國影響路得會,繼而十八世紀就影響了衛斯理約翰等人。

辛辛道夫是第二代的敬虔派,十八世紀神借著他燒起了復興的火,把整個路得會翻轉過來。在十八世紀辛辛道夫身上有個奇妙的結合。我們前面所講的都是官方的歷史,但在非官方的歷史可以看到聖靈奇妙的工作,借著辛辛道夫產生出兩個影響。

第一個影響是摩爾維亞教會的復興,從這個教會差派出去的傳道人比任何教會差派的都多,這有很深遠的影響。還有一個影響,就是在衛斯理的身上,當時他已經是牧師,是已經被英國國家教會冊立的聖職人員,他母親勸他和他的兄弟查理一同到美國去傳道,他們兩兄弟就坐船去了(其實那時他們還沒有真正得救)。衛斯理約翰是聖公會的人,是高級份子,住在頭等艙,西裝筆挺很神氣,其他的摩爾維亞弟兄住在下麵。他們所乘的船在途中遇到大風浪,船裏進了水,在大風浪時他喊“救命”,但摩爾維亞的弟兄們卻像沒有事一樣,使他覺得非常慚愧,覺得自己身為聖職人員,反而及不上住在下面的弟兄那麼坦然無懼。他到了Georgia(喬治亞)後,又碰到一位摩爾維亞的弟兄問他說:“你到底認不認識主耶穌?”他說:“我認識,是世界的救主。”弟兄又問他:“主耶穌有沒有救你?”很奇怪,他竟然不能回答這問題。直到他回到倫敦後,有一天晚上參加摩爾維亞弟兄們的聚會,在一位弟兄讀馬丁路得寫的羅馬書的序時,聖靈大大的做工,衛斯理裏面火熱起來,他說那天是他得救的日子。你看見嗎,他做了神的僕人、做了聖品階級的人,已經做了很多所謂屬靈的工作,但並沒有得救,是神借著摩爾維亞的弟兄拯救了他。

從這些我們可以看到,主借著敬虔派的弟兄在德國做了奇妙的工作,這影響是長遠的;接下來在英國的衛斯理運動,以及接著在美國的的大復興,都是敬虔派影響的結果。當初在美國的清教徒,他們只講真理,只講神學,到了一個時候,弟兄姊妹裏面都空了。為此聖靈就有一個反應,這反應就是帶進復興的火。感謝主,神的兒女不只是在真理上得著裝備,裏面的生命也往前長進。這是非常大的復興。── 陳希曾《教會復興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