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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改革運動的改革

 

主後642年,英國陷入內戰,君主制度被推翻,奧利瓦·康威爾(Oliver Cromwell,另譯奧利弗·克倫威爾)所領導的攝政政治起而代之。康威爾拒不接受羅馬教皇,他亦反對在英國對人民的宗教敬拜有任何的限制。在他的統治之下,英國進入一個包容的時代,人們可以自由地講道及傳教。主後1660年,這個自由又因為君主制度的恢復而再次被剝奪。在那段自由的日子裏,福音得以廣傳,屬靈的生命也大大蘇醒。

 

喬治.法克斯(GEORGE FOX,另譯佛克斯)

 

喬治·法克斯是十七世紀許多非常著名的基督徒教師之一。主後1624年,他出生于勒司特郡(Leicestershire)的一個名叫德累吞(Drayton)的小村莊。他是一對敬虔的父母的兒子,他的父親是個紡織工人,他從就很聰明伶俐。十九歲那年,他開始去尋找屬靈的真實。因為許多基督徒的言行不一,使得他極其悲傷。在他追求的過程中,他對於宗教那繁雜的儀式及雅麗堂皇的教堂建築極度反感,因為這些外面的東西掩蓋了人們生活中的世俗化和屬靈的空虛。儘管他求助於一些神職人員,然而卻總是得不到安慰。主後1646年,他感覺到神對他說話,告訴他一切的需要都只有在基督裏纔能得到滿足。從此他進入一個新的喜樂,與基督建立一種嶄新的關係,於是他就決意獻身將福音的亮光廣傳外地。

法克斯對他那個時代空虛的儀文主義的反應帶給他強烈的認知。他完全拒絕專業的傳道人,也不同意任何的聖禮。他認為真正的聖禮都是裏面的,屬靈的,不需要外表的形式。基督徒不可發誓、亦不可參與戰爭。他們需要完全唾棄暴力。基督徒應該受苦並需要赦免他人。許多的人受法克斯的講道所吸引,在各地興起許多的聚會,人們稱他們為“朋友們”。法克斯和他的朋友們毫無畏懼地擔負起他們的使命,並將此運動推向新的層次。法克斯稱教堂為“尖塔房子”(steeple house)(譯注:在英文中尖塔和障礙是同一個字)。他有時會中途打斷別人在教堂裏的聚會,甚至乾脆向他們講起道來。我們不難想像這樣的行為把政府容忍的政策推到了極限。所以反對“朋友們”的勢力劇烈到幾乎影響治安的地步。他們無論怎樣受威脅,遭鞭打,下監獄,然而這些均無法阻止這個運動的發展。他們無視這樣的艱難,熱心地把神的話語傳到歐洲,北美以及西印度。

待到王朝恢復以後,嚴格的宗教法律對於“朋友們”更加嚴厲。許多聚會在此時都轉至地下聚集,但是“朋友們”仍公開地反抗權威,一點也不願意在表面上順服,所以多人被捕入獄,甚至死在獄中。另外一些人則受到巨額的罰款,使得他們傾家蕩產。“朋友們”早就有一些越過大西洋,到了這個時候,在新的逼迫之下,他們中間有一個人後來以他的名字給美國的一個州命名。威廉·賓夕法尼亞爵士(SirWilliam Penn)和“朋友們”是一夥的。人們後來稱他們是“貴格會”(Quakers),主後1666年,他們大聲疾呼地傳揚他們的信仰,因此他們的名字便家喻戶曉。賓爵士幫助了許多在家鄉無法自由敬拜的人橫越大西洋去追求他們信仰的自由。主後1681年,英王查理二世(Charles)因為欠他父親的債,就把在北美的一塊地劃給了他,這就是現在的賓州。翌年,就建立了費城。(譯注:費城就是兄弟朋友之誼的意思)

這些“貴格會”並沒有按照新約的意義來建立教會,然而因為他們回到了聖經上一些基本原則,所以他們的見證是相當有能力的。法克斯非常強調神藉著內住的聖靈與他說話,當他獨自一人在鄉下讀聖經的時候,他會覺得有一些經文好像會發光一樣,使他能聽見主的聲音。他覺得仿佛在使徒身上啟示的能力也臨到他。雖然是根據已經寫下的聖經來啟示,法克斯或許太過強調聖經的啟示和內住聖靈啟示的區別,但是他對著聖靈內住的強調是值得我們敬佩的。聖經的能力絕不是單單憑理性纔能顯明的,而是要依靠聖靈的提醒纔能顯示出來。

貴格會早期的見證主要歸功於他們對著主的話語是敞開心扉的,神能夠藉著聖靈來見證基督,並且引領我們進入所有的真理(15:2616:13)。要記得法克斯的教導主要是“在內裏的真理”(51:6),與神的溝通絕不是在外表上遵循一些宗教儀式就能達到,乃是需要進行內心的交湧。另外一方面,神建立教會乃是要藉著教會把內裏的團契表現出來,向這個世界做見證。在基督裏的生命不僅是摸到我們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而只有在教會裏面,才有可能發展與聖徒之間的關係。當法克斯迫切地想要除去可恥空洞的宗教外表之時,他同時也把整個教會丟棄掉了,因為“朋友們”的聚會不注重所有重生的人相聚。毫無疑問,在那個時代,浸禮和主的桌子都已經墮落到只是一個形式的地步,然而這並不表示就應該把他們完全取消。能夠蒙保守的因素乃是在聖靈的能力中將主的話語活出來。如果缺少這個,即如貴格會那樣,安靜地等候聖靈說話,也是同樣的可恥。只要神話語的權威被人尊重,就不可能會輕易地給人施浸,一定要有新生命的見證。同樣地圍繞在主的桌子,乃是見證我們內心與神深深的相交以及與其他信徒的交通。

法克斯的聚會是因著反應而形成的。我們不可否認,從某一角度來看,教會的見證和福音的工作又何嘗不是對這個世界的罪惡而有的反應。然而教會遠遠不僅是因為對世界有消極看法的反應而聯合成一群,教會乃是因為與基督有積極的相交而聯合的一群,教會是神榮耀的器皿,有著積極向上的目的。教會的能力來自極大屬靈的異象和與復活基督的相交。如果任何一個群體聚在一起不是堅持這樣的一個立場,他們至終將會無法實現神對祂子民的目的。

 

約翰.本仁(JOHN BUNYAN)

 

在這一段恐怖的迫害期間,英國出現了好幾位像艾賽克·華茲(1saac Watts)這樣屬神的人。我們永遠會記得他給教會留下了許多的詩歌。約翰·本仁的“天路歷程”所擁有的讀者恐怕僅次於聖經。本仁最主要的服事地區是在百得福(Bedford),在那裏他為了福音的緣故入獄十二年。他原來是一個教會的長老,後來成了那個教會的牧師。那是一個很早的浸信會。本仁不願接受除基督徒以外任何的稱呼。對他而言,受浸禮並不是彼此相交的先決條件。他堅決地不允許不同的判斷在弟兄之間造成分裂。

 

金.底拉貝地(JEAN DE LABADIE)

 

與外面組織不同,教會屬靈的承傳,可以一直追溯到使徒時代。這脈絡從未間斷過。在任何一個時代裏,主在祂的子民中總是會有一些見證。在另一方面,有一些運動只恢復到一部份聖經的原則。他們根據神聖真理去傳講和實行,他們的服事已成為了別人豐富的祝福。只是很可惜,他們屬靈的生命和可被主使用的程度常受到他們對組織錯置了的忠貞所限制。當這樣的運動影響了以後的世代,後來的人領受了更多屬靈的亮光,最後的結果就是分別出來的教會見證,可以直接依靠神自由敬拜祂,並作見證。這樣的事例不勝枚舉,那就是敬虔運動(Pietist movement)的影響,我們很快就會來探討這一問題。

同樣的原則也可以在稍有不同的層面上由金·底拉貝地的生命中看得出來。在他自己的基督徒服事生涯中,他幾乎行遍了整個的宗教世界。他一開始受到耶穌會的影響,最後他走到獨立教會的路上。非常遺憾的是,他最後幾年的日子,在婚姻上的失敗給他自己以及他多有貢獻的教會見證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主後1610年,底拉貝地在法國的波大斯(Bordeaux)出生。他所受的教育就是為他日後成為耶穌會的成員而進行的。他的神學研究並沒有予他屬靈的滿足,然而閱讀新約聖經卻給他的靈魂帶來許多啟示。他被羅馬天主教按立成為神父,然而他為著基督教圈子裏眾多的腐敗現象感到心境極為沉重。在他個人追求聖經過程中,他認定只有回到使徒時代的原則纔能找到真正的出路。所以他認為他在天主教中的責任就是進行改革。然而,讓他脫離耶穌會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他卻染上了慢性疾病,這使得他不可能成為耶穌會的成員。他後來承認這是神在他身上的工作。當他離開波大斯的時候,他得到大主教的允許,先在巴黎教導,後來到了阿敏斯(Amiens),有許多人聚集要聽他講解聖經,他把這些人組織成“親兄弟”。他依然有大公教會正式的授權,他們定期在不同的人的家中聚集一同研讀聖經。在這些聚集裏,底拉貝地表明他渴望看到教會恢復到起初的光景。不出所料,像他這樣的教導遭到許多的迫害,最後他無可奈何地離開了他已經建立的服事。

在這段承受試探的期間,他接觸到加爾文的教導。底拉貝地的信念一直是建立在他直接研讀聖經所得到的結論的基礎上。當他讀加爾文的作品時,他發現在偉大基本信心的教義上,他的看法與加爾文的作品完全吻合。他發現改革宗的教會同樣地也需要恢復到實行聖經的原則上。他企盼加入改革宗的教會,這樣他可以有自由得以傳講神單純的話語。

可是有一天他終於明白,他和羅馬教會的神職人員的看法是不可能和好的。他也同樣地發現,在羅馬教會內想要提出改革亦不可能。底拉貝地並不是輕率地做出這樣的結論。他二十五歲的時候被按立為神父,他到主後1650年,就是他四十歲的時候,他已經在天主教中辛苦地工作了十五個年頭。後來他改變方向,他認定他可以在改革宗的教會中進行合乎聖經的改革,所以,他在蒙托蓬(Montauban)就加入了改革宗的教會。

底拉貝地後來在日內瓦及荷蘭的密得爾堡(Middelburg)進行服事。他有能力的講道大有功效,但是他最大的祝福還是聚集一批人在他家中一同分享聖經。因著他在日內瓦的讀經會,一個青年人名腓力·加可·史班那(Philip Jakob Spener),得到他許多的幫助,後來成為敬虔運動的領袖之一。底拉貝地曾被密得爾堡的一些敬虔且在基督徒的見證大有作為的熱心人邀請去擔任傳道人,他對於那裏的教會光景大失所望,他認為他們與他從新約聖經中所認識的教會相去甚遠。他並且發現那些在密得爾堡邀請他的人和他對教會的看法全然不同。他們認為教會是一個傳福音的環境,教會領袖的目的就是引人認識救恩,然後帶領得救的人實行信仰。可是底拉貝地從聖經中所看見的乃是教會是一群重生的人藉著聖靈的工作聯合在一起。無論如何,底拉貝地還是不斷地推動他的改革工作。他帶領教會學習即席的禱告方式,這在當時習慣了儀式的禱告是一個重新的恢復。他還鼓勵弟兄彼此以聖經來建立對方。許多在密產雨堡以及外地的人都對他的服事有很好的評價。但是也越來越明顯,如果按照他所教導的去實行,整個教會系統的特點都要改變,對於這樣激進改變的反對是無可避免的。當反對的浪潮來臨之時,不但苦毒而且兇猛異常。主後1669年,底拉貝地和他的同路人一同被密得爾堡的教會開除。

底拉貝地用了十五年的時間來熱心地進行羅馬天主教的改革,隨後的二十年他把自己的天賦和努力全部投入在改革宗的教會,然而兩者均遭失敗。我們很難評論說他在這樣的工作上沒有投入足夠的時間。他現在已經年逾六十,他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在已經建立的教會系統內進行改革是不可能的,只有分離出來,方有可能重建使徒的原則。

根據底拉貝地的信念,大約有三百餘人在三位牧師及數位長老的帶領下開始了一個在密得爾堡的新聚會。只有那些在生活上顯明他們已經重生的人才可以成為會員。但是這個新教會無法不受幹擾地進行他的見證。因為他們和改革宗教會的爭執,密得爾堡的當局要求他們離開密得爾堡。他們遷移到附近的一個小城,可是那些逼迫還是緊隨他們,當地的居民真誠樸實,可是不太屬靈地決定要去使用武力來保護他們。底拉貝地不願意因為自己的緣故導致流血事件,他認為這是神的帶領要他們去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於是他便離開小城前往阿姆斯特丹。在那裏,他與他的朋友有了許多的宗教自由。他們在那裏重新開始工作,有著很好的祝福。他們根據聖經簡單的立場聚集,漸漸在全國各地開始這樣的聚會。許多人離開改革宗的教會,更多的人也在同情中受他們的影響。他們的影響給改革宗的教會造成了很大的威脅,所以改革宗的教會領袖要求政府來幫助,然而政府的答覆是,各個團體應有自己的自由。

每一個要服事基督的人都要進入一個激烈的屬靈爭戰階段。在神的話語裏面,藉著內住聖靈的解釋,就有完全無誤的帶領。但是有一些勢力,或者是世界的,或者是來自撒旦的,他們的影響力就是很圓滑地將信徒的注意力從直而窄的路上轉移到別的地方去。有的時候,教會的歷史好像是人認為自己可以改良神所定下的原則的一個歷史。底拉貝地在他後來的日子,不自不覺地陷入到這個羅網裏。一個聚會不是完美基督徒的結合,乃是神的家,那些經過重生而有份於主的生命的人,雖然有許多軟弱和限制,他們卻在一起讓生命長大。底拉貝地熱切地希望主的子民完全成熟,要達到那樣的目的,比較容易的方法就是教會的人住在一起,彼此可以親密地認識對方,也能互相建立對基督更深的認識。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在阿姆斯特丹租了一個房子。

這種“家庭教會”很早就遇到一些困難。底拉貝地一個最好的支持者看出這樣的做法後面的危險。他懷疑這樣的做法的聖經根據,所以他就拒絕加入“家庭教會”。在他離開底拉貝地後,他寫了一本書來解釋他的立場。他指出,以像這樣一個封閉的社區來取代按照新約聖經標準的教會不是明智之舉,而且會惹上許多邪惡的謠言。這本書出版以後,有一封匿名信以非常惡毒的方式攻擊作者。後來發現這封信出自底拉貝地之手,自此他的名譽和服事受到很大的打擊。所有這些“家庭教會”日漸封閉,和外界越來越分離。悲劇就接二連三地發生。後來發現雖然在成立所謂完善的夥伴的時候,已經是採取了許多防範的措施,可是總會有一些會員,他們的看法是和聖經有出入。當人們對這些問題提出質疑的時候,他們絲毫沒有基督的靈,反倒以譭謗互相報復。阿姆斯特丹的居民對於這些家庭教會的反感到這樣一個程度,甚至要求他們離開。在何福(Herford)有一位同情他們的人願意接納他們。可是當地的路德派人對他們有強烈的反感,結果他們就無法有任何對外的服事,只能專注於他們中間自己的事。

底拉貝地在外界也許為人們所憎恨,可是在他們中間他已早被高抬到好像使徒一樣。人們緊緊地抓住他話語中的每一個字。他們覺得直到他們被他的講道摸著之前,他們從來沒有經歷到和神真正的溝通。這樣的態度註定會引入誤入歧途。他們開始凡物公用。在聚會中說方言,並且有許多激動奇異的表現。底拉貝地在主後1674年離世,“家庭教會”則繼續存在。事實上還有一段時間有所增長。他們曾經打發出去兩個宣教隊,不過他們對把人帶到他們那種共同生活的獨特經驗中的興趣大過領人認識福音。後來整個“家庭聚會”終於還是崩潰。在實行共產上有太多的困難,所以他們後來也就放棄了那套作法,最後會員四散。“家庭教會”也就終於消聲匿跡了。

金·底拉貝地的生活和經歷可以給我們許多很有價值的教訓。在他三十五年忘我的勞苦之後,他得到無可避免的結論,那就是要把龐大的基督教宗教體系,恢復到新約時代的原則和實行是不可能的。從聖經中他看出分別出來的真理,他就把他的精力投入在盼望神能興起一些信徒的聚會,正如神在使徒行傳裏所做的那樣。在這一點上,他是偉大屬靈祝福的管道。在許多地區有教會被興起並且帶動全體生命的長進。底拉貝地的失敗在於他認為在地上有可能保持一個小圈子,在裏面可以有絕對的成熟和見證的純潔。從真正的教會應該只是那些經由與基督有個人重生而分享基督生命的人這點來講,他與組織化的教會的分離是正確的。可是如果限制教會只接納那些所謂“屬靈長成”的人加入家庭,那他不但錯誤,並且註定要失敗的。他這種觀念的錯誤在他與他以前的同工發生分歧的時候,很諷刺地藉著他的反應表現出來:他無法在謙卑的靈中接受對他所擁有的絕對權力而作的任何挑戰。

“家庭教會”封閉的小圈子也導致其他不屬靈的態度和行為。底拉貝地所享有的尊重是遠超過一個長老所應該有的,也超過信徒對那些神所使用,值得尊敬的器皿所應該有的高舉,因此他們無法像教會一樣自由地向周圍的世界做見證。他們的會員除了一些錯誤的生活方式以外已經不能獨立思考,而那些生活方式使得他們與他們原來應該做見證的對象更加隔絕。同時他們共同生活的本質容易造成一種氣氛,使他們更加過度浪廢,這樣也使他們許多的屬靈精力被消耗,並且阻攔他們服事的果效。這些都是很寶貴的功課,我們必須緊緊地跟隨聖經所設立的規矩,並且在謙卑的靈裏纔能真正地明白聖經的原則。

 

腓力.加可.史班那(PHILIP JAKOB SPENZR,另譯施本爾)

 

我們看到在十七世紀中葉路德派和其他改革宗的教會都處於屬靈的低潮,特別在路德派中間主流的傾向就是理性上的正統以及在外表上遵守聖禮和純潔的教義,但是對於生活上的敬虔則幾乎不予注意。路德雖然曾經教導過所有的信徒都是祭司,可是在各樣的實踐中這一真理已經完全被遺忘了。平信徒的地位就是要被動。他們必須聽從傳講給他們的正統教義,他們必須不加思考地全盤接受,並且領受教會的聖禮。這就是他們基督徒信仰全部的總和。在教會歷史中只有敬虔派反對這樣的做法。

我們先前提及的腓力·史班那就是一群受到金·底拉貝地在日內瓦所帶領的聖經研讀影響的年輕人中間的一位。他同時也受到英國敬虔派像查理·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和約翰·本仁的作品的影響。這些在他正確理解聖經之上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主後1635年,史班那出生于阿爾賽斯(Alsace),他早年的學生時代是在施塔施堡(Strassburg)度過的。過了而立之年,他被任命為法蘭克福(Frankurt)路德教會的主任牧師。對紀律和改革有著很深的負擔。但是無奈主要的權柄還是在政府手中,以致於他無法進行他認為必須要有的改變。主後1670,他開始了在他家中的查經班。他們進行禱告,互相建造,並且鼓勵其他教會有這種教會中的教會,藉此能夠恢復到使徒一般的聚集,好讓聖潔的生活有所長進。他特別強調真正基督徒的信仰一定在每一天的生活中反映出來,藉著重生的經歷進入成長的過程。信徒不是在屬靈上被動,而是有責任在信心中彼此建立。他們過著簡樸的生活,遠離世俗的享樂。史班那把正式的信條和傳統的重要性降至最小,以便能夠直接回到聖經的權威裏面。他強調屬靈經歷絕對的重要性。他說過如果哪里有在聖靈中的生命,在理性上解經的差異就會自動消失。他的作品引起許多的爭執。他並被指控為異端,因為他的教導對於當時那種毫無生氣的純理性的正統路德派是有毀壞性的。

在那些受到他的生命所影響的群體中,史班那把聖經帶回到一個應該有的地位,以餵養和教導那些在聖經中尋找引導的人。根據他們所領受的亮光,合乎邏輯的結果,就是從路德派中分離出來。所以史班那的教會(他還是在路德派的教會中)中有一些人就退出路德派,史班那在這個時候就提出抗議,他自己還是下能按照他的教導完全地去實行。主後1686年,他搬遷至德勒斯登(Dresden)在那裏擔任法庭的牧師。後來又到了柏林(Berlin)。他於主後1705年去世。

 

奧格斯特.荷門.法蘭克(AUGUS THE RRMANN FRANCKE,另譯富朗開)

 

主後1663年,奧格斯特·法蘭克出生在律百克(Lubeck)。當他在萊比錫(Leipzig)大學做一個年輕的講師的時候,他就是一個小小查經班中的一員。雖然開始僅為一種學術上的追求,然而這在他裏面喚醒了一個渴望能追求更深的屬靈實際。主後1687年,當他還在研讀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三十一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這節聖經就給予他經歷新生命的劇變。後來他在德勒斯登跟史班那一同度過一段時光。史班那對他的想法有很大的影響。法蘭克直截的講道,堅持重生的經歷和敬虔的生活給許多人帶來了祝福,但是同時也被歸劃為敬虔派的人,就從許多職位上被趕下臺。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他在新成立的哈勒(Halle)大學擔教授。由主後1698年,他成為神學系的教授,他屬靈的影響力主導了這個大學,後來成為敬虔派的中心。法蘭克死於主後1727年。

法蘭克在哈勒的服事有兩方面值得我們一提,因為這些影響遠遠超過他在世的年月,並且也遠及哈勒這一個地區之外。第一是對宣教的異象和責任。羅馬天主教在宣教上的進展是眾所周知的,但是正規基督教卻忽略了在這方面的義務。因著法蘭克自己屬靈的深度和洞見,使他對主的負擔在基督徒服事的層面上,成了許多傳統的基督教想都沒有想過的事。主後1705年,第一批哈勒的基督徒宣教士去了印度,那就是巴撒龍買·山金巴(Bartholomew Zeigenbalg,另譯齊根巴里)和亨利·浦橋(Henry Plutchau)。他們在南印度十二年的服事期間,把新約聖經翻譯成塔秘語(Tamil)。在許多由哈勒派去印度的宣教士中最出名的可能是桂思青·佛佳克·席瓦茲(Christian Friedrich Schwartz,另譯史瓦茨)。主後1750年他離世歸主,但是席瓦茲雖然死了,卻仍舊在印度服事神(譯注:正如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所說,亞伯雖然死了卻因著信仍舊說話)。這些宣教士都是受到敬虔派的影響,他們服事的果子一直留到今日。席瓦茲所領來歸主的一個人,他的後代,今日在印度成為一個非常強的見證聚會的根基。

法蘭克的服事第二個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在他所建立的學校。在他向哈勒一帶的人傳福音之時,因著同情當地窮人的光景,他決定開始建立學校。這是他所建立許多機構的第一個,其中包括最著名的“孤兒之家”。這些機構完全是藉著他所有的一丁點經費開始的,可是他從不向人要求捐款,他就是單單地依靠信實的神。當法蘭克過世的時候,孤兒之家還有一百三十四個小孩,總共有兩幹兩百個孩子曾在他的學校裏受過教育。其中有一個就是日後成為莫拉維亞弟兄會的領袖——尼克那斯·盧英·森辛道夫男爵(Nicolas LudwigCount Zinzendorf)。── 約翰甘乃迪《見證的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