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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異 端

 

早在新約時代,教會生活就開始受到各種各樣錯誤教訓的幹擾,使徒時代希臘羅馬文化中充斥了哲學性的猜測。當時的一些精英都全神貫注地投入在各種對於自然和人生難處理論化的學習形態之中,一般文化的精神在路加寫到雅典人的時候,表現得最為清楚:“雅典人和住在那裏的客人都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說說聽聽”(使17:21)。這種宗教的猜臆者,他們從各種不同的來源尋找資料,盼望能理出一個關於神的理論是可以符合人的理性的。當然他們也毫不遲疑地從基督教中去尋找資料。這類希臘式的想法也滲入了教會,試著以所謂“現代亮光”的想法來解釋基督教,因此就帶來了許多不同的異端。這些異端在以後許多年間敵擋“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保羅寫給歌羅西的書信以及約翰第一、第二封書信,均是警告這一類的錯誤,因為這種錯誤對新約時代許多教會都造成各種不同的難處。

為了明白教會未來發展的趨勢,我們必須對於這些異端有一些瞭解。倒不是因為這些異端會成功地改變教會的特性,而是要注意教會對抗異端影響所採用的方法。因為這些反制異端的方法比異端對教會後來的發展有更大的影響,以致於教會至終遠離了新約時代那種簡單的聚會形態。

 

諾斯底派(GNOSTICISM)

 

在使徒時代,希臘羅馬世界裏許多異端,基本上都認為物質的世界在本質上是邪惡、沒有價值的。身體既然是屬物質的,因此在道德上就是中性,其實這種想法遠在東方也就早已存在。基於這一前提,他們發展出許多對基督教信息的解釋(更恰當地說應是誤解)這就是諾斯底派。

諾斯底(Gnosis),這一個字在希臘文中就是知識(knowledge),特別是指我們今日所認為荒謬的星座學,他們的理論認為每一個星球是一位屬靈的統治者,在不同的天體中發揮其影響力,並且將地球與最終的真實分離開。當然就在當時這也不是什麼新鮮的觀念,這不過是由占星術的迷信發展出來的。這種觀念就造成將屬靈的真實與無情的物質一分為二。在眾星之上有一位神,祂乃是在諸天之上,遠超過這個污染的物質世界,這有形世界並非神所創造,因為神不會對物質世界有什麼興趣,另有一位較低級的神由祂來創造。諾斯底派認為身體乃是靈魂的監獄,耶穌乃是神性的代表,降世到這一個低級的地球,為了要把被囚的靈魂釋放,使之再一次和永恆的靈聯合。

諾斯底派對人們實際生活有兩方面的影響。首先,因為身體是超道德的,放縱肉體就算不得什麼;其次,因為物質身體沒有真實的價值,所以人身體的需求就可以儘量壓制或是儘量放縱。諾斯底派一般均偏向克制,所以他們是以嚴厲的操練和禁欲聞名。保羅在歌羅西書中因為有這種諾斯底派觀念的滲入,而警告他們此一觀念將帶進許多的捆綁禁忌,“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西2:21)

在早期教會中另一錯誤的教導乃是幻影派(Docetism)。他們和諾斯底派有許多相同之處。他們認為道成肉身不過是一個表像(而非真實的)神來到人間。基督並非真正的進入肉體,這乃是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中強烈反對的教義。

在此順便提一下,諾斯底派的餘毒直到今日依然影響著基督教,特別是在一些有較深屬靈教導或是一些對神話語更求忠誠的人們當中,我們必須永遠避免一種過分高舉屬靈而抹煞一切屬物質或屬地的事物。我們這個人的物質部份就是我們的身體,對於我們這個人屬靈完整的重要性常常被人低估。聖經從未降低物質秩序而單單高舉屬靈秩序,仿佛只有屬靈的部份纔是唯一的真實。固然現今的世界秩序是一個墮落,而且我們知道也終必消逝(彼前1:24-25),但是並非以一個空冷的屬靈世界來代替,而是有一個新的創造,在新天新地裏面,復活的身體仍將在其中享樂(林前15:42-44)。全人整體的屬靈生活,乃會更新淨化我們屬物質的部份。如果忽略了這個方面,就會導致在教會歷史曾經一度極為風行的極端苦行主義。當今在世界某一些地區,還有基督徒認為任何美麗和有秩序的事物均是屬世的。其實基督徒的生活就應該是美的而又有秩序的。

 

瑪姬安派(MARCIONSIM)

 

在第二世紀,有一位教師名叫瑪姬安(Marcion),他在基督教世界中有極大的影響力,有許多人跟隨他,並且自行一派,瑪姬安主義在以後許多世代中,一直持續其影響力。

瑪姬安是小亞細亞人,生於主後85年,在當地的教會中長大,對於罪與邪惡有著極大的關注,逐漸發展出他的一套教導。主後140年,他帶著這些教訓到了羅馬。當地的信徒無法接納他,教會與他斷絕往來,他就自己召集信徒,自立教會。

瑪姬安深受諾斯底派之影響,他的教導是以假設物質世界在本質上是邪惡的為基礎,他提倡物質並非耶穌所宣稱的神所創造,而是一個次級的神,就是舊約中的耶和華所造的。他乃是第一個宣告舊約的神和新約的神是不同的神明。對瑪姬安而言,舊約的神是一位冷酷無情的審判之神,總是隨時想要給人帶來捆綁;新約的神乃是一位愛和赦免的神,隨時想要給人帶來釋放。這樣的信念就導致瑪姬安認為舊約的聖經乃是毒草,必須全盤否定。耶穌來乃是要將人類從猶太人和猶太教所帶來的捆綁中解放出來。

瑪姬安的教導最大的特點乃是他對使徒保羅的看法。他全面否定舊約,大部份的新約他也不承認,他認為門徒誤認耶穌是猶太人的彌賽亞,並且應驗了舊約的豫言。新約大部份的作者都是在宣傳古老猶太人的錯誤觀念,因此都應該和舊約一併剷除。只有保羅有了神獨特的啟示得以明白福音,當然也只有瑪姬安真正瞭解保羅。

所以瑪姬安所接納的聖經乃是經過特別處理過的聖經。他自己編輯的經典分兩部分,第一部份只有路加福音,第二部分包括了保羅所寫的前十封書信。這些還都需把其中任何有關耶和華的部份,或是任何有可能給舊約聖經權威的經文都刪除。另外他自己的著作“對比論”也加在經典中,在“對比論”中他強調他的信仰系統乃是建立在舊約之神和新約之神的對比之上。

為什麼瑪姬安能有這麼多人跟隨他,而且他的影響力又能持續數年呢?勿容置疑,他個人的卓越性格是他受歡迎的原因之一。當他六十歲的時候,他才開始將他的跟隨者組織起來,他的熱心和精力是相當的令人敬佩。早年當他仍在教會中的時候,他必定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然而,教會中神職人員的影響力以及教會世俗化的日益加強,乃是另一個促使他成功的重要因素。當教會屬靈生命陷入低潮的時候,就是錯誤教導產生的開始,特別是那些混雜著真理的錯誤教導,加上對於追求屬靈滿足的人有一些實行上的要求,更是能廣受歡迎。瑪姬安與諾斯底派一樣提倡嚴格的律己以及享受獨身如同早期的教會。他們施浸禮,守主的桌子,恢復簡單的敬拜。因為瑪姬安派禁止結婚,所以他們就不可能藉著家庭生活而永存下去,所以信徒們就更加勤勉傳揚他們的信仰。

 

摩尼派(MANICHAEISM)

 

在第三世紀的初期,有一種新的宗教稱為摩尼派出現。摩尼(Mani)於主後216年在巴比倫出生,他的影響力從西班牙一直波及到中國,他深受諾斯底派的影響,相信二元論。他自認為是歷代聖賢先知們之傳人,逐漸宣明神對人類的啟示,他也自稱就是主應許祂的門徒在祂離開以後所要派遣來的聖靈。

摩尼綜合了基督教、波斯襖教以及佛教的觀念。事實上,他的抱負就是建立一個從各家吸取真理的統一教。雖然在東西兩方面他的信徒均大受逼迫,可是這個宗教仍能以極快的速度廣傳。摩尼在波斯有一段時間擁有相當的影響力,但是在主後276年他還是被釘死。

摩尼派對於具有哲學心思的真理追求者有無可置疑的吸引力。後來在基督教歷史上深具影響力的奥古斯丁在信基督以前就是摩尼派的人,百基拉(Priscillian)這位西班牙偉大的改教者在成為基督徒以前,也表示對摩尼派有興趣。當教會逐漸走上以羅馬為中心的大公教會時,組織上的合一以及屬人的權柄就取代了聖靈的能力。人們常常就把任何一個不願意與羅馬教制度認同而堅持簡單的規矩與聖經上所有的屬靈標準的人扣上摩尼派的帽子。我們稍後會提到一些團體,包括百基拉的跟隨者,都曾被誣衊為摩尼派,雖然這些都是完全沒有根據的。摩尼派的影響力就日漸低落。後來在中世紀雖曾一度復興,他們的一些教條至今依然在通神主義(Theosophy)或普世得救論(UniVersalism)中還能找到。

 

亞流派(ARIANISM)

 

亞流(Ahus)是第四世紀初期亞歷山大城教會的長老,他的名字以及他的教訓註定震動整個基督教的世界。我們先前所討論過的諾斯底派,瑪姬安派,或是摩尼派,基本上都是把基督教和一些異教的思想混在一起。但是亞流派卻是完全另一種的異端,他的問題並不在於基督教啟示的本身,而是對於三位一體的啟示的解釋。

三位一神-聖父,聖子和聖靈均是一位神的觀念,在聖經中早就普遍地被認知,引起爭論的乃是三位之間的關係。有人指控基督徒所敬拜的並非獨一的真神,而是三位神,這類的指控必須加以駁斥,直到如今人們還是嘗試用著許多的字句來說明這一個屬天的啟示。當有限的人想要說明無限的真理就是一個無奈。我們的話語肯定是不足以說明我們所理解的,而我們所理解的又不足以說明真實。我們實在不必驚訝,當人們嘗試把神的啟示以人的話語來說明時,會有這麼多不同派別的解說。以三位一體為例,就有一些派別誤入歧途,單單過分強調神的獨一性而忽略了子以及聖靈。

在這段時間,有兩大神學派系,分別出自於亞歷山大城和安提阿城。亞流原來是在安提阿一個著名的學者路迦諾(Lucian)門下受教,此一門派很看重基督的人性這一方面的真理。這一種的強調也是為了糾正當時錯誤的學說,例如諾斯底派以及相關的看法,他們否認基督道成肉身。然而因為安提阿和亞歷山大兩派的看法有相當的差距,當亞流在主後318年到了亞歷山大城,他就和當地的主教的神學觀念發生矛盾,他指控亞歷山大城主教已經成為異端。亞歷山大主教的看法原屬於神格唯一論派(Monarchianism)的一支,稱為撒伯流派(Sabellianism)。撒伯流派認為子以及聖靈不過是父神在不同期間所採取向人啟示祂自己的方式。撒伯流派認為,父、子以及聖靈不過是一位神所表現的三種不同性格而已,正如在戲劇中,一位演員在三個不同部份扮演不同的角色。

亞流對這種極端的反應是走到另外一個極端去,但是他基本上的教導還是受到希臘思想的影響。亞流對神的概念與其說是基督教神觀,還不如說是希臘神觀。對他而言,神與人類相去甚遠,根本不可能和人類有任何直接關係。他認為子乃是受造者中的第一位,而且高於所有的受造之物,祂非神也非人,而是兩者之間的媒介。亞流這種錯誤,否認了基督的神性,也就同時否認祂拯救的能力。主後321年,他被革職不再擔任亞歷山大城的長老,然而他還是有相當數量的跟隨者。我們以後還會再提到亞流對當時基督教世界的影響。

雖然這些神學上深奧的爭議是非常的重要,但對於許多信徒而言,卻沒有切身的關係。許多跟隨亞流的人,其實對主還是相當的投入,他們熱心做見證,並且在北歐各國中有相當卓越的宣教工作。不過亞流派的思想對真正的信心是有致命的威脅,一旦這種思想的影響進入教會每日生活中,聖靈就沒有任何的餘地。亞流為了能使他的看法廣為流行所採取的手段也是很有趣的:他不讓門徒們培養出成熟及充滿禱告、思想屬靈的心思,反而在帶領他的門徒用當時亞歷山大城所流行的曲調來唱短詩。

 

伯拉糾派(PELAGIANISM)

 

伯拉糾(Pelagius)在第四世紀末期出生於英國。他是一個品格極佳的正人君子。當他去羅馬這個基督教中心的時候,羅馬城的道德標準敗壞,使他震驚。第五世紀初葉,他就留在羅馬發展出他自己的一套教訓。伯拉糾覺得正統教義對著人以及罪的教導會引起人們在生活上的不嚴謹,他認為如果罪乃是墮落的人性從亞當遺傳而來,那麼,人就不應該也不需要對罪負責,所以大可以活在低標準的道德生活中,而缺乏勝過罪過的動機。他主張罪性並非天生,人生下來均是無辜的,只有當他們有意識地違背了神的律法之時,人才如同亞當一樣犯罪,跟隨亞當的榜樣。所以救恩就完全決定於人的意志有正確選擇。

伯拉糾最大的反對者就是奥古斯丁(Augustine)。奥古斯丁對於伯拉糾的品格還是相當的敬佩。為了反駁伯拉糾的觀念,奥古斯丁提出了神聖恩典的教義。這兩個偉人之間的爭論,直到如今還是神的主權與人為善的自由意志之間許多爭論的根源。奥古斯丁,正如使徒保羅一樣,均有戲劇化的重生經歷。他自己的經歷證明神那不可抗拒拯救世人的大愛,及人對於自己的得救是無能為力做任何的事,只能單單地依靠神無可比擬的恩典。可是伯拉糾並沒有這種經歷,所以他強調人的自由意志,他自己要對他的選擇負責任,所以神的恩典並非必要。

雖然伯拉糾的教導不無道理,可是基本上是違反了聖經的教訓,他缺乏對人本性清楚的認識,自大地認為人有能力藉著選擇良善而得救,所以就不需要依靠神。事實上,今日還是有許多人以為,只要盡力為善,自己便可以得救。

 

僧侶制度(SACERDOTALISM)

 

有人推崇奥古斯丁是新約時代以來最偉大的基督教教師。對於基督教思想,他無疑具有出眾的屬靈身量和知識的能力,貢獻相當大。然而,因著他的盛名,也促使他的一些錯誤也大為廣傳。在歷代之中,因著祭司制度(牧師、聖品人員的神職制度)所帶來的邪惡以及悲劇,也是歸功於奥古斯丁所鼓吹的一種有毒的教義。他認為藉著有組織的屬地教會所行的聖禮,可以帶給人救恩。雖然僧侶祭司制度並非從奥古斯丁開始,其實在他之前就有許多教師鼓吹這種思想,但奥古斯丁對這種思想的推動是不容置疑的。

我們在上一章中已經看見,早期教會已經開始引進外教的神職人員制度(Clericalism),教會中一些所謂的精英均有一種傾向:自認為他們是特殊人物,蒙神賜給特別的權力。依格那丟(Ignatius)雖然親身認識一些使徒,他依然堅持在地方教會中主教或牧師的統治地位,並且施浸或是帶領主的桌子(聖餐)均只能在主教(牧師)在場才算有效。這種教導就引致對神職人員以及神職人員所服伺的聖禮會過分看重。

在路加所記使徒行傳以及第二世紀末期這一段時間,並沒有連續可考的記載可以告訴我們教會是如何發展的。然而到了第二世紀末期,我們看見,當時教會的光景和使徒時代已經大不相同了。有相當多的因素造成見證基督的僵化。我們發現不但有一些獨立的基督徒聚會,彼此在靈裏和交通中相聯繫,也有一些教會形成了一個聯合的大公教會,他們不但有公認的聖經,他們也有清楚訂明的信條。除此當然也有一些異端的聚會存在。少數信徒開始對著日益加增的儀文以及毫無生命的宗派組織非常失望,我們以後會再提到這一點。在康士坦丁大帝之前一百年,就有這種如果不屬本宗派的基督徒就遭排斥的觀念。

對宗派極度堅持的主要人物乃是居普良(Cyphan)。居普良約在主後200年出生,他成長在一個異教徒的環境中,信主沒有幾年便被稱立為迦太基(Cathage)的主教。在此我們看到當時已經違背了聖經清楚的教訓。雖然迦太基主教一職並不完全符合新約時代的標準,可是也擔當了長老的職份和責任。聖經中清楚地說到長老不能由初入教的信徒擔任(提前36),很可能他們這樣做是受到異教的影響。在居普良的觀念中,主教在教會中有極崇高的地位,而神職人員因著聖禮也變成極為重要的了。居普良認為一位主教的權柄乃是與使徒的權柄一樣,他並且主張在羅馬的主教是彼得的繼承人。不過他不同意羅馬的主教,或是任何一地的主教有權過問其他地方主教之事。對他而言,教會乃是設立在各地的權柄,在這種世代相傳的權柄之外,任何人均下可能獲得救恩。只有這種正統的教會,才擁有有效的聖禮。既然救恩需要透過聖禮,那麼在教會之外當然就沒有救恩的可能性。因此,一個人無論他的信仰如何,或是他的品格如何,如果他不屬於居普良派的話,他因為與使徒的權柄分離,與教會分離,自然也就與神的恩典分離。而這裏所說的教會,當然就是指他們的宗派基督教會。正如居普良所說“凡不屬基督教會的人,就不能算是基督徒。”

一個半世紀以後,奥古斯丁在批判伯拉糾派的錯誤時,就引用居普良的話來為他自己的錯誤辯護。僧侶制度在歷代以來一直就很普遍,可以說這是教會屬靈生命最大的毒素。── 約翰甘乃迪《見證的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