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靈命經歷(1)兩個心願(上)
感謝主,參與聚會的信徒裏有不少年青的弟兄姊妹,讓我回想從前自己在佛教家庭長大,少年時得聞福音信主,神引導我,讓我在教會學習。當我二十歲時,
(1)對《聖經》真理的認識;
(2)對靈命經歷的學習;
(3)對事奉的追求。
若我們能積極地追求這三方面,並勝過三方面的難關,神必能使用我們。年青時,我們不但努力研讀《聖經》,還一卷一卷地背《聖經》。回顧這五﹑六十年的光景,當弟兄姊妹遭遇患難時,有些人未能持守信仰,能令人勝過患難逼迫的,是因人靈命的經歷。
《聖經》裏總會詳細地記錄神所用的僕人的靈命成長過程,卻沒有記載所羅門的靈命經歷,《聖經》只寫出他又叫耶底底亞,為耶和華所喜愛,接續大為王。為甚麼神接納他為王呢?他靈命如何長進?《聖經》卻未有記載。然而當我細讀《聖經》後,發現在《聖經》裏講論靈命成長最詳盡的屬靈偉人原來是所羅門王。在《雅歌》裏,我們可以從中明白神如何一步一步地幫助他靈命成長。
所羅門的特點是蒙神賜予他智慧,他從下列事件可見他的智慧:
1.他離開基遍,回到耶路撒冷約櫃前敬拜神;
2.他判斷兩母親爭執的大難題,從中可以見到:出於神的,寧願失去兒子,也要保存兒子的生命;出於魔鬼的,得不兒子,就叫兒子犧牲。神為愛我們,甘願犧牲兒子,而當撒旦得不人的生命,就完全毀滅他。
3.(王上四章)記載神賜他智慧後,就有不少人到耶路撒冷去聽他智慧的話,他寫了箴言三千句﹑詩歌一千零五首,他藉箴言及詩歌顯明他的智慧來。他最好的一首歌就是《雅歌》,所以《歌》也叫歌中之歌,《歌》開頭說:「願他用口與我親嘴。」(歌一2)這是人蒙恩後自然的享受,他享受神的愛,也願意以愛來回報。究竟那靠良人從曠野上來的是誰呢?書拉密女已走畢曠野道路,離開世界,進入屬天的境界。《歌》這卷書詳盡地描寫了屬靈的經歷,由信徒靈命的開頭講論至靈命成熟的地步。(1)說:「所羅門的歌,是歌中雅歌。」「所羅門的歌」不是單指所羅門所寫的歌,而是說這首歌講論所羅門自己,寫出神如何帶領他,他一生經歷如何,這是一千多首歌裏最好的一首歌。在他的詩歌裏,並沒有提及他在罪惡敗壞裏如何得蒙赦罪,他所寫的是已蒙恩得救的人的經歷,重生的人有兩個心願(2-4):
(1)願祂用口與我親嘴;
(2)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
(一)願祂用口與我親嘴
在我過去事奉的年日裏,我發現信主的人都愛主,不少人覺得所領受的恩典實在太寶貴,所得的快樂非金錢及物質所能換取,耶穌成就了救恩,也顯明了神的愛。我們願意在神的愛裏好好享受,這愛不但感受的愛,也是享受的愛。「願祂用口與我親嘴」,神與我們藉親嘴來享受彼此的愛,沒有第三者來打擾。我在佛教家庭長大,沒有一位基督徒的親戚或同學,初中二年級時,我跑到上海去唸書,每個學期學校設三天佈道會,自由參加;至第二學期,有一位同學勉強我參與,當時詩班唱詩,歌聲悅耳,牧師講論人是罪人,我很反感,他豈可不停地罵人呢?心想我在學校是好學生,在家裏是乖孩子,又怎會是罪人呢?過了半小時,我記起自己小學五年級在學校曾偷了東西,從前我又曾跟別人打架,三年內不跟他談話,聽他生病就想他快點死掉,雖然我沒有殺他,但存殺人的心,這時我才認識自己是個罪人,我自言自語,對耶穌說:「我不知你是真是假,也不知你是不是神的兒子,但我自知自己是個罪人;假如你是真的,求你來救我,假如你是假的,那就算了。」我回家後,我很難過,不知究竟祂是否真的。第二天早晨,想起耶穌,感到非常甜美,我覺得很奇怪。我再去佈道會,牧師講道後,就邀請人來信耶穌,我舉手決志。每天我起來想起耶穌時,心裏愈來愈喜樂,身體像發熱起來。我在附近的教堂參與崇拜,三個月後我讀「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5),這句經文打開了我的心眼,神賜我聖靈,將愛澆灌在我心裏,好叫我享受早上甜美喜樂。從此以後,我每天早上總有廿分鐘時間來到主前親近祂,不論身處何地,不論處境順逆,我都持之以恆,已達六十年時光。這教我滿有喜樂,滿有力量。在靈命經歷上,我得知聖靈所作的,神與我在愛中享受,就有如青年男女熱戀中親嘴一般。神的愛能感動我,我覺得十分寶貴,但後來我發現「神的愛感動我」給我領受的只是偏面的,並不全面,我們當明白神的愛有多少,主的愛如何顯明出來,「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條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神的愛從兩方面來顯明出來,「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四9)「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神的愛在兩方面顯明出來:
1.神差他的兒子作挽回祭\b0 ──當主耶穌要成為挽回祭時,祂要捨棄天上寶座,藉地上卅三個年頭,將神的品格顯明出來,耶穌沒有妥善的養育,沒有同伴,孤零零地在拿撒勒長大,雖然曾受民眾的歡迎,但也備受諸多反對,至第三年時,反對耶穌的多是猶太人宗教領袖﹑祭司及長老,他們越來越厲害,然而祂依然四處奔走,顯明神的救典;最後,祂給門徒出賣,交在祭司長手裏。並接受大祭司審判,被關在牢獄裏,遭受整個晚上的折磨,後來還要帶荊棘的冠冕,身受鞭打,釘身十架上。當祂被釘十架時,全身的重量被三個釘孔掛起來,祂務要提高身體,將三個釘孔重量減少,但總不能維持長久,身體要往下降,手上釘痕的痛楚更覺厲害。那時祂母親站在旁邊哭,祂是大兒子,心裏很難過,就吩咐約翰將母親接去。猶太人走過,他們嘲弄祂,說:「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太廿七40)祂心裏難過極了。二十多年前我讀這段《聖經》時,覺得耶穌大可走下來,破口大罵他們。但祂仍忍耐到底,甚至連神也離棄祂,祂喊叫:「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廿七46)我們永不能明白耶穌在十架上所受的苦是何等的凝重!無論如何,祂只因愛我們,才被釘十架。每當我早上起來,念及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恩,念及耶穌為我們所承受的苦難,便讓我感到甜美喜樂,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又藉耶穌所成就的救恩,顯出祂的愛來。
2.使我藉祂得生──「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四9)「得生」是指得生命,天父賜予我們何等大的慈愛,叫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成為神的兒女享有莫大的福分,享有最高的權力。天使不過是服役的靈,我們卻擁有神兒女的位份。從前父母管教我很嚴格,心想巴不得可以沒有父母。然而當我當了父親,才發現兒女的福氣:每天兒女不用提醒父母,他們總會買菜燒飯,兒女一口一口的吃光。一百年前英國有一位老先生,太太及兒女都死掉,他在報登刊登啟事,寫人們若在某月某日九時到他家裏來,就可以拿走一件東西。那天時間尚早,他家門外已大排人龍,當門打開時,第一個人拿了他家裏的鋼琴,第二個人又拿了沙發,第三個人進來時,看見家裏還有不少傢俱,就
(二)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
若我們理性地思想,這兩願望顯得矛盾,女子用口與主親嘴,關係親密,又豈用快跑跟隨祂呢?但在靈性上,我們愈親近主,愈跟主交通,愈享受祂的愛,便愈發現主的品格跟自己有天壤之別。雖然我已蒙恩了,也有所改變,但仍跟祂相距千里。主在地上完成偉大的事工,我們不過在世上領人歸主,或做其他事奉,跟祂相差極遠,所以願我們快跑跟隨祂。可惜我們跑不動,力量微小,因此作者發出祈禱,「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歌一4)
整篇《歌》有兩個心願:
(1)不論在靈命上剛起步,或已漸漸成長,都盼望在愛中的享受;
(2)在享受裏,盼望能快跑跟隨主。
這是基督徒一生的經歷,若我們不再願意快跑隨主,便變得軟弱乏力,靈命停頓,便往後退。我們要不斷成長,才能持斷享受主愛。(歌一2-二6)是一段落,其中以兩個心願為首,說明他在兩個環境裏與主享受及追求。首先祂在內室裏,結果是王正坐席;其次祂在大自然裏,祂帶她入筵宴所。在內室裏,不被其他人或環境打擾,安靜地與主親密往來。這象徵基督徒應有的靈修時間,青年時教會鼓勵我每天清晨要有靈修的生活,約半小時,其中十五至廿分鐘,不讀經,不祈禱,就用來親近主,按聖靈給予我們的感動,享受主愛,停留在主愛裏,好好享受,我可以感謝﹑讚美﹑敬拜神,感謝神在我們所顯明的恩典,讚美主的純潔及高超。
有一天耶穌在走路時,一個患大痲瘋的人遇見祂,就大叫主潔淨他;祂伸手摸他,對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太八3)長大痲瘋的人被人隔絕,心裏孤單,耶穌醫治他心裏孤單及大痲瘋的病。事實上他只要求耶穌醫治他痲瘋病而已,但耶穌連他沒有祈求的也幫他治好。我發現主真偉大,祂顧念人內心的需要;我要讚美祂所賜的遠超我們所想所求的。此外,我發現祂已升上高天,坐在至高者的右邊,祂把天上所有權柄,用來保守我免被魔鬼攻擊。祂一次又一次的來帶領我,我低頭敬拜祂。祂不但在我身上作工,還保守教會﹑社會﹑國家,祂管理一切。二千年前羅馬帝國將基督徒任意宰割,耶穌依然坐為王,羅馬帝國也要跨台,我低頭敬拜祂。此際,我發現得罪了主,叫主的心傷痛,惟有厚臉皮去祈求,禱告過後,主不單赦免我的罪,還忘記了我的罪,祂不再記念我的罪,主的愛何等豐盛。我總會利用十五至廿分鐘來享受與主相親。然後用十分鐘來唸一章《聖經》,餘下用五分鐘的時間來為別人代禱。儘管唸書時很忙碌,但我從不間斷。有些兄姊年青時也跟我一樣努力追求,但經歷患難後,有些還能堅立,有些卻站立不住,一切就在乎他們的靈修生活。── 林三綱《靈命成長──所羅門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