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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掃──出賣長子名分
經文 創25:27-34
許多人對以掃失去長子名分這件事,覺得有令人不平的地方。何以象雅各這樣詭詐的人,會成為神特別賜福的人呢?他一生中滿得神的恩惠和眷顧,且成為以色列人三大先祖之一(神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那被騙去長子福分的以掃反而無分於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這真是一件費解的事。其實所有人,按本質都是大同小異的罪人。我們不要以為只有雅各是詭詐的,其實所有人都是詭詐的。例如以掃,雖然是受雅各之欺騙,但也不是個善人君子,也有他狡猾之處。雅各雖然詭詐,對神的恩典卻非常渴慕,熱切地要得著,表示他對神的應許有信心;而以掃則輕視神的恩典。這是他們大不相同之處。神並非根據雅各的好或壞賜恩給他,
對以掃也是一樣。人的好壞只不過程度上的少許差別。但一個比較好的人,輕忽神的恩典,與一個比較壞的人,卻重視神的恩典,在神看來卻有很大的差別。前者雖比別人略勝一籌,但在神前仍是個罪人。後者雖比較壞些,卻可以憑著神的恩典得著拯救和改變,成為神所喜悅的人。
創世記用了許多篇幅記載
雅各的事,而最先記的一段事蹟,是關乎他和以掃的事。創世記記載人的事蹟時,常以對比方式兩個、兩個的記載,例如:該隱和亞伯、以諾與拉麥(該隱子孫)、挪亞與他同時代的人,以實瑪利與以撒等。
在此,我們要從本段經文中留意;以掃失福與雅各蒙福的原因,以及他們的事蹟所給我們的教訓和鑒戒。
以掃打獵
“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創25:27)聖經給我們看見亞伯拉罕的家族乃是牧羊的,神藉他們牧羊的工作使他們富足起來。按古時的人,許多是靠打獵──
─種殺害奪取的職業──維持生活的;但神的選民卻是靠牧養牲畜或耕種生活。牧羊在當時可以說是一種積極性和生產性的職業。在此以掃不是以打獵作為一種職業,只不過是他的一種娛樂,因他父親有許多羊群和田地(參創25:5,13:2,26:12-14),無需靠打獵為生。正如雅各在帳棚內煮紅豆湯,也不是一種職業,只不過是偶然的興趣而已!適當的消遣不算有什麼不對。
以掃卻打獵到“累昏了”,連長子的名分也不要了,顯見以掃不是以打獵作為一種偶然的消遣,而是沉迷於其中,以致將一切有關真神的應許和祝福都置於腦後。現今許多人只顧追尋世俗的快樂,和許多今世屬物質的享受,而完全不為自己的靈魂打算。他們為著眼前一點至暫的好處,出賣了自己的靈魂,正如希伯來書所警告的:"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來12:16-17)。從希伯來書的引證和警戒,可知以掃的打獵,確是“貪戀世俗”心態的一部分,對今日信徒來說,是追逐屬世享樂的表現。
基督徒若為著今世的利益和虛榮,以致不顧自己的靈性墜落,不理會神的話語,不顧神的旨意和應許,這樣的基督徒,實在不能說是只不過為著生活的需要,其實是貪愛世界了!因聖經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7)。在此以掃打獵的結果怎樣呢?
1 得著以撒的喜愛
“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創25:28)
以撒是以掃和雅各的父親。誠然作兒女的得著父親的喜愛是件好事,但聖經下句卻解明以撒愛以掃的原因,不是由於屬靈的理由,只不過因為“常吃他的野味”。以撒雖然也是信心偉人之一,曾順服他父親亞伯拉罕把自己獻為祭,但我們切勿以為屬靈的人就不會有軟弱
。以撒顯然在年老時,在食物上有軟弱。一個最屬靈的人也可能在一些最普通的小事上有不能勝過的弱點。所以在這裏以撤之愛以掃,並非一種屬靈的愛,而是一種體貼肉體的愛。在世界“打獵”的人,也像以掃那樣,可以得到人的喜愛。但所得的只是酒肉的愛,貪圖他有可口之“野味”的愛而已!他可以在世上得著榮耀,人的稱讚和奉承,並許多朋友。但這一切都不過因為他的富有和他在社會上的地位而有的,一旦床頭金盡,富貴榮華也必煙消雲散。這就是那些貪愛世界的人所僅能獲得的最高福樂了。
2 "累昏了”
一個打獵的人
,心中常沒有安息,總是忙亂,因為他看見什麼便追什麼
。有些愛世界的信徒也是這樣,他們尋求今世屬物質的享受,心靈沒有平安,在這花花世界中,他們得不著屬靈的福氣,只知道屬物質的好處.人生沒有固定的目標,像一個打獵的人,看見什麼便追趕什麼、而往往得著的不過是心靈的虛空。聖經在這裏並不記載以掃這次打獵回來是否得著野味,卻一再記載他“累昏了”,這就是以掃打獵所得的第二個結果。打獵使他身心疲乏不堪,乾渴至極。無論他是否打了許多野味,那些野味只能增加他的疲乏和乾渴,絕不能消解他的疲乏與乾渴。以掃這種“累昏了"的情形,足為貪愛世界的基督徒一種很好的描寫,一個拼命在世界追求金錢、虛榮,而不顧自己靈魂的人,其結果必象以掃一樣,在靈性上“累昏了”。世界的福氣。象“野味”一般,只能滿足人屬肉體的需要,但不能使人枯乾的心靈得著滋潤。
3 以掃又名以東
創世記二十五章三十節明說,以掃得這別名是因貪一碗紅豆湯而出賣長子名分。後來創世記三十六章記載以掃後代時,第一節就明說以掃就是以東,且成為以東人的始祖。可見以掃得別名並非小事。後代沒有人稱為以掃人,只有人稱為以東人。正像以色列人不稱為雅各人,因雅各曾與天使摔跋,而得了一個新名“以色列”。但以掃之成為以東與雅各之成為以色列(創32:22-32)真有天淵之別。
二 雅各和以掃的不同
“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裏”(創25:27)-雅各是個安靜的人。“安靜”常能使人在靈性上更多蒙恩(賽30:15)。但這不是說雅各單單因為安靜便成為屬靈的偉人。許多很陰險惡毒的人,也很安靜。也有許多人外表安靜,內心卻充滿籌算和詭計。但雅各的安靜,使他認識神恩典的寶貴,而熱切地愛慕。這是他在安靜中最大的收穫。主曾稱讚那安靜在他腳前的馬利亞為有福的(路10:38-42),而馬利亞也確是門徒中最認識主的一個(參太26:10-13)。基督徒若只顧在世上忙碌,而忽略了在主前安靜的時間,是很大的危險和損失。
聖經記載亞伯拉罕的生平,有兩樣常常提及的東西,就是“祭壇”“和帳棚”。這兩樣都代表他與主常常交通的生活。他的帳棚曾接待過天使(創18:1-21),因而他預知所多瑪的滅亡。在此雅各安靜在帳棚之中,認識到長子名分的寶貴,足為屬靈信徒之典範,他安靜的結果與以掃忙亂的結果剛剛相反。
1 獲得利百加的喜愛
利百加是他的母親。他們兩兄弟各受父母的偏愛。接常人看來,這只不過是一般家庭的情形,許多作父母的都難免有偏愛的弱點。但按屬靈方面來看,雅各的蒙愛與以掃不同。以掃蒙愛,是因他父親愛吃他的野味;但雅各之蒙愛,聖經並未說明雅各曾給利百加什麼好處,以致她愛他,反倒給我們看見,是因利百加為在懷胎時得著神的啟示。知道雅各的動機是屬靈的(雖然她愛雅各的方法是屬肉體)。以掃得父親的愛遠較雅各得母親的愛為上算,因為按當時的社會情形來說,父親比母親更有權柄。利百加既因神的啟示而愛雅各,則雅各之蒙愛代表那些愛主的人,也必得著一些體會神心意之的愛顧。
2 有紅豆湯解除以掃的乾渴
那些安靜在主腳前的人,常能有屬靈的糧食,滿足饑渴的心靈;但那些只顧在世界忙亂而忽略了靈性的人,雖然可從世界得著“野味”,卻沒有可以使他們飽足的靈糧。我們應當省察,是否有屬靈的糧食和平安,可以使別人得飽足?還是自己常常枯乾疲乏、饑渴無力,需要等候別人的扶助?你是否想確知神與你同在?其中一項確據,就是常有神的話語臨到你,尤其是傳道人,不論別人怎樣譭謗攻擊,但神的信息不斷臨到你,那是神仍用你,與你同在的憑據之一。
三 長子名分的買賣
以掃和雅各另一點最大的分別,就是對長子名分的看法不同,也就等於對神的應許有不同的信心。按猶太人的傳統。長子的名分有很大的好處:1可以得著父親臨終時的特別祝福;2可以得著雙份的產業。
這些都與信心有關係,因為不論祝福或雙份的產業,都不是只憑人的意願,乃在乎神的成全。以撒的祝福若全憑自己,不論所說的是什麼好話,都是空的;但他的祝福實際上乃由神的靈感動,由神為他所說的話負責,才有功效。而雙份的產業,特別關係到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迦南地。按當時而論,以色列人並未得著迦南地,他們在迦南仍是寄居的,以掃輕忽長子名分,等於輕忽神的祝福和神的信實,也就是對神的應許沒有堅定的信心。但雅各極力想要得著長子的名分,表示他絕對相信神的應許和恩賜。這幾節的記載特別給我們看見雅各對神的恩典有一種熱切要得著的心;而以掃則擺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這是他們最大的分別。信徒與世人有許多方面可能相同,同樣敗壞軟弱,同樣詭詐污穢,但有一項基本的分別,就是信徒認識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並信靠他的救恩和應許,盼望永久的家鄉;世人卻輕忽救贖之恩,因而仍需為自己的罪等候神的審判。
在此,有幾點特別使我們看見雅各對長子名分之重視:
1 爭取長子名分
當以掃一問雅各要紅豆湯的時候,雅各便提出長子名分的要求,可見他早已存心要得著長子的名份,一有機會便立即抓住。另一方面卻反映出他對神恩典的重視。聖經並非贊同雅各用這種手段來得長子的名分。其實他不用這種手段也可以得著的,但雅各在這方面的軟弱與以掃之輕視神的恩典比較起來,則神仍然是看中雅各。
若不存成見,細讀創世記有關雅各生平,看他如何待人,可知他實非刻薄的勢利小人。他為人有原則……抓緊神的應許; 但在屬世的好處方面,倒常受人欺負.
2 不是只顧眼前
雅各對於將來的應許有信心;而以掃則只顧眼前。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于我有什麼益處呢?(創25:32)它既不能解渴,又不能充饑,有什麼用處呢?新約的希伯來書說他是“貪愛世俗”的。何以他只貪吃一碗紅豆湯,就算為貪愛世俗?顯然因為以掃並不單在這一碗紅豆湯上貪愛世俗,乃是他的心早已在許多事情上貪愛世俗,只顧眼前,體貼肉體的舒適,對於屬靈的事滿不在乎,以致為一碗紅豆湯也肯把長子的名分出賣。以掃可能還以為自己占了便宜,因為長子的名分不過一個名而已!按當時而論,他根本沒有損失什麼。雅各連一根鞋帶也沒有得著,以掃卻最少已喝了他的紅豆湯。但雅各卻不是這種想法,雖然眼前似乎反給以掃占了便宜,但他知道神是信實的,他的信心使他覺得將來的事是實在的。而事實上雅各日後確是得著了神的應許。
3 對於神的恩典
當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于我有什麼益處呢?”雅各便毫不放鬆的要他起誓。可見雅各在這件事上是十分認真的,他對於要得著神的恩典十分積極而不馬虎,反之,以掃連向神起誓也很隨便,說說便算了,足證以掃在屬靈的事上沒有敬畏神的心。雅各似乎看出以掃說話不大負責任,所以要他起誓,好在神面前把這事確定下來。下文二十七章的記載,證明以掃存心並不忠實,雖然向神起誓把長了名分出賣,卻又暗中想得著父親的祝福。這種祝福乃是長子所享有的權利;但在神面前,以掃已實際上失去長子名分。
神的恩典雖樂意賜給那些接受的人,卻不是給那些輕忽他的恩典,把他的應許與祝福視同兒戲的人。雅各取得長子名分的手段誠然不對;但以掃失去長子名分,實在是咎由自取。
當以掃起誓將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之後,雅各不但給他紅豆湯喝,還給他“餅”吃。注意:他們的“買賣”只約定以紅豆湯為代價,但雅各連餅也給了以掃。所以,雖然按道義上說,雅各之取得長子名分,其手段過於勢利;但按他們“買賣”的本身來說,雅各已經很大量了。在雅各方面,覺得既有了長子的名分,或餅或湯他都不在乎了!
四 我們的鑒戒
我們今天讀到雅各和以掃的故事,可能以為以掃不值,覺得他太愚笨了。但在當時的以掃卻全不覺得有什麼不值。聖經說他“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創25:34)到後來雖哀哭後悔,無法挽回失去的機會!(來12:17)今天正有不少人,只顧眼前,“貪愛世俗如以掃”。甚至有些基督徒,為貪圖今世暫時的利益,便出賣自己基督徒的身分,出賣主的榮耀,竟不知道是一種無可計算的損失。像以掃將神所要賜的大福──“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以一碗紅豆湯的代價全出賣了!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顧念所不見的,纔是真有智慧的人;只顧眼前好處的,可能是愚昧人。──
陳終道《聖經中的失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