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第一個殉道士亞伯
經文:創四1-8
聖經上有幾處經文談到亞伯,除(創四1-8)外,還有:(太廿三34-35,來十一4、十二24)都有提及。單看創世記,難以明白亞伯原來是個殉道者,但在馬太福音,耶穌清楚表示亞伯是一位殉道者;因為他為義而受逼迫,故被列為殉道者。
希伯來書十一章可說是「信心英雄表」;其中羅列了很多的信心偉人,亞伯則排於首位,他因為所獻的祭,比該隱的更美,被嫉妒殺害了。但是,亞伯所流的血至今仍舊說話。現在,就讓我們看第一位殉道士,這信心偉人亞伯所說的究竟是甚麼,以及他的一生所要闡明的道理。
首先,亞伯的一生表明了: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悅。亞伯獻祭是因信,就在他所獻的祭物上神為他作見證。神只悅納亞伯的祭物,而不悅納該隱的祭物,其實是有原因的。
亞伯因信而獻祭,他所信的就是為人贖罪的羔羊。(創三章)提及亞當犯罪後,用無花果樹葉編衣蔽體,但是卻不能遮蓋他的羞恥。於是,神殺了牲畜,以牠的皮做衣服,遮蓋了亞當的羞恥。亞伯信那要來的羔羊,祂可以擔當人的罪,祂的義像衣服,可以遮蓋人的羞恥。利未記摩西所宣佈的律法,指明所有祭物都要用頭生羔羊的脂油。可見,亞伯所獻的是合乎神的心意,又是符合律法的原則。事實上,並不是牛羊能為人贖罪,而是牛羊所象徵的基督才能贖我們的罪。施洗約翰介紹耶穌是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猶太人的錯誤,就是把牛羊當作真正能贖罪的。但不明白,只有牛羊所象徵的耶穌基督,惟有祂才能贖我們的罪。
第二,亞伯的殉道說明了兩種救法。神悅納亞伯用羔羊獻的祭,是要表明祂將要完成的救法。舊約中,獻祭時用的祭牲要符合很多的條件,諸如頭生的、沒有殘疾的、沒有受傷的……這樣嚴格的獻祭,表明了要求的基督,祂是完全沒有瑕疵的,只有祂才有資格承擔人的罪。
有一回我赴宴,主人家嗜吃肥豬肉,他很好客,不停地將肥肉送在我面前;忽略了我是不吃肥豬肉的,他雖然好心一片,卻得了反效果。亞伯獻的祭是神所悅納的,而該隱所獻的則相反,他以地上的出產獻予神。亞伯所獻的是流血的祭,這正合乎救恩的原則;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罪要先受刑罰。才可得赦免。神以那羔羊來替我們受刑罰,那羔羊就是基督,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靠得救!祂有資格為全人類承擔罪的刑罰,因祂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該隱獻的是素祭,在舊約,素祭是要與其他有血的祭物同獻上的。故此該隱的祭物不得神悅納;他只憑自己喜歡的而獻。不少拜菩薩的人也是為求自己的利益,黑社會壞份子在行事前也會先求關帝保佑。這樣,他們的神只不過是被利用以達到人的目的,該隱正表明了這種功利的思想。
第三,亞伯及該隱的獻祭,又表明兩種不同的信心及行為。亞伯因信被神稱為義,不是因為行為被稱義;該隱欲以自己的行為來討神喜悅。結果,亞伯的祭物得神悅納,但卻被兄長所殺害。後來,神追討該隱的罪,照該隱所作的而審判他。靠行為稱義的,結果沒有好行為;真正因信心領受神的生命,就有傾向善的能力。基督徒裏面有神的生命,無論受多大打擊,仍能充滿喜樂。
第四,亞伯的生平說明了兩種事奉。該隱也作屬靈的事,但這些事與事奉無關;他的獻祭是為了表揚自己,不是求討神的喜悅。因此,亞伯和該隱正代表了兩種不同的人生觀。一種是討神喜悅的人生,祂為我們死是叫我們活的人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那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是人生的意義。世上的情慾、虛榮、聲望、地位、金錢都會轉眼成空,不能存至永恆;因為他求神的喜悅。該隱表現了另一種人生觀,他所作的是為了自己,不是事奉神。後來,更因為亞伯做得比他更好,要將他除去。同樣,很多基督徒聽道若受感動,便願意接受真理的修改,而結果子,若不接受,則更會反駁,挑人的錯失來掩護自己的過失。因此,保羅說基督的香氣能叫人活,也能叫人死;不但自己的生命受傷,更會傷害別人。這是兩種人生觀。
最後,亞伯的血更說明了神是賞善罰惡的神。亞伯照自己所信的擺上羔羊獻予神,更獻上自己的生命。聖經上明顯地指出該隱是屬那惡者(約壹三12)。神是公義的,信仰不是按家族、團體計算的,是按個別而論。該隱雖是亞當的兒子,卻是屬那惡者的。
另一方面,希伯來書(十二24)中,更說明了基督的血所講的,比亞伯的血所講的更美。亞伯是標準的殉道士,為求神的喜悅,毫無怨言地給親兄殺死,他的血含有定罪的成份。然而,基督的血卻是宣告赦免的信息。亞伯雖好,但他的好只足夠顯出別人的不好;基督的血是代贖的血,讓我們可以靠祂流血的功勞,使罪得赦免。因此祂的血所說的,比亞伯的更美。
感謝神,今天我們有基督,我們有好的行為,目的不是要別人被定罪,而是要引領人到可得赦罪的救主面前,叫人知道他需要一位赦罪的救主──耶穌基督,唯有祂才能叫人的罪得赦免。
創世記的篇幅是寶貴的,作者記載亞伯獻祭及被殺的經過;是要說明這事的重要,表明了救恩的基本原理。你和我在此試想一下,當了基督徒至今,有否像亞伯那樣,曾為基督做過甚麼事是可以存到永恆的呢?── 陳終道《存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