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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輕的利未人

 

撒母耳記上第二章

史坦利(Dean Stanley)告訴我們,路德馬丁(Martin Luther)常常喜歡安靜沉思撒母耳記上的頭幾章經文,讓其中的溫柔,來使他在繁忙生活裏的急躁情緒得到平衡。確實,每個時代研究聖經的人,都會被這個身穿以弗得的小孩深深吸引。

撒母耳的母親每年與丈夫上去獻年祭的時候,就帶來一件小外袍給他。對這個作母親的來說,每年一次的會面必然是感情激動,久久難以平息的。他一定是期待又期待,然而短暫的相聚又如何能使他天然的母性得到滿足!同時將如此年幼的孩子交給在會幕前伺候的婦人看管,對他而言真是於心不舍。可能那些婦人並不都犯了苟合的罪(見撒上二22)。他們中間可能有一些是女先知,並不離開會幕,他們禁食祈求,晝夜服事神(見路二37)。這些婦人可能負責孩子的起居飲食;至於孩子的教育、研習律法之事,則直接由大祭司擔任。

但哈拿仍然從他的犧牲裏得到安慰。孩子早年的珍貴回憶常留在她腦海裏,那時小撒母耳童稚的笑語替這個家帶來許多生氣和歡樂。她也有機會在孩子稚嫩的心靈中撒下種子,有一天當他成人時,這種子就要開花結果。她後來又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他們也必然從哥哥的神聖事工得到不斷的鼓勵。哈拿平日一針一線縫著小外袍時,心中一定洋溢著溫馨的母愛。

一個母親的影響。到如今,作母親的仍在為他們的孩子縫製衣袍,但不是用針線,而是用他們聖潔、高貴的品格;日復一日,在孩子銳利的觀察下表露他們的言語,舉止,和對神的虔敬。孩子耳濡目染之下,就不知不覺成為他們母親的樣式:或溫柔,或粗魯;或熱心屬靈的事,或漠不關心;或舉止優雅,或粗俗不堪。正如魚身上的斑點和它棲身之地的色彩近似,鳥兒隨著季節改變羽毛的顏色,同樣的,小孩子也是身穿用他們母親的品格,行為,氣質所編織的外袍。

「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他每晚恬然入夢,對周遭的罪惡渾然不覺。他的虔誠和熱誠日益吸引以利的注意。許多證據顯示,他正在受裝備,將來要成為神與他子民之間的聯繫,作為界於舊時代與新時代,也就是參孫的亂世與所羅門的太平盛世之間的媒介。

在此請留意以利之子的褻瀆與罪行。「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二12)。摩西律法准許祭司取贖罪祭的全部祭肉,以及平安祭物的胸或右肩部分;脂油在壇上燒掉之後,剩餘的祭肉則分給獻祭的人,和他的兒子,女兒,男僕,女僕,以及城內的利未人(申十二12)。使徒保羅也說過,為聖事勞碌的,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壇的,分領壇上的物,原是合宜的(見林前九13)。

獻平安祭時,第一個行動是將血灑在祭壇四周;其次是將祭物內部的脂油燒掉。脂油不可吃,必須用火焚燒。火焰吞噬掉脂油,代表神接納了獻祭者(利三1617)。這個儀式完成之後,就將祭司當得的分割下,呈獻給神;獻祭者取得自己的分,就去享受快樂的祭筵。

此刻我們看到以利的兒子露出了貪婪的面目。他們不滿足於律法規定的分,就打發僕人,在百姓正煮祭肉的時候,用三齒叉往鍋裏一插,將鍋裏的肉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然而他們仍嫌不足。他們得了胸和右肩的部位之後,又要求獻祭者在拿剩餘部分去煮之前,把生的肉也給他們。這個行動激起了百姓的憤怒。他們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卻粗暴地回答,「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我們也當反躬自省:作為基督的僕人,我們是否也因所作的事,導致別人憎惡神的名?可能開始時我們是用自己的個性和習慣行事,後來我們的信仰教條或教會事工也叫人跌倒。我曾聽過有些人離棄當初堅守的信仰,是因為他們看到某些自稱基督徒的人欠賬不還,因循回避,不守諾言,難以相處,對同事或僕役苛刻寡恩,暴躁易怒,在商場上欺瞞詐騙。我也聽說有人離開基督的教訓,是因為有些假的教條違反了他們的道德意識,將天父當作一個冷酷無情的獨裁者。因著這些緣故,許多人拒絕福音,遠離祈禱的殿。

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不但貪得無饜,並且還在示羅的林間和葡萄園內犯了異教徒最卑劣的罪行。早在遠古時代,異教的慶典就與放縱情欲的事有密切關係,但亞倫以下的祭司始終未沾染這一類不潔的事。然而以利的兩個兒子卻墮落到極點,他們自己雖有妻室,卻仍舊與在會幕前伺候的婦人苟合行淫。

醜聞終於傳到年老的以利耳中;他從四周的人風聞此事(二2223),但他並未嚴嚴斥責、威嚇他們,只是輕描淡寫地數落他們,「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他只是輕責他們,卻未嚴格加以制止。如果以利堅持他大祭司的職權,他可以廢止他們二人的祭司職位,但他並未如此作。為此他受到神的懲罰和革職。「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家庭訓練的需要。這個故事讓我們看見,那些在教會或世界居重要地位,卻忽略自己家庭的人,常常會面臨嚴重後果。我們必須為自己的兒女負責。我們若不制止孩子的惡行,而讓他們任意妄為,將來不單單是他們要自食惡果,我們也難逃責罰。情願我們少作一點教會或世上的工作,也不要讓孩子因無人管教而胡作非為,成為我們的羞恥。要記住,初期教會中擔任監督職分的人必須具備的條件之—,就是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一個人若不會管理自己的家,使孩子端莊順服,又怎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412)。可能以利沒有趁早管教孩子。有智慧的父母是在孩子尚年幼時就開始訓練管教。教導孩童走當行的路,就是到老也不偏離。

最重要的,是帶領幼小的孩子認識神。那些為他們後代的救恩而祈禱、受苦的人,神必紀念,他不會忘記他們所付出的眼淚和禱告,也不輕看他們的信心。我自己就是在虔誠父母的帶領下信主的;我無法肯定自己得救的確切日期,因為神的大愛在我生命的初期就已經照亮我的心,一如夏日晨空的朝陽。我能印證神這段話語的真實:「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賽五十九21)。── 邁爾《聖經人物傳──撒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