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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同在與祝福

 

【被賣為奴】約瑟生長在一個非常複雜的家庭中,他的十個哥哥沒有給他好榜樣,反而對他仇視嫉恨,然而這一個惡劣的環境沒有影響到他的生涯,他潔身自愛,絕不沾染罪惡。處處勝過不順適的環境,時時顯明他出污泥而不染的特性。不錯,環境對我們有很大的影響,但我們要問說,今天是環境影響了我們,還是我們影響了環境?約瑟當年因不與十個哥哥同流合污,就被排擠傾軋,十分孤單;但是約瑟因著有神的異象與啟示,就另有一個心志,不能與兄長們同走他們的路。神為了那異象與啟示,給約瑟安排了許多獨特的環境,他全心相信而順服,不只沒有消極的埋怨,反而積極又正面地活出異於常人的生活來。上一篇我們已經看過,他少年時聽從父親的打發,去遠方看望牧羊的哥哥們,明知困難重重,卻一點也不畏懼,一言不發地順命而行,結果他的兄長因著他父親對他的偏愛,和對他所作的夢,而起意陷害他。他們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而以實瑪利人又把約瑟帶到埃及,再轉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

 

【有神同在,百事順利】法老的護衛長是保護法老之安全的,手操生殺大權,法老的臣僕若有甚麼差錯,都交給護衛長懲處,所以護衛長必定不會是一個仁慈的人,而且家中各種管事務的人員與奴僕必是一大群。約瑟被賣到這個家中,年幼而又是外地人,其艱苦之處境可以想像得到。本來在家中受人服事,現在卻服事人,而且是幹粗重的工作。不但離開了最愛他的父親,且是被賣到異地作奴婢的苦工,孤苦伶仃舉目無親,雖然如此,他毫不氣餒,且是認真殷勤地工作。約瑟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創卅九2)。環境可以改變,但是神的同在不改變;神的同在是他工作成功的關鍵。約瑟身上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無論他到那裏,他都全心服在神主宰的手下,沒有自艾自怨,認為神對他不公平,而心中憤憤不平,反而安心順服,所以經歷了神的同在。因有神的同在,他就百事順利。「百事順利」原文有成功與昌盛的意思;別人辦不妥的事,他都能迎刃而解,凡在他手中的事,件件都能辦得妥貼。這一個辦事的效率,主人看在眼中,而且也察覺到約瑟有耶和華的同在,耶和華使他手裏辦的盡都順利。約瑟不是坐在那裏,不動手腳地等神的同在;乃是雙手勤奮地工作,認真負責,盡忠職守,所以神與他同在,使他手裏所辦的事盡都順利。我們有沒有神的同在,不用自己去宣傳,別人可以覺察得到,就是外邦人也能覺察得出來。約瑟的主人雖是不信神的埃及人,居然能看出希伯來人的神──耶和華與約瑟同在,使他手裏所辦的盡都順利,因此得著主人的器重和信任,就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裏。除了自己所喫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何等寶貝、何等活的見證。

      所以願我們無論在那裏,無論在那個崗位,無論做甚麼事,都要做一個積極的人,不偷懶,不馬虎。做得比別人更好,不是為了升職,乃是作一活的見證。就算有時環境不順利,只要有神的同在,就不會影響我們的情緒,以致影響工作效率。我們做事要令人信任,使人能放心交託給我們。感謝神,在我們中間確有些弟兄姊妹是可以信託的,是忠心的,願我們都有這樣的見證,要培養這種性格,這在主的手裏,在教會中有很大的用處。神也必與我們同在,祝福我們手裏的工作。

 

【帶進神的祝福】耶和華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裏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創卅九5)。約瑟是蒙福的人,他到那裏,祝福就臨到那裏;他也是豐富的人,他也把豐富帶至他所到之處。神的子民是蒙福的子民,我們到那裏,也該將祝福帶到那裏,使神因我們的緣故,祝福我們所在的機構。

      十多年前,我在一間很小的公司部份時間工作,起初那公司年年虧本,我工作了不久,公司的情況就開始好轉,慢慢有了盈利,他們特別好待我,可以讓我按自己方便的時間上班,不受任何限制,就是不讓我離職。有一次他們要我去購置一些物品,給我一張簽好名的支票,沒有寫上銀碼,表示他們完全的信任。

      神的兒女應學習敬畏神,自己蒙神祝福,也將祝福帶到我們所在之地,帶到我們工作的機構,帶到我們所在的聚會中。約瑟能活出蒙福的生活,我們也可以活出蒙福的生活。從低微的地方開始,別人不願去作的事,我們去作;把每一件在我們手中的工作,都認真去作;不是作在人面前,乃是在主面前忠心服事;我們工作不但對老闆有交待,更是向主有交待,主纔是我們真正的老闆。主看見我們所作的,祂會祝福我們。主也常常安排我們到艱難的環境中去,把別人不願作的工作交在我們手中。如果我們能學習仰望主,倚靠主,在主面前忠心地去作,就會有主的同在,帶進主的祝福。

 

【試探與誣害】正當約瑟平步青雲,前途露出曙光之際,一個很大的試探臨到,而且是一般人不容易勝過的。約瑟生得秀雅俊美,被主母看中,天天挑情引誘他。面對這種嬌媚色誘的環境,何等容易喪失名節;況且若不屈服,不免飯碗打破,前途盡毀。一般人若考慮到自己的前途和利益,一定身不由己,迫不得已地服從,以保職位。況且正值血氣方剛之年,逢場作戲,放縱自己,豈不也是樂事。一個財、一個利、一個色,青年人很難勝過。但是約瑟是敬畏神的,他不為所動,義正詞嚴地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裏。在這家裏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的,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卅九8~9)

      今天我們大多看人的眼色吃飯,我們怕得罪人過於怕得罪神。甚至到一個地步,因為怕得罪人,便寧願得罪神。在這裏我們該有一個選擇,這個考驗很重要。為了前途和飯碗,是揀選順從人的意思,還是揀選順從神的意思?很多人在這關口掉了下去。若我們存敬畏神的心,在面臨抉擇時,就不會向罪惡妥協,既然知道是得罪神的事,就要斬釘截鐵地拒絕。其他吃虧的事我依你,但在這件事上我不能妥協。「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這話充份說出約瑟一生對神的態度,順服、敬畏、不顧自己的利益。

      保羅曾對提摩太說,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這個試探太大了,青年人很難在這種光景裏逃避。但約瑟勝過了。約瑟逃避他主人妻子百般的引誘,以致她因不成功而老羞成怒,叫家裏的人來,對他們說:「你們看,他帶了一個希伯來人,進入我們家裏,要戲弄我們;他到我這裏來,要與我同寢,我就大聲喊叫。」護衛長回來聽見這話就很生氣,把約瑟下在監裏(創卅九10~20)

      護衛長沒有殺約瑟,這點也是神主宰的權柄。我們要有信心,無論環境如何,都要服在神的手中。雖然遭遇這件不幸的事,但約瑟仍沒有一點怨言,逆來順受,沒有和主人表白,他一直得到主人的器重信任,若稍微解釋一下,或許主人會相信他。這一切環境既然出於神的許可和安排,無論如何要服下來,在任何環境我們都要對主忠心順服,無論工作高低、輕重、艱難與否,願我們都有這樣的態度,做一個殷勤積極負責的人,做一個經歷享受神同在的人,而且見證我們是有神同在,帶進神的祝福,把神的祝福帶到我們工作的地方,帶到我們的家庭,帶進主的教會中。這是一件艱苦、不容易的事,卻是絕對有可能的事;約瑟已經留下一個美好的榜樣,約瑟既作得到,任何一個青年人也應能作得到。不論環境如何惡劣,他對神的忠心與信託卻始終不變;不論環境如何的詭譎莫測,他也沒有隨流合污,在萬般兇湧的驚濤中,有如中流砥柱,屹立不動,作一個反時代的見證。在這一個邪惡彎曲的世代中,主需要一班青年人,接受神的託付,作榮耀神的見證。不重在講解聖經,不重在講高深的道理,乃重在於日常的生活中有活的見證,顯出主的同在,把神的祝福帶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