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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之遮蓋罪過

 

經文 箴言廿八章十三節

  我們在撒母耳記下十一章而知大衛因不儆醒祈禱而陷於罪裏。試問他犯了罪後又如何呢?他知不知錯?我想他必知錯,這因為他有一活潑的良心;例如當他在隱基底洞裏割了掃羅外袍的衣襟,他為這些小事也受良心的自責。今他既犯了這麼大的罪,又豈有不受責而自知錯呢?想他一知錯後,就必深願此事過去;誰知過了無幾,拔士巴竟懷了孕,就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大衛那時就立在認罪與蓋罪之間。認罪呢,還是蓋罪呢?這事叫他不知怎樣好,他真是處在兩難之間了。他覺得認罪。這事實在為難,因為一認了出來,拔士巴就必受死,就是已的名譽也必受羞辱;故他終於決定不認。啊,他既犯了罪而不承認,這是他的智慧還是愚昧?我們都知道,人因一時不慎而犯了罪,這還可恕;惟既犯罪後而設計遮蓋罪惡的是不可恕。所以故意蓋罪之罪較犯罪之罪尤大。然人犯罪之後而不認罪,就必隱罪,故可說犯罪之罪與蓋罪之罪是雙生子。查大衛聞拔士巴懷了孕的訊息,就知自己的罪到了不能遮蓋的地位;他於是又設法召烏利亞回家,以圖掩飾。當他召烏利亞回來的時候,有許多問安的話,誰知這些都假話;可惜這麼真誠的大衛,到此也竟說起假話來!大衛說完了這些假話後,就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罷。』誰知烏利亞卻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隨後大衛又召了烏利亞來,同他在自己面前喫喝,使他喝醉;以為這就可以使他回家,誰知他仍不回家去。大衛到此,見計不得行,就生了一個更毒辣的計來。這計就是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信內寫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各位試想,大衛為甚麼用這樣毒辣的手段來謀殺烏利亞呢?豈不是為蓋罪麼?由此看來,你以為犯罪之罪較為蓋罪而生出之罪那樣的罪更弊害呢?誰也知,為蓋罪而生之罪,較無意而犯的罪為更弊害了。

  及後烏利亞果然死了,大衛就以為他遮蓋的功已告成了。於是大衛差人將拔士巴接到宮裏,算作是自己的妻子。無幾,拔士巴就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那時也許大衛必定為那個兒子大大的歡喜;誰知是罪惡,耶和華甚不喜悅,故結果就是『必不亨通。』在這裏有教訓你我,不可以為人不知的罪就可放膽去犯,因為凡罪都必是『罪有攸歸』的。你們試看亞干,他取了當滅的物,犯了眾人所不知的罪;試問亞干的罪到底如何呢?能否遮蓋到底?他的罪豈不是要在眾前顯露麼?我們知亞干犯罪的程序是這樣:

  一是『見』;

  二是『貪』;

  三是『取』;

  四是『匿』。

  就是大衛犯罪的程序也同此一樣。所以他們既犯了罪而不除罪,就必以罪蓋罪!試問初人(亞當夏娃)犯了罪又怎樣呢?是認罪還是隱罪呢?我們若一讀創世記三章,就知他們犯了罪後,一聞耶和華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可惜他們一聞耶和華的聲音,卻不即到他的面前認罪。這犯了罪而不認罪只求蓋罪的事實,真是無論在何地何時都可以見到。就是我們也是一樣,一犯了罪,就設法把罪遮蓋;由此可見人類都存有隱罪的性。但我們要知,『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你看基哈西怎樣的結局?他豈不是長了大痲瘋麼?想神若照樣的罰人,那就今日的教會中,許多是長大痲瘋的人了!感謝神,他不過只罰一二人,以作後人的鑑戒而已。

  今願你們,不要再像大衛一樣,踏上那蓋罪的路上,使自己不得亨通;你們若是犯了罪,而今就當認罪,除罪。聖經訓示我們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程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