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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如何對付妄論的人

 

      妄論神的

    常見人妄論神為殘忍,不公正。這等的人可以伯四十章二節及羅九章二十節指示他。不必解析。或於讀聖經前,說幾句引導的話,使他知道以神為殘暴不公正的人,犯何等的罪,然後把聖經指示他。

羅十一章三十三節,可以證明妄論神的人,多不明神的判斷和法度。因神的智慧高深,不是人所能測度的。所以這難處,不在於神的法度,乃在於我們的無知。

妄論神的人,多因他自己的遭遇不十分如意。這等的人,可用來十二章五節,七節,十節,十一節指示他。賽五十五章八至九節,亦常能説明這等的人。

有的人以神創造人類為不公正,因神既造人,而又罰他。這樣的人可用結三十三章十一節對付他。因在那裏說明,神不喜悅惡人受死。惡人所以受死,乃因他們強硬,不肯悔改。提前二章三至四節說,神造人非欲罰他,乃願人人得救。彼後三章九節證明,神因不願一人沉淪,所以遲延成就他的計畫,欲使人人都悔改。約五章四十節,及太二十三章三十七節,亦可證明罪人沉淪,全系他們偏行己路,不肯來就耶穌所致。約三章三十六節及三章十內節,亦為合用。

    妄論聖經

常聞人說:『聖經多無稽的話,且多相背之處』。或說:[聖經在我看來,實系愚拙』。這等的人,有以下的聖經節,可以對付他。

(一)林前一章十八節,二章十四節,林後四章三至四節,但十二章十節,羅十一章三十三,三十四節等均為合用。但到必需時,帖後二章十至十二節亦可引用。

(二)約七章十七節,詩二十五篇十四節,太十一章二十五節。(參前章第l及第二段)

有時對付妄論聖經,以聖經中多相背之處的人,最好把聖經交他,請其指出一二為證。因妄論聖經的人,自己多不知聖經的內容。我們若請他指出聖經的錯處,他多不敢說甚麼。一天我問一個人說:『你何以不作基督徒呢』?他說:[因聖經裏,有許多矛盾的地方』。我立刻就請他指給我看。他說:[這裏頭多得很』。我說:『若裏頭錯處很多,你當不難指出一個』!他說:『好!我能指出一個,在詩篇裏』。我就請他指給我看。他就拿著聖經,在新約那一部分,翻來覆去的去找詩篇。我就說:『你找錯了,詩篇不在那個部分,容我替你找罷』!我就找到詩篇給他。他又翻了許久說:[在我自己的聖經裏,我能找到』。我就請他當日晚上,拿他的聖經來看。他應許了,且訂了在禮拜堂中某處相遇。但到了時候,他沒有來。幾個月後,我又在那個禮拜堂裏襄見著他。我的同工對我說:『他是一個懷疑的人,請你與他談論』。我說:『我曉得他,他以前曾向我說過謊話』。那人自己也模糊的承認他的失信,但他仍舊說聖經中有許多相背之處。所以我們知道妄論聖經的人,多未曾自己研究聖經。

  妄論神的救法

常聞人說:『神何以藉著他兒子的死,來救世人,而不用其他更好的法子呢』?賽五十五章八節、九節;羅十一章三十三節;可用以對付他。羅馬九章二十節亦甚合用。我曾問一少年學生,何以不作某督徒?他說:[我不知何以神必須藉他兒子的死來救人,而不用其他的法子呢]?我就打開聖經,讀羅九章二十節給他聽。[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然後又對他說:『你知道,你這樣說話,是以神為錯誤麼』?那少年人說:『我沒有這個意思』。我說:『你所說的,就是表明這個意思了』。他說:『若是這樣…我必不再如此說了』。

有時可用『對付無心求道之人]的法子,來對付這等的人。使他知道,他自己是一個應該沉淪的人。他就必以神的救法,為完全奇妙了!

  妄論基督徒

有一等的人常說,他們不信耶穌,是因教會裏有許多假冒為善的人。這等的人,可以羅十四章四節,十二節,對付他。羅十四章十二節,較為合用有效力。羅二章一節,太七章一至五節亦好。約二十一章二十一及二十二節,可用以指明人的得救只在他個人對於基督的關係,別人的事,與他毫不相關。

有的人謂曾受基督徒不好的待遇,所以不信基督。這樣的人,我們要使他注意:神曾如何待他。耶二章五節,賽五十三章五節,羅五章六至八節,可以引為幫助。然後再問他:『是否以基督徒不好的待遇藉口,還不以相當的情分,待施恩給他的天父呢」?一日晚上,我問一老年的人說:「你是否基督徒]?他說:『我不是,我退後了]!我問他何故退後?他說:因受信徒們不好的待遇。立刻我就讀耶二章五節給他聽:『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見我有甚麼不義,竟遠離我,隨從虛無的人,自己成為虛妄呢』?我又問他說:『你能找出神的不義麼』?『主待你不好麼]?我不管別人曾如何待他,只使他注意神如何待他,及他如何待神。那老年的人,不久就承認神沒有待他不好的地方。太十八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弗四章三十至三十二節,太六章十四至十五節,可以證明我們赦免別人的罪,是何等要緊。──叨雷《如何領人歸向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