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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如何對付不知道得救的人及冷淡退後的信徒

 

  不知道得救的人可分為兩等

(一)因無聖經的知識。約壹五章十三節證明我們可以知道我們有永生。我們常問人說:『你知道你的罪赦了麼』?『你有永生否』?他們多說:『這是人所不能知道的』。我們當對他  們說:『聖經說,信的人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並以約壹五章十三節指示他們。約一章十二節亦甚合用。我們只要問求道者:『凡接受耶穌的,神要賜他們權柄,作何等的人』?他要說:[神的兒女]。然後再問他:『你接受了他沒有』?[既已接受,你便成了何等釣人]?  不久就要說:『我是一個神的兒子』。約三章三十六節,亦照樣合用。我們只要問:[這節  聖經上說誰有永生呢]?[信子的人]。『你信子麼』?[你有的是甚麼]]?不久他要說:『我有永生。』我們要再請他連說:『我有永生』數次。然後請他跪下,感謝神賜他永生。曾見一少年在一晚間聚會後,十分苦楚的跪在那裏祈禱。第二日晚上,他又在那裏來他已信主,只是他沒有救罪的確據。我想要使他曉得神的話,如何論到這事;但他仍不能得著幫助。後來他就起來要回家去。臨行時,他還請我為他禱告。我立刻就應許他。及他走了幾步,我就請他回頭來說:『你信我能為你禱告麼』?他驚訝的回答說…『當然相信』。我說:『何以你能相信』?他盼:[因你這樣的應許我]!我就說:『神的話,不是比我的話更靠得住麼』?立時他領悟了,就在那裏他得著赦罪的確據,知道自己有了永生。約五章二十四節,約壹五章十三節,都是一樣的合用。

徒十三章三十九節,亦是為對付這一等人用的。我們只要問:『這節聖經說信的人將如何』?『被稱義』。然後問他:[你相信麼』?『你將何如』?一連問他數次,他將說:[我被稱義』。然後再請他跪下感謝主恩。

許多人說:[我沒有聖靈特別的見證,我不敢說我有永生]。這樣的人,我們要先以約壹五章十節指示他。  對他說:聖經的話,已足證明信的人是蒙神悅納。如他不信神的話,就是以神為說謊的。然後再將弗一章十三節指示他說:凡信了主話的人,就有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因為神的次序是要我們先信主的話,知道自己巳被稱義;再用我們的口承認(羅十章十節),然後聖靈的見證,就自然顯明。他們的錯處,就是把這次序改變了。他們心裏,沒有信主所見證的話,口裏沒有承認他們所信的,當然沒有聖靈的見證。馬太十章三十二,三十三節說:在人前認主的,主在天父面前也必認他。我們若在人前不認主,那能得著由父那裏來的聖靈作見證呢?我們要先信並承認,然後就有聖靈的見證。

對付這等人的時候,我們要將關於得救的經節解釋得十分明白,使他們確實的曉得,得救的信心是甚麼。因有許多人說信主,他們實在沒有憑著聖經裏所說的信主。他們心裏懷著虛望,不能實在得著拯救。要使這樣的人,知道得救,豈不甚難麼?多少的工人,在這一點上不小心。我們要先看人的信心有錯誤否?然後再使他們知道得救。約一章十二節,提後二章十二節,可以指示人甚麼是信主,接受主,並交托主。羅十章十節詆,人要心裏相信,才得稱義。

(二)因未完全脫離罪惡   有的人沒有赦罪的確據,是因他們的罪不肯承認,不肯離開。這等的人,要以約八章十二節,賽五十五章七節,箴二十八章十三節,詩三十二第一至五節等段聖經指示他們。因耶裏說明,我們若承認離棄我們的罪,來跟隨主耶穌,就必得赦免,並蒙光照,且有得救的確據。所以遇見這等的人,有時只要問他:『你知道自己還被罪惡纏著麼?你有甚麼事使你的良心不安麼』?他就要得著説明。    

  退後冷淡的人有兩等對付他們的法子也就不同

l)退後而無意回頭的人。對付這樣的人,可用耶二章五節嚴肅的問他:『主有何不義竟使你遠離他呢』了並使他知道丟棄主耶穌,就是我們的救主和朋友,是何等的愚昧,何等的不義。有時他們離主的原故,是因受同伴不合宜的待遇。但我們只要題到主如何待他,及如何待主之處,不必說到別的。耶二章十三節,可使他曉得離棄主,是離棄了甚麼。我們可按著這一節,使他看出離開泉源,而歸向破裂不能藏水的池子,是何等的愚昧。主曾用此一節聖經,引領許多退後的人回來。

耶二章十九節亦甚合用。我們要請他讀完這一節,然後問他覺得離主為苦事為惡事麼?籬十四章十四節,王上十一章九節,並路十五章十三至十七節,均可使不肯回頭的,知道離主的結果是甚麼。摩四章十一至十二節,亦是常用有功效的經節。我有一朋友,常用此節,並得了大功效。  

(二)退後而有意回頭的人。這一等人,是易於對付的。耶三章十二,十三,二十二節  說明,神正等待收留他回頭的兒女。只要他們肯來神面前,認自己的罪,何十四章一至四節說,神因著憐憫吩咐他退後的兒女回來,並說明回頭的道路。賽四十三章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節;又四十四章二十至二十二節;耶二十九章十一至十三節;申四章二十八至三十一節;代下七章十四節;約壹一章九節,二章一至二節;均說神的慈愛永不廢棄,,願意收留一切回頭的人。可十六章七節,代下十五章四節,三十三章一至九節,十二,十三節。表明神曾如何以慈愛接待凡已經回頭的。

回頭的道路,就如約壹三章九節;耶三章十二至十三節;代下十五章十二,十五節;七章十四節等處所記。自卑,認罪,並離棄罪惡,便可再蒙神的寵惠。

路十五章十一至二十四節,可為對付這等人最合用的一段比喻。因那裏指明神如何願意收留回頭人,並指明回頭的道路。

一個才回頭的人,要教他如何謹慎,不致再退後(詳于第十二章)。──叨雷《如何領人歸向基督》